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
D 必遭毁灭的异教(八1~九9)
这部分内容是四章1节~十一章11节的四段信息中的第三段,可分为两部分,即八章1~14节和九章1~9节: (1) 两部分的首句都是具有警告意义的命令句(八1,九1); (2) 两部分的开始都在公开指责以色列对耶和华神的悖逆不忠(八1~3,九1~3),而结尾都是有关审判的概括性宣告(八14,九9b); (3) 两部分的主要内容都是攻击以色列偏向异教,并且陈明异教带来的毁灭败坏,是以色列面临的最大威胁(八4c ~6、11~13,九1~6); (4) 两部分都概括提到了即将遭受的审判:
现在必记念他们的罪孽,
追讨他们的罪恶(八13,九9b)
虽然八章1节~九章9节再次注重异邦邪教的罪恶(参四1~五7),但它还是在提醒人想起五章8节~七章16节中那些表达以色列违背圣约的比喻: (1) 王朝频繁交替,书中曾多次提到诸王此起彼落的情形(八4、10;参六7~10,七3~7); (2) 在亚述和埃及之间摇摆不定的外交联盟政策(八9~10,九6;参五13,七8~12); (3) 对军事实力的矜夸奢望(八14;参七16); (4) 祭司对以色列的堕落光景责无旁贷(九5~9;参六7~10,七1~7、14、16a); (5) 以色列人言而无信,徒表忠诚(八2,九1~6;参六4~6)。八章1~14节和五章8节~七章16节两部分信息至少在内容上衔接紧密,前者可看作是后者的缩略平行段,正如五章1~7节是四章4~19节的简略总括一样(如 Jeremias 所见,103页)。
从这部分还可追溯到二章2~13节对异教的描述,它猛烈攻击生殖异教的邪恶,再次提到利用神所赐的金银美物(八4;参二8),贿买朋党伙伴(八9~10,九1;参二12),以及当作巴力惠赐的五谷庄稼惨遭劫掠(九1~15;参二12)。这部分的区分虽然类似一至三章和四至十四章之间般清晰,但却不能区分为两大段,反而这部分信息以其独特的措词和主题内容,将整卷何西阿书贯穿一致,使它在语言特色和信息内容上高度协调统一105。
105 这里所用的各种文学手法令人瞩目: (1) 警告(八1~3); (2) 抱怨的短呼──多久(八5c ~6a); (3) 智慧语句(八7); (4) 夸张形式(八12); (5) 固定模式的审判宣言(八14); (6) 拯救信息的讽喻体(九1); (7) 修辞疑问句(九5); (8) 引述各界对先知的评论(九7b); (9) 引喻过去的罪恶历史(九9)。所有这些文学手法交织在一起,组成两部分审判信息(八1~14,九1~9)。其中责备(八1b ~3a 、4~6a 、7~9、11~13a 、14a 、九1、7b ~9a)和宣告(八1a 、3b 、6b 、10、13b 、14b,九2~7a 、9b)这两种典型的成分,又巧妙地编织在一起;第八章的主要内容都属于责备的,耶和华神是主要的发话人,九章1~9节突出审判的宣告,耶和华神以第三人称单数形式出现,先知则似乎是审判的传令人。
i. 干犯律法(八1~3)
虽然 la 节令我们不解,但很显然这几句话是对以色列违背圣约规定的悖逆行径,发出指责和判决(1b 节),审判的宣告中预示以色列将被仇敌追逐(3b 节)。我们参考1b 节传统的解释──可将“鹰”比喻作来势凶猛的侵略军,那么这三节经文就成为一段首尾对应的完整信息:
宣告仇敌入侵的判决(1a 节)
指责干犯律法(1b 节)
扩展指责内容(2节)
