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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一57-80

 

 

    「他的名字是约翰」(路一63

    这几个字是整段经文故事的焦点。这故事从本章头五十七节的经文中就开始了,自第五十七节到第八十节则是它的尾声。在这结束的部分中,我们看到了约翰出生的记载,以及撒迦利亚的颂歌。

    首先来看那位先锋的诞生。以利沙伯生下了一个男孩。神为了完成他的旨意,就透过超自然的因素,成就了自然的事。我们必须记住天使对他父亲所作的,关于约翰的惊人宣告。天使在圣殿中告诉他,这孩子在母腹里就要被圣灵充满。这里的圣灵,并非今日我们说到圣灵充满时所谓的圣灵。那宣告是说,他要被神圣的灵所充满。在他母腹里,这孩子就以神圣的灵为装备,以预备从事他被指定的那事工。这就和耶利米的例子一样,说明一个先知尚在母腹中,还未出生时,神就知道他,并且.预先指定了他的服事工作。

    第五十七节到第六十六节,我们看见孩子出世了,他们的邻里亲族都一同欢喜。到了第八日,他们都聚集来给孩子行割礼。依照希伯来人的规矩,是在男孩子行割礼那天给他命名的。亲族们认为他理所当然应该照他父亲的名字,取名叫撒迦利亚。但他母亲加以阻止,他说,「不可,要叫他约翰。」他们自然反对说,你亲族中没有叫这名字的。那时撒迦利亚仍然又聋又哑,正坐在一旁。他们就向他打手式,又给他一块写字板,他写道,「他的名字是约翰。」他写的不是「他应该名叫约翰」,也不是「我们已经决定他要叫约翰」,他乃是斩钉截铁的写道,「他的名字是约翰。」这已是定局,毫无商量的余地。这个孩子是属天的,神已经为他选好了名字。他的名字是约翰,他的名字是「神的恩典」。

    撒迦利亚的口立刻就开了,舌头也舒展了。经过了数月隐居的生活,他几乎已经与外界隔离了。这期间他沉思了发生在他身上的奇妙之事,以及那更奇妙的事,就是有关主先锋的事,现在,他突然唱起歌来。路加说,他被神圣的灵所充满。

    第六十六节说到,人们在心里说,这个孩子将来怎么样呢?他们的疑问要三十年以后才能得到答案,那时这个孩子就像以利亚一样,突然出现在犹太境内,宣讲信息。毫无疑问的,到那时必定会有一些人,回想起他出生的奇迹。

    我们已经听过了两首歌,都是与人类历史上这件惊人的事,就是神的儿子降世成为人子的事有关。首先是以利沙伯的祝歌,然后是马利亚的赞美歌。

    现在来看第三首歌,即撒迦利亚的颂歌。马利亚的歌是称颂那行动的神;撒迦利亚的歌是描述神的行动。这两首歌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必须注意约翰的名字和这首歌的关系。这诗歌从头到尾都在称颂这名。「约翰」的意思是神的恩典,这也是撒迦利亚在这首奇妙的预言诗中所称颂的。他的诗歌就是在解释约翰这名字。他在这首歌中,称颂神一切的作为,这些作为都是出于这名字的含义——神的恩典。这首歌的主题是救恩,而救恩乃是出于神恩典的作为。

    如果我说,撒迦利亚在写第七十二节和第七十三节的时候,他想到了这孩子,想到他自己,以及他的妻子,也不算凭空猜臆。「施怜悯」,这是约翰的名字,就是神的恩典;「记念他的圣约」,这是他自己的名字,就是神必记念;「对我们祖宗亚伯拉罕所起的誓」,是他妻子以利沙伯的名字,就是神的誓约。

    前面我已经说过神的恩典,神的救恩,现在我要用一个名词来形容本诗的主题,这种用法可能是前所未见的。这首颂歌的主题是神的管辖。请看第六十八节,「因他眷顾他的百姓。」再看第七十八节,「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其中的「眷顾」和「临到」在希腊文中是同一个动词   episkeptomai,也就是管辖的意思。「管辖」是什么意思?就是看顾、管理,包括了观看和行动。不要以为「它眷顾」仅仅是指神降下来观看世人,它还有更深的含义。神观看,接着他就行动。古时候神的百姓在为奴时,他就宣告,「我实在看见了……我下来是要救他们。」这就是看见和行动,也是这里「眷顾」一词所指的。

    因此撒迦利亚将下面要发生的事,描述为神眷顾的结果。神看见了,这导致了神的行动;神的行动起源于他的看见。这诗歌所启示的,就是神管辖的性质。「他眷顾……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注意其中的时态。已经看见了,他已经掌管了,他们据自己的本性观察。现在有了结果:将有日光临到我们。他的观察和行动,产生了清晨的日光。

