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讲 |
傳福音的人
經文:路加福音九章?1-9、57-62?
路加福音書在第九章與第十章,分別記載耶穌基督差遣門徒出去傳福音的事,第九章是說他差遣十二個門徒,第十章是說「他另外揀選七十二個人」。第十章的記事是路加福音書特別擁有的資料,差遣十二個門徒的故事則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有記述。
這件差遣的故事在編輯上來說,馬太福音書比較有技巧,作者先在第九章卅五至卅八節先寫下這段話:耶穌周遊各市鎮鄉村,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並治好民間的各種疾病。當他看見一群群的人,動了惻隱的心;因為他們孤苦無助,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所以,他對門徒說:「要收成的很多,但是收割的工人太少。你們要祈求農場的主人,派工人來收割他的農作物。」然後緊接下來的是在第十章一至廿節,說到差派十二個門徒的記事。
馬可福音書記載耶穌基督差遣十二個門徒的故事,很有特別的用意;這段經文是編在耶穌基督被自己的鄉親拿撒勒人拒絕之後,然後以「對於這些人的不信,他非常詫異。耶穌繼續在附近各村莊教導人。」(馬可福音六:6)這句話,將拿撒勒事件與差派門徒之事結合在一起,顯示出耶穌基督在傳揚天國信息的工作上,並不因自己的鄉親拒絕而氣餒,或加重挫折感,反而是更加擴展宣揚天國信息的決心。但是,更重要的是,馬可福音書在編排這段差派門徒工作之記事上,依我看,是為了要反應出施洗約翰被殺事件。
在馬可福音第一章十四節:「約翰被關進監獄以後,耶穌到加利利去,宣講上帝的福音。」然後就停止有關施洗約翰的行跡記錄,而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二書裡面,尚且提到施洗約翰雖然人被關在監獄中,仍舊關心著「將要來臨的那一位﹂之事。因此,當他的門徒把有關耶穌基督的言行舉動告訴施洗約翰後,他差派﹁兩個門徒」去問耶穌基督身份的問題。(參考馬太福音十一:2-19,路加福音七:18-23)在馬可福音書則省略了這段資料,將直接出現關於施洗約翰後來被希律王下令侍衛「到監獄裡,斬下約翰的頭。」這段記事,編排在耶穌基督差派十二個門徒出去宣教的工作之後。馬可福音書的作者先描述「門徒就出去傳道,勸人離棄罪惡。他們又趕走許多鬼,用油塗抹許多病人,治好了他們的疾病。」(馬可福音六:12-13)依馬可福音書作者的說法,十二個門徒之所以有這種力量,是因耶穌基督「賜給他們驅逐污靈的權力。」(馬可福音六:7)而他的門徒確實有很好的見證。然後作者用這句話:「關於耶穌的一切事希律王都聽到了,因為耶穌的名聲傳遍各地方。」(14節)緊接下來,就是提到希律王對耶穌基督的反應:「他是那個被我砍了頭的施洗約翰,他復活了!」(16節)由此開始,詳細地記述施洗約翰受難的整個過程。(17-29節)馬可福音書可說是三卷福音書中,描述此事件最為詳細的。作者將耶穌基督差派十二個門徒的事,與施洗約翰受難事件先後編織在一起,我想作者想要凸顯一件事:傳福音的工作可能隨時會帶來如同施洗約翰在政治統治者下的悲慘景況,遭到殺身之禍。但是,耶穌基督曾對他的門徒說過:「為了人子的緣故,有人懷恨你們,棄絕你們,侮辱你們,把你們當作邪惡的,你們就有福了!」(路加福音六:22)並且,謀害上帝福音的僕人者,並不能因而每天高枕無憂地過生活。即使是權力高張如希律王之輩的,也不例外。