总括指责内容(3a 节)
宣告仇敌追逼的判决(3b 节)
这三句经文结构的关键,在于1b 节“因为”(希伯来文 yaan)的意义。安德生(486~489页)断言因为引导的是起始子句,其主要子句在第3节中。由于以下提到一些理由,我们应该采纳安德生对于因为一词用法的主要观点,却不会完全接受他将第1~3节作如下的翻译:
因为这民违背我的约,并干犯我的律法──(虽然)他们不断向我呼叫说:“我的神啊,我们认识你,我们以色列”
以色列丢弃良善,仇敌必追逼他。
字里行间圣约一直是中心: (1) 一开始就提到它,作为整段责备信息的基调(参六7); (2) 隐含在律法一词中(“训词”,希伯来文 tora;参四6),以立约历史和要求为核心(论违背,参七13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6,Name=ix. 悖逆抗拒的雙重責備(七13~16)}); (3) 呼吁(参七14,此处讲到“无诚心的哀求”)我们认识你,是表明对圣约的谨守忠诚,因为何西阿所用的认识一词(希伯来文 yd,参二20,四1、6,五4,六3、6),自始至终含义都不变; (4) 以色列丢弃良善与“他们竟图谋(罪恶)抗拒我”(七15),是一种对偶的表达手法,表明两者所存邪僻的心态相同,整段信息强调神人之间当存的和睦共荣的立约关系106; (5) 遭受仇敌追逼,是破坏盟约(圣约)必然带来的一种明确惩罚形式,即主神撤去祂超然的护庇,使悖逆的附庸国暴露在仇敌的攻击中。
这里没有明确陈明仇敌(3b 节)所指的对象,但上下文提示我们,仇敌和鹰(1a 节;参:哈一8;哀四19,都提到仇敌的追赶如鹰一般勇猛快捷,希伯来文 nsr 指兀鹰或老鹰)都喻指同一对象107。1a 节中没有动词,语言如此精炼,使我们只能猜测它真正的意思,比较可能是在呼吁先知向民众发出警告,如同哨兵吹响号角一般(参五8;摩三6,虽然1a节中没有“吹”这动词)。虽然一些现代版本把这里译作“嘴唇”,但希伯来文字面的意思是“腭”,在经文中通常与“嘴唇”和“口”并列(箴五3,八7;歌五16,七9)。先知发出警告的原因陈明在下一句话中:“(敌人)如鹰来攻打耶和华的家”,古老的 Targum 版本把如鹰的敌人译作亚述。上下文也支持这种看法:如七章16节中因凶暴导致首领仆倒,八章7~8节中以色列被外邦人鲸吞,在八章9节特别提到亚述,八章14节和九章5~6节影射以色列军事力量的败落,和民众流离失所的结局。鹰是对巴比伦和埃及武力入侵的比拟手法,参以西结的比喻(十七1~14)。仇敌(3节)和朋党(9节;希伯来文分别为 ~oyeb 和 ~oheb,后者字义为所爱的人)之间的谐音字用法,更肯定了上面这种解释:以色列苦心追随的“朋党”(盟国)如鹰一般转向他,意欲吞食这个可怜的猎物,像秃鹰吞吃尸体108,“仇敌”虎视眈眈侵吞的地方,是耶和华的家(1a 节),并非指耶路撒冷的圣殿或崇拜巴力的邱坛(除非这个词是个讽喻的反语),而是指耶和华神恩赐祂子民的整个以色列地(参九3~4)。
106 W. L. Moran, 'A Note on the Treaty Terminology of the Sefir, Stelas', JNES, 22, (1963), pp. 173~176.
107 关于中东秃鹫的详细讨论,见 W. Brownlee, Ezekiel 1~19, WBC, 28 (Waco: Word Books, 1986), pp. 261~265.
