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六章

提要: 1 但以理任命为总长之首。4 他们为了陷害他而争取到一道有关崇拜的谕旨。10 但以理因受到违令的指控而被投到狮子坑中。18 但以理得救。24 他的敌人被狮子吃掉。25 国王降旨尊崇上帝。

1 大利乌随心所愿,立一百二十个总督,治理通国。

  总督。亚兰语为'achashdarpan(见但3:2注释)。在大利乌一世改制组之前,波斯帝国省区行政的若干详情尚不清楚。希罗多德(iii.89)说大利乌一世设立了二十个大省作为帝国的主要划区。每个大省又被分为小省。大利乌的碑文显示了不同的大省总数(21,23,29),说明国王在他的统治期间可能变动了大省的数目和规模。有些希腊史学家用“总督”来指职务较低的官员,正如但以理用它来指省长那样。参斯1:1薛西斯时期设立的127个省。

2 又在他们以上立总长三人(但以理在其中),使总督在他们三人面前回复事务,免得王受亏损。

  总长三人。这个行政单位在圣经以外的文献中没有提到。关于波斯帝国在大利乌一世之前的组织形式,我们丝毫没有当时代的文献证据。

  但以理在其中KJV版为“但以理为首”。 “首”字在但2:94:197:5,16中译为“一”字。这位年迈的先知很快就因忠心的服务而有了显要的地位。

  免得王受亏损。这里生动地描写了波斯帝国组建周密的行政体制的原因。关于帝国的体制为了防止岁收和其他损失而采取的措施,参拉4:13-16

3 因这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所以显然超乎其余的总长和总督,王又想立他治理通国。

  美好的灵性。这不是第一次王室注意到但以理拥有特殊的“灵”。尼布甲尼撒曾见证但以理拥有“圣神的灵”的(但4:8)。太后在伯沙撒最后一夜与他谈话时也重申了这句话(但5:11)。她在同一场合叫人注意到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但5:12)。这种灵性无疑是自然显示出来的,不仅表现在能“释谜语”(但5:12),而且表现在坚贞不渝,忠于职守,言行正直上──这些在当时的公职人员中都是罕见的。大利乌对这位年迈的政治家,巴比伦帝国黄金时代的幸存者稍有认识,就确信但以理是新帝国首席行政官员和王室顾问的明智人选。

4 那时,总长和总督寻找但以理误国的把柄,为要参他;只是找不着他的错误过失,因他忠心办事,毫无错误过失。

  但以理误国的把柄。国王提拔但以理担任国家最高的行政官员,无疑地出于王室和帝国的利益。但他没有注意到玛代波斯贵族们在发现了一个犹太人,一个巴比伦从前的高官竟占有了他们本想占有的官职而自然产生的嫉妒心理。

  毫无错误。尽管但以理已经八十多岁的高龄了,仍然能准确地履行政府的职责,别人找不出他的错误过失。这是由于他个人的廉洁,以及他相信天父永不失效的引导。对他而言,爱上帝和事奉上帝比生命更加重要。他从小就严格遵守健康的定律,无疑使他拥有了超过同龄人的活力。

5 那些人便说:“我们要找参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上帝的律法中就寻不着。”

  他们仔细了解了但以理的习惯,严密观察他如何对待同事和下级,认真审核了他的档案,都没有发现可以指控他违规的把柄。然而但以理的敌人发现他从来不参加巴比伦庙宇的崇拜,和任何异教的礼仪。他们一定注意到他每个安息日,就是“他上帝的律法”所规定每周休息的日子都不在岗。他们无疑推定他定时的祈祷与他履行职责有冲突。

6 于是,总长和总督纷纷聚集来见王,说:“愿大利乌王万岁!

