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
自本章起,至十二章,皆是甩希伯来文字写的。自第二章至第七章其所以用迦勒底文字,因为是关于国家历史。第一章与八章以下,用希伯来文字,因为是关系宗教;虽然所论仍涉及历史,却是说到历史与宗教的关系。
本处所说的公绵羊及公山羊,即上章所说第二兽与第三兽同意。上章称其为野兽,是因其彼此残害,情同野兽;本处称其为公羊,是指其对于选民,颇为优待,不像野兽之凶残。
于首二节言伯沙撒在位第三年,但以理又见异象。其见异象之地,自以为是在书珊城,即以斯帖记出现之地,且为尼希米所居之处。但在异象中,却又像在乌莱河边(8:2),乌莱河亦近书珊城。
一、公绵羊与公山羊(3-8节)
但以理见公绵羊与公山羊之异象时,巴比伦朝尚未倾覆,故本处所记,系异象的预言。
(一)公绵羊(3-4节) 见有“双角”公绵羊,即指玛代波斯(20节)。双角与大金像的银臂,与第二怪兽旁跨而坐同意;见公绵羊的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其意:“角”是表明能力;两角都高,是言玛代波斯皆有强权;“后长的更高”,是言波斯之权更胜于玛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触,兽在他面前都站立不住”:是指玛代波斯向西胜过巴比伦;向北胜过吕彼亚;又向南胜过埃及,此与上章所言第二怪兽,口衔三根肋骨同意。“任意而行”:言当玛代波斯兴盛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真是所向无敌,任意而行,即不免自高自
大了。
(二)公山羊(5-8节) 先知但以理在异象中,见公绵羊很觉奇异,正当想念时,又见“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即指希腊国相继兴起。“从西而来”以希腊是居于西边。“遍行全地,脚不沾尘”,指希腊胜利之迅速。“有一非常的角”,是指亚力山大王。历史论亚力山大即位十年,即战胜世界各国,见以后无别国可吞灭,即放声痛泣;真可说,是遍行全地脚不沾尘了。此公山羊,向“有双角的公绵羊那里去,大发忿怒……抵触它,折断它的两角。……它将绵羊触倒在地,用脚践踏,没有能救绵羊脱离它手的”,正是表明希腊如何战胜玛代波斯。此系出于神预定之旨,玛代波斯虽强,亦终不能在希腊面前站立。
这“山羊极其自高自大”:指亚力山大胜过世界诸国以后所显的态度。不料正当强盛骄傲的时候,仅三十二岁而率;如本处所言“那大角折断了”,真奇怪啊!那大角折断以后,“又在角根上向天的四方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来,”是预指亚力山大卒后,他的四个军长,各自为政,互相激战,终将希腊大帝国,各自割据一方,而分为四国。上章所言,豹“有四个头”亦正是表明一国内有四个首领,统一帝国,遽然分裂为四个国了。
由上以言,玛代波斯与希腊彼此惨杀,非不凶残,何故仍以公羊称之呢?乃以其对于神民颇示优待,如波斯王古列,如何助犹太人返归故土,建造圣殿与圣城;当亚力山大至犹太地时,如何见祭司所呈先知但以理的预言书,阅而心喜,因而遂优待犹太人,并许犹太人信仰自由。按玛代波斯与希腊之国徽,皆绘公羊;考古家近来掘得渡斯银币,上面亦有羊像,太可证实此异象之真确性。
二、小角残暴犯圣(9—14节) 解经者,对此小角之观念不一:有人以为此小角乃表主降临以前的假基督,亦即大罪人。此小角既在希腊四角中之一角长出来的,当然是指假基督将来要出自希腊;此与上章所言之小角,系出自罗马未免冲突。但是在末期同盟的十国,即当日罗马的领域,希腊亦在其内;所以若说希腊的小角,出自罗马亦无不可。
有人以为此小角乃已过历史的事实,此事实亦即末期大罪人的预表。所说的小角,并非第七章九至十二节所说的小角,系指四角中之一角,西路克之第八代孙安提欧库王,Anti—oehus是一个极暴虐残忍无道的王。他曾向东,向南,并向“美地”,即战胜耶路撒冷因而渐撕强大,高及天象。将“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其意:大概即将选民中的领袖,如官长祭司等,被其抛落。甚至“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即妄自尊大,僭越上主。并除掉常献的祭,将真理抛地,任意而行,无不顺利。最可恶的,就是毁坏,污秽神的圣所,曾将污秽的猪焚在坛上,并将猪血洒在圣所的各处,直到过了二千三百日,圣殿才被洁净。所以安提欧库是在末期的小角,即大罪人的预表。本处所盲安提欧库种种举动,皆是将来大罪人必有的举动,且比安提欧库尤甚呢。