路加福音書從一開始就在編輯上展現出他的特點--按照次序。在許多重要事件上,作者在「按照次序」上更是用心極細。他將施洗約翰受難的事件只是輕描淡寫地一筆帶過,(參考三:19-20、九:7-9)因為真正重要的人物是耶穌基督。作者將耶穌基督差派十二個門徒的記事,與五餅二魚分給五千人以上,絕對有密切關係;門徒把他們工作的成果帶回來報告給耶穌基督後,雖然他是「悄悄地」帶門徒們到伯賽大城去,但是群眾卻緊跟隨後而來。這些數目超過五千的群眾的人潮,必然是與門徒的工作有不可分的關係。在第十章一至十二節,耶穌基督另外又差派七十二個人去傳天國的信息,這些人工作後是「高高興興地回來」,他們的報告是:「主啊!我們藉著你的名發命令,連鬼也服從了我們。」(17節)這是個圓滿地完成使命的成果,人們的反應是「成千成萬的人群擁擠在一起,甚至彼此踐踏。」(十九:12)為的是聽耶穌基督和他門徒所傳揚的天國信息,也或許是為了身體上的各種病症尋求醫治,但是,由十二個門徒帶動出五千人以上的群眾大集會,由七十二個門徒引來成千成萬人潮,這種編輯手法上的構思技巧,都是在說明路加福音書作者的用心。而最有意思的,乃是群眾大集合固然是令人興奮,卻不是作者所最重視的,在我看來,作者路加乃是要藉著群眾大集會景象,說出那隱藏在背後的重要事件--受難,包括耶穌基督,以及為天國福音勇敢做見證的人。(參考九:18-27、44-45)
現在讓我們來看路加福音所記的這段差遺十二個門徒的經文意義;
第一至二節:耶穌召集了十二個門徒,賜給他們趕鬼和醫治疾病的權力,然後派遣他們出去傳上帝國的福音,並且醫治病人。
如果我們打開台灣宣教史來看,我們就會發現在一八六五年六月十六日,英籍宣教師馬雅各醫生,就是以醫療與傳道配合在一起打開宣教之門的。不僅在台灣如此,在世界各地許多宣教區,傳福音與醫療工作幾乎就是一體兩面,相結合在一起。耶穌基督是如此展開他的宣教工作,現在他召集來的十二個門徒,他也「賜給他們趕鬼和醫治疾病的權力」,配合「去傳上帝國的福音。」依照馬太福音與馬可福音的記載,耶穌基督是賜給門徒有「權力」「去驅逐污靈」(參考馬太福音十:1,馬可福音六:7),而路加福音則是延伸「權力」含括「趕鬼和醫治疾病。」
馬可福音書指出耶穌基督差派門徒是「兩個兩個地出去。」(馬可福音六:7)路加福音書則清楚指明差遣門徒出去的使命是「傳上帝國的福音」和「醫治病人」。而這兩項工作,也是耶穌基督一直努力不懈的工作。(參考馬太福音九:35)馬太福音書的作者,曾為耶穌基督這項召集差派門徒的工作,做了以下的解釋說:「當他看見一群群的人,動了惻隱的心;因為他們孤苦無助,像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所以,他對門徒說:『要收成的很多,但是收割的工人太少。
你們要祈求農場的主人,派工人來收割他的農作物。』」(馬太福音九:36-38)作者認為耶穌基督是感到時間短促,自己無法兼顧所有工作職場而發出的呼召聲。路加本身是位醫生,關心醫治身體疾病的重要性似乎較為偏重,在這短短兩節經文裡,就連續地將醫病趕鬼和傳福音提了兩次。
人身體上的疾病所帶來的痛苦,常造成人對生命生存意念的破碎。在牧會工作上,傳教者時常會遇到躺在病塌上的兄姊求死的哀聲,就是個例子。這種對生命遇到的苦難與感到絕望之情,是基督教福音所關心的對象。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不是這些門徒本身有這些能力,而是耶穌基督所賦予他們的,而有這些醫病趕鬼的能力,是為了要傳上帝國的福音,不是高張或炫耀個人的特殊能力。這一點是很重要的認識,否則就失去了傳福音的真正意義。
