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约翰一名何意?新约圣经提及多少个约翰?(太三章l节)】
“约翰”JoHN,希腊名’Ioy2vl)这名字本是由希伯来语 “约哈难”(*…、)转变而来(代三章24们,原意为“耶和华对他有恩惠”。
新约圣经中共提及五个约翰:
一、施洗约翰(太三章l节)。
二、使徒约翰(太四章2l节)。
三、称呼马可的约翰(徒十二章12节),即写马可福音的马可。
四、大祭司的亲族约翰(徒四章6节)。
五、彼得的父亲约翰,又称为約拿(约二十一章15节;太十六章17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1 天国与神的国有甚么分别?其意义如何?(太三2,廿一31)】
答(一)天国——原意是诸天之国(诗十九),天国二字只有在马太福音用过有卅八次,是乃本书之特点,表明太天上的神在世上掌权的意思(太六10)。神要在「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注),打碎列邦的政权以后,所要建立向大卫后裔应许立约的国度(撒下七6-10,12,13),此乃众先知所常预言的(赛九6,耶廿三5,6),亦即为天使加百列向耶稣证实所应许的国(路一32,33),在马太福音中的天国,含有三种形势的义意:
①近了的天国——是从施洗约翰传道的时候起(太三2),到耶稣被犹太人弃绝的时候止(太十二22-50),如果当时犹太人肯悔改接纳约翰和耶稣所传的天国福音(太四17),接受基督为弥赛亚作他们的王,天国就要降临,国度就可在地上实现成立了。
②本时代的天国——是从耶稣被弃绝的时候起,到二次降临再来的时候止,论到本时代的情形,可从太十三1-25,廿1-16,廿一33-46,廿五1-30等处圣经主所讲的天国奥秘,所要应验的各种比喻中得以明白,乃是成为教会现今时代所要进入奥秘的天国,就是神的国。凡信耶稣得救重生的人,即进入神的国了。
③预言的天国——是耶稣在荣耀中从天降临以后所要建立的国度,即所谓千禧年国(启廿1-10),那时主要坐在荣耀的宝座上,审判万民,教会将要被提,在空中与主相遇永远同在(太廿四26-31,廿五31-46,帖前四16,17)。
(二)神的国——神的国一词除在马太福音六33,十二28,廿一31,43,十九24提到以外,在路加福音,马可福音都作神的国记载,有四十次之多,天国与神的国二者名词不同,且各有其真理,不可混淆,天国福音是马太所记,专对犹太人讲论基督是他们的王,是应该来的弥赛亚,而神国的福音,是马可,路加,和使徒保罗所写所传的信息,是对犹太教以外世人所传的事(徒一3),神的国与天国可有四种分别的意义:
①神的国是宇宙性的,是属灵的,无时间性,永远的,凡甘心原意顺服遵行神旨意的,无论是天使,是教会,是以往或将来各时代的圣徒,都在其中(路十三28,29,来十二22,23);而天国乃是属弥赛亚的国,是介乎其间的,是属于大卫的,他的目的是将神的国建立在地上(路一31-33,太六10)。
②进入神的国要求条件,是要悔改重生的人(约三3,5-17),这是包括天国在内,是属天的。但在本时代进行的天国,是指那些承认主名的范围,其中是有真信重生的人,也有假信未重生的人。(太七21,十三47-50,廿五1,2,10-12)。
③天国既是属于宇宙性神的国范围之内,因此二者几乎在其比喻与其他的教训上是相同的,惟马太福音记说是天国,因是为犹太人所写,犹太人怕人亵渎神的圣名,所以特用天字代替,而马可,路加和保罗等所写的福音和书信,都称为神的国,因是为外邦人写的,大都怕人不晓得天字就是神字,所以特用神字。如此看来,这天国与神国在用词的本质含意上,都是包括在属神一切掌权统治的国度范围之内(太十三11,24,31,可四11,16,30,路八10,十三18,徒一3)。
④神的国是眼目所不能见的,是不属这外面世界的,乃是里面属灵的(路十七20,21,约十八36,罗十四17)。人凭信心,靠着神的恩典应许,将来改变荣耀的身体,进入神的国(弗二8,9,腓三20,21)。但天国是有组织的,是属地的人,凭着义行,遵行天国的律法,才得进入的(太五1-48)。惟因当初犹太人拒绝耶稣做天国之王,想要除灭祂,这天国就成为奥秘的天国,是归于在神的国里,而成为神的国了。
注:参拙著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一七一题脚趾项——一八九页。——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2】犹太人通常用作悔改的这个字,很有趣味。teshubah这个字是一个名词,它的动词shub,是转向的意思。悔改是转离邪恶,归向上帝。摩尔写道:『在犹太教中,悔改最基本明晰的意义,永远是人对上帝态度的转变,是众人或个人在生活行为上的一种宗教与道德的革新。』蒙特福尔说『拉比们认为悔改的本质是心志改变,结果造成生活与行为的改变。』迈摩尼得斯(Maimonides)为中世纪著名的犹太籍学者,曾对悔改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何谓悔改?悔改是罪人弃绝他的罪,铲除犯罪的意念,坚心决定不再重犯同样的过错,如经上所记:『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赛五十五7)』──《每日研经丛书》
【12 施浸约翰何以要穿骆驼毛衣,吃蝗虫野蜜?(太三4)】
