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
壹、内容纲要
【神子救主是生命的光】
一、行淫妇人被捉拿的事例(1~11节)──光显明人人都有罪
二、主是生命的光(12~20节)──因有父与祂同在
三、不信主的人必要死在罪中(21~30节)──不信祂就是不信父
四、主是真理,叫人得真自由(31~36节)──祂在话里成为实际
五、亚伯拉罕的子孙以魔鬼为父(37~47节)──因他们不听主的话
六、基督比亚伯拉罕更大(48~59节)──因祂是那伟大的‘我是’
贰、逐节详解
【约八1】“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稣却往橄榄山去。”
﹝文意批注﹞“于是各人都回家去了,”有些古卷把这句话放在第七章的后面。上耶路撒冷来过节的各地民众,因住棚节已过(参七37),所以各人都回家去了。
“耶稣却往橄榄山去,”‘橄榄山’耶路撒冷城外东面山脊。主耶稣在被钉十字架之前的最后一周,每天夜里就在那里住宿(参路廿一37),又于被捕之前赴橄榄山的客西马尼园祷告(参十八2)。
﹝话中之光﹞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路九58)。
【约八2】“清早又回到殿里;众百姓都到祂那里去,祂就坐下教训他们。”
﹝原文字义﹞“清早”日出时分,黎明。
﹝文意批注﹞“祂就坐下教训他们,”拉比教训人时,通常采取坐姿。‘教训’的原文时式表示祂‘开始教训’。
﹝话中之光﹞(一)“众百姓”是被主吸引,而“到祂那里去”;教会(“殿”)若能彰显基督,自然就能吸引众多的人前来。
(二)主在教会中最主要的工作乃是“教训”;信徒必须更多接受主的“教训”,才能行在祂的心意中。
【约八3】“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
﹝原文字义﹞“行淫”犯奸淫(指已婚男女的婚外性关系)。
﹝文意批注﹞“文士和法利赛人,”本节乃《约翰福音》惟一提到‘文士’的地方。
“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这种罪不可能只有一个人犯,此处不见那个犯罪的男人,明显可看出整个事件是他们故意设计要来陷害主耶稣的(参6节)。
“叫她站在当中,”意即以她为审判的对象。
﹝灵意批注﹞“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代表宗教徒,有丰富的圣经知识,满口仁义道德。
“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妇人’代表所有的世人,因为在圣经里面,常以女人表征人在神面前的地位。
这妇人所犯的罪是‘行淫’,表征世人在神面前都犯了淫乱的罪,就是向神不贞洁,在神之外还有许多的贪恋(参林后十一2~3)。
﹝话中之光﹞(一)世人所犯的一切罪,在神看来,都是淫乱。人是神为着祂自己的旨意所造的,是神的配偶。所以一个人若不为着神活着,在神之外另有爱慕、追求,就是犯了属灵的淫乱。
(二)宗教徒(“文士和法利赛人”)所作的事,表面看来都是相当正确(捉拿行淫的妇人)──主持公义,维护律法(即卫道);但若细加推究,便不难发现在其道学假面具的背后,隐藏着不公义的事实(未捉拿与那妇人同行淫的男人)。
【约八4】“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话中之光﹞(一)一般世人,通常只看见别人的过错,而看不见自己的过错。
(二)人堕落败坏的心肠,若能找着一个比自己更坏的人,就倍感欣慰、泰然自若,以为别人所犯的罪比他更大,他就能原谅自己。
【约八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文意批注﹞“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实际上,律法乃要求把两个人一并处死(参利廿10;申廿二22~24)。
﹝话中之光﹞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他们把那妇人拖到主面前,就是等于把他们自己也拖到祂面前受审判(参7节),因为他们自己的情形与那妇人并没有两样。
【约八6】“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原文字义﹞“试探”试验,考验;“画字”写,登记。
﹝文意批注﹞“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他们所问的问题乃是一个陷阱,意图使主耶稣陷在一个进退维谷的境地──无论祂怎样回答,总会让他们有控告祂的把柄──如果祂建议饶恕这妇人,他们就会指控祂不肯主持公义,触犯了摩西的律法。但如果祂主张遵照摩西律法把妇人处死,他们也会指控祂触犯了罗马帝国的民法,因为当时罗马政府并未授与犹太人杀人的权柄(参十八31);此外,这种不怜悯人的态度,也违反了祂‘救赎主’的使命。
“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许多人忖测主耶稣所画的字是甚么:(1)有谓写的是:‘谁是没有罪的’(参7节);(2)有谓写的是:‘不可与恶人连手妄作见证’(参出廿三1);(3)有谓写的是:‘耶和华说,离开我的,他们的名字必写在土里’(参耶十七13);(4)有谓写的是‘十诫’中所有的罪状;等等。
主耶稣所以在地上画字,至少有两个用意:(1)使场面冷却下来,给众人一个自省的机会;(2)祂这个不理睬的姿态,似乎是在表示说祂不行审判(参15节)。
﹝话中之光﹞(一)信徒碰到问题时,也不要急于开口,应当好好仰望主的引导。
(二)有时候无声胜似有声,沉默不止能促使对方冷静下来,而且沉默也是一种表达自己内在意向的方式。
(三)史百克说:基督弯下腰在地上画字的行动,表征神把祂的心意具体的写在尘土里──神的指头曾在石版上写下祂神圣的思想(参出卅一18)。
【约八7】“他们还是不住的问祂,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原文字义﹞“不住的”继续,不停地;“直起腰来”挺身,直起来,向上看;“没有罪的”没有错失目标。
﹝背景批注﹞“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摩西的律法规定,用石头打死犯罪的人时,要由见证人‘先’下手(参申十七6~7)。
﹝文意批注﹞“他们还是不住的问祂,”意即他们非让祂清楚表态就不肯干休。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这里的‘罪’是指一般的罪,意思是‘谁没有犯过任何的罪’,而不是指‘谁没有犯过这种罪’。
“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主耶稣这答话,有两层的用意:(1)没有人可以控告祂废弃律法;(2)祂定出了执行律法的资格,从而阻止了任何人的行动。
