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在加利利的事迹:喂饱五千人(六  1-71)

约翰福音第六章记载主令五千人吃饱的神迹,这神迹是唯一在四福音内均有记载的一个(参太十四  13-21;可六30-44;路九10-17)。约翰的记录与其它福音书的有别。他特别记下这神迹后隔天的轶事---生命之粮的讲论;这是约翰选用这神迹之目的,因好作讲论的背景。约翰选录神迹时,总是随后记载一篇讲论,前后“配搭”共同指出耶稣的神性。今次神迹亦称为记号(sign)(六14),指出耶稣喂养之能尤胜摩西(六31),因此他是更应受接待的先知。

其它福音书记载耶稣在加利利宣道约有年半至两年之久,但作者将之浓缩起来,只记其中一件事  ---喂饱五千人。

按耶稣生平看,约翰以此神迹刻划主最受欢迎的时期,此后便是一般所称的“弃绝时期”。这也可算是作者特记此事迹之一个目的,以指出主的广受欢迎只是昙花一现。其它福音书则以耶稣带门徒到该撒利亚腓立比境的事迹作为“弃绝时期”的开始。(注  1)

一、在加利利某处喂饱五千人(六  1-15)

A  背景(六1-9)

这事以后,耶稣渡过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亚海。有许多人,因为看见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迹,就跟随他。耶稣上了山,和门徒一同坐在那里。那时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耶稣举目看见许多人来,就对腓力说:“我们从那里买饼叫这些人吃呢?”他说这话,是要试验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样行。腓力回答说:“就是二十两银子的饼,叫他们各人吃一点,也是不够的。”有一个门徒,就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对耶稣说:“在这里有一个孩童,带着五个大麦饼,两条鱼;只是分给这许多人,还算什么呢?”

耶稣从耶路撒冷回到加利利,渡过加利利海(旧名),就是提比哩亚海(新名),附近的提比哩亚城在主后二十五年才建成,因此提比哩亚海这名在耶稣时代并不通用,但在约翰写福音书时却久已流行了,所以约翰要交代一下。(注  2)耶稣可能来到东北岸的伯赛大那边(此城全名是伯赛大犹流亚斯  Bethsaida Julias,与在西北的伯赛大有别,(注  3)乃腓力的故乡,参约一  44)。此时因看过耶稣的神迹而慕名前来者大不乏人。由于接近逾越节期(六4),不少朝圣者亦来凑热闹(参十一55),这是耶稣在加利利最受人欢迎的时期。

主看见这么多人跟从他,于是先给伯赛大人腓力一个试验(六  5-6),因他是本地人,理应知道在那里搜购粮食。腓力只能找出二十两银钱(亦不算少,约二百钱;一钱为一天的工资,参太二十2),根本不够喂饱面前的群众。

安得烈找到一个小孩童(六  9)。“孩童”(παιδ aριоν)这字在新约只出现一次。在创世记三十七章三十节,同一个字指十七岁的约瑟;在旧约旁经《多比传》( Tobit)六章三节中,则指达到结婚年龄的青年。考古学家掘出一些石碑,记载有些奴仆(也称为“孩童”),身上带着五饼二鱼,只够自己充饥,因此无济于事。

B  神迹(六10-14)

耶稣说:“你们叫众人坐下。”原来那地方的草多,众人就坐下,数目约有五千。耶稣拿起饼来,祝谢了,就分给那坐着的人;分鱼也是这样,都随着他们所要的。他们吃饱了,耶稣对门徒说:“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免得有糟蹋的。”他们便将那五个大麦饼的零碎,就是众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来,装满了十二个篮子。众人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就说:“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

常言道:人的尽头就是神的起点。当时约有五千个男丁(参可六  44)。主甚有处事才干,他先吩咐群众坐在草地上(指春天时),然后拿起饼来分给他们,愈分愈多,不但够五千人用,还余下十二篮子的零碎(可能每个门徒负责一篮子)。

这神迹叫当时的人想起摩西以吗哪养活多人的事迹(参申八  3),而摩西曾预言有真先知出来(申十八15),于是他们呼叫耶稣为那先知(六14)。

C  后果(六15)