答:自古以来亚拉伯的平穷人,是吃过蝗虫的,好像笔者家乡皖中一带养蚕人家,将蚕茧煮熟抽丝,取出长成的蛹,用油烹炒而食,别有味道。按照犹太人的律法说,蝗虫是洁净的食物,可以吃的(利十一22),施浸约翰在犹太旷野传道的时候,身穿骆驼毛衣,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这种野蜜是从树林中蜂房里所流出的(撒上十四25-27),或由盘石中取来的,(申卅二13,诗八十一16)。约翰置身旷野,像主差遣十二使徒出去传道一样,想必未带甚么钱囊杂物(太十5,7-10),他所以生活如此简单,做到克己的功夫,为要自卑受苦,为主传道(林前九27,提后二3),效法以利亞的心志和后来先知的榜样(王下一8,亚十三4),因此当他正坐监受困的时候,得到主在众人面前的称赞,认为这人就是那应当来的以利亞(太十一2,7-14,十七12,13)。他的心愿正与那些好穿长衣,喜爱筵席首座的法利赛人(可十二38,太廿三5,6),和穿华丽衣服的文士(路七25),恰恰相反,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们作传道者所当警戒也。
——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7】约翰所列述的两幅图画中,可能有一幅是这样的:
约翰熟悉旷野的情形。那里有些地方遍满了稀疏、矮小、枯干了的野草和缺乏水份的有刺的荆棘。一有火灾发生,草地和丛林附近立刻成为一片火海,就像是干柴遇见烈火,一旦燃烧是无法阻遏的。毒蛇和蝎子,以及躲避在草丛中的动物在烈火之前匆忙逃命。牠们被火焰所追逼,不得不奔跑逃命。
但可能那里又是另一幅图画。有些像小老鼠、田鼠、兔子、鸟雀等类的小动物,常在稻田里筑巢安居。当收割者来到的时候,他们将窝巢与隐藏之处被驱逐,因为稻田经过收割以后变为光秃无法藏身,只有赶紧奔跑逃命。
约翰所想到的就是这些情景。假使法利赛人,撒都该人,真正的前来受洗,他们就像那些小小的动物在旷野的火或收割者的镰刀来到之前死里逃生。──《每日研经丛书》
【10 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何等人?(太三7)】
答①法利赛人——当主前一五O多年时,有许多犹太接受了希腊文化及其宗教风俗,不愿遵守摩西律法,因此有一派人兴起,对这种文化排斥与反抗,定意要使人谨守摩西的律法与古人遗传的规条(太十五1-3)。犹太人见他们如此虔诚热心而称之为法利赛,这三字就是分别的意思。他们既在民间大得尊荣,便多骄傲,自高自大,自以为义(太廿三1-7,28)。他们是相信灵魂永存不灭,死人复活,有永福永刑,有善恶天使,说人在天堂仍然饮食嫁娶(徒廿三8),曾经受到主的辩驳(太廿二29,30)。法利赛人重外貌和仪文,有外表的敬虔,无内心的实意,所以亦被主所责备,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法利赛人(太廿三5,13,27,28)。因他们时常反对耶稣,而成为谋害耶稣之一党者(可三6,约十一47-57)。
②撒都该人——通常认为是与法利赛人同时兴起,是犹太教内极有势力的一派,其名称是由这一派中先有人名撒都而来,或有解经家以为这名称是从大卫所罗门年间祭司撒督(Zadok)起的(王上一8,代上廿九22)。撒督即公义之意,他的后裔代代相承,新约时代犹大省的大祭司都是撒都该人,在民间大有尊荣,他们谨守摩西律法及圣殿献祭规矩 ,不信死人复活,没有天使鬼魂存在,不信有永生,亦不信有阴府(徒廿三7,8)。他们常与法利赛人试探主,抵挡主,曾经受到主的斥责,教训门徒要防备他们的酵(太十六1-12,廿三23-33),所以他们与法利赛人一样,亦为陷害耶稣之一党者(可十二13,路十九47)。——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13 何谓圣灵与火施浸?(太三11)】
答①在圣经中常以风与火来显示为圣灵的标记,风表示有能力(徒一8,六10),无形难测而自由运行(约三6-8,徒二2,;林前十二11,创一2),使人有生命气息(创二7,伯卅三4)。火表示与信徒同在,有燃烧熬炼与洁净除罪的能力(徒二3,4,赛四4,六6,7,来十二29)。这两样皆是表明圣灵的功用与果效,实际上与圣灵为一的,当施浸约翰在旷野传道的时候,曾对那一班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浸叫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浸。」(太三11,路三16)。这是指着主所要给人施的浸说的,今天凡是真心悔改得救,蒙恩重生的人,主的灵已经进入他的心里,受了圣灵的浸,得着圣灵的更新,(林后一22,罗八9,林前十二13,徒十一16,多三5),如此他能被圣灵充满,被圣灵的火焚烧,将生活中一切污秽的渣滓付之一炬,完全得着洁净,得着能力,为神心里火热,在各处各方为主传道作工,有美好的见证,如同五旬节时代使徒们的光景一样(徒一5,8,二1-4,38-41)。