第三節:他對門徒說:「你們在路上的時候,甚麼東西都不用帶:不帶手杖,不帶旅行袋,不帶食物或錢,也不需要有兩件內衣。」
我們將這一節與第六節:「門徒就出門,走遍了各村鎮,傳佈福音,到處治病。」一起看會比較清楚,因第六節提供我們知道這裡所謂「走遍了各村鎮」,是指加利利附近地區,沒有超出這範圍多遠,離耶穌基督自己的家鄉拿撒勒,或他常去的迦百農,也離門徒們的家並不遠。我認為對這一節較正確的看法是:不需要為了去傳福音再添購新的裝備,例如衣服,不需多準備,身上穿的就夠了,不需再買新的旅行袋....。
為什麼耶穌基督會這樣吩咐他的門徒呢?我想有個可能的主要因素乃是:傳福音是件全心、全力的事,越少纏絆的外在事物越好。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為了傳福音的緊迫性。也就是說:時間很短,工作很多,就以沒時間做太多與傳福音無直接關係的事。教會史上許多早期宣教師確實是如此去實踐,特別是在一些蠻荒地區的開拓宣教工作是依此而行。一個真正獻身於傳揚福音工作的傳教者,若是屬於自己的身分財物太多,宣教的使命感常相對地薄弱,獻身的意志力也會容易陷入模糊中。
第四節:無論到甚麼地方,哪一家願意接待你們,就住在那裡,直到你們離開那地方。
這個交待非常重要,起碼耶穌基督在向他的門徒表明一件事,乃是傳上帝國的信息,不僅是自己要有甘心樂意的態度,接受上帝國信息的人也必須是如此。這是建立在一種「歡喜甘願」的基礎上。沒有勉強,沒有怨言或不喜歡,否則就失去了上帝國的意義,因為上帝國乃是以上帝的主權為中心,傳揚者與接受者需要以順服上帝的主權之態度,來建立彼此之間的關係。這種順服是內心的信仰告白。這樣才能在面對苦難來臨時,不會退縮、放棄,而是會甘願接受。因此,當耶穌基督對他的門徒說「哪一家願意接待」就留下來,即是這種「願意接待」的情況下。
第五節:「遇到不接待你們的人,你們在離開那市鎮的時候,把腳上的塵土也跺掉,表示對他們的警告。」
這一節與第四節剛好是相對應的句子。第四節是說若有「願意接待」,就留下來。第五節則是若有人「不接待」的,就離開,不要有戀棧的心理。
「把腳上的塵土也跺掉」,這是猶太人表示與他人切斷關係的方式。原本是當他們經過外邦人的地方,就要把腳上的塵土跺掉,為的是不帶外邦人的塵土進入自己的村子或屋內。後來逐漸演變成保守的法利賽人表明「外邦人棄絕上帝救恩」的形式。使徒行傳十三章五十一節,記載使徒保羅和巴拿巴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傳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時,因被拒絕且遭到驅逐出境,於是他們「兩人跺掉了腳上的塵土,警告他們。」另有一次,使徒保羅在哥林多的時候,因「向猶太人見證耶穌是基督」,被他們「反對」、「毀謗」,保羅「就抖掉衣服上的灰塵,對他們說:『要是你們滅亡,罪不在我,你們自己負責吧!從今以後,我要到外邦人那裡去了。』」(使徒行傳十八:6)作者路加說耶穌基督是教他們的門徒用這種「把腳上的塵土也跺掉」的方式,「表示對他們(指拒絕上帝國福音的人)的警告。」請注意,是「警告」,而不是帶著仇恨。
第七節:加利利的希律王聽見了所發生的一切事,心裡非常困惑,因為有人說:「施洗者約翰復活了!」
由於耶穌基督派出去的門徒「走遍了各村鎮,傳佈福音,到處治病。」(6節)使得希律王開始有了困惑。換句話說,施洗約翰被他(希律王)殺死的陰影,使他內心一直處於不安之狀況中。
再者,從第九節可發現,希律王對耶穌基督的事認識甚少,雖然耶穌基督的名聲早已傳遍整個加利利地區,可是好像並沒有如同當代之施洗約翰那麼有影響力的樣子。第九節也為廿三章六至十二節留下了暗語。
