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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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第五讲:弥赛亚的谴责、再来和审判 二十三1~二十六2

  根据马太福音写作的安排,这是耶稣五大讲词中的最后一篇,包括三章的篇幅。二十三章是马太综合使用马可、Q以及M(马太自己特有)等数据而写成的二十四章的内容大多取自马可的数据;只有后一段(3751)是属Q资料。在二十五章中除按才授任的比喻(1430)是属Q数据(路十九1227)之外,其它皆属M数据。以讲词的内容而言,二十三章提到弥赛亚的谴责,向众人和门徒述说法利赛人的七祸,而二十四与二十五章是向门徒述说弥赛亚的再来和审判。

一 针锋相对 二十三112

  在这段经文中除了两节语句(46)与Q(路十二46)和马可(十二3839)有关之外,马太以M资料写成这一段话。这是耶稣与法利赛人作过一系列的对话或争论之后(二十一23~二十二46),宣布七祸的序言。

{\Section:TopicID=853}1 警告 二十三13

  耶稣警告众人不可学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他们只会说,而自己却不照着去行。

{\Section:TopicID=854}二十三2

  坐在摩西的位上 指仗着权威教导人明白摩西的律法。通常在犹太会堂里均设有摩西的位(由岩石凿成的坐位),由文士坐在其上,阐释律法的精义。

{\Section:TopicID=855}二十三3

  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 指律法上的教训,而非指他们所说的一切(参见十六612);是一强调语,不包括仪式律法主义的规条(比较15)。

  他们能说不能行 这是假冒为善的表现(参见罗二21)。

2 待人冷酷及自我炫耀 二十三412

  耶稣向众人揭穿这群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真面目:他们冷酷待人且喜欢炫耀自己。

{\Section:TopicID=857}二十三4

  重担 指律法的重担;许多严苛的仪式条例加在人们身上,使其难以履行。这与耶稣所标榜的恰成对比(十一30)。

{\Section:TopicID=858}二十三5

  佩戴的经文 原文字phylakteria,意即护身符或驱邪符。此字在新约中仅在此用过一次。这指附在皮带上的一小皮盒子内装有写在羊皮纸上的旧约经文。通常虔诚的犹太人均带两副,一在前额上,另一在左臂上(申六49,十一1322;出十三1116,十三210)。

  衣裳的繸子 见九20

{\Section:TopicID=859}二十三7

  拉比 希腊字rhabbi的音译,意即我的主或我伟大的那一位。这是耶稣时代犹太学生对老师的尊称。到了主后七十年之后,马太写作的时候,这已成了文士的职称。

{\Section:TopicID=860}二十三8

  耶稣在此转而对门徒说及作他的门徒与犹太教中的情况不同;不可以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态度(57)接受人的尊称拉比,当以兄弟彼此相待。这与教会中有教师的事实(十六19,十八18)并不冲突。

{\Section:TopicID=861}二十三9

  耶稣的门徒也不可仿效犹太教中的样式对已故的拉比或伟人以尊称他们,只能以称呼天上的 神,因为地上的人没有一个是真正属灵的父亲。

{\Section:TopicID=862}二十三10

  师尊 原文字Kathegetes意即阐释者或引导者,在新约中仅在此出现过一次。阐释者的身分犹如今日大学的教授。以犹太教的情况而言,阐释者是指律法的阐释者。基督是惟一律法的阐释者(参见五~七章,登山宝训中的话)。

{\Section:TopicID=863}二十三1112

  这正是表露欲受尊称者的心态;在欲为大自高的情况下,拉比、父和师尊的称呼是不可使用的。这两节训言在此针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好虚荣和自大的表现而提出的警告,要门徒学习谦卑。这训言也曾被用在一同的情况中(见十八4;路十四11,十八14)。在此所提自卑一词系指服事的态度(谦卑服事人),而非指对自己人格的轻视(自卑感的表现)。

二 宣布七祸 二十三1339

  这段经文是根据Q(132325272936;路十一52423942444751)和M资料编写而成的。马太把Q数据中的四祸增为七祸,且在宣布每一祸之前,先加上了他的套语:“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其辞句的特殊,只有第三祸没有用上这套语。)

{\Section:TopicID=865}1 第一祸──关闭天国的门 二十三13

  这是马太七祸言中的第一祸,但却是路加论及祸言的结语(路十一52);路加所提所谓“知识的钥匙”一词实能有助于了解马太的这节经文:文士和法利赛人对律法和先知所作的阐释和给予人的教训使真正的信仰和行为的问题模糊了,也就是人不能因他们的教训得到引入 神国的真知识,因为他们把进入天国知识的钥匙夺了去。