108 另一种似乎合理的解释把 neser(秃鹫)视作 nassar 或 nassar 来自意为“传令官”的阿拉伯语,见 Grace I. Emmerson, VT, 25, 1975, pp. 700~710. 她由这样的理解推断整段信息有着异教立约的背景。她认为开头应译为“像传令官〔发出命令〕把号角放在嘴边,发出攻打耶和华的家的〔命令〕”。这种译法避免了把秃鹫改为“守望者”的传统做法(参 JB)。
ii. 不合法的首领和遭咒诅的偶像(八4~6)
第1~3节概括性的责备在这里变得更加具体。这时首先指责的对象是“王朝”(4a 、 b 节),因它依赖阴谋野心得以存留,又因暴力叛变而频繁交替(王下十四23~十七2;何七3~7)。在这起伏的诸王统治中,没有一次寻求过耶和华神的旨意,得到过祂的首肯(“认识”指“关顾”或“承认”,见诗一6)。君王和他的主要官员(首领;参七3、16)是根据一系列的条件选举产生的,与神向祂子民所定旨意毫不相干,这种任意妄为的君王选举程序,与神藉撒母耳之手亲自拣选大卫作王的过程对比鲜明(撒上十六1~13)。
第二个受到指责的对象,是在异教崇拜中风行的“偶像”(4c~6节;参二8有关金银的解释{\LinkToBook:TopicID=135,Name= C 離異的悲劇︰審判懲罰的宣言Ⅰ(二2~13)})。因崇拜金牛犊而产生的一切宗教活动(参十5~6,十三2)注定要遭致毁灭(4d、6d 节)。虽然约的诫命(出二十3~6;利十九4)禁止拜偶像,此时民众已明确干犯律法(参1节),然而这里何西阿关注的焦点,是拜偶像的愚昧,而不是干犯律法(参:赛四十18~20,四十一29,四十二8、17,四十四9~20;哈二18~19)。有什么事情比敬拜一位“我们自己高抬的虚无之神(参七16),本是人手所造而非造物的”主更愚昧的?偶像和其他任何人手制作的材料一样,是用木头造型,贵重金属镀饰而成的(这里要“毁坏”或“剪除”的对象是偶像而非民众,4d 节),很容易被剪除(4d 节)或打碎(6d 节;参:出三十二20)。撒玛利亚的牛犊很可能指在伯特利王室的邱坛的(参:王上十二28~30,“牛犊”是耶罗波安一世造的,摩七13讲到它对于耶罗波安二世的重要性)。何西阿提到撒玛利亚的居民因牛犊的撤离而悲叹哀哼时(十5~6),显然认为这二者紧密相联。
“他丢弃”(5节)合理的主词是神,但下一句我的怒气由第三人称转变到第一人称,就显得有点唐突。当然,我们可认定这句话是因“说”(参 NASB)引出的直接引语,另一种可能就是把我的怒气当作后面两个子句的主词:“我的怒气已丢弃你的牛犊,撒玛利亚啊,(我的怒气)并且向他们发作。”109这种解释使我们有必要将动词“我已经丢弃(完成式)”,改为“我曾丢弃”(过去式,RSV)或“丢弃”(命令语气;参 NIV),或“曾被丢弃”(参 Mays)。安德生(482页)的解释有点道理,就是将第4节的最后一句与第5节的第一句连在一起;“以致被剪除,他丢弃撒玛利亚的牛犊。”
撒玛利亚丢弃耶和华神的圣约(3节),并将本该向神持定的忠心,转归以牛犊为象征的掌管生育的巴力神,神也因此丢弃他们。第4节中动词的主词必定是撒玛利亚居民,也是神的怒气发作的对象(参:赛五25中提到的怒气,即先知以赛亚心中的怒气,伴随着神伸出的手,随时预备施行审判;参九12、17、21,十4)。因为以色列的悔改不够真诚,且他们罪孽极深,故此耶和华神向他们所存的是熊熊燃烧的烈怒,而非充满恩惠的慈爱。忌邪之神的尊荣,在崇拜牛犊的异教中遭到严重摧残(参:出三十二10、11、19,耶和华神和摩西看到金牛犊时都勃然大怒),祂因点燃的义火而大变脸色(怒气和“鼻子”在希伯来文中是同一个词 ~ap),只有以色列彻底悔改归回,神的烈怒才会转消(十一9,十四4)。第5节的后半部分是一种怨责(参:诗四2,六3)。几时不是一个询问时间的疑问词,而是感叹以色列的污秽不洁(参:创二十5;诗二十六6,七十三13,这些地方希伯来文用语指清洁无辜的双手),已成了他们恒常的行为标志。
第6节第一个词组的字面意思,就是“因为(或诚然)出于以色列”,似乎与第5节有关联,但其准确意思极难判定,故此有人对原文作出许多修正。沃尔夫(132页)将这句话译作“但他们出于以色列!”可能是最贴切的译法。虽然如此,这句的意思仍含糊不清,全句的语气可能是强烈而肯定的:是的,他们看来无力圣洁,但他们凡出于以色列的仍可回归(Wolff, p. 141);也可以是带有讽刺挖苦意味的:而他们出于以色列,惯于书写大逆不道的历史的,将不会回归。
