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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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拒绝弥赛亚的实例 十二150

  在十一章里马太提到耶稣被加利利城市以及文士和法利赛人拒绝的事。本章继续这主题,以实例指出弥赛亚被拒绝的理由。

{\Section:TopicID=456}1 为在安息日掐起麦穗来吃而争论 十二18

  耶稣时代的犹太人严守安息日,视其与割礼同为 神永约的标记。违犯安息日的条例是耶稣被拒绝的第一个理由。马太在全福音书中仅以此经文介绍耶稣对安息日的态度。这记载是取自马可的数据(二2328),但马太特地加上了57节的话。

{\Section:TopicID=457}十二12

  根据当时犹太人一般的认识,有三十八项工作不可在安息日做,其中的一项就是掐麦穗。虽然律法准许饥饿的人可掐人家的麦穗吃(申二十三25),但问题是这件事发生在安息日。

  那时 马太把这件事与上面耶稣所说有关律法之轭和他的轭的话连在一起;由于后者,引起了守安息日的冲突。马可(二23)和路加(六1)均无提到这事发生的时候──那时

  他的门徒饿了 马太特别提到门徒掐麦穗的理由,暗示他们不是随意掐起来穗麦吃的。这点马可和路加并无提到。

  法利赛人 见三7

{\Section:TopicID=458}十二34

  耶稣以反问的方式回答法利赛人的控告,这是当时拉比常用的辩论方式(见十二5,十九4,二十一1642,二十二31)。这里所提的事件记载在撒母耳记上二十一章一至六节。

   神的殿 原文作“ 神的家”,指在伯利恒的小镇挪伯地方 神帐幕中的圣所。

  陈设饼 在圣所中陈列在 神面前的饼(出二十五30,三十五13,三十九36;利二十四68)。

{\Section:TopicID=459}十二5

  马太在此特地加上耶稣的另一反问的句子,指出律法本身准许祭司违犯安息日的条例,例如每当安息日他们在殿里摆换新作的陈设饼(利二十四8)和献上两只公羊羔作燔祭(民二十八910)等,但他们这么做并没有犯罪。这项前例提供了门徒掐麦穗的合法性。

{\Section:TopicID=460}十二6

  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 原文作“在这里有件比殿更大的东西。”依上下文看,这文句虽然以中性来表达,但无疑地指耶稣以及他的权柄比殿更大(见十二4142)。这也可能包括他所创立的团体,门徒的团契亦即基督的身体。这新殿取代了旧殿中的服事(约二2021)。

{\Section:TopicID=461}十二7

  这是引自何西阿书六章六节的话(见九13)。虽然耶稣没有禁止人去遵守宗教仪式与规矩,但他却认为怜恤比祭祀来得重要。这是耶稣一重要的原则,正如五2324的一样。

{\Section:TopicID=462}十二8

  共观福音书均记载这句耶稣的话。马可在这训言前多出另一句话:“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二27)。根据这句话的意思,有学者主张,在此“人子”一词应指一般人而言,人是安息日的主,可依照实际的需要在安息日做当做的事。但经文的上下文清楚地指人子是耶稣,或包括他和众门徒(见十二6)。

2 为在安息日医好人而争论 十二914

  以马太的记载而言,这故事与前一段经文有密切的关系;耶稣以这神迹履行了他的原则,亦即着重关心人(怜恤)胜过宗教仪式(祭祀)的生活表现。同时,他也藉此揭穿控告者的虚伪。

{\Section:TopicID=464}十二9

  一个会堂 原文作“他们的会堂”。这表达的方式与马可(三1)和路加(六6)相异;后者只提到耶稣进了会堂。正如学者所主张,马太所用的辞句很可能反映出其写作时(约主后八十五年)基督从不与会堂接触的情况;犹太基督徒从会堂中被驱逐出去之后的语气──“‘他们的会堂’如今我们不再进入。”