  总长和总督。不一定帝国所有的省长都就此事聚集在国王面前。朝见国王的显然只是那些嫉妒但以理职位的人。如果所有的人都为此事召集在一起,王可能会产生怀疑,特别但以理又不在其中。阴谋者们可能认为,少数几个人向王提出请求,要比他们等到帝国各地所有的首长都聚集在国王面前更具欺骗性。

  万岁。见但2:4注释。

7 国中的总长、钦差、总督、谋士,和巡抚彼此商议,要立一条坚定的禁令(或作:求王下旨要立一条云云),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

  国中的。这无疑地是一个谎言,因为不大可能征求所有官员的意见。

  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这样的法令在波斯人中是没有见过的。波斯人是以宗教宽容而著称的。我们无法想像居鲁士这样的人会签署这种法令。但玛代人大利乌显然有着不同的背景。我们不大听说玛代人宗教宽容的事。波斯国王居鲁士曾重建各国被巴比伦人所摧毁的庙宇,说明他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情感和习俗。在另一方面,大利乌一世则宣称,他的前任伪王斯默蒂斯,一个玛代的巫师,在公元前522年大约半年的统治时间里,曾摧毁神庙,表现出不宽容的精神。虽然不能一概而论,我们仍可以推定玛代人,至少是他们的一部分统治者,在宗教宽容方面比不上波斯人。

  人们也注意到,在一个月之内只能向国王祈求的命令,虽然是针对但以理的,但也可能与过去玛代民族的宗教习俗有关。这种习俗赋予国王以神的尊荣。希罗多德(I.199)说玛代已知最早的国王之一台奥赛斯就曾让自己成为他臣民敬畏的对象。他不让一般人看见,为了使百姓相信他不是凡人。就连波斯国王有时也愿意接受神的尊荣,所以他们在埃及允许把他们的名字神化。象形文字称冈比西斯为太阳神“瑞之子”,称大利乌为“神之子”。所以我们不必如某些考证学者所主张的那样,把但6:7所提到颁布法令的史实推迟到罗马皇帝的时代。

  狮子坑。当时历史上的文献和艺术品经常描绘古代埃及,亚述和波斯等国的国王狩猎的场面。狩猎的对象主要是狮子,也包括豹,野牛和大象。文献记录藩王常将所捕获的野兽作为贡品献给他们在美索不达米亚的宗主。这些野兽养在动物园内,作为国王霸权的象征,并让国王和他的朋友观赏。尽管波斯时代的文献记录中没有把犯人扔给野兽吃掉的实例,但却提到本来比较人道的波斯国王下令采用的非常野蛮的死刑方式。

8 王啊,现在求你立这禁令,加盖玉玺,使禁令决不更改;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使禁令决不更改。关于“玛代和波斯人”律法的不可更改性,参斯1:198:8。希腊作家也证实了这一特点。如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xvii.30)曾描写大利乌二世对卡里德莫斯死刑判决的态度。他宣称国王在宣布死刑判决以后,因审判中所犯的严重错误而懊悔和自责;但他无法取消他凭着国王的权柄所做的判决。

  玛代和波斯人的例。高级考证学者经常以《但以理书》的这种说法,作为它写作年代较晚的证据,因为波斯人对以前帝国的控制权要超过玛代人。他们声称这种说法只有在人们淡忘了当时实际的政治状况时才会采用的。但当时代的文献被发现以后,就证明这种高级考证的观点是不正确的。这些文献称波斯人为“玛代人”,并象圣经一样称之为“玛代和波斯人”。楔形文献还提到几位波斯国王,不仅按习惯称他们为“波斯王”,也称他们为“玛代人的王”。由于大利乌是“玛代人”,侍臣在他面前提到国家的法律时自然会说“玛代和波斯人的例”。

9 于是大利乌王立这禁令,加盖玉玺

10 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

  自己家里。但以理的家可能是平顶的,象美索不达米亚古今大多数的房屋一样。在屋顶的一角通常有一个房间,房间有通风的窗户。这样的房间是独处的好地方。

  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从埃里潘蒂尼发现的一份亚兰语草纸文献中,也有同样的说法。其中描写一所房屋的上下都有 “敞开的窗户”(考利,第25号,第6行)。另一份文献说到一座房屋有“一扇窗户开向两个房间”(克莱琳,第12号,第21行)。但以理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他从小就离开耶路撒冷,可能再也没有回去过。关于朝耶路撒冷祈祷的习俗,见王上8:33,35;诗5:728:2