②有人认为此处约翰所说圣灵与火的浸,并非指五旬节时圣灵的浸,亦非指一个信主的人单独的经历,乃是指将来的审判,如在马太福音十三章四十二节之稗子比喻中,指明世界的末了,「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祂的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又如在本章五十节之撒纲的比喻中,指明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把恶人分别出来,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从帖后一7,8节得知「那时,主耶稣祂有能力的天使,从天上在火焰中显现,要报应那不认识神,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如以这样的解释看来,表明神是烈火(来十二29),故此处所指的圣灵与火的浸,乃是刑罚恶人和不信者而言,是属于将来的隐喻而言,至于前一项所解释的浸,是指对信祂的人,已经得了实际的经历与功效说的,笔者认为这两方面的解法不可偏废一端,皆有其真理两面之奥义在焉。——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11】「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祂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浸。」
神只把上好的礼物送给祂的儿女们。不幸得很,因着它们非常丰富,我们反而轻看这些美好的恩物。旧约里的圣徒没有我们这样蒙恩,却比我们更加乐意珍视圣灵浇灌下来的宝贵恩赐。在他们的日子里,这恩赐只给与少数特选的人,就如祭司、士师、君王和先知等。而现在却是每一个神的儿女所共用的,请你想想,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人,因着信靠基督,便可以享受这位圣灵,就是在以往世代,神的朋友摩西,蒙爱的君王大卫,和大有能力的先知以利亞所得着的那一位圣灵。难怪主耶稣说:「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浸约翰的,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太11∶11)。――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95.施洗约翰是在伯大尼旷野施洗,还是在哀嫩?(约一章28节,三章23节;可一章4节;太三章13节)】
施洗约翰的施洗有几次,各在什么地方,是这条难题所要研究的。
一、约翰福音一章28节说,约翰施洗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圣经的小字告诉我们,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们要明白这时的伯大尼并非橄榄山下的伯大尼“村”。这个伯大尼乃是一个“地区”名称。请看圣经地图5,在右边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区名,而在最西南处则有一个伯大巴喇城,该处是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利亚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区中心,相信是一个重要市镇,往来商旅必多。约翰在此施洗。实最理想。同时,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处施洗,当为极方便,而且人多来往。产耶稣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认识他而为他作见证。
二、约翰福音三章23节说,约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当然是第二次在第二个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圣经也说“因为那里水多”。解经家认为约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为撒玛利亚人(中南方的人),然后可能另一次在犹太地的旷野为犹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经家认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既然没有来往(约四章9节),约翰不可能为撒玛利亚人施洗。但,约翰为什么要到撒玛利亚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认为因为那里泉水多,约翰利用该处为犹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与叙加相近。
三、约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据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所载,约翰在旷野施洗。但我认为约翰在旷野施洗应比上述二处为早,所以应列为“第一次”。
马太与马可都说: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显然约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读经的印象,只以为约翰是在“旷野”施洗,但旷野到底在什么地方,则不知所对。
圣经地图5,犹太省近“死海之西”有“犹太野”三字,多数人以为约翰是在约但河及死海西岸来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认为约翰是在耶利哥之东的野地近约但河处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现在耶利哥之东有一间“约翰修道院”,以纪念施洗约翰。