{\Section:TopicID=465}十二10

  只有马太在此记载控告者质问耶稣(比较可三2;路六7),有关在安息日医治病人合法性的问题。依法利赛人的看法,在安息日绝不可施医,除非人遇上生命危急的情况,否则施医是违犯了安息日的条例。耶稣的看法却不同;他认为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十二12)。

{\Section:TopicID=466}十二1112

  对可以不可以在安息日救掉在坑里的羊,当时的犹太人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持严格律法立场的人说不可,但持中间路线的则认为可以。耶稣的话显然支持后者的立场。当然,这只动物的命可能面临危急,而这位枯手病人的情况却不如此的严重。但因人命比羊贵重得多,所以这医治的行为该是合法的。

  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犹太拉比中较自由的希列(Hillel)学派准许属下在安息日劝慰哀伤者,探访病人,且为他们祷告。耶稣在此进一步的宣称医治一个人的病就是作了一件善事,这不违犯安息日,反而成全了 神的旨意,因为 神喜爱怜恤人而不喜爱仪式的律法主义。

{\Section:TopicID=467}十二14

  由上述两件安息日所发生的事端,导致犹太宗教领袖除灭耶稣的意图。马太提到真正代表对付耶稣的是法利赛人,但马可指法利赛人与希律一党的人勾结,彼此策画如何对付耶稣(三6)。

3 弥赛亚的隐退 十二1521

  马太以1516两节概述马可六节长的经文(三712),并加上一最长的引句(赛四十二14),以耶和华受苦仆人的品德和使命解释耶稣的作为。

{\Section:TopicID=469}十二1516

  耶稣离开那里,为着不因他的临在导致对他的不利(被逮捕)或因他的知名度使他的传道事工受阻碍。他不要人将他的名宣扬出去,以免引起大众的狂热;耶稣无意实现大众期望中的弥赛亚角色,亦即政治性的弥赛亚(约六15)。

{\Section:TopicID=470}十二18

  赛四十二1中的“我的仆人”是指以色列,它因所赐的圣灵必能成为 神有力的见证者,把 神的道传诸于世。马太把引句中的仆人与耶稣认同;耶稣成全了 神指定以色列人的角色,这职责以色列本身并无实现。

  将公理传给外邦 公理指 神的道或祂公正的要求。马太以此意指耶稣虽然为法利赛人所拒,但却为外邦人所接受(二十一4243,二十八19)。

{\Section:TopicID=471}十二19

  这普世性的见证工作必需要具备谦虚、耐心和平静的态度,才有可能传授 神的知识,使外邦人参与 神的国度。

{\Section:TopicID=472}十二20

  仆人的工作将引进最后的胜利,因他连最脆弱无能的也不忽视,直到 神的道或祂公义的要求普及天下。

4 别西卜的争论 十二2232

  耶稣与控告者的争论在此进入高潮,从控告者亲眼看见耶稣有能力行神迹的事实,怀疑耶稣能力来源的问题;既然耶稣干犯了安息日的条例,他的神迹行为就不是出自 神,而是鬼王。这争论的事端在九3334已提到,但马太在此作更详尽的叙述。