  。圣经提到了祈祷的各种姿势。我们看到上帝的仆人有坐着祷告的,如大卫(撒下7:18),曲身祷告的,如以利以谢(创24:26)和以利亚(王上18:42),站着祷告的,如哈拿(撒上1:26)。祈祷最常见的姿势似乎是跪着。如以斯拉(拉9:5),耶稣(路22:41)和司提反(徒7:60)。另见《先知与君王》第48页;《传道良助》第178页。

  一日三次。在后来的犹太教传统中,一日三次献祷分别是从日出开始计算的第三(巳初)、第六(午正)和第九(申初)小时。第三和第九小时也早晚献祭的时间。诗人遵循了相同的做法(诗55:17)。每日三次祈祷后来成了每一位正统的犹太人遵循拉比规矩的固定习俗(《塔古姆》之《祝福》iv.1)。早期的基督教会似乎也采纳每天三次祈祷的习俗(《十二使徒遗训》8)。

11 那些人就纷纷聚集,见但以理在他上帝面前祈祷恳求。

  阴谋者们不久就发现但以理不顾国王的禁令。不管有没有禁令,这位上帝的仆人都认为自己应继续坚持他日常的祈祷习惯。他认为上帝是他人生智慧和成功的源头。上天的悦纳对他而言比生命更加宝贵。他的行为是他信靠上帝的自然结果。

12 他们便进到王前,提王的禁令,说:“王啊,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必被扔在狮子坑中。王不是在这禁令上盖了玉玺吗?”王回答说:“实有这事,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13 他们对王说:“王啊,那被掳之犹大人中的但以理不理你,也不遵你盖了玉玺的禁令,他竟一日三次祈祷。”

  他们说话的语气表明他们对但以理的敌意和蔑视。他们没有提他崇高的职位,只说他是外国人,是犹太俘虏。他们无疑希望借此使但以理有反叛王权之嫌。他们实际上是在问,一个国王所如此看重,本应对国王感恩戴德,严格服从国王谕旨的人,怎么能如此无耻公然地藐视谕旨呢?他们想用这些话语使大利乌认为但以理即使不是背叛,也是忘恩负义的人。

14 王听见这话,就甚愁烦,一心要救但以理,筹划解救他,直到日落的时候。

  国王看出了他们为他所设的圈套。当这些人提出法令的建议时,曾用谄媚的方法使年迈的国王同意了。国王当时没有看出这些他所信任的人心怀鬼胎。现在他恍然大悟了。事情并不象他所想的那样,可以增进他统治和个人的荣誉,而是使他失去一位真正的朋友和值得信赖的公仆。他想尽一切办法,也找不到法律上的依据,使他可以既拯救但以理,又维护玛代和波斯律法不可更改的基本观念。

15 那些人就纷纷聚集来见王,说:“王啊,当知道玛代人和波斯人有例,凡王所立的禁令和律例都不可更改。”

  在那个不幸日子里,但以理的仇敌第二次来到国王面前。这一次是在晚上。他们等待判决的执行已经有好几个小时了。当他们发现没有什么动静时,就再次到国王面前,卑鄙要求处置他们的对手。他们知道自己有合法的权利要求处死但以理。法律上也没有任何使他逃脱的依据。

16 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带来,扔在狮子坑中。王对但以理说:“你所常事奉的上帝,他必救你。”

  国王的话语与尼布甲尼撒在另一个相似场合所说的话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3:15)。大利乌可能知道上帝在尼布甲尼撒和伯沙撒的时代所行的神迹。

17 有人搬石头放在坑口,王用自己的玺和大臣的印,封闭那坑,使惩办但以理的事毫无更改。

  搬石头。目前尚未发掘出古代的狮子坑,因此我们无从对它进行准确的描绘。

  封闭那坑。用国王和大臣的印封闭有双重目的。它向国王保证,如果但以理没有被狮子伤害的话,也不会被其他手段所杀害。大利乌希望但以理的上帝会拯救祂忠心的仆人脱离狮子的口,所以自然要采取措施防止那些想害但以理性命之人的干预。另一方面,印封也向但以理的仇敌保证,如果但以理没有被野兽立即撕碎,也不可能有人来救他。大利乌的谋臣们可能担心但以理的朋友或国王会在大家离开狮子坑以后把但以理从坑中救出来。因此他们的印和国王的印是用来确保石头在夜里不会被人挪移。