﹝话中之光﹞(一)神颁布律法的主要用意,乃是要帮助人看见自己无力遵守律法,从而转向神的救恩;律法并不是为要引人入罪,提供人定罪的依据。
(二)人以何事定别人的罪,正是以何事定自己的罪。
(三)对于人们所提的问题,主耶稣从来不答复是或非(参四20,24;九2~3),因为是或非乃是善恶知识树的原则,主一直要把人转到生命树。人只要顾到里面的生命,所有的问题就都会解决了。
【约八8】“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
﹝文意批注﹞这是静待祂的话在众人心中产生作用。
【约八9】“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文意批注﹞“就从老到少,”指年纪老的人,最先了解到自己不符合主耶稣所设定的条件,因此知难而退。
“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这表示他们的良心承认没有一个人是没有罪的。
“只剩下耶稣一人,”只有主耶稣是不犯罪,也是不能犯罪的。
﹝话中之光﹞(一)天下乌鸦一般黑。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定别人的罪,因为在神的光中,都要看见自己和别人同样有罪。
(二)不但被定罪者是犯罪的,连定罪者也是犯罪的;不只表面犯罪的是罪人,就是表面不犯罪的也是罪人。
【约八10】“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那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
﹝文意批注﹞“妇人,”这并不是一个严厉而不尊敬的称呼(参二4;十九26)。
“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定罪’一词意为法庭式的判罪。
【约八11】“她说:‘主阿,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文意批注﹞“主阿,”或者她曾经听闻过耶稣,因而生发信心。
“我也不定你的罪,”显明主耶稣恩待罪人,给人悔改的机会。主所以不定人的罪,乃因祂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人的罪。
“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表明祂绝不纵容罪。祂并非对罪采取随便的态度,或与罪妥协,因为神的义,不能不定罪为罪。
‘不要再犯’在原文指中止习惯性的犯罪而言。
﹝话中之光﹞(一)那些捉拿行淫妇人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想要定她的罪,却没有资格,因为他们自己也是有罪的──‘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7节);但惟一有资格定人罪的,就是主耶稣,却对她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哦,这是何等的恩言!这是罪人的福音!
(二)主不但赦免了那个淫妇从前的罪,并且向她说:“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句恩言,更作为她此后脱离罪恶权势的能力。
(三)摩西律法的原则是:拘禁──‘被拿’(4节)和处死──‘用石头打死’(5节);基督救恩的原则是:释放──“去罢”和得救──“我也不定你的罪”。
(四)“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这是主耶稣给我们的一个命令,我们已经得救的人,是不应该再犯罪的,是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的(参罗六2)。
(五)主不是说:‘去罢,以后要尽量少犯罪了。’主绝对不能容许丝毫的罪恶,主对属祂的人的要求乃是‘毫无瑕疵’;对于这个要求,我们永远无法靠自己办到,因此时刻需要靠着祂生命的能力。
【约八12】“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背景批注﹞在住棚节期间,圣殿的妇女院里,有点燃四枝大灯烛的仪式,以记念神曾用火柱引导以色列百姓在旷野里行走道路(参出十三21~22;尼九12)。
﹝文意批注﹞“耶稣又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有些解经家认为下面一段话,应是在住棚节所说的,其理由有二:(1)有些古卷并无一至十一节这一段经文,有些古卷则将该段放在书后附录,乃是后人将它移来插在此处的;(2)住棚节开始时,圣殿燃亮灯烛,主耶稣有关祂是‘光’的谈话,正如祂是活水泉源(参七37~38)一样,是以住棚节为背景而发出的。
然而,主在这里宣称‘我是世界的光’,未尝不是印证前面第九节法利赛人在光照底下,一个一个良心发现。
据谓,奥古斯丁和耶柔米两位曾经说过,一至十一节的经文确实载在当时的许多古卷中,后来由于抄写圣经的人因怕他们的妻子读了本段经文后会随意放荡,遂故意删掉,以致在以后的许多古卷中见不到本段经文。但无论如何,这段经文能够流传至今,其可靠性已经被历代众教会所证实并接受了,因此我们不宜再对它持怀疑的态度。
“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这里暗指祂就是引导神子民的火柱。‘黑暗’是指一个人心灵上的无知:(1)不能分辨是非,因为是以外貌判断人(参15节);(2)不认识基督,也不认识真神(参19节);(3)不晓得真理(参32节);(4)不知道自己是罪的奴仆,且要死在罪中(21,24,34节);(5)不知道自己是从那里来,是属甚么的(23节);(6)不知道自己是在行父魔鬼所行的(41,44节)。
“必要得着生命的光,”这里把生命和光连在一起,指光发自生命,光又产生生命(参诗卅六9)。
从十二节至二十节,这段经文的钥字是:‘光、生命、见证、认识、差和真’。
﹝话中之光﹞(一)主说:“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这意思就是说,跟从主的人必定有光,必定看得见,必定能知道。反过来说,人如果没有光,人如果看不见,人如果不知道,必定是因为他没有跟从主走。
(二)“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我们跟从主,虽然前程如何,常不得而知,但我们尽管放心跟随,因为祂绝不会有错。
(三)人的黑暗乃在于人的死,人死在过犯罪恶中(参弗二1),所以是在黑暗中。黑暗所需要的就是‘光’,任何方法都不能消除黑暗;但是光一来了,黑暗就消除了。