{\Section:TopicID=474}十二2224

  马太以这段经文替换可三2021的话(路加亦然,见路十一14),来引进别西卜争论。

  大卫的子孙 弥赛亚的称呼。弥赛亚为行异能者。见一1

  法利赛人 马可作“从耶路撒冷下来的文士”(三22)。由于身处当时法利赛人极力敌挡基督教会宣教工作的情况,马太视法利赛人为耶稣主要的控告者(见十二14)。

{\Section:TopicID=475}十二2526

  耶稣以一般的道理作为例子说明他若靠鬼王赶鬼,则撒但的国就此分裂,必自取灭亡。一国、一城、一家必须在团结之下才能存留,自相分争必导致灭亡。

{\Section:TopicID=476}十二27

  耶稣指出靠鬼王赶鬼是不可能的事;就如法利赛人的学生不可能靠鬼王赶鬼,所以他的赶鬼也是如此。

  你们的子弟 指法利赛人的学生。

{\Section:TopicID=477}十二28

  靠 神的灵赶鬼 路加作靠 神的指头赶鬼(十一20)。虽然马太和路加所要表达的意思相同,均在指耶稣的神迹异能是 神大能的显明,但路加的字句比马太的原始,其理由有三:(一)“ 神的指头”虽非为一全然陌生的辞语(出八19;申九10;诗八3),但比“ 神的灵”来得特殊;特殊的较为可靠;(二)“圣灵”是路加福音中一重要用语;路加特别有兴趣描绘耶稣和圣灵作为的关系。在这了解之下,路加极不可能以“ 神的灵”替换“ 神的指头”。可见路加留了福音传统中的字句;(三)马太为教会能在法利赛人面前提出更有效的辩证,他把原始传统中的字句以较普遍且为人所熟悉的“ 神的灵”来替代。

   神的国临到你们了 马太仅四次使用 神的国一词(十九24,二十一3143)。耶稣赶鬼的神迹显示, 神已在耶稣的传道事工中掌权于人间; 神的国是当今的事实,为人所经验。

{\Section:TopicID=478}十二29

  这是一句隐喻。壮士在此是指撒但;捆住壮士的是指耶稣(路十一22);家具是指被撒但所辖制的人。撒但是不会赶逐撒但的(26);耶稣的赶鬼表明被撒但辖制的病人得释放,撒但被击败。这也证明 神的国已临到人间。

{\Section:TopicID=479}十二30

  耶稣宣告人是不可能对他的传道事工采取中立的立场;中立也就是敌对的立场。收聚分散是旧约中熟悉的辞语,用以叙述 神子民的情况(赛四十11,四十九6;结三十四1316)。耶稣是末日的大收聚者,将 神的子民聚集在一起。

{\Section:TopicID=480}十二3132

  这是耶稣语录中最难以了解的经文之一。这训言可能取自马可的数据(三2829);马可提供了解这训言的话:“因为他们说,他是被污鬼附着的。”这一句话显然把诽谤 神和诽谤圣灵,说话干犯人子和干犯圣灵分开;对前者的罪均可得饶恕,但对后者的就永不得饶恕。

  亵渎圣灵 亵渎一词在希腊文旧约七十士译本(LXX)中经常用在 神身上,指人出口不虔诚、诽谤 神的话。耶稣说,人对不起 神的一切罪和诽谤的话都可得赦免,但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亵渎圣灵也就是诽谤圣灵在耶稣身上所行的赶鬼异能;耶稣的作为的确是圣灵大能的明证,但这些人黑白颠倒,偏要说他是被污鬼附着的,靠邪灵赶鬼。这就是诽谤圣灵的罪。这样的罪总不得赦免。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耶稣在此显然以人子自居。凡说话得罪人子本人的还可以得到赦免,这可能是起自对他本人的误解(十一6),但说话得罪给予他能力行赶鬼异能的圣灵则永不得赦免。今世来世原文作“今世或来世”,这是犹太默示文学中的词组,指永远之意。

5 善人与恶人之分 十二3337

  这段半比喻式的话与前段息息相关。耶稣指出法利赛人亵渎圣灵并非属于偶发的行为表现;他们所说的是出自心里,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说出来。虽然人口里所说的是出自心里,但人必因所说的话受审判。这段经文与七章1620节极其相似(比较路六4344)。

{\Section:TopicID=482}十二3334

  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赶鬼是好事,则赶鬼者必是好人;否则两者都是坏。只有好人才有好行为表现;恶人只能说坏话、作坏事。法利赛人是恶人,岂能说好话?

