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讲 |
经 文:约六52~71
经句背诵: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六57)
思考问题:1.思想领受圣餐时所受的感动。
2.如何制作圣餐?意义如何?
今天我们按照主耶稣的吩咐,要不断地记念祂,在每次灵恩会中,均举办圣餐礼,来阐明主替人类死的大爱和领受主的肉和血。
一、在本段的经文中,因着主明确地教训,使我们清楚吃主的肉和血的意义:
1.领受生命:主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约六53)。因此吃主的肉和血,是领受主的生命住在里面。人肉体的生命需要食物得以维系,我们属灵的生命,需借着领受圣餐,得以成长,而且印证祂住在我们里面。
2.复活的印证:「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六54),主不断强调复活的盼望,也赐给许多的证据(林后五5;林前十五20),在这里也说明领受圣餐,是表明我们盼望祂的再来,也是复活的一种证据,不断坚定我们的信心。
3.领受力量:「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六57),主来到世上,行了许多神迹奇事,胜过许多次犹太人的计谋,祂不是靠自己,而是父给祂的力量,且是无限的,主说这是因父差遣祂来。如今,我们也是主所差遣的,又领受祂的肉和血,因此也要「因主活着」,就是倚靠祂,从祂那里领受极大的力量。所以每次在听取圣餐的道理和领受之际,我们常被神的爱所感动,而有更大的力量来追求灵性的成长,和为主作更多的工作。
二、主的恩赐如此美好,当如何来领受呢?
1.要爱慕属灵的益处:主说要把祂的肉和血赐给人吃,有许多人听了无法接受(六60),因犹太人照着神律法的规定,是不可吃血的,而主自称是天上来的,何以要把血给人喝呢?所以就离开了(66),这是因他们以肉体的观点和看重肉体的好处(参六58、26),而不明白主所说:「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唯有爱慕属灵的益处,才能明白属灵的奥秘,并愿意照主耶稣所示范和吩咐的,不断领受圣餐,记念祂直到祂再来。
2.要有信心:主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六55),这当然不是指着祂的肉体,后来主在最后的逾越节的筵席上,设立圣餐,一切都明白了,无酵饼和葡萄汁经祝谢后,「真的」成为主的肉和血,不是象征,不是化质,而是主在这里所说的「就是灵,就是生命」,是「灵化」,所以能造就人的「灵性」,我们要以信心,不随人意,能分辨是主的身体,敬虔、谦卑地领受。
3.要坚持信仰到底:因不能接受主的教导,许多人那时就退去了,主的门徒犹大虽又跟从主一段时间,最后还是出卖主,离弃主。主要我们不断地领受圣餐,就是要借着不断地提醒和领受力量,坚持信仰到底,才能得到应许的福气。因此我们当效法彼得和至死忠心的众圣徒:「主阿! 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约六68),不看外表,不看别人,靠领受主肉主血的力量,胜过各种阻挡,顺服忍耐等候,跟随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