三、天使解释意义(15-27节) 但以理见此异象急欲明白其中的意义,遂听见有“人声”呼叫说:“加百列啊。要使此人明白这异象”。按加百列原是天使长,屡次奉神命传报好信息.如报告约翰出世(路1:11),耶稣降生(路1:26)等事。今有人声吩咐他,为但以理解释异象。亦是遵照主命,奉行他的职务。据加百列的解释,此异象所表明,虽于当时不无关系,然而最重要的是在“末期”。故而再而三地说:“这是关乎末后的异象”(17节);“我要指示你恼怒临完必有的事,因为这是关乎末后的定期”(19节);“这四国末时,犯法的人罪恶满盈”(23节);“但你要将这异象封住,因为关乎后来许多的日子”(26节)。诸如此类的话,皆是表明异象所关,虽然当时已有应验,如公绵羊公山羊,所指玛代波斯与希腊如何战争;并四角所表明的希腊国如何裂为四份,以及四角中所生的小角,如何略略应验在安提欧库身上;但是最关重要的是关系将来,即小角所表明的。按此小角种种举动,只能作预表,而不能完全应验于当时。据加百列的解释,关于末后的事,当注意有数点:
(一)关于神的恼怒临完(10节) “我要指示你恼怒临完必有的事,因为这是关乎末后的定期”。此恼怒自然是指神的震怒,因为选民背逆强项,甚至愿意承当杀害神儿子的罪(太27:24-25);所以神对于选民.并他们的土地,显出烈怒,将他们赶散到天下。神曾藉“亚述是我怒气的棍,手中拿我恼恨的杖。……吩咐他攻击我所恼恨的百姓”(赛l0:5)。神的恼恨倒在他们身上,烈怒追上他们(诗69:24)。但神对于他的百姓总是威严中有慈爱,所以又接着说:“住锡安我的百姓啊,亚述王虽然用棍击打你,又照埃及的样子举杖攻击你,你却不要怕他。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向你们发的忿恨就要完毕……。”(赛10:24-25)本处所言正是说还有一点点时候,怒气就完毕。我们看今日以色列族,赶散到天下,二千年来飘流外邦,所受的痛苦,真是不堪言状,感谢慈爱的主,他的怒气不久就要完了。不但对于选民的怒气快要完毕,而且神的怒气还要向虐待神民的诸国发作,使他们遭遇大灾难呢(参10:25)!
(二)关于犯法者罪恶满盈(23节) 在这四国的束时,犯法的人,罪恶满盈,所言犯法的人罪恶满盈,是什么意思呢?犯法的是指谁呢?(1)犯法者有人指大罪人说——此大罪人即下文所言,末时又兴起一王,其面貌凶恶,能用双关的诈语,行种种毁坏残忍的事。但时日一至,他的恶贯必要满盈。(2)犯法者有人指犹太选民说——犹太选民不但现今叛逆犯法,日后更必崇信异端,与大罪人立约等等罪孽,好像是满盈他们的罪过;但他们背逆的期间,必有满限的日子。所言罪恶满盈也可说是犯罪之时满限。那时日一到,他们都必要回转归向神。如此讲法,与本处上下文亦适相合,因本处明言:“犯法的人罪恶满盈,必有一王兴起……”并非言“一王兴起,罪恶满盈”;所以指选民犹太人说,较更切台。
(三)关于大罪人污秽圣殿(23-27节) 此处明言大罪人出现的时期为“末时”,是一个“定期”,时日一至,必要出现(太24:6-14)。可见大罪人产生地,是从罗马十角中之一角生出,但未明言是出自哪一角。本处则又言及从希腊四角中之一角产出(22-23)。其“面貌凶恶”:是言其为人的态度,如何凶残。其“权柄”虽大,却不是因自己的能力;因为他是仗着撒但的权势而来(启l3:2,帖后2:9)。自高自大攻击万军之君,因为他自称是神。坐在神的殿内仿佛是神。终“非因人手而灭亡”:主必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帖后2:8,赛ll:4)。至于他污秽神殿,历二千三百日的解释:(1)言此处为日子的确数——据本章十三节但以理问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到几时才应验呢?”圣者的回答是说:“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并未言从圣殿被污秽到被洁净经过二千三百日。据但以理的问言,是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几时才应验呢?”即从“常献祭”到圣殿被洁净,须历二千三百日,约计六年半。(2)言此数为献祭的次数——以二千三百日之“日”字,亦可读为早晚,即指每日早晚所献的祭(出29:38)。如此这二千三百日,即二千三百次早祭与晚祭,亦即一千一百五十日,与三年半之数近同。无论如何解释,此日数或不足“一七”(六年半)或不足“一七之半”(一千一百五十日)莫非出于神恩的限制,为他子民,令时期减少。如耶稣所言:“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减少了”(太24:22)。
但以理见此异象,深觉关系重要,以致昏迷不醒,病了数日;信徒处此异象,行将实现的时候,持如何态度呢?上章对此外邦时代,于二章之大像,并七章之怪兽,已表现得极明白,何以又在本章再重复地表现呢?究竟神对于末期必有的种种现象,是由其美旨的规定呢?是时势必有的结局呢?究竟神的预旨,与时势的结局.二者能讲合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