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1 “以色列山”。即以色列的山地,這裏應許要拯救它免受一切敵人的侵擾。
三六8~15 在王國時期,以色列地肥沃,物產豐饒。參看第三十四章25節的腳註。
三六13 “吞喫人”。眾多的戰爭使大量人民被殺害。
三六17~20 以色列人的行為給人的印象是:他們的神跟異教的諸神無異。結果,外邦人諷刺地說:“這是耶和華的民”(20節),意思是:“他們的行為一點也不象耶和華的民”。
三六24 這裏又再應許分散各地的以色列人最終必從列國招聚返回自己的本國;這預言將要在災難時期結束時應驗(太二四31;比較耶一六15)。
三六25~28 與以色列所立的新約(將要在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時候在他們中間開始;羅一一26,27)給活在當時的猶太人提供一種屬靈的重生(這裏明確的應許是:潔淨、新的心和聖靈的同在)。
三六28~32 以色列重生的結果包括擁有他們的土地(28節上),與神在關係上的更新(28節下),土地豐收(29,30節),以及因過去的罪而悔改(31,32節)。
三六33 比較阿摩司書九章1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