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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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輕看這小子懼的一個(18 : 10)
一、當謙卑像小孩:
1.得入天國。
2. 成為最大。
二、當接待一個小子:
1.如接待主。
2. 絆倒小子有禍。
3. 有天使看顧小子。
三、當尋找失喪的小子:
1.視之如九九條生命。
2. 尋得有喜樂。
四、當挽回犯罪的小子:
1.私下勸導。
2. 邀同靈相勸。
3. 請教會相助。
4. 行使教會權柄。
5. 當同心同行。
五、當饒恕犯罪的小子:
A 饒恕七十個七次。
1.人人原無能力償債。
2. 天父無條件的饒恕。
3. 人當從心裡饒恕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