  埃及陵墓的印封可以作为封闭洞口技术的例子。门最后一次关闭以后,就用泥灰封住,然后把印章盖满或滚满未干的泥灰上。封闭狮子坑也可能采取类似的方式。最有可能是滚柱式的印章。这在亚述人、巴比伦人和波斯人中非常流行。在美索不达米亚的每一次挖掘中都会发现许多这样的印痕。

18 王回宫,终夜禁食,无人拿乐器到他面前,并且睡不着觉。

  乐器。亚兰语为dachawan。含义不详。在圣经中,它只出现在本节。中世纪的犹太教注释家拉希把它解释为“桌子”。另一位犹太学者伊本以斯拉把它解释为“乐器”。他的解释可能影响了英文KJV版的译者。其他的译文和注释都是凭着猜测。如译为“食物”,“乐师”,“舞女”,“香水”,“艺人”和“妃嫔”。英文RSV版译为“分心之物”,似乎想提供一种抽象的意义。

19 次日黎明,王就起来,急忙往狮子坑那里去

  黎明。亚兰语为shepharpar。凯尔的译文清楚地揭示了这节经文的意思:“国王天一亮就起来,趁着晨光急忙赶去。”

20 临近坑边,哀声呼叫但以理,对但以理说:“永生上帝的仆人但以理啊,你所常事奉的上帝能救你脱离狮子吗?”

  。亚兰语为`asib。“忧伤”、“苦恼”、“忧虑”。声音表达情感。内心的感受是很难掩盖的。国王经历了目睹他最忠心的仆人被扔给狮子的痛苦。接着又是漫长的不眠之夜。怪不得他的声音表露了他内心的不安,焦虑和懊恼。

  永生上帝的仆人。大利乌的话说明他对但以理的上帝和宗教一定的了解。国王说但以理的上帝是“永生上帝”,暗示但以理曾告诉他真神的性质和能力。

21 但以理对王说:“愿王万岁!

  愿王万岁。关于这一礼节性的问候余,见但2:4注释。

22 我的上帝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叫狮子不伤我;因我在上帝面前无辜,我在王面前也没有行过亏损的事。”

  封住狮子的口。《希伯来书》的作者曾提到但以理的这段经历,把先知的获救归功于信心的功效(来11:33)。

  因我在上帝面前无辜。但以理被扔到狮子坑之前并没有为自己或自己的行为辩护。那时他说任何话都可能被他的仇敌解释为懦弱或恐惧。现在上帝既要拯救他的性命,他就决定宣布自己的无辜。

23  王就甚喜乐,吩咐人将但以理从坑里系上来。于是但以理从坑里被系上来,身上毫无伤损,因为信靠他的上帝。

  谕旨的要求已经得到满足。法令并没有要求处死违犯者,只是说他“必扔在狮子坑中”(第7节)。当然这无疑意味着死亡。但以理既已被扔进狮子坑,就没有法律限制国王把但以理从狮子坑里拉上来。

24 王下令,人就把那些控告但以理的人,连他们的妻子儿女都带来,扔在狮子坑中。他们还没有到坑底,狮子就抓住(原文作胜了)他们,咬碎他们的骨头。

  人就把……扔。愤怒的国王采取了当时的专制君主典型的行为方式。古代历史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一些考证派的学者曾试图证明这句话与历史不符。他们说狮子坑容不下122个人和他们的家属。巴比伦也不可能有那么多的狮子可以吃掉这么多人。其实圣经并没有说这是处死的人数。这些考证派的学者所下的结论,认为第1,2节中所说的120个总督和两个总长全都卷入这个不幸的事件,这是不能肯定的。究竟有多少人卷入此事,只能凭着猜测。

  儿女。希罗多德(iii.119)和阿米阿努斯·马尔切利努斯(xxiii.6,81)均证实按波斯人的惯例,被定了罪的人,要与妻子和儿女一同处死。

25 那时,大利乌王传旨,晓谕住在全地各方、各国、各族的人说:“愿你们大享平安!

26 现在我降旨晓谕我所统辖的全国人民,要在但以理的上帝面前,战兢恐惧。因为他是永远长存的活上帝,他的国永不败坏;他的权柄永存无极!

