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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稣在世最后的一周,他必须照先知所预言的,荣耀进入耶路撒冷。他骑在一匹驴驹上。
主骑驴而不骑战马。他不是要表现凯旋的君王,炫耀征服的英雄形像。他不骑高大威武的战马,而是骑在迦南土产的驴子上。在旧约时代,神宁愿以色列的王平易,也不要他们为了争胜虚荣,而跟埃及打交道(申一七:16);可惜,后来的王都爱马,以为马才够威风,而一直爱马的力大(代下九:28)。
主耶稣骑驴,是谦和温柔的表现,而且正应验了先知的话说:"要对锡安的居民说: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是温柔的,又骑著驴,就是骑著驴驹子。”(太二一:5) 可见这位君王骑驴进耶路撒冷,是柔和谦卑的,是从来没有过的。
驴驹虽然卑微,却是"从来没有人骑过的”。这显明主所用的器皿,必须是完全无瑕疵的。主不用人所弃不足惜的二手货。他是君王,就要受君王所应得的敬畏。(可一一:2)
门徒对主的态度,从他们事奉的方式表现出来:他们把驴驹牵到耶稣那里,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稣就骑上。有许多人把衣服铺在路上,也有人把田间的树枝砍下来铺在路上。前行后随的人都喊著说:"和散那!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那将要来的我祖大卫之国是应当称颂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可一一:7-9)
这不是普通称颂的话,而是承认主耶稣的国权,承认他就是那应许的弥赛亚。他得了当得的荣耀。
在巴勒斯坦尘土飞扬的道路上,驴子是寻常惯见的动物。但驴子走在衣服和树枝上,却不是常见到的。只有当弥赛亚骑在驴背上,主得荣耀的时候,驴驹才得著荣耀。所以不在于驴驹的高大英武,不在于它的捷足善走,踢跳奔腾,而在于它的背上驮著主,为主所用。许久在路边无人注意的小驴驹,立时成了众目所视的焦点。不!不是看驴驹,是看驴背上的主。事奉主的人,也是如此。甚么时候求自己的荣耀,立即被弃绝。
门徒的工作,是顺服主的命令,去作主所要他们作的事,成就主的旨意。当他们相信去行的时候,主的旨意就成全了。他们也要肯合作,各人都把衣服铺在路上,不比较衣服的价值如何,不看别人,只尽心为主,作自己所当作,所能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