这样看来,施洗约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犹太人都有机会悔改受洗。主那稣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约翰福音一章所详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太三13~15】约翰的洗礼,是新约和旧约中间过渡时期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和我们今天所受的洗礼不一样。我们今天的洗礼,乃是奉主耶稣的名受洗,成为教会中的一份子。约翰的洗乃是悔改的洗礼,犹太人先悔改,承认了他们的罪,然后等候这位即将要来的救主。主耶稣本是没有罪的。祂为甚么要受洗呢?祂受洗的原因,是因为祂站在人的立场上,将来有一天要担当所有人的罪。所以祂和人一样受约翰的洗。――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14 耶稣为何也要受浸礼?(太三13-17)】
答:耶稣曾经受了三样的浸(参约壹五8),就是水的浸(太三16,参徒一5,二3),和血浸(路十二50,参九十题)。祂在约旦河里受了施浸约翰的浸,正如祂自己所说,是为了尽诸般的义(太三15,小字改作礼),意思是要遵行神的吩咐,完成祂的公义为目的(申六25),必须经过这一步的礼。虽然他是无罪的基督(林后五21),无需悔改认罪,但仍屈就这个水礼,取了罪人的地位这个行动,亦更说明了祂将要在各各他山上经历更重要血的洗(可十38)。那就是十字架的苦难,是照父神的旨意成全了(可十四36,约十九30)。并且我们知道约翰当时所传的浸礼,是向以色列人而发的,使相信的选民有所接受(太三5,6)。道成肉身的耶稣,是站在一个以色列人的地位上,在凡事上与他们相同(来二17),所以祂受了同样的浸礼,是合乎义行的。当祂从水里上来的时候,圣灵就降在祂的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这不但显明给以色列人看,祂是神的爱子,同时亦让施浸约翰认识祂是一位给人用圣灵施浸的主,见证祂是神的儿子耶稣基督(约一31-34)。——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太三13~17】耶稣受洗表明:(1)耶稣先为祂个尽了守律法的义务;(2)祂愿意经自己站在人地位上。
受洗后有三件神性的显现:(1)天忽然为祂开了;(2)祂就看见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3)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A. Patterson
【马太福音第三章:君王的见证】
一、施洗约翰为君王所作的见证
1、见证祂是那要来的王
(1)「天国近了」(2)——天国就是属天的国度,是尊主为大,让神掌权和管治的范围。施洗约翰的工作是向人推介,见证基督;当基督要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他宣告说天国近了,这话的含意乃是向人指出,基督就是带来属天的国度,要来在人的心中到登宝座的君王。
(2)「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给祂提鞋,也不配」(11)——这说出基督为王,乃是带着属天、超越的权能。
2、见证祂要用圣灵与火施洗
(1)「祂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11)——圣灵的洗和火说出君王两面的工作;前者是对于真实悔改相信主耶稣的人,祂要用圣灵给他们施洗,就是把他们浸到圣灵里(林前十二13),使他们得着神的生命;后者是对与那些不肯悔改相信主的人,以及有名无实的基督徒,祂要用火给他们施洗,就是经过审判台的审判之后,把他们仍在火湖里,永远沉沦(启二十15)。
(2)「祂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祂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尽的火烧尽了」(12)——当祂再来的时候,不只要在万民中分别绵羊山羊(太二十五31~32),并且也要在名义上是属祂的人中间,分别麦子稗子(太十三30)。我们若是真实悔改相信主,像麦子般有生命的分量,就会被收在天上的仓里;否则,若是像糠一般虚有其表而无实际内容,就要被仍到火湖里烧掉。
二、君王自己所作的见证
1、见证祂是那在复活里作王的
(1)「当下,耶稣从加利利来到约旦河,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13)——约旦河是象征埋葬和复活的地方;约翰的水洗象征将旧人置于死地,也就是我们的天然生命被了结并埋葬,如此才能在复活里得着新的生命。主耶稣率先到约旦河里受约翰的洗,就是以行动见证祂是那在复活里来作王的。
(2)我们若是接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在祂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我们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六4~5),也就是与祂一同在生命中作王(罗五17)。
2、见证祂是那尽诸般的义的