這一段經文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召集了十二個門徒」,「然後差遣他們出去」,而在第八章一至三節,我們也看到還另有一群婦女是跟隨著耶穌基督到處傳揚上帝國信息。除此外,一定還有不少人是追隨耶穌基督者,否則他不可能再派出「七十二個人」。(十:1)
在第九章五十七至六十二節中,記載有人來向耶穌基督表明他們想跟隨他的心志。在作者路加的筆下是有三個人,其實,我們也可以將之視為三組不同心志的人。這三人並不一定是同一時候出現,也有可能是在不同的時空下發生的,是作者將之編輯在一起,為的是讓我們知道在跟隨的群眾中之,有各種不同心態者。
第五十七至五十八節:在他們的旅途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你無論到哪裡去,我都要跟從你。」耶穌告訴他:「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
有一種說法,是第五十八節可能在反駁第五十七節中這個人的心態。也就是說這個人可能是為了求榮華富貴。他來跟隨耶穌基督為的是飛黃騰達的報賞,但耶穌說,我不是那種耶穌。
這是第一個想跟隨耶穌基督而表明的態度;如比較馬太福音第八章十九節的記載,我們發現這個人是「經學教師」。若真的是「經學教師」,這倒叫我們覺得驚奇,因為在福音書中,我們常常看到他們總是和法利賽派、祭司長、長老們成為一股反對耶穌基督之言行最厲害的力量。這樣的人會來見耶穌基督,表示要跟隨他,且是「無論到哪裡去」,「都要跟從」,這可不是一件小事,他很可能會遭遇到同伴們的排擠。當然馬太福音書在編寫的目的上與路加相當不一樣,因此,它用「經學教師」必然有其在編寫上的特別目的。而路加福音書在針對外邦人編寫此書時,「經學教師」並不是凸顯這件事的重點,作者路加想要表明的,乃是在一般人的內心中,都有這種想追隨耶穌基督的衝動。
耶穌基督回答這個人的話:「狐狸有洞,飛鳥有窩,可是人子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好像這個人的心意並沒有得到耶穌基督賞識的樣子,這個人並沒有得到鼓勵,但也沒有明顯的被拒絕。不過,同在這一章裡,作者路加提醒我們,耶穌基督已有兩次向他的門徒提及將受難被殺害之事,(九:21-22、44-45)並在派門徒們去撒瑪利亞的一個村莊時,遇到不受歡迎的經驗,(52-53節)而且這趟路是在朝向耶路撒冷受難之途,(51節)這些都明顯說出,跟隨耶穌基督並不是一件快樂的事。很可能就是在撒瑪利亞的村莊受到拒絕,他與門徒須「把腳上的塵土地跺掉」離開那兒,就在這種狀況下,這個人表明跟隨的心志時,耶穌基督用這句話來提醒這個人必須先衡量一下,這種「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的代價。
第五十九至六十節:他又對另一個人說:「來跟從我。」可是那個人說:「主啊,請讓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讓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吧!至於你,你要去傳上帝國的福音。」
第五十九節很可能是發生在耶穌基督傳福音後不久。可能就像在馬太福音第九章卅六至卅八節之背景下,耶穌對追隨他的人提出的。
這個被呼召的人提出難於跟從之因,乃是要「先回去埋葬他的父親。」在猶太人看來,埋葬自己的父母是一件重大的責任,連平常不准接觸死人屍體的祭司,也會被允許為自己的親人,如父母、兒女、弟兄及未出嫁的姊妹處理埋葬事宜。(利未記廿一:2-3)可是,耶穌基督如此的回答實在很令我們難解。
