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
作者与写作年代
这卷先知书的作者西番雅出身于敬虔的家族,西番雅的名意是:‘耶和华收藏或保护’,这名字在旧约中并非他所独有(参耶 21:1>耶二十一1;亚 6:10>亚六10)。从他的名意中,可见其父母在儿子出生时,对以色列的神之供应是充满信心的。他的族谱(1:1>一1)是先知书中最长的。从族谱中,显然可见他是第十四任犹大王希西家(主前716至687年)的后裔。同一经文亦说明书中预言宣告于约西亚王任内,约西亚是犹大第十六任王(主前640至609年),也是希西家的后裔。
希西家王与约西亚王都是敬畏神的,但是在他们两者之间的一段时期,宗教却走向腐败,真诚的敬拜被恶王玛拿西(王下 21:1-18>王下二十一1-18)和他儿子亚们(王下 21:19-26>王下二十一19-26)所败坏;前者是约西亚的祖父,后者是他的父亲。西番雅的父母可能冀望神保守其家族及儿子,在这动荡时期中保持正直,因而替他取名西番雅。
究竟西番雅在约西亚王任期的哪一段时期说预言,是一个争论性的议题。有人认为是在约西亚重整耶和华信仰之前,即提醒以色列对她曾在西乃山所誓忠的神,作出正确的回应(出 19>出十九至出 24>二十四章)。人民的整个生活,包括政治、社会和宗教生活,都应该遵照神在西乃山所启示的旨意而行,这启示就是记载在五经中的律法。但以色列民三番四次地漠视律法,随己意行事,直到约西亚起来,他领导人民复兴耶和华信仰(王下 22:1>王下二十二1至王下 23:30>二十三30;代下 34:1>代下三十四1至代下 35:27>三十五27)。学者认为此书写于约西亚重整之前,因为书中显示异教的风习仍然存在(1:4-9>一4-9)。依此说法,着作日期便定于主前621年之前,在重整运动之初期。但这论点说服力不强,因王所制定的全国宗教改革不一定为所有人民所遵从,甚至继任的君王也不一定跟从。
约西亚虽立法禁止异教敬拜,但无可置疑,这种风习仍然流行民间,故此这论点不能排除此书写于约西亚任期内的可能性。与西番雅同时期的先知耶利米就曾斥责异教敬拜(1:4-5>一4-5;参耶 2:8>耶二8,耶 8:2>八2,耶 19:5>十九5、耶 19:13>13,耶 32:35>三十二35)。同期的其他先知:那鸿与哈巴谷也觉得有同样需要,可见约西亚的改革运动并不彻底,也没有持续下去。
西番雅书有好些与申命记彼此互相呼应的平行经文(参1:5>一5、1:13>13、1:18>18,3:5>三5),这事实支持着书日期在约西亚改革运动已开始,并在圣殿发现‘律法书’(王下 22:8>王下二十二8)之后。一般人都接受圣殿所发现的文献是某种形式的申命记,当时被用作建立耶和华信仰的基础。而西番雅书与申命记两者之间清晰可见的相互对照,使人臆断此预言是在律法书被发现之后才宣告的。
书中第二至三章提及几个外邦国家,特别是亚述(2:13-15>二13-15),这些证据也可帮助我们鉴定写作日期。西番雅预言亚述首都尼尼微被毁(2:13>二13),而亚述自从主前722年击败北国以色列,掳走其居民(王下 17:4-41>王下十七4-41,王下 18:9-12>十八9-12)之后,一直威胁着南国犹大。在犹大眼中,亚述似乎是所向无敌,但是神藉着邻邦巴比伦的势力,使亚述横行的日子所剩无几。在第六世纪末期,她便迅速走下坡。主前612年,巴比伦占领尼尼微,到了主前605年,整个帝国就跨倒了。故此,西番雅的预言必是写于主前612年之前。
书中还提及非利士(2:4-7>二4-7)、摩押和亚扪(2:8-11>二8-11),还有古实(2:12>二12)。自从以色列从埃及出来,定居迦南地以来,非利士人一直与他们对敌,后来大卫虽把他们制服,却没有完全歼灭。他们的5城邦联盟──亚实突、亚实基伦、迦萨、以革伦和迦特──坐落在地中海沿岸,死海以西。5城邦中的迦特,在西番雅说预言时,显然已经没落,因为先知的审判神谕中没有把她包括在内。西番雅如此向这些民族发预言警告他们,并非独有的做法(比较赛 14:28-32>赛十四28-32;耶 47>耶四十七;摩 1:6-8>摩一6-8;亚 9:5-7>亚九5-7)。
