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十三1-16 更多的审判

以法莲是十二支派(或13支派,因为约瑟的后裔分为以法莲与玛拿西两支派)最大的支派,也往往用来代表整个北国,这在上述经文中是清楚可见的。在此,‘以法莲’则单单指这支派,而非整个北国,因为经文中说明‘他在以色列中……’(1节)。从前以法莲很有权威,也受尊敬,但是这一切如今都丧失了,因为以法莲拜偶像,‘就死了’,被人完全遗忘。可惜以法莲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罪上加罪,用很多银子、人力去铸造偶像(2节上)。
第2节下
第2节下甚难明白,可能是指这些人一面献人为祭,另一面又与金属铸造的牛像亲嘴,是不可思议的行径,显示这些人的价值观念完全错误,不再感念神照自己形象造人的大功。
他们的结局乃是虚空,如‘早晨的云雾’、‘速散的甘露’(正如6:4>六4中描述他们所谓‘坚贞的爱’一样),‘像场上的糠秕被狂风吹去,又像烟气腾于窗外’(3节)。
主耶和华再次重复说明,自从出埃及以来,祂就是他们的神。
第4节
第4节在内容上与十诫的引言和第一诫十分相近:‘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20:2-3>出二十2-3)。另一方面,在表达的形式和字汇上却大有差别;这里应该翻译如下:‘除我以外,你不认识别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换言之,这里的语气是直述而非命令。‘认识’一词在第5节中再出现(新国际译本分别译作‘认同’,4节,与‘看顾’,5节)。此词衍生的含义广泛,有时确有‘认同’之意,但在此最好、最基本的译法还是‘认识’。何西阿心中最关切的问题之一,是以色列与神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应有亲密的认识,犹如夫妇关系一样。
第6节
第6节所描写的,是不理会申命记八章11至14节的警告而引致的悲惨下场。可惜的是,这情况在今日的社会仍然出现。虽然耶稣亦曾亲自提出警告(可10:21-25>可十21-25),但人仍因富足而生骄傲,忘记神的恩典。作者再以野兽的袭击来形容神的审判,这次除了狮子之外,还有豹和丢了儿子的母熊(熊的行为经常都是不可预测的),再加上一头无名的野兽(7-8节)。
第9-12节
第9-12节所强调的主题前面已经提过;以色列自取败坏,因为她背弃曾经帮助她的主,也是现今在她的困境中唯一可以拯救她的那位主(9节)。神向以色列发出挑战:‘你的王在哪里呢?’‘治理你的(直译是审判官)在哪里呢?’在撒母耳的时代,百姓要求立王,像列国一样(撒上8>撒上八)。这要求也包括了王子,因为君王自然会生儿子(有些君王甚至生子太多,例如士9:1-2>士九1-2;王下11>王下十一)。神允许他们的要求,却不喜悦他们的态度,因为他们不信赖祂,并要与外邦看齐。神赐他们君王,却知道以色列人必要在王的手下受苦。后来祂又在烈怒中将王废去,因为百姓拒绝他们真正的王。
以法莲的罪孽和罪恶没有除去,因此他们必不能逃避审判。以法莲的罪被‘包裹’、‘收藏’(12节)。

第13节
第13节描绘一幅滑稽的图画:以法莲像一个胎儿,产期已到,却迟延不出母腹!
第14节
第14节是有名的经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5节曾引述下半节为讽语。虽然保罗所引述的是另一译本,但其含义仍可从何西阿书的经文中领略:‘死亡啊,你的灾害在哪里呢?阴间哪,你的毁灭在哪里呢?’(灾害带来死亡,把人扔到阴间,也就是死人之地。)答案是不在任何地方,基督在十架上已经胜过了死亡与阴间。不过,从何西阿书的上下文来看,这两句话却另有不同的意义,第十三章整章是预言审判,故此在这里插入一个救恩的应许未免太突兀了,加上紧随着的一句又说:‘我必不怜悯’(14节下,和合本作:‘我眼前决无后悔之事’)。所以第14节上的翻译应该是两句问话:‘我是否要买赎……?我是否要救赎……?’然后下句接着的是一个呼吁,求死亡临到,用灾害惩罚以色列。另一个解释是看14节上是表达渴望拯救以色列,但以色列拒绝,故此他们不能蒙怜悯,只好接受灾害与毁灭。‘买赎’或‘救赎’两词(和合本同作‘救赎’)是指赎回债务或奴仆(例如出13:13-15>出十三13-15;民18:15-17>民十八15-17;得4:6>得四4-6)。
这一章最后一段是何西阿书中最后的审判之言,开头的图画描绘沙漠中刮起来的热风,从东面吹来,吹干所有水源,包括所有泉水和井水。接着呈现一幅战争的图画,形容这风掠去一切的存粮。由于无粮食可生长,故此所积存的粮食都一扫而光。

第16节
第16节描写战争所带来的恐怖场面,当一个国家故意离弃神的保护,又拒绝回转过来时,她的结局将会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