(四)主耶稣是我们“生命的光”,这话说出:(1)这光不是外面物质天然的光,乃是里面属灵的光;(2)这光满了生命的能力,不但照亮我们,还能推动我们,行在神的喜悦中。
(五)基督显出是“生命的光”,一面照倒所有的自义──‘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出去了’(9节);一面释放一切的罪囚──‘去罢,从此不要再犯罪了’(11节)。
(六)一个人的生命如何,乃在他里头有否“生命的光”;人多有生命的光,他的里头就多有审判;多有审判,里头也就多圣洁;多圣洁,里头的生命就必增长。
(七)基督是“生命的光”,说出基督的丰满的彰显,不仅具有光照的作用──显明、鉴别、审判,更有生命的能力──供应、推动、成全。
(八)“生命的光,”就是主的生命作我们的光。从前我们没有主的生命,我们的里面是黑暗的;现在我们里面有了主的生命作我们的光,就明亮了,能看见甚么是神所定罪的,甚么是神所称义的。
(九)“生命的光”照在我们的里面,就是把神生命的素质传输到我们的里面,使我们越过越有祂丰盛的生命与性情。
【约八13】“法利赛人对祂说:‘你是为自己作见证;你的见证不真。’”
﹝背景批注﹞拉比们对有关证据的补充规定:人为自己作的见证是无效的。
【约八14】“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那里来,往那里去;你们却不知道我从那里来,往那里去。”
﹝文意批注﹞主耶稣在本节的回答指出两点:(1)祂自己有资格作见证,但法利赛人却没有资格;(2)祂知道自己的根源和去向,但法利赛人两者都不知道。
“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基督的一切是真,所以祂可以作自己的见证。祂是真光,光就在人眼前,不需要见证。
“因我知道我从那里来,往那里去,”意思是说,由于祂对自己的来源与去处有清楚的认识,所以祂能见证祂自己。
“你们却不知道我从那里来,往那里去,”法利赛人所知道的,不过是祂的肉身从那里来(参七28),却不知道祂的本质出自何处,以及往何处去。
﹝话中之光﹞见证的质量与真假,不在乎自我见证或别人代为见证,乃在乎见证的人如何。人真,见证就真;人不真,即使再多人见证,也不可能真。
【约八15】“你们是以外貌(原文作凭肉身)判断人;我却不判断人。”
﹝原文字义﹞“判断”审判,论断,定罪,提控。
﹝文意批注﹞“你们是以外貌判断人,”指他们的判断是浮浅和表面的,并不是根据真实的知识(掌握全部事实真相)。
“我却不判断人,”这话有三方面的意思:(1)若按照法利赛人判断人的动机和标准,祂根本不作此类的判断;(2)若按照判断人的真实意义而言,祂已经判断了众人(参26节);(3)强调祂降世为人的主要使命并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参十二47)。
﹝话中之光﹞(一)凭肉体(‘外貌’的原文)作事的人,没有信心的看见(参林后五7),也就是没有属灵的看见。
(二)我们不要论断人,免得被人论断;因为我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人论断(参太七1~2)。
【约八16】“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因为不是我独自在这里,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
﹝原文字义﹞“判断”审判,论断,决定;“真的”真实,毫无隐藏。
﹝文意批注﹞“就是判断人,我的判断也是真的,”表明祂目前不判断人,并不是因为祂缺少判断人所需的智慧;祂若是判断,仍能施行正确的判断,因为祂不是按外貌断定是非,乃是按公平断定是非(参七24)。
“还有差我来的父与我同在,”意即父和祂合起来,构成了双重的见证(参18节)。‘差我来的父’表明祂一直清楚自己的使命是甚么。
﹝话中之光﹞(一)信徒行事,不宜擅自作主,总要意识到有主与我们同在,事事仰望祂的引导。
(二)我们只当说: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作这事,或作那事(雅四15)。
【约八17】“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
﹝文意批注﹞】“你们的律法上也记着说,”主耶稣用‘你们的律法’这词,是因为法利赛人自称是明白律法的(参七49),并非暗示祂来是要废掉律法(参太五17)。
“两个人的见证是真的,”律法上规定,必需有两个见证人才可接纳(参申十七6;十九15)。
【约八18】“我是为自己作见证,还有差我来的父,也是为我作见证。’”
﹝文意批注﹞父和祂一起作见证,这就合乎律法。
﹝话中之光﹞主说祂的见证是真的,因为有父与祂同在(参16节),与祂同作见证;同样的,当我们为主作见证时,也不要胆怯,因为有主亲自与我们同在,与我们同作见证。
【约八19】“他们就问祂说:‘你的父在那里?’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认识我,也不认识我的父;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
﹝文意批注﹞“你的父在那里?”法利赛人不明白主耶稣的暗喻,以为祂说的是人间的父亲;此时祂的养父约瑟可能已经过世。也有可能法利赛人故意要引祂说出祂的父就在天上,好控告祂说僭妄的话;但祂的时候还没有到(参20节),所以没有抓到祂的话柄。
“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参一1);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父表明出来(参一18)。因此,人只要认识子,就认识父;不认识子,就不认识父。
﹝话中之光﹞(一)认识了基督,也就是认识了神;基督乃是人进入奥秘之神的惟一门路(参十四6~7)。
(二)凡是拒绝救主耶稣的人,永远无法真正的认识神;惟有从心里尊主为大的人,才能在灵里以神为乐(参路一46~47)。
【约八20】“这些话是耶稣在殿里的库房,教训人时所说的;也没有人拿祂,因为祂的时候还没有到。”
﹝原文字义﹞“库房”银库。
﹝文意批注﹞“耶稣在殿里的库房,”‘库房’指在圣殿的妇女院里,设有十三个捐款箱供人奉献金钱的地方;此处接近公会集会的大堂,不久前法利赛人刚在那里聚集,会商要捉拿祂(参七45~52)。
【约八21】“耶稣又对他们说:‘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
﹝文意批注﹞“耶稣又对他们说,”‘又’字把下面的一段话和上文的讲论连接起来。
“我要去了,”‘去’不单是指祂的受死与埋葬,更指祂的复活与升天。
“你们要找我,”不是指犹太人在祂死后改变心意,寻找主的救恩,因为绝大多数犹太人至今仍未信主得救;而是指寻找祂的肉身藏处,以为祂的门徒把祂偷了(参太廿八13)。
【约八22】“犹太人说:‘祂说我所去的地方,你们不能到,难道祂要自尽么?’”