耶稣既知道众人要来强逼他作王,就独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群众看见这神迹便以为耶稣可作他们的王了,(注  4)因他能源源不绝地喂养他们。他们只顾属地与暂时的需要,并没有真正认识耶稣的身份。主却不容许人们这样拥戴他为王。主的国虽是属地的,但仍以属灵准则为重(参三  3),于是就离开他们去了。

二、在加利利海面上走(六  16-21)

到了晚上,他的门徒下海边去,上了船,要过海往迦百农去。天已经黑了,耶稣还没有来到他们那里。忽然狂风大作,海就翻腾起来。门徒摇橹约行了十里多路,看见耶稣在海面上走,渐渐近了船,他们就害怕。耶稣对他们说:“是我;不要怕。”门徒就喜欢接他上船,船立时到了他们所要去的地方。

主先打发门徒渡海到西北的伯赛大去(参太十四  22、34;可六45、53)。本段事迹与马太及马可二人所记的相同,但约翰没有提及彼得行在水面上。(注  5)

这段经文插在神迹与讲论当中,目的何在?莫理斯等多位学者看不出其上下文的衔接,只说那是当时发生的事,约翰就把它记下来。

从故事的背景看,作者插入这神迹是另有原因的。那时主受欢迎的程度已到顶峰,众人甚至强逼他为王。这混乱的情形叫门徒又惊又喜;喜者或许当时主就会立国,惊者这是太突然了。虽然复国的盼望早已潜伏在国脉中多年,但他们仍禁不住惊诧。主早知道他们的心理,这些人不是因见了神迹,而是因吃饼得饱才拥护他(六  26),并非真正接受他为弥赛亚;这种接纳不是真的,对门徒的信心也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于是主故意先打发门徒过海,在自己与他们分开时以三方面考验他们的信心:(注  6)( 1)主先打发他们自行过海,以试验他们是否服从;(2)风浪起了,主仍不出现;(3)主在门徒与风浪展开搏斗至非常危险时才露面解救他们。由此可见,本段不是无意义的插段,而是作者有意指出,耶稣不单是“生命之粮”、“生命之王”、“以色列之王”,也是“自然界的王”(主宰)。(注  7)

三、在迦百农论生命之粮(六  22-71)

A  背景(六22-24)

第二日,站在海那边的众人,知道那里没有别的船,只有一只小船,又知道耶稣没有同他的门徒上船,乃是门徒自己去的;然而有几只小船从提比哩亚来,靠近主祝谢后分饼给人吃的地方。众人见耶稣和门徒,都不在那里,就上了船,往迦百农去找耶稣。

本段故事是接续六章十五节的(六  16-21是一段插曲)。第二日,众人知道有点不对劲,昨天( 的用法)(注  8)只有一条船是门徒渡海用的,而耶稣又没有和门徒同去,那末耶稣去了那里?那时刚有船从提比哩亚到来(可能知道这边有很多人需要雇船渡海,所以趋前等候生意),他们就上船到迦百农找耶稣去。

B  讲论(六25-40)

既在海那边找着了,就对他说:“拉比!是几时到这里来的?”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找我,并不是因见了神迹,乃是因吃饼得饱。不要为那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的;因为人子是父神所印证的。”众人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耶稣回答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他们又说:“你行什么神迹,叫我们看见就信你?你到底作什么事呢?我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如经上写着说:‘他从天上赐下粮来给他们吃。’”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从天上来的粮,不是摩西赐给你们的,乃是我父将天上来的真粮赐给你们。因为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他们说:“主阿!常将这粮赐给我们。”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只是我对你们说过,你们已经看见我,还是不信。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在靠海边处他们找着耶稣后,先尊称他为拉比,继询问他如何及何时来到这里(六  25)。主立即趁机向他们讲述生命粮食的问题,内容主要分三点:

( 1)不要为必坏的食物劳力,要为永生的食物劳力,如主先前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四34)。努力作神工等于信人子(六26-29)---主看出他们来找他的目的全是为吃而来,他们只注视饼和鱼在量方面的加增,而看不到饼和鱼这神迹背后提示了耶稣是神的儿子。(注  9)于是主教导他们人存活之目的不是“民以食为天”,而是得着从父神所印证的人子而来的永生。他们以为永生是靠工作的(六  28),这是拉比一贯的教训,谓工作行为是获得永生的条件(参路十八18;罗十3),(注  10)耶稣则说永生是靠相信接受的。