109 J. R. Lundbom, VT, 25, 1975, pp. 228~230.
iii. 虚妄无益的外交联盟(八7~10)
作者用三部分的箴言(7节)这特别文学形式继续烘托审判的危机。箴言能改变笔调,引人深思,能引发并深化论证──他们种什么就收什么(参:加六7~8),但其恶果却未立时向读者显明。只有读到第9节提到“亚述”时,我们才会清楚看见何西阿在回顾先前信息的主题(参五13,七8~16):依靠外邦联盟将极其危险,不但虚枉无益(7ab 节),更极具毁灭性(7c ~8a 节)。
箴言的文学效果表现在: (1) 第一句话的字音相近──他们种,希伯来文是 yizrau(又能回应耶斯列的名字;参一4~5、11,二22),他们收,希伯来文是 yiqsoru; (2) 第二句话中的两个字原文押韵──禾稼是 semah,面是 qemah; (3) 三句话的语义呈连锁递进的趋势──种的不好,收的会更糟(7a 节),而好不容易发苗的庄稼,结出极少可吃的果实(7b 节),所剩无几的果实,还被凶暴劫掠的外邦人吞吃(7c 节)。这种复合三段论式(参:珥一4)的连锁论证,强烈突出以色列的愚昧无知,并显出其影响深广的结局(另一种把第7节解释为咒诅而非箴言的作法,参 Andersen, p. 497)。
风(7节)是变化无常和虚浮无益的象征(参十二1,再次提到外交政策的愚昧;伯七7;箴十一29;传一14、17)。“暴风”(参 Stuart, p. 127)表现毁坏情景的升级(参:诗八十三15;伯二十九20~23,讲到恐惧暴风引起的灾难);其后果不仅显得愚拙,甚至更可悲。外邦人(参五7,七9,八13注释)指本身没有拥有土地,而需要靠掠夺别人财产赖以生存者,游牧抢劫者曾是古代中东定居农户时常面临的威胁。这段信息预示到全球的列强将强行干预,第8节提到列国(goyim),第9节提到亚述,都使这一点变得更清楚。
吞吃(8a 节;吞灭,RSV,7c 节)使这箴言的含义与起初对它作的解释紧密相连,并使这部分信息变得颇具讽刺意味:以色列不仅是个愚昧、无获的农夫,更是不属圣约范畴的外邦人,特别是亚述和埃及等列国鲸吞的食物。“现今”(8节;RSV 作已经)一词应非表明时间的概念,很可能是表达以色列的愚蠢顽梗,将使她被列国吞灭(参五7对这个词相近用法的解释)。无用的器皿(8节;和合本作“不喜悦的器皿”,字义为“毫无价值”;耶二十二28,四十八38)通常用来描绘破碎的器具或损坏的武器,是另一种表示以色列愚拙无力的生动比拟(参七8、11,八9)。投奔(字义为“上行”,9节)暗示以色列曾北上行至大马色,并顺沿幼发拉底河的水道东行,避开直接东行沙漠的危险,投奔亚述求援。亚述在何西阿书中一直扮演着双重的角色(参五13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8,Name=i. 貪婪愚蠢的外交(五8~15)}),她诱惑以色列违背与神所立的约,同时又随时等候向以色列施行审判的刑罚,从加利利和基列在主前七三三年叙以大战中的经历可见一斑(见增注:历史背景辅参{\LinkToBook:TopicID=147,Name= 增註︰歷史背景輔參})。
以法莲如同野驴(或作“斑马”,9节;这里有谐音字的可能,~pr 是“以法莲”一词的开头三个子音,与野驴的子音 pr~ 只有细微的差别,参十三章15节,十四章8节中提到“以法莲”的其他谐音字)这种表达方式,应该是另一个句子的开始,这一点与 MT 及其他大多数版本意见相反。这个喻词不像七章11节中“愚蠢鸽子”那样,单单体现以色列愚蠢的一面,更通过分词偏离闲逛(参:赛十四31;诗一○二7),和指“她自己”的冠词 lo,以及约伯记(三十九5~8)所述,生性喜爱在“干旱旷野”和“盐地”生活的野驴的比喻,表达她孤独的情形。这里讲到以法莲贿买朋党(所爱之人,参二12),显然这已是一群无分无缘于圣约的孤独子民,他们已不再拥有任何魅力〔参8节不喜悦(无用)的器皿〕,反而需要贿买外人给予他们所切望的青睐(参:鸿三4,把尼尼微刻画成一个诡诈的淫妇)。这正是耶利米后来描绘犹大邪淫奢欲的生动画面:
你是野驴惯在旷野,
欲心发动就吸风,
起性的时候谁能使它转去呢?(耶二24)
既然何西阿通晓以色列的远古历史,“野驴”也可能暗指以此命名的以实玛利(创十六12)。
按着第7节语意连贯递进的手法,第10节也是第9节的引伸:以色列在偏邪无援的时候贿买外邦,但这种贿买行为(这个动词反复出现,看来是从字根 tnh 衍生而来,与二章14节和九章11节用到的雇佣用品有关──~etna 和 ~etnan)有害无益,因为以法莲的地位掌握在神的手中,而神的意向却是聚集祂的百姓,即九章6节所用的字根 qbs(聚集),显明招聚他们是为了施行审判的惩罚(参:珥三2;番三8)。
我们浏览一下现有的不同版本,就会发现原文第10b 节的意思多么深奥难解。整段信息似乎是在显明审判的危机,因此排除了高抬偶像的宗教游行活动的解释:“他们将完全停止携带君王首领的形像”(Jacob, p. 60;参:摩五26,可能也提到以色列宗教活动中这种宗教游行仪式)。另外一种解释能更贴切表现岌岌可危的形势:“这将使受膏君王和首领的统治很快完结”(JB;参 NEB)。虽然这种解释能得到权威的 LXX 支持,但却要把重担(希伯来文 massa~)修正为“受膏”(希伯来文 msoah;参 BHS),并突然引入八章4节的主题。第三种解释则把这句话的意思看成是宣称以色列不断承受痛苦,要向亚述君王朝廷纳贡〔即向她所爱之人交纳贡物,9~10节;参五13,把亚述统治者称为大君;首领(希伯来文 sarim)可能是亚喀得文 sarrani“诸王”的引伸,试图重组众所周知的君尊称谓“万王之王”。沃尔夫的解释(133页)集众家之长:“不久他们将因君王的重担而痛苦不安”〕。他们依靠外援的习性,已使他们自己苦不堪言,以法莲的经历不幸正为栽种和收割的妙语所言中。
iv. 虚浮空洞的宗教热心(八11~14)
这段信息又重新以异教为关注焦点(参七14~16,八4~6),但重点在于祭坛和祭物(参四8、10、13、14、19,五6),而不是祷告仪式(七14~16)或牛犊崇拜(八4~6)。贯穿这些经文的线索之一,就是反复用到“增添”这个词(参四7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其希伯来文字根是 rbh 或 rbb:增添祭坛(11节),增添(万条)律法(12节),增添坚固城(14节)。第一点和第三点反映出,以色列将难以置信的精力投入宗教活动和国防工程中;第二点反映出神心里的悲哀和惆怅,无论多么丰富的律法,都不能减消以色列堕入歧途的热情。
或许我们可以在这些愚蠢的过度行为,与第7~10节中奠定基调的箴言之间找到一些关联,那处曾宣称以色列所做的一切都要化为灰烬:愚蠢的栽种、微少可怜的收成、所剩无几的果实还被外邦人吞吃;以色列好不容易凑足贡奉亚述如妓女工价般的捐项,尚未享受到任何好处,已彻底被耶和华神扫清。第11~14节神心中依旧悲哀:增添祭坛导致罪恶增添(11节);众多的献祭礼仪却招致神的不悦纳(13节);建造众多坚固城,却像在堆集干柴,预备焚烧(14节)。