    这首歌分成三部分。第—,从第六十八节到第七十五节,称颂神在过去的作为。其次,第七十六、七十七节描述那孩子的事工。最后,第七十八、七十九节宣告神在未来的作为。

    首先看第六十八节到第七十五节所描述的神在过去的作为。注意这段经文中提到过去的地方,「主以色列的神」 ,「他仆人大卫」,「圣先知」,「我们列祖」,「他的圣约」「所起的誓」,「亚伯拉罕」。作歌的人回顾那古老的时代,就称颂神从那时起直到如今的一切作为。

    他从万物的源头开始。「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然后称颂神作为的方式,「他眷顾……施行救赎。」撒迦利亚是一个祭司,他用了圣殿中的名词「救赎」。「在他仆人大卫家中,为我们兴起了拯救的角。」那是最主要的。关于这句话,大家意见纷纭,我不打算很武断的说「拯救的角」有什么特别含义。它可能指神救恩的崇高、辉煌、庄严、壮丽,也可能指神救恩的全备和丰盛。两者都可以用角来作比喻。然后他称颂这最终行动的性质,「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向我们列祖施怜悯,记念他的圣约。」

    有些解释这首歌的人认为,撒迦利亚是用一种狭窄、自私的想法和说法来唱这歌,因为他只将希伯来民族包括在内。我并不如此想。我相信他不但已经看见神在他的族人身上的作为,并且也看见神的作为透过他的族人,伸展到一个更宽阔的领域中,具有更大的意图。有些人认为,「拯救我们脱离仇敌,和一切恨我们之人的手,」这句话,表达了撒迦利亚的希望,就是那救赎主来,要打碎罗马的铁轭。我完全不赞同这说法。我相信这歌里有更深的属灵含义。撒迦利亚因被神圣的灵充满,就看见将要发生的事,明白神根据所立的约和所起的誓言而采取的怜悯行动,其最广的意义乃在于拯救一切人类脱离仇敌之手。

    下面一段(7677节)是那孩子的使命,我们不拟多加赘述。

    最后一段(7879节)提到未来的事。以赛亚书第九章有这么一段话:

   

        但那受过痛苦的,必不再见幽暗。从前神使西布

    伦地, 和拿弗他利地被藐视,末后却使这沿海的路,

    约但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得着荣耀。

 

    这位旧时代的先知所唱的是什么?他清楚看见了神对以色列的旨意,是要他成为一个中途站,一个工具,好叫神能藉着他,成就更大的事。他跨越了许多世纪,预见有一天将临到,那时坐在黑暗死荫中的人将见到亮光。这也是撒迦利亚现在所清楚见到的。他知道过去世代一切的荣耀,但他看见了更远的事。他看到神对以色列的计划成就了,因他怜悯的心肠,他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他所用的代名词具有崭新的意义。「临到我们」的「我们」是指谁?「把我们的脚引到……」是指谁的脚?如果我们说他仅是指以色列而言,我们就误解了整首歌的精神。他自己回答了我们的问题,「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包括以色列以外的各族。他将他们并列,用复数的代名词将他自己和外邦各族连结起来。在撒迦利亚沉默等候的数月中,神管辖或眷顾的真正意义临到了他。他说那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之列国的光将要来临了。

    他在这首歌最后一个段落里,重新提到了万物的源头。一开始他说,「主以色列的神,是应当称颂的。」现在他说,「因我们神怜悯的心肠。」怜悯的心肠,多么动人的词句!这是耶稣一生的历史中头一次出现这词。以后还有许多地方出现,但都是用「怜悯」二字而已。新约不断提到,我们的主动了怜悯。「心肠」真是生动的比喻!每一个健康的人都知道,在身体或心理的重压之下,人生理的本质会挤向身体最中心的部位。因此撒迦利亚大胆地用了这个词。「怜悯的心肠」没有指出其中所含的困难、翻搅、痛苦、焦虑,但这些都在「心肠」的比喻中表现出来了。值得注目的是,新约圣经中只有耶稣使用这个词,或者只有提到耶稣的时候,才用到这词。

    撒迦利亚看到将来临之事的一切荣耀——日光,清晨,黎明。那升起的旭日象征着黑暗中的光明,照亮坐在死荫里的人。

    整段经文以一个简短的陈述作结束。路加以他一贯省略次要事件,只记载主要事件的笔法,将三十年的时间用一节经文带过。

    「孩子渐渐长大」,这是极自然的;「心灵强健」,指他逐渐成熟;「住在旷野」,并不一定是说他从婴儿时就被带到旷野。我相信,约翰是二十岁的时候进入旷野,这是毫无问题的。他是一个祭司,他父亲也是祭司,他是在祭司的等次中。根据希伯来人的制度,祭司的儿子长到二十岁的时候,必须继承祭司的职分。我想他是在那个时候,割断他与圣殿及祭司职分的关系,在神的命令之下进入旷野。

    如此,我们已来到人类历史上最伟大之时刻,最伟大之事件的入口。先锋已经预备好了,在撒迦利亚的颂歌中,他称颂神正脱离旧的道路,迈向新领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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