(1)「我们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15)——义乃是对神和对儿女都合理合法;尽诸般的义就是履行神对人在律法上所有的要求。主说,我来不是要废掉律法上所有的要求,乃是要成全(太五17)。主借着受洗,也就是借着十字架的死,来成全律法的要求。
(2)主既在十字架上受死,就使律法的义,也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灵的人身上(罗八4原文)。所以我们若要像祂一样尽诸般的义,就必须不随从旧人,只随从新人而生活行动。
三、父神为君王所作的见证
1、见证祂是那「受膏者」
(1)「神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祂身上」(16)——神的灵将落在祂身上象征祂是神用圣灵所膏的基督(基督意即受膏者)。圣灵的浇灌乃是一个见证,藉此显明神已经立祂为基督了(徒二36)。
(2)圣灵浇灌在人身上,也是为着使人得着神的能力来为主作共(徒二18~21)。所以,我们也当求主用圣灵厚厚的浇灌在我们身上(多三6),好叫我们从祂得力,为主作美好的见证(徒一8)。
(3)「神的灵仿佛鸽子」(16)——鸽子既温柔且纯一,牠的眼睛在同一时间内只能看见一件东西,所以这话的含意是,圣灵降临在人身上,能使人一面对人温柔,一面对神专一的顾到祂的旨意。这两样特长,也是跟随主的人所该有的光景。
2、见证祂是父神所喜悦的爱子
(1)「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17)——儿子是父亲的表明和彰显。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一18)。我们惟有借着主耶稣,才能看见并认识神。
(2)在变化山上,当彼得把主耶稣和摩西、以利亞相提并论,要为他们搭三座棚时,父神就来拦阻,并且说了同样的一句话: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又说:你们要听祂(太十七5)。父神的意思是说,只有祂的爱子主耶稣配得独一尊贵的地位;我们若要叫神心满意足,便须单单地听从主耶稣。
四、我们对于君王的见证该有的反应
1、应当悔改
(1)「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2)——悔改这词的原文意思是心思的转变。从前我们在这世界里,心思远离神、背向神,如今为着进入属天的国度,我们应当从心里归向神。
(2)真实悔改不只是指从罪恶转为良善,从黑暗转入光明,并且也指从一切在神之外的事物转向神自己。我们的心若只顾到宗教、道理、仪文、事奉,而忽略了神,那么我们也应当悔改。
2、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1)「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3)——注意这里是指主的道和祂的路,并不是指我们信了主耶稣之后所要走的义路(诗二十三3)。
(2)我们的心不只要转向主,并且也要让主在我们的心里有通达的道路,好叫祂占有我们心中的每一部分。
3、认罪受洗
(1)「那时,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并约旦河一带地方的人,都出去至约翰那里,承认他们的罪,在约旦河里受他的洗」(5~6)——认罪就是看见我们的旧人一无是处,我们以往的一切满了罪恶;受洗就是把旧人置之于死地,将他埋葬,同时也把以往的一切作个结束,使之了结。借着认罪和受洗,叫我们从此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六4)。
(2)我们既受洗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西二12)。我们身上若常带着耶稣的死,耶稣的生也必显明在我们身上(林后四10)。
4、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
(1)「毒蛇的种类」(7)——要认识我们原来都是毒蛇的种类。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我们的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罗三10~13)。
(2)「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9)——亚伯拉罕是信心的祖宗(加三7)。我们不要以为相信主耶稣,作个基督徒就够了。
(3)「要结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8)——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二26),我们应当在生活行为上活出救恩来(腓二12)。
(4)「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10)——结好果子就是结出灵的果子,亦即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23)。我们若在生活行为上,不能为这作荣耀的见证儿女,当主再来的时候,就有可能被丢在外面黑暗il,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二十五30;林后五10)。但这不是指永远的灭亡,我们仍要得救(林前三15)。
五、我们如何才能作君王的美好见证人?