﹝文意批注﹞“难道祂要自尽么?”犹太人相信自杀的人要进地狱;他们以为自己担保可以上天堂,故误会主耶稣所谓‘不能到的地方’是地狱。
【约八23】“耶稣对他们说:‘你们是从下头来的,我是从上头来的;你们是属这世界的,我不是属这世界的。”
﹝文意批注﹞“你们是属这世界的,”‘属’字在这里是指根源;‘这世界’即撒但的势力范围(参约壹五19)。
“我不是属这世界的,”主耶稣虽然来到世界(参十六28),但祂却不属于这世界。
他们没有办法相信祂,原因在于他们与祂无论在源头、关系和观点上,都分属两个不同的世界。
﹝话中之光﹞(一)除了死亡之外,尚有其它事物能够把人分开(参47节;三31;十五19;约壹三10)。
(二)我们千万不能凭与生俱来的物质观念和属世的逻辑,来追求属神的事物;因为除了神的灵,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林前二11)。
【约八24】“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文意批注﹞“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原文并无‘基督’两字,在‘信我是’的后面没有述语词,意思是‘我就是那位我是’。这个名字也就是用来称呼耶和华神(参出三14~15原文),而‘耶和华’这名字特别强调神与人的关系。
主说这话的含意,乃在指出祂就是来和人发生关系的神,祂是人所需要的一切。
“必要死在罪中,”人对这位‘我是’的信心,成了决定人命运的强有力的因素。
﹝话中之光﹞“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原文);换言之,只有对这位名为‘我是’的丰满基督的属灵异象,才能拯救人脱离罪恶和死亡。
【约八25】“他们就问祂说:‘你是谁?’耶稣对他们说:‘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
﹝文意批注﹞“就是我从起初所告诉你们的,”或译作:‘我岂不是从起初就告诉你们吗?’也有人译作:‘为甚么我甚至要和你们讲呢?’原文含有‘我从一开始就是我所已经告诉你们的那一位’的意思。
【约八26】“我有许多事讲论你们,判断你们,但那差我来的是真的;我在祂那里所听见的,我就传给世人。’”
﹝文意批注﹞本节意思是说祂一定要宣判世人的结局,而祂的判断是真的,因为那是父的判断。
【约八27】“他们不明白耶稣是指着父说的。”
【约八28】“所以耶稣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基督,并且知道我没有一件事,是凭着自己作的;我说这些话,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
﹝文意批注﹞“你们举起人子,”‘举起’乃是指着祂即将面临的十字架上的死难说的(参三14;十二32,34)。
“必知道我是基督,”原文作:‘必知道我是’(参24节)。
本节表明,世人要到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之后,才能知道祂与天父的真正关系(参太廿七54),包括下列三件事:(1)耶稣是基督;(2)祂没有凭着自己行事;(3)祂的话都是神所教训的。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真的从深处认识我们所信的主乃是那位‘我是’,我们就可以从祂得到各样的供给,而经历祂的丰富。
(二)我们信徒无论需要甚么,这一位‘我是’就是我们的甚么。
【约八29】“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祂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祂所喜悦的事。’”
﹝文意批注﹞主耶稣来到世间,并没有与父神分隔,祂不是‘独自’在世,直到祂在十字架背负世人罪孽之前,父神仍与祂同在(参十六32;太廿七46)。
﹝话中之光﹞(一)讨神喜悦,也该是我们的生活。
(二)我们若要能“常作祂所喜悦的事”,就必须时常持守与祂“同在”。
【约八30】“耶稣说这话的时候,就有许多人信祂。”
﹝文意批注﹞“有许多人信祂,”这些人中大多数只在表面上接纳祂的话,但似乎无意遵守祂的话(参31节),后来心里容不下祂的话(参37节),甚至想要杀祂(参37,40节),因为不明白、也不能听祂的话(参43节);可见他们的‘信’正像撒种在石头地的比喻(参太十三20~21),并不是真正的信心。
亦有解经家说本节的‘信’字原文时式,表示‘才开始进行’之意,故可译作‘开始信’,即信得不完全,因此主向他们解释真信的定义与效果(参31~36节)。
【约八31】“耶稣对信祂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
﹝文意批注﹞“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文作:‘常在我的话里面’。
﹝话中之光﹞人要作真正的门徒,就要常遵守主的道;只有恒常住在主的话里面的人,才是真的门徒。
【约八32】“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文意批注﹞“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有两方面的意义:(1)客观方面,指神的启示,使人明白神的旨意,藉以得着救恩;(2)主观方面,指基督自己(参十四6),祂是神启示的中心(参加一16),是神救恩的具体表现(参弗三6)。
“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自由’并不是指使人免于受异族管辖的政治自由,乃是指从下列的捆绑之下得着释放:(1)使人免于受律法的辖制(参3~11节;加五1);(2)使人免于受罪恶的辖制(参34~36节);(3)使人免于受魔鬼的辖制(44节);(4)使人免于死在罪中的定命(21,24节)。
