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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喜爱的

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何六:6)

被贿赂文化薰陶的人,以为"人的礼物为他开路,引他到高位的人面前”(箴一八:16),就把这公式,也应用在对神的事上。他们在崇拜假神的时候,可以用得上;因为那些假神是人照著自己形像造的,人的弱点,人间事务的方式,都完全反射出来。但如果要用同样的方式寻求神,就显得不合辙了。

归向神的必要(何六:1-3)

先知看见以色列人,陷在极大的痛苦困难中,寻求人的帮助,却是徒劳无功,有时发现治疗比疾病更痛苦。问题在于他们不寻求神,所以发出呼召:
"我们务要认识耶和华,竭力追求认识他;他出现确如晨光,他必临到我们像甘雨,像滋润田地的春雨...”

没有神的情形,是漫漫长夜,不能分别是非,甚至不知安危;因为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不知道往哪里去,所以没有正确的方向。惟独有了神,就有了晨光,能看得清楚。同样的,农作的人,违背天时耕种,辛苦劳力浇灌,终没有收成;仰望人的帮助,常是应许了而实惠不至,如同无雨的云雾,甚或从开始就没有诚意帮助。只有神的恩惠,是及时的春雨。

归向神的道路(何六:4-6)

寻求神与崇拜偶像不同,必须遵行神的旨意,绝对不是献祭换得福分的交易行为。耶和华说:"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所以不能把拜偶像的观念带进教会事工:无论多少的宗教虔诚,都不能代替顺从神旨的良善行动。人一面善颂善祷,另一方面压榨贪污,"手都满了杀人的血”(赛一:15),是神所不能接受的。

归向神的拦阻(何六:7-11)

先知正直的指出,以色列人对神有了问题,就求祭司给他们献祭赎罪,却不知那些宗教人,正是问题的根源:"强盗成群,怎样埋伏杀人,祭司结党,也照样在示剑的路上杀戮,行了邪恶”。讲道的变成了强盗,引路者变成了拦路虎,拯救生命的变成了杀人害命的。虽然他们不至于公然聚集杀人越货,但不传真道,误人灵魂,使人灭亡,就是杀人了。

愿神的子民能不看人而受阻,按正路归向神而蒙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