从这个连贯的主题出发,能帮助我们明白第14节的地位。这一节为起初指控以色列违背圣约和干犯律法(八1)增添凭据,同时又从另外一个角度突出王朝的愚昧堕落(八4),表现于从显赫雄伟的建筑所反映的自我膨胀,和社会强征暴敛的罪恶现象,并曾遭到先知阿摩司的强烈谴责(摩三15,五11,六4、11;参:耶二十二13~17)。此外,吞吃(或“吞灭”;希伯来文 ~kl;参二12{\LinkToBook:TopicID=135,Name= C 離異的悲劇︰審判懲罰的宣言Ⅰ(二2~13)},四8、10{\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五7{\LinkToBook:TopicID=145,Name=iii. 責備偏離職守的領袖(五1~7)},七7{\LinkToBook:TopicID=153,Name=vi. 明喻審判︰燒熱的火爐(七3~7)}注释)把以色列贪吃祭物的无底欲望,和永无休止的审判烈火紧紧相连,这样的审判烈火将吞灭以色列所有坚固城墙(13~14节)。最后,第14节将第13节中隐喻的审判宣言变得更加明确具体──以色列遭致惩罚的形式,是烈火焚烧众城。第11节有几种不同的译法,NIV 采用谐音字的译法是最值得提倡的:
以法莲增添赎罪祭坛,
却成了他们犯罪的祭坛。
这种译法要求将第一件动作为了犯罪(RSV)修正(只是改变元音)为使役动词字根,在原文中不仅用来指奉献赎罪祭(如:出二十九36;利九15),还可指洁净罪恶或不洁〔民十九19;诗五十一7,RSV 译作清洗;奈伯芮的观点,后得到雅各(Jacob, p. 60)的认同〕,首先依据子音字母的不同标法,将这句话看成谐音字〕。这段信息的中心还在于表现以色列图谋不轨,最终必将玩火自焚,自食其果。积极建立祭坛的本意在于对付罪恶,但如今却成了增添罪恶的途径110。
本书这部分的典型特点是,在先知愤然指责罪孽,并宣告即临审判的信息中,不断穿插神所发的怨言(12节;参七13~16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6,Name=ix. 悖逆抗拒的雙重責備(七13~16)})。这节经文集讽刺、夸张、尖锐的文学笔调为一体,作者有意夸张神晓谕律法的作为,以烘托以色列违背律法的罪孽深重。如果民众可以弃绝每一条细致的训诲,增添更多律法也无济于事(参四6{\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八1{\LinkToBook:TopicID=158,Name=i. 干犯律法(八1~3)}注释)。这种严峻的形式迫使神到了祂宽容仁慈的极限,所有使民众重归正路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以色列背叛神的反应最具讽刺意味,他们本当尊为至宝、明确了解的对象,如今却当成“陌生的”,视而不见(参7节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0,Name=iii. 虛妄無益的外交聯盟(八7~10)},这里用到同一个字根 zr)。以色列所做的,是个不折不扣的错误──以色列以妓女的工价追逐本是外邦的亚述(9~10节),而神写给(注意这里特别强调书写是传达和保存神话语的方式)以色列作为导向原则和蒙福途径的律法,反而被当作外邦异国毫无价值的东西111。第13节的语法和词汇都令人费解,特别是头两个词,字面的意思可能是“献给我所爱之人的祭物”,然而“我所爱之人”的原文 ~hb(参9节)并不是常用的,并且与一个意思是“给”或“带给”的字根有关,通常用来指奉献祭物(注意 NASB 译作“我献祭的礼物”;NIV 作“他们献给我的礼物”)。安德生(510页)指出,“我所爱的人”有可能与献孩子作祭物有关(参五2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5,Name=iii. 責備偏離職守的領袖(五1~7)})。神对这种异邦风俗的反应看来却太平淡:耶和华却不悦纳他们(参:撒上十五22~23)。第11节中显见的并列和讽刺手法,组成第13节的基调。JB 版本采取意译的办法,仍不失其本意:
他们喜爱献祭:好吧,就让他们献!