把本句与‘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36节)摆在一起看,便知‘真理’就是‘天父儿子’,所以本章的‘真理’,不是重在指客观的道理,而是重在指基督自己成为信徒主观的经历而言。
基督是叫人得以自由的‘真理’,因为祂所成就的救赎大工包括了下列四方面:(1)祂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使人在祂里面不再受律法的捆绑;(2)祂复活的生命已经胜过了罪,使人在祂里面不再受罪的捆绑;(3)祂在十字架上已经败坏了魔鬼,使人在祂里面不再受魔鬼的欺压;(4)祂在十字架上已经为我们受了审判,使人在祂里面不再受死亡的威胁。
﹝话中之光﹞(一)实际遵行真理,就是了解真理的途径;晓得真理,是从遵行主的道而来的(参七17)。
(二)时刻不断经历神的同在,就是真自由。
(三)一个人若能把全部事实看清,便不会为愚昧无知所束缚,生活在自义、骄傲、嫉妒、成见、偏见的辖制底下。这种洞烛与分辨是非的能力,要靠内心真理的照明。
(四)许多时候,我们到神面前去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和经历,没有凭着神的真理。许多时候,我们就是因为看不见甚么是真的,看不见甚么是实际,所以就受了捆绑。等到我们看见了真理,“真理必叫我们得以自由”;属灵的实际,是释放人脱离他自己的感觉,叫人得以自由的。
(五)撒但试探人、攻击人的时候,都是蹑手蹑脚的,不叫我们知道是牠在试探、攻击我们;惟有当主叫我们警觉到,许多事物都是出于撒但的作为,我们才会站立起来加以抵挡,这就是“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六)基督乃是真理,也就是人生的实际(参林后一20)。有了基督,人生才有实际;没有基督的人生,乃是虚空的虚空。
(七)真理与自由息息相关,是一件事物的正反两面,缺一不可。自由不是‘由自’、妄为;一个外面胡作乱为的人,往往乃是里面受压最重,极度不自由的人。惟有里面持守真理的人,才能自由自在的行于外面,而不受任何人的干预与约束。但不按照真理而行的自由,迟早必会使他丧失自由。
【约八33】“他们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
﹝文意批注﹞‘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按血统说,所有的犹太人都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参37节),但不一定是他‘属灵’的后裔(参罗九7~8)。
“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他们是按政治的意义来解释自由,自以为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事实上,犹太人在那几百年期间,曾分别受制于巴比伦、波斯、希腊和罗马,只是他们从不承认是作奴仆。
“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他们并未领悟,主耶稣所讲的自由,乃是里面的自由。
【约八34】“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文意批注﹞“所有犯罪的,”指持续地犯罪者。
“就是罪的奴仆,”‘奴仆’原文是卖身为奴的人,表明罪恶在人里面是一个活的东西,有权势,有能力,叫人作它的奴仆;人在它的主使之下,犯罪是不由自主的。
﹝话中之光﹞(一)活在罪中的,乃是真的不自由,因为罪人不能靠着自己的力量摆脱罪的纠缠。
(二)一个人在罪中享乐,任意放纵,好像是随心所欲,其实是违反心愿,违背良心,作罪的奴仆,没有真正的自由。
【约八35】“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
﹝文意批注﹞‘奴仆’和‘儿子’的地位不同,前者随时有可能被赶走,后者则永远住在家里。
﹝话中之光﹞向罪作奴仆的人,在主人的家里没有权利,只有儿子才有此权利。不信的人,没有资格承受神的应许和住在神的家里。
【约八36】“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文意批注﹞真正属灵的自由系借着子而获得。神的儿子能叫人不作罪的奴仆(参34节),这才是真自由。
【约八37】“我知道你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你们却想要杀我;因为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
﹝文意批注﹞“你们心里容不下我的道,”或作‘我的道在你们里面不能快快行开’。祂的话遇到了反对。
﹝话中之光﹞亚伯拉罕的真子孙有两个特点:(1)绝不会想杀人;(2)一定相信神的话(参罗四16)。
【约八38】“我所说的,是在我父那里看见的;你们所行的,是在你们的父那里听见的。’”
﹝文意批注﹞祂照着祂父的榜样行事,他们却正在按着他们的父的榜样行事。这里强调的中心,在于源头的差别──‘我父...你们的父’。‘你们的父’既不是亚伯拉罕(参39节),也不是父神(参41~42节),而是魔鬼(参44节)。
注意本节的几个对比:(1)‘我’对‘你们’;(2)‘看见’对‘听见’;(3)‘我父’对‘你们的父’。
【约八39】“他们说:‘我们的父就是亚伯拉罕。’耶稣说:‘你们若是亚伯拉罕的儿子,就必行亚伯拉罕所行的事。”
﹝文意批注﹞犹太人再次发言抗辩说他们的父是亚伯拉罕,主耶稣则把这两个父作出对比。他们的行动,表明他们作他们之父的工作,然而这些工作却和他们祖宗亚伯拉罕的本性不协调(参40节)。
﹝话中之光﹞肉身血统与属灵上的渊源和表现,是两回事。