{\Section:TopicID=866}二十三13

  不容 不是指法利赛人的用意,而是肯定他们行为表现的后果。

{\Section:TopicID=867}二十三14

  最古老权威的抄本并没有这一节。这很可能是后来的抄写者根据可十二40的话把它加上的。

2 第二祸──使人成为地狱之子 二十三15

  这是源自马太自己特殊的资料,意在强调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是因身为地狱之子不够,还要诱惑外邦人入教,使他们成为盲从的地狱之子。

{\Section:TopicID=869}二十三15

  入教 指外邦人皈依犹太教,成为犹太团体中的一员;这条件包括敬畏 神、遵守律法的教训、受割礼(男性)、受入教洗和献祭等。

  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意指使他受加倍地狱的刑罚(见五22),因为诚心入教者比带领他们入教的还要狂热,且更是意见固执而心地狭窄,往往偏重于琐碎的事而忽略了宗教信仰中最重要的事。

3 第三祸──滥用起誓 二十三1622

  这一段是属于马太自己的资料。文士和法利赛人分辨圣殿和圣殿中之物、祭坛和祭坛上之物,而教导人指着前者起誓的可不算数,不必履行,只是指着后者起誓的就当谨守。这滥用起誓的二分法断然为耶稣所拒绝;断不可起誓(五3337)。耶稣用“更加”的论证指出,若人指着殿中的金子所起的誓必须谨守,则他岂不更应该谨守指着由金子造成的殿所起的誓吗?因为 神住在其中(见六2526)。

{\Section:TopicID=871}二十三16

  瞎眼领路 马太喜欢以瞎眼来称呼法利赛人(十五14,二十三17192426)。

{\Section:TopicID=872}二十三1719

  使成圣的比被成圣的来得更重要。

{\Section:TopicID=873}二十三2122

  大小誓言终究必指着 神而起,所以断不可起誓(五34)。

4 第四祸──不行公义、怜悯和信实 二十三2324

  这两节经文是由Q(路十一42)和M数据合并而成的。马太指出文士和法利赛人第四点遭祸的理由是,他们过分着重芝麻小事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事,就是行公义、怜悯和信实。马太并以一句幽默语加以解释。

{\Section:TopicID=875}二十三23

  耶稣无意抨击文士和法利赛人彻底履行十分之一奉献的行为,甚至于包括薄荷、茴香、芹菜之类的小东西在内(参见利二十七30;申十四22),而仅在指出他们以小忘大的行为。

  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 参见弥六8

{\Section:TopicID=876}二十三24

  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这是马太特有带幽默的夸张语,以小小的蠓虫与极大的骆驼作一对照,来形容一个人只会着重芝麻小事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事是愚蠢的行为表现。

5 第五祸──祇注重外表洗净的罪 二十三2526

  马太把Q资料(路十一3941)改写成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祸言,且将其中的问句以直述句来表达。这经文从只着重厨房用具在仪式上的洁净提到法利赛人只作外表显为义的人。一个人必须内外干净才算是真正干净的人,但内在的要比外在的更重要,因为内在的干净能使外在也干净;若一个人与 神有和谐的关系──有顺从的心,他外在顺从的行为自然会在 神面前被视为是纯洁的。

{\Section:TopicID=878}二十三25

  洗净杯盘的外面 指宗教仪式上的洁净,为着崇拜或服事之用。以此作为比喻说出人的情况;正如外面干净的容器可装有毒之物,所以仪式上洁净的人也可能装满勒索和放荡。

{\Section:TopicID=879}二十三26

  先洗净杯盘的里面 路加作只要把里面的施舍给人(十一41)。亚兰语中洗净施舍极为相似,可见这训言是直接由亚兰语翻译过来的。但马太的译语较为正确,合乎上下文。

6 第六祸──假冒为善的罪 二十三2728

  马太在此改写Q数据的话(27,路十一44),且加上M数据的话(28)作为解释。这短短的两句话同时揭露文士和法利赛人假仁假义的作为。

{\Section:TopicID=881}二十三2728

  在逾越节之前犹太人均把坟墓粉白,以防止人(尤其是祭司)意外的接触而玷污(宗教仪式上的不洁净)。法利赛人的义犹如这美化的坟墓,仅属外表的事,亦即合乎死板宗教条例的义,但其实他们的生活表现并不能建立他人,把人带进与 神活的关系;他们所作的犹如坟墓中装满的死人骨头一般,带给人死气沉沉的宗教重担。

7 第七祸──假尊敬的罪 二十三2933

  马太的这段经文是由改写Q数据(路十一47)以及M数据的附加指控的话所编写而成的。这第七个也是最后一个理由指出法利赛人对先知和义人的假尊敬是他们遭祸的原因。耶稣的这一段话显然基于法利赛人对他的先知事工所持的态度。

{\Section:TopicID=883}二十三29

  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 指对先知和义人表尊敬的行为。依东方的习俗,修建圣人或英雄的坟墓或建造某种纪念柱或碑是对他们表尊敬之行为。义人在此指那些为他们的虔诚信仰而受逼迫殉难的人。参见十三17