  当但以理的朋友们从火窑中被神奇地拯救出来以后,尼布甲尼撒曾向他帝国的各族人民发布了一道谕旨,禁止他们说任何反对这些希伯来人之上帝的话,否则要处死(但3:29)。当但以理在狮子坑里得到神奇的保护之后,大利乌也发布了类似的谕旨,命令他国中各族人民都要敬畏和尊重但以理的上帝。这不一定说明国王本人已放弃了玛代人的多神宗教。大利乌承认但以理的上帝是永生的上帝,祂的国度和权柄是永存的,但没有说他承认祂是独一的真神。详见《SDA圣经注释》本卷第751页。

27 他护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迹奇事,救了但以理脱离狮子的口。”

28 如此,这但以理,当大利乌王在位的时候和波斯王居鲁士在位的时候,大享亨通。

  在位的时候。这句话的重复并不意味着波斯国与玛代国是分开的。这只是统治者的区别,一位是玛代人,而另一位是波斯人。句子的结构可以解释为居鲁士与大利乌共同执政,也可解释为居鲁士继承大利乌的王位。

 


 

《但以理书》第六章补充注释

  以下是有关玛代人大利乌身份之各种观点的归纳和评价。在现代考古学的时代来到之前,《但以理书》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历史难题,其中的大部分已令人满意地解决了(见《SDA圣经注释》本卷本册注释第747页《但以理书》序言)。剩下最大的难题是大利乌的身份和地位。但圣经的其他史实最近惊人地获得了确证,使我们相信这个问题也会得到解决。

  高级考证学者所提出的武断解释是无法令人接受的。他们认为《但以理书》的历史部分均属传说;大利乌是本书二世纪的作者所虚构的人物。圣经的某些史料无法得到世俗文献的佐证,不能作为怀疑圣经可靠性和准确性的理由。许多以前被考证学者质疑的圣经话语,随着考古学家的发掘,现已被证明与古代的史实完全吻合。

  以下归纳了圣经有关大利乌的论述:

  一.大利乌按血统是玛代人(但5:319:111:1)。

  二.他是“亚哈随鲁的儿子”(但9:1)。

  三.他被“立为迦勒底国的王”(但9:1),“取了迦勒底国”(但5:31)。

  四.他在夺取巴比伦被时“年六十二岁”(但5:30,31)。

  五.圣经只提到他的元年(但9:111:1)。

  六.他任命了“一百二十个总督”治理全国。又在他们之上立了“总长三人”(但6:1,2)。

  七.居鲁士继承大利乌作王或与大利乌同时作王(但6:28)。

  由此可以对大利乌作以下的描绘:巴比伦陷落以后,巴比伦帝国由大利乌统治,可能是在居鲁士在位的初期,如巴比伦所统计的。大利乌是亚哈随鲁(希腊语为薛西斯)的儿子,被称为玛代人,而居鲁士则被称为波斯人(但6:28)。攻克巴比伦时他已经六十二岁了。可能不久以后他就去世了。

  除了《但以理书》,任何已知的圣经外文献,如约瑟弗斯等,均无提到在大利乌一世(公元前522-486年)以前有一位曾统治被征服之巴比伦帝国的大利乌。未来的考古发现可能会有直接提到玛代人大利乌的资料。但就目前而言,圣经注释者必须设法把玛代人大利乌认定为居鲁士时代以其他名字为人所知的历史人物。约瑟弗斯称《但以理书》中的大利乌“在希腊人中有另一个名字”(《上古史》x.11.4)。在人们提出的若干身份认定中,以下几个值得注意:

  一.认为玛代人大利乌就是阿斯提亚格斯。他是居鲁士夺取玛代帝国之前的最后一位玛代王。阿斯提亚格斯是基亚克萨里斯一世的儿子。从语言学上说,基亚克萨里斯这个名字相当于但9:1的亚哈随鲁。但亚哈随鲁在其他地方等同于薛西斯(见斯1:1注释)。由于阿斯提亚格斯约于公元前585年开始作王,他在公元前539年巴比伦沦陷时应已是老人,如但5:31所记载的大利乌那样(但5:31)。这一事实使所提出的身份认定显得有些可信。