【约八40】“我将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告诉了你们,现在你们却想要杀我;这不是亚伯拉罕所行的事;”
﹝文意批注﹞主耶稣把祂的教训看为和神一致,这一点就激起了他们的敌视。
【约八41】“你们是行你们父所行的事。’他们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文意批注﹞“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这话有可能在影射并中伤主耶稣非婚生子一事。但更可能是指信仰上的忠贞与否(参何一2),指他们否认在与神的关系上有任何背地崇奉偶像的犯罪行为,因此接下去说‘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
当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可能正在想及‘撒玛利亚人’(参48节),因为撒玛利亚人的宗教,是外邦鬼神和犹太教二者的污秽混合物。
﹝话中之光﹞人的行为,显明了他是从何而来,是谁的儿子。
【约八42】“耶稣说:‘倘若神是你们的父,你们就必爱我;因为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祂差我来。”
﹝文意批注﹞主耶稣所强调的是属灵的亲属关系,而不是肉身的血统。如果他们真是神的儿女,他们就必像天父一样,也必爱主耶稣。
【约八43】“你们为甚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无非是因你们不能听我的道。”
﹝原文字义﹞“话”说话(talk),话语的表达(speech);“道”长篇大道的话,常时的话(logos)。
﹝文意批注﹞“你们为甚么不明白我的话呢?”‘我的话’指表达的方式──实际所用的字句。
“你们不能听我的道,”‘不能听’即听不进,不肯接受;‘我的道’在此指话语的内容。
犹太人深信自己的成见,以致他们没有真正听到主耶稣所说的是甚么(参47节)。
【约八44】“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牠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牠心里没有真理,牠说谎是出于自己,因牠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
﹝原文字义﹞“魔鬼”诽谤者,说谗言,伪告者;“私欲”情欲,肉欲。
﹝文意批注﹞“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犹太人拒绝主耶稣所传的真理,并意图杀祂,正表明他们源出魔鬼,不是出于神。他们的行动,显出了他们所属的邪恶的父系,他们属于他们的‘父魔鬼’。
“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偏要’指出意志上的抉择。
“牠从起初是杀人的,”魔鬼曾驱使该隐杀害亚伯(参创四8;约壹三12)。主这话暗示犹太人因为受魔鬼的摆布,就倾向谋杀祂(参37节)。
“不守真理,”或译作:‘不站在真理之中’。
“牠说谎是出于自己,”指牠说谎乃出于牠自己里面的一种特殊邪恶性质。
“牠本来是说谎的,”魔鬼曾以谎言引诱亚当夏娃,使他们违犯神的命令(参创三1~6;罗五12,14)。
“也是说谎之人的父,”魔鬼自己是谎言之父,牠是罪的源头。
本节指出魔鬼的几个特性:(1)牠从起初是杀人的;(2)牠不守真理,因牠心里没有真理;(3)牠说谎是出于自己,因牠本来是说谎的。
本节同时也指出犹太教领袖与魔鬼的关系:(1)他们是出于他们的父魔鬼;(2)他们父的私欲,他们偏要行;(3)魔鬼是他们这些说谎之人的父。
﹝话中之光﹞(一)信徒原来也是出于魔鬼的,但是因着相信并接受了那位伟大的‘我是’(参24,28节),就得着生命的光和真理(参12,32节),而被拯救脱离黑暗与虚谎。
(二)撒但是“说谎之人的父”;换句话说,说谎的人都是撒但的儿女。谎言在世界里是比任何东西都普遍,撒但手下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人在世界里替牠说谎。
(三)神的儿女,总不能让谎言在我们身上有地位,总得下定决心对付自己的谎言;也惟有当我们肯拒绝谎言的时候,我们才会发现谎言在我们身上是何等的多!
(四)一切的谎言,应当从神的儿女中除去;谎言如果在你身上还留着,你就有一个把柄能让撒但抓住你。如果在神的儿女身上,还留着撒但这一个谎言的种子,这是最可怜的事!
【约八45】“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
﹝话中之光﹞忠言逆耳;今天我们对人传讲真理和实际的情形,也常会引起人的反对。
【约八46】“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为甚么不信我呢?”
﹝文意批注﹞“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这反问的形式隐含它的答案必然是‘无人能够’。主耶稣是惟一在世间纯洁无瑕疵,没有犯过错失的人(参来七26),所以祂能放胆作此询问。
“我既然将真理告诉你们,”祂不止教训人真理,并且祂自己就是真理活生生的化身。
“为甚么不信我呢?”面对这样一位神真理的具体表现,人怎能不对祂生发活的信心呢?他们的不信,证明他们并不是‘出于神’(参47节),而是出于魔鬼(参44节)。
【约八47】“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神。’”
﹝话中之光﹞信徒的心灵深处,常会爱慕神的话;但当我们一落到天然的心思里面,就会觉得厌烦。所以当我们觉得神的话无聊的时候,要赶紧回到灵里,用心灵和诚实来接触神的话。
【约八48】“犹太人回答说:‘我们说你是撒玛利亚人,并且是鬼附着的,这话岂不正对么?’”
