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
在加利利的事迹:以水变酒(二 1-12)
从一章四十三节,我们可以假设,耶稣与他的初期门徒先来到加利利他的故乡拿撒勒(参路二 14),或他直接从犹太去迦拿(这是拿但业的故乡,参廿一2),于是便在加利利展开工作。可能因为他初期的门徒全是加利利人,所以他定意住在加利利与门徒在一起,以便训练他们。
一、在迦拿行第一个神迹:以水变酒(二 1-11)
作者选择此轶事,显然与证明耶稣是弥赛亚的主旨有关。据旧约及犹太传统,婚筵是弥赛亚时代的象征(参赛廿五 6-8,廿七2-6;太廿二1-14,廿五1-13;启十九7-9)。他们认为当弥赛亚出现时,他会带给人丰盛的生活,如置身丰盛的婚筵中。旧约也以筵席为神国的表征,内中酒水充足表示亚伯拉罕约的应验(参创四九11-12;耶卅一12;何二22,十四7;珥二19、24,三18;摩九13-14;迦九15-17,十7等),(注1)所以作者借这事以表征一个簇新时代的临到。(注 2)
A 神迹的背景(二1-5)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亲的筵席;耶稣的母亲在那里。耶稣和他的门徒也被请去赴席。酒用尽了,耶稣的母亲对他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说:“母亲!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候还没有到。”他母亲对用人说:“他告诉你们什么,你们就作什么。”
那时在迦拿(约在拿撒勒之北九哩)有一婚筵,耶稣的母亲先去帮忙,随后耶稣和他五个门徒亦去参加。席间主家喜庆的酒用光了。
“酒用光了”一般解作是因为多了耶稣和他的门徒。下文说马利亚直接对耶稣说话,有点怪责主之意:“皆因你的门徒来了,现在怎么办?”(注 3)但耶稣和门徒是被请去的(二 2)。“酒用尽了”在当时不单是很尴尬的情形,亦是一宗可被告上法庭的案件。耶稣的母亲显然要负一些责任;此时她不找主人想办法,反向儿子耶稣求助(二3),可见马利亚平常碰到的困难都给耶稣解决了。
耶稣回答时,称母亲为“妇人”,是极有礼貌的(太十五 28;路十三12;约四21,八10,二十13)。“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有两种解说:(1)这是一句希伯来俚语,意指“我与你所等待的都不相同”(如肯特等人的解释);换言之,马利亚所想望的(酒再补充),与耶稣的不同(“我的时候”)。(2)“相干”是指关系而言,意即现在耶稣开始传道作神的工,所以他与母亲的关系就不同了(莫理斯等人的解释)。
“我的时候”在约翰福音内共出现六次(二 4,七3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每次均指耶稣受苦与代死的时候,那是耶稣公开向国家表明他是神的弥赛亚的时候,是弥赛亚受苦代死的时候。学者普路默和林达斯将“我的时候”解作主首次公开展示其权能的时候。马利亚听了不但无忤,反而对儿子表示绝对信任(二5)。
B 神迹的出现(二6-10)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石缸摆在那里,每口可以盛两三桶水。耶稣对用人说:“把缸倒满了水。”他们就倒满了,直到缸口。耶稣又说:“现在可以舀出来,送给管筵席的。”他们就送了去。管筵席的尝了那水变的酒,并不知道是那里来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来,对他说:“人都是先摆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摆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按犹太人洁净的规矩(可七 3-4),每家都有水缸。这家有六口缸,表示客人颇多,并无属灵含义。(注 4)每口可盛二十至三十加仑水,六口共一百二十至一百八十加仑。(注 5)学者对今次水变酒的时间性有三种不同意见:( 1)全部六口缸的水在耶稣吩咐仆人时就变成酒(二7)。这是肯特和杜圣(S.D. Toussaint)之见;(2)从井舀出来时就变成酒,即边舀边变。这是魏斯科和胡克(S.H. Hooke)之见;(3)从缸舀出来时才变成酒。
耶稣以水变酒事成了今日多人喝酒的理由。关于这点,我们需要注意一些背景知识:
( 1)酒是当时人的普通饮料,因水不洁净。