( 2)天上的粮才是真粮,耶稣就是天上的粮、生命的粮(六30-35)---当主谈及相信时,他们便要求他行另一神迹,叫他们看见就信他是弥赛亚(六30),因为喂饱人的神迹摩西也能行,所以他们不觉得主的神迹有何独特之处。而且,犹太人相信,当弥赛亚来临时,他必再作一次以吗哪喂养人的神迹(Midrash Koheleth; 2 Bar. 29:8; Sibylline Oracles 3:49; Eccl. Rabba 129, 28)(注  11)(六  31)。耶稣回答说,摩西所赐的粮食不是从自己能力来的,又是朽坏的、暂时的(参书5:12),而他所赐的是从天上来的(六32),这才是真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粮”(暗指自己)。他们听了之后,立刻求要这粮(六34;并参四15)。耶稣随即宣称他就是那真粮、从神来的“生命的粮”(六35)。这是本书七大“我是”的头一个。滕慕理称:每次“我是”的宣称皆针对与满足世人属灵方面的需要。(注  12)

( 3)信耶稣者永不被丢弃,在末日也不会(六36-40)。此时耶稣看见大部份的人对他仍抱半信半疑的态度(六36),于是便安慰他们说:凡信的必蒙神永远保守,永不被弃(六37),在末日复活(原文强调主亲自的保证“我必使他复活”)得永生,与神永远同在(六39)。

C  议论(六41-71)

1.犹太人的议论(六41-59)

( 1)第一回合议论与耶稣的回答(六41-51)

犹太人因为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就私下议论他;说:“这不是约瑟的儿子耶稣么?他的父母我们岂不认得么?他如今怎么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呢?’”耶稣回答说:“你们不要大家议论。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在先知书上写着说:‘他们都要蒙神的教训。’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从神来的,他看见过父。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

据上下文的理路,上文(六  25-40)大概是在迦百农海边讲论的,而今段(六41-59)则是在迦百农会堂内讲论的(参六59)。耶稣自称是从天上来的弥赛亚,但犹太人(参一19的用法,指宗教领袖)不相信,说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六41-42)。可是耶稣指出,所有得永生者全是因为父神吸引他们(六44)。这是约翰福音一大重点(莫理斯,ICC持此论)。先知书记载(参赛五四13;耶卅一34):神以他的教训“吸引”人(六45上)。“吸引”原意为“强拉”(如廿一6、11;徒廿一30);下文(十二32)说神以耶稣的死“吸引”人。凡神所吸引的都到主这里来(六45下),凡到主前者皆得永生,因为信他是从神而来(六46-47)。

提到永生方面,主再解释他才是生命之粮(生命之粮代表永生):摩西所给的粮不能叫人得永生,因吃的人都死了;而他所给的必定叫人永活,他的肉就是生命的粮(六  48-51)。

( 2)第二回合议论与耶稣的回答(六52-59)

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象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些话是耶稣在迦百农会堂里教训人说的。

耶稣先说他的肉就是生命的粮(六  51下),再又要求人吃喝他的血肉,这都是很新鲜的用语,难怪犹太人以为人要真的吃下耶稣才有永生(六52)。

“吃与喝”本是犹太人惯用的词汇,指将别的物件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份,尤其是指律法方面。拉比们将律法称为他们的面包,吃之则代表接受及遵行之意。(注  13)但耶稣却以自己比作粮食,这是犹太人甚难理解的。耶稣引用这暗喻之目的,对不信者言(如目前的犹太人)是隐藏性的,叫他们听而不明(参太十三  13)。然而,耶稣也解释吃喝他的身体(血与肉)就是与主在生命上联合(“常在”的意思),如物质食物般化成身体生命一部份。滕慕理称,这是“生命的结合”,也是指得永生之意(把六40,六54及六33-36与六51-56对列参照便更清楚)(六53-58)。(注  14)

在四福音中,只有约翰福音没有记录“最后晚餐”设立的过程,因此导致许多经学者认为本段是一种“变相”之“最后晚餐”的记载,或是暗示最后晚餐的设立。(注  15)但“吃”与“喝”二字均是过去式动词( aorists,指不重复性的过去动词),因此以这段作为“圣餐”设立的论据是不能成立的。那动词的使用显示了“吃与喝”是信徒可与主同享永恒的团契。( 16)

