經文:徒十:1-23
主題:與神同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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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是宣教歷史很重要的一個旅程碑,是神藉著彼得及哥尼流兩個人所完成的偉大工作。繼續從彼得和哥尼流這兩個上帝所使用的人來學習「如何與神同工」。
昨天我們提到,禱告的人能與神同工。哥尼流因為禱告聽見了神的指示,以致能與神同工。而彼得也藉著禱告聽見了神的聲音而改變了自己。禱告的人能讓神有機會向我們顯明祂的心意,祂的計劃及祂的工作,禱告也能突破,改變我們的思想,計劃及事工。讓我們凡願意被神使用,與神同工的人,更願意常常來到神的面前,接受從上頭來的指示,我們才是真正與神同工。
其次,順服的人能與神同工。我們看見哥尼流不僅是一個禱告的人,他也是一個順服神的人,他聽見了神的指示就立刻順服,所以神能使用他。第2節也記載他不僅常常禱告,他也常常賙濟,可見他不是只有禱告,他是一個順服神的「行動者」。而彼得也是一個很「順服」的僕人,他能夠放下自己的想法、計劃完全順服神的帶領,這正是他能被神使用的原因。弟兄姐妹!一個禱告的人必定常得著神的指示,因此他也必定是一個行動的人,如果我們想與神同工,我們不僅要禱告明白神的心意,我們也必須願意順服神。甚至有時神要我們作一些我們不情願作的事,或許神要我們去看一個我們不喜歡的人,正如神要彼得作的一樣,也或許神要我們去作一件我們覺得不可能的事,但卻是神的心意,你願意順服嗎?若你要被神使用,你必須願意對主說:「我願意!」
當你是一個願意禱告,也願意順服的人,神必定藉著你為祂作工!讓我們現在就再次向神說:「我願意!」
回應:主啊!我相信你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你的道路非同我的道路。我願意順服!願你使用我!
禱讀:賽五十五:8-9
背經:賽五十五: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