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的目的除舊佈新
一. 神命先知以預言攻擊以色列(1~15)
1. 攻擊的原因(1~6)。
a. 圖謀罪孽。
(a) 有二十五人在殿向東的東門口。
其中有兩位民間的首領。
(b) 他們在城中給人設惡謀。
(c) 他們以為不再有危險。
蓋房屋的時候豈不近了?
(d) 他們自以為耶路撒冷十分安穩。
城是鍋,他們自以為是肉。
b. 殺人甚多。
(a) 神知他們心想,口說的事。
(b) 殺人滿街。
2. 攻擊的方法(7~15)。
a. 作惡的被帶出。
(a) 城中被殺的人才是肉。
(b) 這城是鍋。
b. 作惡的被交給外邦。
(a) 刀劍必臨到。
(b) 神要在以色列的境界審判。
(c) 以色列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c. 作惡的不再是鍋中的肉。
(a) 神要在以色列的境界審判。
(b) 因以色列不遵行典章律例。
(c) 他們隨從列國的惡規。
d. 比拿雅的兒子毗拉提死了。
(a) 先知正說預言的時候。
(b) 先知哀求神:「你要將以色列剩下的滅淨嗎?」
(c) 神告訴先知耶路撒冷極其驕傲。
他們以為被擄的是被耶和華離棄。
這地是給他們為業。
二. 神應許以色列歸回(16~20)
1. 神應許與被擄之民同在(16)。
a. 神雖把以色列家遷移到列國。
b. 神要在列邦暫作他們的居所。
2. 神應許再賜以色列地給被擄之民(17)。
神應許被擄之民歸回。
3. 歸回之民要除舊佈新(18~20)。
a. 除掉可憎可厭的物。
b. 神賜合一的心。
(a) 新靈放在他們裡面。
(b) 除掉石心。
(c) 領受肉心。
c. 遵行典章律例。
d. 他們要作神的子民,神要作他們的神。
三. 神的榮耀移到城東的那座山上(21~25)。
1. 神必照以色列可憎可厭之物報應他們(21)。
2. 神的榮耀從城中上升停在城東的山上(22~23)。
a. 基路伯展開翅膀,輪子在他們旁邊。
b. 神的榮耀在他們以上。
3. 神的靈把先知帶回迦勒底(24~25)。
a. 異像離先知而去。
b. 先知把神所指示的一切事,說給被擄的人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