﹝背景批注﹞‘撒玛利亚’是旧约时代北国以色列的主要地区,也是首都所在地(参王上十六24,29)。约在主前七百年,北国以色列被亚述人灭掉后,大部分犹太人被迁徙外地,并将异族人迁到境内诸城(参王下十七6,24)。从那时起,此地的人就成了犹太人和异族的混血种,其后裔就是‘撒玛利亚人’。历史告诉我们,他们有摩西五经,并按这部分旧约敬拜神,但犹太人从不承认他们是犹太民族。
﹝文意批注﹞“你是撒玛利亚人,”这是一种轻蔑的辱语,用来形容‘离经叛道的人’;犹太人以此辱骂别人为异教徒。
【约八49】“耶稣说:‘我不是鬼附着的;我尊敬我的父,你们倒轻慢我。”
【约八50】“我不求自己的荣耀;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
﹝文意批注﹞“有一位为我求荣耀定是非的,”意即神要为祂的儿子辩白。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要介意人的是非论断,而让神来定夺,神的判断才真。
(二)我们须不为自己求荣耀,神才会来荣耀我们。
【约八51】“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
﹝文意批注﹞“人若遵守我的道,”指信而遵行主的话。
“就永远不见死,”‘死’在此处是指灵性上的死,不是指肉身上的死;‘见’字原文意思是发生兴趣和注意的观看,所以也可说是发生关系的观看;‘永远不见死’意即永远不受死的捆绑与威胁。
主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参六63),故遵守主话的人,必得着属灵的生命;他们的肉身虽然死了,将来还会复活(参六40)。
﹝话中之光﹞(一)人相信主耶稣,遵守祂的教训,就有永生,而且将来要复活得荣。
(二)信徒是借着接触主的话,住留在祂的话里面,而得着神生命的供应;所以我们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就是主话),叫我们能因此渐长(参彼前二2)。
【约八52】“犹太人对祂说:‘现在我们知道你是鬼附着的。亚伯拉罕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还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尝死味。”
﹝文意批注﹞犹太人把主耶稣所说‘永远不见死’(51节)的话,按字面来解释,因而误以为祂是指肉身上的不死。
【约八53】“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么?他死了,众先知也死了;你将自己当作甚么人呢?’”
﹝文意批注﹞“难道你比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还大么?”这个问话的方式,是指向一个否定的答案。
【约八54】“耶稣回答说:‘我若荣耀自己,我的荣耀就算不得甚么;荣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们所说是你们的神。”
﹝文意批注﹞主耶稣否认祂自己荣耀自己,而向他们说,祂行事无非为了成全父的心意。
【约八55】“你们未曾认识祂;我却认识祂;我若说不认识祂,我就是说谎的,像你们一样,但我认识祂,也遵守祂的道。”
﹝原文字义﹞“认识”知道(本节第一个字,指外面渐进的客观认识),熟稔,熟悉,看清(本节第二至四个字,指里面直接的主观认识)。
﹝文意批注﹞神因着祂儿子对祂有至高无比的认识,就必在子身上得着荣耀(如果主耶稣否认这一点,也就是否认祂所负使命的正确性);主耶稣因着忠于祂所受的托付,所以祂也是遵守了神的道。
【约八56】“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原文字义﹞“仰望”认识,熟悉,看清;“看见”(原文与‘仰望’同字)。
﹝文意批注﹞“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我的日子’于圣经别处指基督再来审判的日子(参腓一6;二16),但在此处或许包括祂道成肉身,来到世间完成救赎工作的时日。
本句的意思不是说亚伯拉罕因着‘盼望’主的日子而欢喜,乃是说他因着‘看见’了那日子而欢喜。
“既看见了,就快乐,”这话是指他在信心里面的看见(参来十一13)。
【约八57】“犹太人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
﹝文意批注﹞“你还没有五十岁,”主耶稣开始出来传道时,才不过三十岁(参路三23),此时顶多约三十三岁;他们是依外貌猜测祂不会超过五十岁。不过,这也显示祂的确像根出于干地,并无佳形美容,又因多受痛苦,常经忧患(参赛五十三2~3),因此祂的面貌比别人憔悴,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参赛五十二12),显得较实际年龄苍老。
【约八58】“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原文直译﹞“耶稣向他们说:我阿们阿们的对你们说,在亚伯拉罕是以前,我就是(before Abraham was, I am)。”
﹝原文字义﹞“有”开始存在。