  但这种认定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根据希腊文献的记载,阿斯提亚格斯是居鲁士的祖父。当居鲁士年轻的时候,亚士他基好几次想杀死他。后来统治波斯部落的藩王居鲁士于公元前553/552年或550年背叛了他的宗主,并废黜了阿斯提亚格斯,使他成为里海南部希尔卡尼亚的总督。连希腊文献也没有暗示阿斯提亚格斯与居鲁士公元前539年攻取巴比伦有任何联系。此外,阿斯提亚格斯作为尼布甲尼撒的同代人和他的妹夫那时是否还活着,也是值得疑问的。所以这两个人物不大可能等同起来。

  二.认为玛代人大利乌是居鲁士的儿子冈比西斯。好几份楔形文字泥版称冈比西斯为巴比伦王,与他的父亲居鲁士一同作王。这些泥版称居鲁士为全地之王。然而他与父亲的共同摄政是把冈比西斯认定为《但以理书》中大利乌的唯一理由。在其他所有的方面,冈比西斯都不符合圣经的描述。他不可能在公元前539年就六十二岁了。他不是一个玛代人,而和他父亲一样是波斯人。他也不是亚哈随鲁的儿子。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把冈比西斯认定为大利乌的观点必须放弃。

三.认为玛代人大利乌是居鲁士治下巴比伦的总督古巴鲁。这种观点比其他观点更被人接受。色诺芬(《居鲁士的教育》vii)说古巴鲁是居鲁士麾下的的一员老将,率军攻取了巴比伦。一份重要的楔形文字文献《拿波尼杜编年史》,在描写巴比伦的陷落时提到了他。

这份文献说,“古提总督乌格巴鲁(Ugbaru)和居鲁士的军队未经战斗就”于提斯利月16日“进入巴比伦”。在描写居鲁士进入巴比伦之后,文中又提到一位“古巴鲁(Gubaru),他的总督”,“为驻扎在巴比伦的总督”。此外,在叙述了被拿波尼杜掳到巴比伦的神明如何回到他们各自的城市之后,该泥版说:“在亚哈闪努月11日晚,乌格巴鲁去世了。”下一句话残缺。学者们至今无法对它进行满意的复原。它可能是进一步描述乌格巴鲁的死,或说到一位王室要人的死。接下来一句话说到全国举行为期七天的正式哀悼。

  一些学者认为乌格巴鲁和古巴鲁只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拼法,相当于希腊文献中的格比亚斯。这个结论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乌格巴鲁死于巴比伦陷落之年或次年的亚哈闪努月,而许多当时代的文献证明,巴比伦总督古巴鲁继续活了多年。这些文献证实了古巴鲁的活动。他先是担任巴比伦总督,接着任大叙利亚总督,后来成为大利乌一世的岳父和助手。所以《拿波尼杜编年史》中的乌格巴鲁和古巴鲁是两个不同的人。前者在攻取巴比伦以后不久就去世了。后者继续担任巴比伦的总督。他们名字的相似性连色诺芬等早期历史学家也弄糊涂了。他们把乌格巴鲁和古巴鲁当作一个人。

  那些把玛代人大利乌认定为古巴鲁,并把乌格巴鲁等同于古巴鲁的人指出,有文献记载古巴鲁攻取了巴比伦,他事实上成了巴比伦的统治者,故可以被称为“王”,尽管同时代的文献只称他为总督。根据《拿波尼杜编年史》的记载,他曾任命了一些管理巴比伦的总督。这似乎与但6:1,2吻合。不过但6:1,2说这项工作是玛代人大利乌做的。古巴鲁这个名字也曾被解释为源于玛代语。他早年担任与玛代相邻的古提省总督,似乎也暗示了他可能是玛代人。

  尽管把大利乌认定为古巴鲁比前面两种观点显得更有道理,但它也有一些缺陷。古巴鲁只被称为总督,而不是王。他在巴比伦陷落后还活了多年,所以他在公元前539年时一定比六十二岁年轻得多。这些问题的存在使人难以接受上述的观点。