  毒蛇的种类 责备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话,首先为施约翰所使用(三7),接着为耶稣所使用(此处和二十三33)。

{\Section:TopicID=483}十二35

  人心里的状况支配他的生活;外在言行上的好坏取决于人内在的情况;由心中所存的善表现出善行来。耶稣只说了这笼统的原则。他并没有进一步说明有时善人也有行恶的事实。

{\Section:TopicID=484}十二36

  3637两节是属马太特别的经文,强调谨慎说话的重要性。本节中的话为拉比所熟悉,他们在教训中经常用来提醒人。马太有意暗示法利赛人所说的是闲话(24)。

  闲话 原文作“无用的话”或“无根据的话”。

{\Section:TopicID=485}十二37

  学者指出,由36节的你们突然改成第二人称单数的你可见,本节很可能是一句格言。马太在此报导耶稣采用了犹太人一般的观念来说,指明人所说的话将在审判的时候决定他们的终极命运。

6 要求神迹 十二3845

  马太把要求神迹的事件放在这里作为对控告者的回复;要求耶稣以从天上来的神迹证实他自己所说的话──他不是靠鬼王而是靠圣灵赶鬼。这段记载是取自与路加共同的资料Q(见路十一2932),但马可也有简短的形式(八1112),只记载耶稣断然拒绝法利赛人的要求。在此Q与马可经文之间的关系学者持有两种对立的看法:有学者主张马可的经文是Q的缩文;马可为符合于他一贯的旨趣,强调耶稣隐藏的弥赛亚身分,把有关约拿的话删去;但也有学者主张Q的经文是由马可的进一步发展出来,在耶稣原有的话中加上一个例外──就是约拿的神迹。马太在此另加上被鬼附着者的比喻,来说明这时代的人的实际情况。

{\Section:TopicID=487}十二38

  文士和法利赛人 见三7,五20。路加并没有提到文士和法利赛人要求耶稣显个神迹,仅记载耶稣在人群中,开始以这段话警告人。马太的指明有意把这桩事与前面的争论(2236)连在一起。

  神迹 原文字semeion作“征兆”或“记号”。这与共观福音书中一般用来形容耶稣非凡作为的字dunamis(见十一2123)不同。在此耶稣的控告者不仅要耶稣行另一非凡的作为,更是要他提出他的权柄是从上天而来的明证。为他特殊的目的,在使用上,约翰以征兆替代共观的异能

{\Section:TopicID=488}十二39

  邪恶淫乱的世代 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那一代的实际情况;虽然这含有普世性的意思,但在此文中特指 神的子民以色列不忠实于 神的情况。在旧约中, 神与祂的子民常以婚姻的关系来描写(诗七十三27;赛五十七2,六十二5;结二十三27)。所以淫乱在此尤指以色列的不忠贞。邪恶淫乱不仅指宗教生活腐化,也指道德生活败坏。

  先知约拿的神迹 对马太而言,这是指:(一)约拿所经历的奇迹(40)和(二)尼尼微人悔改的奇迹(41)成了那时代的征兆。路加稍有不同的叙述,没有提到约拿本人所经历的奇迹,但却指明约拿成了尼尼微人的神迹,意即约拿传审判的信息,使尼尼微人悔改是一时代的征兆(路十一3032)。

{\Section:TopicID=489}十二40

  从字面看,这一节记载与事实有点出入;约拿在大鱼的肚腹中三天三夜,但耶稣在地里头只有三天两夜。虽然马太没有提到他在此所欲指的是三天三夜后所发生的奇迹,一种极容易被接受的解释是,这节经文中所指的神迹是约拿死里逃生和耶稣死里复活的神迹。但无疑地,马太清楚明白耶稣是在三天两夜后从死里复活(马太对耶稣受难、死和复活上均作了时间上的报导,见二十七145465762,二十八1)。而且经文本身所指的仅是“死”字;人子的死是惟一给予这时代的征兆。“三日三夜”固然指属实的意义,但更重要的是其象征的意义;马太有意指出,约拿和人子均同样地成为时代的征兆。正如约拿把 神审判的信息带给尼尼微人,使他们悔改而得 神的怜悯,所以人子对这时代的人也传审判的信息,使人归向 神,接受 神的掌权。不仅如此,马太指出,约拿本人就是那时代 神判的征兆,人子对这时代的人也是如此。人子的受难而死成了这时代审判的征兆。依此看来,马太的记载是从两方面来说“约拿成了尼尼微人的神迹”;亦即他本人和他所传的信息。而路加却以这句话仅指约拿所传的。

