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 |
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約11:1-54
1. 在這裡主再次用“我是”表達神性的豐富。這裡比較突出的是11:25 的“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2. 比較耶穌使死人復活,與猶太人讓人窒息,可見基督的大能。
3. 在這段記述中尤為重要的是主“故意的延遲”。上帝“故意的”遲到,“結果”總是超過妳我的意念:猶太傳統的死亡觀是:三天靈魂就離開開始腐朽的身體了,因此第四天如果真的能活,那其中的意義性就很深刻了!另外約翰福音第11 章中,馬大和馬利亞的第一句話“主阿!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這樣的吶喊其實也常常出現在我們的周圍。忍受神“故意的延遲”是每個人必須要去學習的,表示人實在是很有限的受造物,也要知道這種延遲不是終極的。神有時間表,我們是否信服神的時間表呢?
4. 反省:我們在日常生活的苦難中,是否願意相信這些處境也是神建造我們的工具?
5. 難點:約11:15 死人了耶穌卻還“歡歡喜喜”?經文告訴我們耶穌歡喜的目的是“好叫門徒可以開始相信”!“開始相信什麼?”約2:11門徒已經相信了、決志了、奉獻了!約9 章告訴我們瞎子對耶穌的認識是“成長的”!就約11 而言,“相信”的內容可以從耶穌所說的話中去歸納:44 節的“死人復活”、42 節“耶穌是天父差來的”、25 節“耶穌的自我啟示”、重點仍是耶穌為了要建立門徒的信心!
約11:33“心裡悲嘆”意思是“靈裡憤怒激動”。加爾文的解說:“透過瑪利亞的哀傷,耶穌看到全人類可憐的光景,並向人類的壓迫者撒但發出滿腔熱火的怒氣”,可見耶穌“靈裡憤怒激動”的對象是死亡(撒但),面對罪有時我們太“心如止水”!
6. 對耶穌而言,拉撒路復活事件猶如“囊中取物”,但是耶穌還是“哭了”:耶穌對你我的遭遇“有感覺”,來4:14-16“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 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7. 耶穌的禱告約11:41-42。耶穌的禱告是為了“周圍的人”:門徒、19 節好些猶太人、馬大、馬利亞。約11:42 禱告目的是:這些人可以開始相信天父差派耶穌。最后,約11:53 是極大的對比與諷刺:耶穌要死人活;活人卻要耶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