其他两个约但河东岸的国家:亚扪及摩押,与以色列的先祖有血统关系,他们是罗得从他的女儿们所生的儿子(创 19:36-38>创十九36-38),故此与以色列有亲戚关系(亚伯拉罕与罗得是叔侄;创 12:5>创十二5)。但族俚之间的关系却并不亲切,因为以色列与约但河外的‘侄儿’常有争执(比较士 3:12-30>士三12-30;撒上 11:1-11>撒上十一1-11;王下 3:4-27>王下三4-27)。
古实或称埃提阿伯,在第二十五王朝时(主前716至663年左右)曾一度控制埃及,但在主前663年,当她侵袭埃及时,却被巴比伦击败。二章12节可能是忆述这段失败史,但更可能的是作者用古实来作整个埃及的代表(参赛 20:4>赛二十4;结 30:4-9>结三十4-9)。神的审判不但临到犹大毗邻的小国,也祸及世界的超级大国,诸如更远的埃及和亚述。
主题
有些人怀疑书中某部分,特别是三章14至20节,是否原作,原因是这段经文中含有希望的信息。他们认为一个犯罪的国家,面临审判,被警告悔改,不应有希望的信息传给他们。持这见解的人认为在被掳之前,只有审判的信息,直至被掳之后,希望才出现在先知的信息中。这看上去似乎很合逻辑的架构,实际上是误解了整本旧约,旧约圣经一次又一次地把神性情的两面并列,神正直圣洁的一面和慈爱怜悯的另一面不是彼此排斥的(参赛 1>赛一至赛 2>二章;何 2>何二;摩 9>摩九;其中二者兼备)。人若想到神人所立盟约的性质,就不会认为希望与审判同时出现有甚么值得惊讶的了。盟约中列明服从使人得福(例如申 28:1-14>申二十八1-14)和违命使人受咒诅(申 28:15-68>申二十八15-68),这是两个连在一起的信念。甚至在出埃及的事件上,神子民的信心也是以此二者的合成为中心:服从神的有盼望(出 12:21-28>出十二21-28),祂的仇敌却遭审判(出12:29-30>出十二29-30,出14:26-28>十四26-28)。
审判是连络全书的神学主题,先知在传讲这主题(1:2-6>一2-6)之际,引论到最终的审判,就是耶和华的日子(1:7>一7至3:20>三20),在末日里,人类一切行为以此为终局。西番雅书虽然不是唯一讨论这日子的书卷(参赛 2>赛二;耶 46>耶四十六至耶 51>五十一;结 7>结七;珥 2>珥二),但是以此题目为一卷书的神学主题,把全卷书联系一起的,西番雅书确实是独一无二的。
西番雅把这日子的双重性质表达出来;这是惩罚和审判的时候,同时又是福泽和盼望的日子。审判要临到犹大,因她没有谨守盟约。书中列举一些要受责备的异教风习(1:4-6>一4-6),同时也斥责犹大的领袖(3:3-4>三3-4)。他们的冷漠(1:12-13>一12-13)和高傲(2:3>二3),尤其受到咒诅。
列邦也不能免除审判(2>二章),他们的腐败有如创世记六章5至7节所载一样,骄傲是他们的祸根(2:10>二10、2:15>15)。
如果以色列肯谦卑自己,除去愚昧的傲气(3:11>三11),则仍有希望。以色列目前有希望(2:3>二3),将来亦有盼望的应许(3:13-17>三13-17),其中也包括列邦在内(3:9>三9)。只有在谦卑的态度下,国家、社会和个人才有盼望,骄傲与希望不能共存。
应用纲要
神的公义和圣洁使祂不得不惩罚犯罪的人。但祂的管教中仍带有爱;惩罚不光是带来痛苦,而是重建关系的一个途径。
这卷书对今日的世界有深刻的提醒,因为人的罪到了极处,大地也因人的自私受到严重破坏;人不信真神,反受邪淫、迷信之风吸引。所以应当趁仍有机会的时候,及早回转,预备迎见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