﹝文意批注﹞“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这句话是主耶稣自我启示的高峰,它强调主耶稣与亚伯拉罕的截然不同;‘没有...有’这两个动词的对比,也是受造和非受造的对比;受造之物受时间的限制,而主耶稣不独在亚伯拉罕之时存在,且早已存在,一直存在;祂的生命具有神性的超时间特色。主耶稣不是说‘我从前是’(过去式),而是说‘我一直是’(现在式),这正表明祂自亘古即已存在。
在原文这句话酷似出三14内‘我是自有永有的’那说法,暗示主耶稣与旧约的耶和华认同,祂就是那自有永有的‘我是’。犹太人知道祂话里的意义:绝对的先于一切而存在,这就是和神同等。难怪犹太人要定祂亵渎的罪,拿石头打祂(参59节)。
﹝话中之光﹞主是一位现时的‘我是’。无论在过去、现在或将来,祂总是那现时的‘我是’;所以无论何时,我们都能够享受祂的所是。
【约八59】“于是他们拿石头要打祂;耶稣却躲藏,从殿里出去了。”
﹝文意批注﹞犹太人对主耶稣的宣称,除了看作是亵渎僭妄之外,并无其它解释,因此认为用石头打死是适当的刑罚(参利廿四16)。
叁、灵训要义
【认识罪】
一、罪的情形──人人都有罪(7,9节)
二、罪的源头──魔鬼(44节):
1.叫人行牠的私欲
2.牠是说谎之人的父
三、罪的三个主要项目:
1.淫乱(3,41节)
2.杀人(44节)
3.谎言(44节)
四、犯罪的结果:
1.作罪的奴仆(34节)
2.必要死在罪中(21,24节)
五、罪人的拯救:
1.惟有主耶稣没有罪(9节)
2.祂有资格定人的罪,但是祂却不定人的罪(11,15节)
3.祂为人的罪被举起在十字架上(28节)
4.祂要使信祂的人得着真自由(36节)
5.祂能救人脱离永远的死(24,51~52节)
七、主耶稣的救法:
1.在十字架上为罪人担罪(28节)──除去罪的刑罚
2.在信徒里面作生命的光(12节)──藉光照除去罪的行为
3.藉祂话中的真理释放人(31~32,34节)──主自己在祂的话中成为人的实际(真理)
4.叫人在实际的经历中越过越认识这位伟大的‘我是’(24,28,58节)──无论我们需要甚么,‘祂就是’我们的甚么
【主耶稣为自己所作的见证】
一、自称‘我是世界的光’(12节)
二、自称‘我是从上头来的’(23节)
三、自称‘我是’(24,28,58节)
四、自称是叫人得以自由的‘真理’(32节)
五、自称是‘天父的儿子’(36节)
六、自称‘我本是出于神’(42节)
七、自称是无罪的(46节)
八、自称在祂的话里有生命(51~52节)
九、自称具有先存性──即神的永恒性(58节)
【犹太人在何事上反对并弃绝主】
一、否认主的见证,说祂的见证不真(13节)
二、否认祂从父神而来(19节)
三、否认他们曾作过奴仆(33节)
四、否认他们是从淫乱生的(41节)
五、咒骂主是撒玛利亚人,且是鬼附着的(48,52节)
六、否认主比亚伯拉罕还大(53节)
七、拿石头要打祂(59节)
【犹太人反对并弃绝主的原因】
一、他们不知道祂从那里来,往那里去(14节)
二、他们以外貌判断人(15节)
三、他们不认识主,也不认识祂的父(19节)
四、他们心里容不下主的道(37节)
五、他们所行的,是在他们的父那里听见的(38节)
六、他们是行他们父所行的(41节)
七、他们不明白主的话,无非是因他们不能听祂的道(43节)
八、他们父魔鬼的私欲,他们偏要行(44节)
九、主将真理告诉他们,他们就因此不信祂(45节)
十、他们不听神的话,因为他们不是出于神(47节)
十一、他们轻慢主(49节)
【主耶稣与神的关系】
一、神是祂的父(16,18,19,28,49节)
二、神差遣,祂奉差前来(16,18,29,42节)
三、神与祂同在,祂并未独自存在(16,29节)
四、神为祂作见证,祂也作神所喜悦的事(18,29节)
五、神教训,祂传扬(26~28节)
六、神荣耀祂,祂不求自己的荣耀(50,54节)
【约八章中的‘真’】
一、那差主耶稣来的父神是真的(26节)──真的源头
二、主的作为乃是真:
1.祂作的见证是真的(14,17节)
2.祂的判断是真的(16节)
三、信主就有分于真:
1.信而遵守主话的人是真门徒(31节)
2.所得的自由乃是真自由(36节)
3.得以作神真的儿女(42节)
【认识主的话(道)】
一、主所说的话,是照着父所教训的(28节)
二、信祂所说的话,就是信祂(30节)
三、常常遵守祂的话,才是祂的真门徒(31节)
四、祂的话乃是真理,能叫人得以自由(32节)
五、敌对主(想要杀祂)的人,是因为心里容不下祂的话(37节)
六、主所说的话,是在父那里看见的(38节)
七、主所说的话,也是在神那里所听见的真理(40节)
八、人所以不明白主的话,是因为不能听(不能接受)祂的话(43节)
九、人不信主的话,是因心里没有真理(44~45节)
十、人不听主的话,是因不是出于神的(47节)
十一、人若遵守主的话,就永远不见死,永远不尝死味(51~52节)
十二、主自己率先遵守神的话(55节)
【宗教徒的四种身份】
一、是罪的奴仆(34节)
二、不是亚伯拉罕的真儿子(39节)
三、不是神的儿子(42节)
四、是魔鬼的儿子(44节)
【人天然生命的特点】
一、有犯罪的倾向──因为是罪的奴仆(34节)
二、拒绝神──不爱神的儿子,不听神的话(42,47节)
三、被魔鬼的性情所左右──偏要行父魔鬼的私欲(44节)
【魔鬼儿子的证据】
一、不爱主耶稣(42节)
二、不明白,也不能听主的话(43节)
三、行魔鬼的私欲(44节上)
四、不守真理,心里没有真理(44节下)
五、不信主耶稣(45~46节)
六、不听从神的话(47节)
七、轻慢主耶稣(49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