2.门徒的议论(六60-71)

他的门徒中有好些人听见了,就说:“这话甚难,谁能听呢?”耶稣心里知道门徒为这话议论,就对他们说:“这话是叫你们厌弃么?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他原来所在之处,怎么样呢?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只是你们中间有不信的人。”耶稣从起头就知道,谁不信他,谁要卖他。耶稣又说:“所以我对你们说过,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赐,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从此他们门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耶稣就对那十二个门徒说:“你们也要去么?”西门彼得回答说:“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耶稣说:“我不是拣选了你们十二个门徒么?但你们中间有一个是魔鬼。”耶稣这话是指着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说的;他本是十二个门徒里的一个,后来要卖耶稣的。

作者不仅记下犹太领袖议论耶稣,也记载了门徒中亦有人议论他。“门徒”广指“学徒”(还不是信徒,参太五  1),狭指“信徒”(路六17,十四26、27、33,十九37,太十37);若作专用名词解则指十二门徒(太十1,十一1,廿六20)。此处是指“学徒”。他们听到要吃喝耶稣的血肉,觉得很难接受(非中译“这话甚难,谁能听呢”,六60),因这是一个生命交托的问题。主知道他们心中的困难,便向他们指出:

( 1) 他的升天(有说指上十架,但这并不能指出他的来源)能证明他是从天上来的(六62)。

( 2) 能赐永生是神之灵的工作(“肉体的灵是无助的”,自译六63)。

( 3) 他知道人对他的态度如何:有信的,有不信的(出卖他);人能信也是因父神的恩赐(指以恩典吸引)才成的(六64-65)。

自此这群学徒中有多人退去,主遂转向十二门徒(“十二门徒”一词在本书首次出现,作者没记主在何时何地选立他们),考验他们是否也跟着离去。这些门徒曾听主的宣言与教训,也曾目睹主多方的神迹奇事,更曾看见有人离开主,然而他们信心坚定,表示永不离开主。彼得代表门徒(“我们”)宣称(如太十六  16;可八29;路九20的宣称):主有“永生之道”(即“生命的话”,六23下),是“神的圣者”(此词源自旧约,参赛一4;诗十六10;在新约时代,这变成弥赛亚的别名;参可一24;路一35;徒三14;约壹二20),即是说他们永不会离开主。主却说他们当中有人会出卖他(六72),这人是魔鬼(六70)。“魔鬼”一词没有定冠词,故此是形容语法,指这人有撒但的性情,非说他是魔鬼的化身。主宣告此事也是给听者机会放弃他的预谋,叫他得永生。

结论

作者在本段中藉着两个神迹  ---喂饱五千人与行在水面上---清楚表露耶稣是神的弥赛亚。此际众人要拥戴主为王,主却故意避开,而专心训练门徒,因他知道他的“时候”和父神的“美旨”。他要门徒清楚认识他,决心跟从他,然后才作他们的王。

注文

1  M. C. Tenney, "John,"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70; The Gospel of Belief, p.112.

2  L. Morris上引书第341-342页。

3  H. A. Kent上引书第99-102页。

4  事实上,先知与王的观念合在一人身上正是旧约有关弥赛亚的观念。参W. A. Meeks, The Prophet King, Leiden, 1967, p. 25及L. Morris上引书第346页。

5  H. A. Kent上引书第103页。

6  笔者与B. F. Westcott上引书第99页所言表同感。

7  G. C. Morgan, Studies in the Four Gospels, Revell, 1972rO,1927, p.103.

8  H. A. Kent上引书第103页。

9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117.

10 H. A. Kent上引书第104页。

11 L. Morris上引书第361页。

12 M. C. Tenney, Expositor's Bible Commentary, p. 76.

13 L. Morris上引书第360页。

14 M. C. Tenney, Gospel of Belief, p. 122.

15 如K. Lak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Harper, 1937, pp. 61-62; A. Richardson, The Miracle Stories of the Gospels, London, 1952, p. 96; B. Lindars上引书第250-251页;L. Morris上引书第354页,但Morris在第374-378页则否认之。

16       同上书第  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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