不同的是,如果我們認為上帝國的信息是件很神聖的使命,則民數記提到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是「不可走近屍體,使自己玷污,即使是他的父親、母親、兄弟或姊妹,他也不可挨近。在他作離俗人期間,他是聖化歸上主的。」(民數記六:6-8)如果再比較一下耶穌基督說過的話:「那愛父母勝過愛我的,不配跟從我;那愛子女勝過愛我的,不配跟從我。」(馬太福音十:37)路加福音第十四章廿六節與第十八章廿九節,都記載這種親情關係包括了「妻子」在內,看來就是這樣,要當耶穌基督的門徒,在必要的時候,是必須有這種斬斷親情纏絆的決心,才能完成任務。
第六十一至六十二節:又有一個人說:「主啊,我要跟從你,但是請讓我先回去向家人告別吧。」耶穌對他說:「手扶著犁耕作而不斷地向後看的人對上帝國是沒有用處的!」
從第一個想跟隨者來看,或許比較容易,第二個也許可以這樣想:等待父母老邁後,才來跟隨耶穌基督,有時在等待的時間上是有困難,或許可暫時告別父母,先去跟隨耶穌基督吧。但是,這個第三狀況就更嚴肅了。連要「先回去向家人告別」也得不到耶穌基督的等待、允許,恐怕就更難被普遍接受了。
「手扶著犁耕作而不斷向後看的人」這句話是猶太人的俗語,意即形容一個人在做事上前顧後盼,沒有專心一意,很難達到目的。耶穌基督就是把傳上帝國福音看成是如同愛上帝般的精神:「要以全部的心志,情感,和力量愛上主--你們的上帝。」(申命記六:5)使徒保羅說出他的傳道態度是:「我只專心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全力追求前面的事。」(腓立比書三:13)耶穌基督自己經歷了拿撒勒鄉親的排斥,自己兄弟對他的懷疑,(約翰福音七:3-5)他看出人最大的軟弱之一乃是親情。而要達到上帝國的目標,就必須超越這個關卡。
這兩段經文給我們帶來很好的宣教事工反省之教材:
一、傳上帝國信息的人,要堅持勇往直前的態度,不戀棧,也不為自己設想太多。
我們己經很清楚看到耶穌基督是這樣地在教導他的門徒,今天的傳教者都應該好好深切反省耶穌基督的話。
每次聽到教會發生傳教者因續聘的問題,和教會發生不愉快的爭執時,我就會想起耶穌基督所說的「把腳上的塵土也跺掉」這句話。為什麼不離開,而一再設法在選票上、出席上做文章呢?即使因這樣而贏得續聘,並不會為傳教者帶來尊嚴,甚至使原本具有神聖內涵的宣教工作受到鄙視,是很得不償失的。豐裕的物質生活與環境只會使傳教者加快喪失獻身的意志,和宣教的使命感。在這個以經濟掛帥的台灣社會裡,如何使傳教者過簡樸生活且能專心一意於宣教工作,是今天教會與傳教者之間需要好好反省的課題。別以為給傳教者很好的謝禮和好的物質生活環境,就是愛傳教者,有時確實是帶來反效果。
二、要傳上帝國信息就必須有這種認識:愈少親情的圍繞,宣教工作愈有力量。
這並不表示傳教者要成為一個很沒情的人,但是,學習以「實行上帝的旨意」為念,則是做為一個傳教者獻身的基本認知。
常常聽到傳教者因孩子的學區問題而不願下鄉去,或因此而設法託人介紹入城市教會,我就會想起這些想跟隨耶穌基督不成的人。另一方面,如果因某些人與傳教者之間的關係很密切,使他不能按照聖經話語說誠實話,對上帝國福音實在是一種輕藐。相反的,若因對某些人不滿意,而故意用聖經的某些句子在講道中當做指責的器具,則是對上帝國福音的傷害。除非能學習好擺脫親情、友情的纏絆,傳教者才會體會出獻身的精髓,和背起十字架的苦難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