  四.认为玛代人大利乌是阿斯提亚格斯的儿子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可把《先知与君王》第523,556,557页中有关居鲁士是大利乌的外甥和将领的记载,与色诺芬的话进行比较。色诺芬说,一,阿斯提亚格斯的外孙,也就是他女儿曼达妮的儿子居鲁士,在他玛代族外祖父宫廷的年间与他的舅舅基亚克萨里斯相识(《居鲁士的教育》I.3.14.1,6-9,20-225.2)。二,基亚克萨里斯在他父亲死后继任玛代王(I.5.2)。三,居鲁士攻占巴比伦以后,带着礼物去见他的舅舅,并献给了他一座巴比伦的王宫。基亚克萨里斯接受了这些礼物,并将他的女儿和国度都给了居鲁士(viii.5.17-20)。

  尽管色诺芬故事的细节无法接受,但这位希腊作家很可能保留了正确的传说,即基亚克萨里斯是玛代的最后一位统治者,是居鲁士的岳父和这位波斯伟人的密友。如果把这些事情作为历史事实的话,我们就可以推定居鲁士在反叛阿斯提亚格斯的时候,允许基亚克萨里斯担任代理国王以取悦于玛代人。同时国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真实的元首是居鲁士。基亚克萨里斯只是他的代理。这样,玛代人大利乌就可以被认定为基亚克萨里斯二世。他可能是应居鲁士的邀请来巴比伦来担任名誉上的国王。

  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在巴比伦陷落时已年纪老迈,可以用以下的推论来证明。假定色诺芬是正确的,即基亚克萨里斯二世是居鲁士的岳父,居鲁士本人当时很可能至少有四十岁了,因为他的儿子冈比西斯已经长大,在次年元旦的活动中要担任他的正式代表。因此,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在巴比伦陷落时可能已有六十二岁了。这是但以理所称玛代人大利乌的年龄。在大多数人的寿命都不长的时代里,他的老迈可能就是他在巴比伦陷落以后不久就去世的原因。所以但以理只提他的元年。攻取巴比伦之后不久,色诺芬就再也没有提基亚克萨里斯了。

  但以理所说大利乌是亚哈随鲁之“子”,也许可以理解为他是亚哈随鲁的“孙子”。希伯来语的“子”也可以表示“孙子”甚至更远的后代。这方面有大量的例证(见王下8:26注释)。亚哈随鲁的名字源于希伯来语'Achashwerosh,可能译自基亚克萨里斯一世的古波斯语拼法Uvaxshtrah,而不是阿斯提亚格斯。

  如果大利乌到达巴比伦以后成了但以理的特殊朋友的话,就可以理解先知为什么会用大利乌的年份(但9:111:1),而不是居鲁士的年份来记录他在大利乌这段短暂的统治时期所见的异象了。但大利乌在位一年之后,但以理就用居鲁士的年份来记事了(但1:2110:1)。

  能够还原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历史的当时代证据又少又含糊。在《拿波尼杜编年史》中,有一处可能是指基亚克萨里斯。由于可以确定古巴鲁在征服巴比伦以后又活了多年,而乌格巴鲁在此后不久就去世了,那个月又为一位要人举行国丧,故《拿波尼杜编年史》中的乌格巴鲁很可能就是基亚克萨里斯二世。基亚克萨里斯名字也许就在那行残缺的文字中里,其中提到一位要人的死,为此举行全国性的哀悼活动。但《拿波尼杜编年史》在第一次提到乌格巴鲁时似乎弄错了。可能抄写者将古巴鲁错写成了乌格巴鲁,或者泥版的作者误把“古提总督”的头衔从古巴鲁转到了乌格巴鲁身上。

  第二份同时代的证据,可能就是大利乌一世著名的贝希斯顿碑文中两次提到基亚克萨里斯的名字(关于贝希斯顿铭文,见《SDA圣经注释》卷一第98,110页)。在大利乌一世所抵制的觊觎王位的人当中,有两个人自称来自基亚克萨里斯家族。这里所提到的基亚克萨里斯,既有可能是阿斯提亚格斯的父亲基亚克萨里斯一世,也有可能是居鲁士的岳父和玛代的最后一个名义上国王基亚克萨里斯二世。

  上述概述表明,虽然从历史和考古资料方面来看,认定玛代人大利乌的身份还存在许多困难。但从全面考虑,本注释赞成第四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