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七:1-32 -- 被審問的主耶穌
        耶穌降生之前八百年,先知以賽亞論到救主時曾預言說: 
「因受欺壓和審判祂被奪去」,耶穌就照預言所說的,像犯 
人般被審問,被判死刑。 
一. 祂被捆綁 (v.1-2) 
        「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巡府彼拉多」。耶穌像犯人一樣 
被捆綁帶去審問。 
        本來是祂有權捆綁人,現在反被人捆綁,何等的屈辱! 
        然而,祂被捆綁,是為人而受的,是替人受的。因祂替 
人被捆綁,罪人才能得釋放。 
二. 祂是無辜 (v.3-26) 
        「我賣了無辜人的血」(v.4),耶穌不是因犯罪而被帶去 
審問,祂是無辜的。 
 1. 猶大證明祂無辜 (v.3-10) 
        猶大是出賣耶穌的,是主謀人。但這主謀人心知肚明, 
耶穌沒有罪,祂是無辜的。這等如主控者沒有了證據,沒有 
證人。沒有證據,沒有證人而被判罪,那實在是無辜。 
 2. 彼拉多證明祂無辜 (v.11-26) 
        彼拉多是主審官,他看不出耶穌有什麼罪(v.11-17)。他 
明知耶穌沒有罪(v.18) ; 他從夫人處知道祂是義人(v.19) ; 他 
明知耶穌沒有罪(v.24)。 
        然而,沒有罪而判為有罪,而被判死刑,那就是冤枉, 
就是無辜。 
        無辜的耶穌為什麼要死? 
        無辜表示祂是清白無罪的,唯清白無罪的耶穌才能救人。 
即使祂只有一點點的罪,祂就無資格救人,也無法救人,因 
為祂也是罪人。 
        感謝神,由主謀人和主審官證明耶穌無辜、無罪。這位 
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為要救我們這些真正的罪人! 
三. 祂被戲弄 (v.27-32) 
        人用各種方式戲弄耶穌,極盡侮辱,然而主耶穌仍是不 
開口,默默忍受。祂無恨、無悔,因為祂知道,祂這樣受辱, 
那些真心歸向祂,認罪悔改的人,將來就不必受辱,因為祂 
已經替他們受了。 
        是的,原來是我們使耶穌這位無辜者為我們受審,被辱。 
        是的,原來祂這樣忍受一切,目的是免去我們將來要受 
這一切。 
       主耶穌,我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