1、献上自己,为主而活
(1)「那时,有施洗的约翰出来,在犹太的旷野传道」(1)——旷野象征与世俗有分别;基督徒乃是主从世人中间分别出来,归给祂自己的一班人(林后六17~18)。我们若要作个君王的美好见证人,首先就要像施洗约翰一样,将自己分别为圣归给主,单单为主而活。
(2)「这约翰身穿骆驼毛的衣服」(4)——衣服象征行事为人。骆驼的特点是能在野地里载重跋涉;每次承接或卸下负担时,总是跪在主人面前。一个为主而活的见证人,该时常跪在主耶稣面前,祷告仰望主的旨意,从主接受负担(西一9~10)。
(3)「腰束皮带」(4)——腰束皮带象征行事为人受约束,如此才有力量伺候众人主人(路十二35,十七8)。我们在人面前,也应当以谦卑束腰(彼前五5)。
(4)「吃的是蝗虫野蜜」(4)——蝗虫野蜜都是天然的产物,都不是人为的供应。这里象征主的仆人的生活,应当不依靠人而仰赖神,因为我们需要用的一切东西,我们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32~33)。
2、谦卑,不为自己求荣耀
(1)「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3)——约翰只叫人注意到声音。声音转瞬即逝,并不为自己留下什么。我们为主作见证,只不过是作个主的「出口」。
(2)「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必我更大」(11)——约翰的见证乃是向人指明那更大基督,使人们的注意力从他转向主。我们也该把人引向基督(林前三5),而不该为自己来聚集跟从者。
(3)「我就是给祂提鞋,也不配」(11)——我们的心应当尊主为大(路一46)。同时,也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罗十二3)。
(4)「约翰想要拦阻祂,说,我当受你的洗」(14)——这是自己卑微,存心顺服(腓二8)。
3、满了负担,并且直言无讳
(1)「喊着说「(3)——喊字说出他里面真是满了负担,使他不能不喊。
(2)「约翰看见许多法利赛人和撒督该人,也来受洗,就对他们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7)——法利赛人预表基督教里的保守派,他们强调遵守律法、仪文,但往往流与形式,而无实际(太二十三3,27~28);撒督该人预表基督教里的自由派,他们强调头脑、理智,以致往往否认主耶稣和圣经的神圣地位,并且也忽略了圣灵的工作(太二十二23,29)。对于这两种人,约翰当面抵挡,直言定罪,目的是要摸他们的良心,引导他们真正的悔改转向主。
── 黄迦勒《查经辑要》
【施洗约翰】
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
一、施洗约翰的事工
1.约翰的工作
2.约翰的生活
3.约翰的信息
二、三种洗礼
1.用水施洗──洁净
2.用圣灵施洗──应验
3.用火施洗──审判
三、耶稣降卑自己来受约翰的洗
1.约翰的见证
2.神的灵彷佛鸽子降下
3.神的喜悦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