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先知的持守与神的恩典 7章7节至20节

2·先知的持守与神的恩典 7章7节至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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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知的持守

A.堅持

a.仰望神

「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彌 7:7

b.等候神

c.要起來

「我的仇敵啊,不要向我誇耀。我雖跌倒,卻要起來;我雖坐在黑暗裡,耶和華卻作我的光。」彌 7:8

B.信念

a.神必應允

「至於我,我要仰望耶和華,要等候那救我的神;我的神必應允我。」彌 7:7

b.神必伸冤

「我要忍受耶和華的惱怒;因我得罪了他,直等他為我辨屈,為我伸冤。他必領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見他的公義。那時我的仇敵,就是曾對我說「耶和華你神在那裡」的,他一看見這事就被羞愧遮蓋。我必親眼見他遭報;他必被踐踏,如同街上的泥土。」彌 7:9-10

~「踐踏」當時的勝利者會用腳踏在人的頸項上,表示勝利!

c.神必復興

「以色列啊,日子必到,你的牆垣必重修;到那日,你的境界必開展(或作:命令必傳到遠方)。」彌 7:11

C.願望

「求耶和華在迦密山的樹林中,用你的杖牧放你獨居的民,就是你產業的羊群。求你容他們在巴珊和基列得食物,像古時一樣。」彌 7:14

~巴珊和基列在約旦河東面,以肥沃的草地稱著。

a.求神牧養

b.求得食物

 

2.真神的恩典

A.神顯奇事

「耶和華說:我要把奇事顯給他們看,好像出埃及地的時候一樣。列國看見這事就必為自己的勢力慚愧;他們必用手摀口,掩耳不聽。」彌 7:15-16

B.神必赦免

「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 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