他们喜爱肉:好吧,就让他们吃!
这种译法把难解的 habhabay当作是从字根 ~hb 或与此相关的字根衍生而来,用来明确表达“肉”(或“肉体”)的意思,和祭物一起作动词的第二个受词。这些子句是强调:以色列进行宗教节期崇拜更重要的动机,是满足私欲和贪婪之心,而非出自对真神的顺服或敬拜(参四8、10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讲到以色列的献祭制度中,吃喝所占的重要地位)。对于一个以五谷杂粮和蔬菜为主食的民族,味道鲜美的祭肉令人垂涎欲滴,难以抗拒。
两个表现审判的动词“记念”(参七2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2,Name=v. 神抱怨約民虛謊詭詐(六11b~七2)})和“追讨”(字义为“光顾”,参一4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0,Name=ii. 第二幕︰預表審判的兒子(一3b~5)}),反映出无论神采用什么间接手段施行审判,都将亲自插手对付以色列随从外邦邪教崇拜的罪孽。至于罪恶(hatta~)和罪孽(awon),可参考四章8节注释{\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 棄絕律法(四4~10)}。部分的刑罚就是重归埃及。读者可以从政治的角度理解这一节:在他们要求脱离亚述的辖制时(参七11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5,Name=viii. 明喻審判︰愚蠢無知的鴿子(七11~12)}),却重返老路,奉行寻求埃及帮助的外交政策。更可能的解释,是归回意味着归回到曾在埃及饱受奴役的景况,这句归回的预言,是九章3节和十一章5节更清楚断言的前奏,当以色列错失归向神的时机(参三5注释{\LinkToBook:TopicID=139,Name=ii. 第五幕︰復和加上約束管教(三1~5)}),势必落入在尼罗河沿岸,或底格里斯河畔受奴役辖制的境地。第14节中烈火焚烧的危机,强调神审判的形式是外邦侵略或被掳,而非与外邦政权周旋受挫。第14节中以色列的“忘记”(参二13{\LinkToBook:TopicID=135,Name= C 離異的悲劇︰審判懲罰的宣言Ⅰ(二2~13)},十三6{\LinkToBook:TopicID=176,Name=ii. 神烈怒中的審判(十三4~8)}注释),与神的“记念”对比鲜明,指一种长期蓄意的忽视(参五4),这使他们在第2节中发出的哀号更显得虚假:
我的神啊,我们以色列认识你了。
这里特别责备他们忘记谁使他们成为一国。正如诗篇一○○3,何西阿用造他的主,不是指创造主,而是指那位创立圣约、带领他们脱离埃及、颁赐律法、赏赐土地、自始至终保守他们的主。
南北两国大兴土木,建造庞大宫殿,带给以色列人灵性上的罪恶有几点(注意从宣告审判的六章11节以后,犹大首次再现): (1) 宫殿(高大建筑)表明他们的心已被财富和能力占据;以色列已不顾在神面前的特殊属灵地位(参:耶二十二13~17),向他们富裕而拥有地产的外邦邻舍发出的诱惑妥协,随波逐流; (2) 犹大的坚固城(根据它们的规模,NIV 译为“城镇”更好)表明他们信靠自我防卫能力和军事力量(参十14,十一6),胜过对神的信靠(参:诗一二七1);亚述的西拿基立王在何西阿传讲这些话语的三十年后,曾宣称占据四十六个这样的犹大城镇; (3) 他们建筑这样奢侈豪华工程的手段不正──是苛捐杂税、诡诈商贸的收益,以及奴役劳工的血汗堆积而成的。何西阿书八14和先知阿摩司饱含哀怨的绝唱之间,有异曲同工之妙,由此可见先知的主题和形式同出一源(参:摩一4及下)。
110 Andersen 采用不同的方法翻译(p. 501),把11~12节中的原文字根 rbh,指为狂傲的委婉说法。但他忽略了连接第11和14节的关键词(希伯来文 hirba)两次都用到同样的形式,意思也必然相同。
111 Phillips,223页根据这段原文,证明以色列的先知在何西阿时代,已经拥有“耶和华神所赐的书面律法,可据以作出判决”。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