  大鱼 原文是“海怪”。

  人子 耶稣的话在此很清楚地指他自己。见八20,九6

  在地里头 指之意。

{\Section:TopicID=490}十二4142

  这两节经文是用比较的方式写的;虽然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均为外邦人,他们乐意接受审判以及智慧的话,何况以色列被拣选的子民呢?并且以色列人能够听见比约拿或所罗门更伟大的人把 神国来临的信息传给他们,他们岂不应该更以开朗的心来接受这信息,悔改归向 神吗?既然以色列人拒绝这信息,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即成了控诉他们的有力证人。

  有一人比……更大 原文以中性来表达的,可指人子或 神的国。见十二6

  南方的女王 南阿拉伯地方的女王(见王上十113)。

{\Section:TopicID=491}十二4345

  这是一段独立的训言,路加把它放在耶稣和法利赛人争论的情况中(路十一2426),而马太把它放在耶稣定这时代的罪的训言中(太十二3945)。

  被驱逐出去的污鬼又重回人身,人身犹如屋子。当他回来看见屋子空闲(这是马太特别提到的,路加并没有指出这点);就带七个同伴一起住进。这人事后的情况比先前更严重,也更不容易赶出这些鬼了。耶稣比喻的话意在强调,只有赶鬼是不够的,必须同时注意赶鬼之后该怎么办。耶稣赶鬼的作为不仅把鬼从人身上赶出,也同时把 神国带进人心; 神作王、掌权于人心中。这样,从前的“鬼屋”如今成了“ 神的殿”,是 神的灵居住的所在(见林前三16)。

  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 指上面的那一句话:末后的景况比先前的更不好了。施洗约翰和耶稣时代的犹太人犹如一个人经历了得释放自由的生活,但这并不是完全生活在 神主权下的情况:他们拒悔改、接受 神国来临的信息,必使他们的景况恶劣。

7 耶稣的新家人 十二4650

  马太把这段经文作为一系列争论或冲突的结语,指出弥赛亚为新时代来临的通报者;他与当时代人的冲突,与宗教领袖们的争论以及与家人的分隔无不在描绘他脱颖而出,站在新时代的开端为 神国的来临开启了新生活和新观念。

{\Section:TopicID=493}十二46

  他母亲和他弟兄 为主张马利亚永远童贞的教义,罗马天主教解释他弟兄为指约瑟前妻所生的儿子或马利亚姊妹的儿子。虽然弟兄一词在希伯来和亚兰语中均有较广泛的意思,但在希腊语的用法上则仅指一般通常的意思──亲弟兄。何况,马利亚永远童贞的教义在那时还没有产生,直到第三、四世纪才有。

{\Section:TopicID=494}十二48

  这句话是从 神国来临的事实所提出的质问;耶稣无意否认他与自己家人的自然关系,只是 神国中的新家人就不凭着这自然的关系了。

{\Section:TopicID=495}十二49

  马太认为门徒,或许是十二个门徒是耶稣的真家人;马可采更广泛的意思,指与耶稣同坐的众人是他的真家人(三34)。

{\Section:TopicID=496}十二50

  耶稣的真家人就是那些遵行 神旨意的门徒,依马太的了解(六10,七21,十二50,十八14), 神的旨意就是耶稣律法的新解释,这新的解释要求人信仰耶稣,把生命交托给他。见七21。──《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