{\Section:TopicID=884}二十三3031

  耶稣在此显然应用犹太人智能之言说了一句讽剌的话:真儿子必继承其父的性格,也就是中国人所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子。其实,法利赛人图谋陷害先知耶稣的行为正说出三十节的话是假的。

{\Section:TopicID=885}二十三32

  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罢 意即由你们来成全你们祖宗所开始的恶行罢。犹太人相信最后的审判必须等到人的恶行达到高峰的时候才会来到。这是一句终末的训言与耶路撒冷的毁灭(3739)和二十四章的终末论有密切的关系。

{\Section:TopicID=886}二十三33

  这是基于犹太人终末思想的一句对末日审判的宣告。

  毒蛇之种 见三7

  地狱的刑罚 见15

8 结语 二十三3439

  这结语是由两小段经文(34363739)所组成的,取自Q数据中的两独立训言(路十一4951,十三3435)。马太以此作为七祸言之结语,为一方面肯定法利赛人继续他们祖宗的行为表现,逼迫、杀害 神的使者;另一方面预言耶路撒冷的沦陷。

{\Section:TopicID=888}二十三34

  马太从略了“ 神的智慧”(路十一49)等语,使这节的话成为耶稣自己说的。这里所描述基督的使者所要遭受的苦难与耶稣差遣十二个门徒出去传道时所说的并无两样(十1723)。只是,“要钉十字架”一词为后来所附上的(犹太人不把人钉十字架的,这是罗马人的刑罚)。

  先知和智慧人并文士 路加作先知和使徒。这是指基督教会中的一群领导者,是基督徒先知─信息的宣扬者(林前十二28;弗二20,四11)和基督徒教师(十三52)。

{\Section:TopicID=889}二十三3536

  马太以耶稣的这话指出,耶路撒冷的沦陷正是应验这世代担负了杀害先知和义人的一切罪所得的审判。

  亚伯的血 亚伯是亚当的次子,为其兄弟该隐所杀(创四18)。

  巴拉加的儿子撒迦利亚 根据希伯来圣经编排的次序,撒迦利亚是最后一位在圣殿里殉道的人(代下二十2022)。或许耶稣原先所说的话是指这位撒迦利亚说的,但他却不是巴拉加的儿子,而是耶何耶大的儿子(路加的经文并没有巴拉加的儿子等语,十一51)。况且以时间而言,这位撒迦利亚离耶稣的时代好几世纪,其中还有先知和义人殉道的事。故此,有学者主张,马太或他所取用的福音传统分不清这位撒迦利亚和先知撒迦利亚(亚一1),耶稣的话是指后者说的。先知撒迦利亚比利家Berechiah的儿子巴拉加Barachiah的儿子甚为相近,所以应该指着他说的。但最大的问题是,根据先知生平的传统,先知撒迦利亚并没有殉道,更没有在圣殿里被杀。根据犹太历史家约瑟夫的记载,在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摧毁之际,巴录克BaruchBaris的儿子撒迦利亚在圣殿中被杀。马太或他所取用的福音传统很可能基于这事实在此加上了巴拉加的儿子等语,这也正吻合36节的预言得以应验的事实。

{\Section:TopicID=890}二十三37

  这话暗示耶稣曾好几次来到耶路撒冷,呼吁居民悔改接受 神即将掌权的事实,但他们却不接受这 神终末的信息。

  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 犹太人通常用石头打死四种人:(一)拜偶像的人(申十七57),(二)行巫术的人(利二十27),(三)犯奸淫的人(申二十二22;约八5),(四)假先知(约八33,十一8)。在此意指那些奉 神所差遣的人被误认为是假先知而被石头打死。见二十一35

  你的儿女 原文是“你的儿子们”,指耶路撒冷的居民。这有象征性的意义,引伸由耶路撒冷所代表的犹太全地,亦即犹太人。

  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 这是一句很美的意象语,参见赛三十一5;诗三十六7

  只是你们不愿意 马太屡次指出犹太人拒绝耶稣和他的信息。

{\Section:TopicID=891}二十三38

  你们的家成为荒场留给你们 你们的家(单数)指由圣殿所代表的全以色列民, 神将遗弃他们,不再临在他们中间引领他们,任由他们处置自己的事(参见耶十二7;结十一23)。

{\Section:TopicID=892}二十三39

  路加把这句从诗一一八26引来的话放在凯旋地进入耶路撒冷之前,以指此事;但对马太而言,既然凯旋进入耶城的事已成过去(二十一9)这引句就该指耶稣的再来说的。从今以后aparti)是马太的一重要终末论成语:这话将引入二十四和二十五两章的终末信息,并在二十六章的重要训言中也出现过(2964)。当他再来的时候,弥赛亚将被犹太人认识,他们将高喊他是应当称颂的──《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