( 2) 酒搀水成淡酒是第一世纪社会的习惯(更是罗马社会的惯例;参《马加比传》下卷十五38-39);搀的比例不一,约从一至二十份水比一份酒(《他勒目》称是三比一)。
( 3) 圣经向以酗酒为罪(参哈二15;路廿一34;罗十三13;加五21;弗五18)。
( 4)从下文可见(二10),这酒不易叫人昏醉。(注 6)
( 5) 这是第一日成酒的酒,称“好酒”,是神所特别酿制的,与众不同。
C 神迹的目的(二11)
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
虽有莫理斯等学者称这神迹的意义是将“犹太教的水”变成“基督教的酒”,而布鲁斯( F.F. Bruce)(注 7)、魏斯科、达斯克( R.V.G. Tasker)则认为是将犹太教的洁净礼仪变为新时代的酒,但这种解经法(eisegesis)就离开了作者的本意。
这神迹显明两个目的:
( 1)显出耶稣是基督的荣耀,指耶稣全能的荣耀。这是肯特的见解。“荣耀”又是作者惯用的一个旧约词汇,统指神的存在、本能、权能与启示(参罗三23),“荣耀”包括了神对人的要求。
( 2)叫人相信耶稣是神的弥赛亚。
这两点是约翰记神迹及写本书之目的(参二十 30、31)。
“神迹”( )一词原文是约翰特别选用的,意即“记号”、“证据”或“指针”(如路二12),重点放在该事背后的涵意。“神迹”二字用在耶稣身上时,就指出神迹是耶稣从神而来的“证件”了。符类福音则多用 ,意即“能力”,着重指出神的大能(如太十一20-23)。使徒行传却喜用
,意为“奇事”,指脱离常轨的事(如徒二19)。另一字paradoxan(英文paradox,意为“矛盾”,是从此字演变而来的)亦常指到神迹是与自然律相违的。(注 8)
二、在迦百农小住(二 12)
这事以后,耶稣与他的母亲弟兄和门徒,都下迦百农去;在那里住了不多几日。
A 耶稣的家庭(二12上)
此事过后,耶稣和家人及门徒下到迦百农居住。迦拿是高山地区,故“下”字可连接上文以水变酒的神迹。
作者记载耶稣家庭的成员时,只记下他的母亲与兄弟,却没提及父亲约瑟和姊妹们(参太十三 56),可能当时约瑟已去世,而姊妹们已出嫁。(注 9)至于耶稣的兄弟,虽有不同的解说:有说他们是耶稣的表兄弟(如耶柔米所言);或说他们是约瑟与前妻所生的。这是伊皮法纽( Epiphanius)、莱特夫特和魏斯科等人所主张。他们似乎有意替马利亚保持“永远童贞马利亚”(Perpetual Virginity)的称誉。这论调在第二世纪开始盛行,见于奥利金的著作中。(注 10)不过,以上的论点均缺乏圣经支持。
B 耶稣的总部(二12下)
迦百农是耶稣在加利利宣道的大本营(参太四 13),符类福音对耶稣在加利利的宣道有较详细的介绍,作者却轻易略过,因为他的书是以耶稣的神迹为架构的,目的和主旨有别于其它福音书。作者只记他们在此处小住;他们并非不喜爱此地,而是逾越节日期临近,他们很快就要南下耶路撒冷过节(参二13)。
结论
作者选记耶稣生平中的第一个神迹,以显明耶稣是神的弥赛亚;他的来临是要带给人丰盛的生活,如同婚筵般的丰富与充足。
注文
1 参S.D. Toussain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First Sign in John's Gospel," Bibliotheca Sacra, 34:533, Jan-Mar, 1977, p. 50。
2 B. Lindars上引书第125,128页。
3 M. C. Tenney, John, The Gospel of Belief, Eerdmans, 1948 O,1980 15th, p. 83.
4 J. B. Lightfoot, A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From the Talmud and Hebraica, III, Baker, 1859 O,1979r, pp. 253-254.
5 M. C. Tenney推测约等于2400杯酒,见上引书第83页。
6 S. D. Toussaint上引文第47页。
7 F. F. Bruce, Second Thoughts on the Dead Sea Scrolls, Eerdmans, 1956,p. 135.
8 M. C. Tenney上引书第29页。
9 H. A. Kent上引书第49页。
10 B. Lindars上引书第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