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不贞的妻子
本章颇具何西阿书的风格。
作者套用自古以来常述的爱情故事来描划耶和华与子民的关系:一个
路过的旅客收养女弃婴,最後女婴成为一貌美妙龄少女,以身相许,
下嫁旅客。但这里作者给予故事一个冷酷的结局;这位妙龄少女竟弃
夫而去,纵欲行淫!耶路撒冷原来好比龌龊邋遢的弃婴,耶和华怜她
,将她抚养长大,用华冠美服装扮她,并与她缔结婚约;那知她转去
向外人搔首弄姿,纵欲行淫,因此耶和华必严惩 不贞的妻子。
整章可分为三大部分:
1 不贞之妻(3-43);
2 耶京有如所多玛及撒玛利亚(44-58);
3 蒙神复兴的原意(59-63)。
耶和华描划以色列民的历史,主要原因是要子民醒觉自己的妄作胡为
,深感羞愧而转归耶和华。
2 有控诉之意。
3-5 耶路撒冷如弃婴
3 「迦南地」:或作「迦南人之地」,耶京乃位於此,但这里主
要是嘲讽它异邦化的恶行。
「亚摩利人」:是迦南原来的种族之一(见申7:1)。
「赫人」:也是非闪族的异教种族。耶路撒冷在这里代表整个
犹大的国土;在以色列人定居之前,这地原本是迦南族、亚摩
利族、赫族的土地。
4 今日的亚拉伯接生妇也有此仪式:给婴孩剪断了脐带之後,接
生妇用盐、水及油涂抹婴孩全身,用布裹好;七日之後将污布
挪开,然後重新包裹,每七天更换一次,至四十天右右,主要
目的可能是以此洁净婴孩身体(盐可能有消毒功效),但这做
法也有礼仪作用。
5 「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这种作法并非罕见(参创21:8-16
);在当时重男轻女的社会中,妇女以生下女婴为耻辱,所以
有弃女婴的现象。
6-14 神宠爱耶路撒冷并与之结盟
6 「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有古卷没有重复的字句。原文作
「在你血中,活!」:耶和华看到女婴在血中挣扎的惨状而生
出怜悯,宣告赐与她一条活命。
7 「以至极其俊美」:原文作「成为最美丽的饰物」;有学者译
作「成为成熟的女子」。
8 「用衣襟搭在你身上」:是结婚的象徵动作(参得3:9):按耶
和华在西乃山时已与以色列缔结盟约。
10-12 这些不是佳期时的装束,而是婚後丈夫表示宠妻子的馈赠。
13 「发达到王后的尊荣」:宛如王后一般。
15-34 耶路撒冷背约纵淫
16 「在高处结彩」:或作「制造色彩缤纷的神座」,神座通常都
在高地。
「将来必 ...... 行了」:或作「不应发生,将来也不应再行。」
17 参7:20。
18 古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宗教礼仪与这里所描写的相似。
19 「细面」:或作「面粉」,为制面包用。
21 「使他们经火归与他吗?」:把孩子当供物焚烧,献给偶像。
以色列人屡犯此罪(王下16:3; 21:6),但约西亚王改革时曾一
度禁止此恶习(王下23:10)。
24 「圆顶花楼」:是公开卖淫的场所。
「高台」:公开拜偶像的地方。
26-29
一一追述以色列国与外邦(包括同盟国与敌国)的关系,特别以「行
淫」的字眼描写此种交往。
26 与埃及联盟。埃及常常是以色列面临外患时求助的对象。
(参王下17:4; 18:21; 赛20:5; 30:1-5; 何5:13等)
27 「应用的粮食」:应作「应得的领土」。
「交给恨你的非利士」:是指主前七○一年西拿基立攻打犹大
之役(参王下18:13);据西拿基立自己的战役纪录,他曾将一
些犹大城邑交给非利士的亚实突、以革伦、迦特等城邑管理。
28 以色列曾多次甘心成为亚述的附庸国。(参王下15:19; 16:7-9;
何5:13; 8:9)
29 以色列与巴比伦的联盟大概始於犹大王希西家与巴比伦王的结
交(见王下20:12-15)。
30 「何等懦弱」:作「何等意意乱情迷」。
31-34 以色列比不贞的妻子、卖淫的妓女更无耻:不贞的妻子可能以
满足性欲为藉口,卖淫的妓女可能以经济的需要为藉口,但以
色列却要拉拢淫客,还须给他们报酬。
35-43 耶路撒冷被罚
36 「污秽」:原文意思不详,可作「淫欲」或「财物」。
37 「你一切相欢 ...... 所恨的」:指26-29节所提到的列邦。
「将你的下体露出」:剥去衣服是当时对淫妇的刑罚。(见39;
何2:10)
38 「流人血」:指杀婴的罪行。
39 表示外邦必毁灭以色列。
41 「许多妇人眼前」:指许多国家眼前。
42 耶和华的忿怒要等到 的惩罚施尽才止息。
43 「你就不再 ...... 可憎的事」:或作「你岂没有在一切可憎的事
上再加上淫荡的行为麽?」
44-58 与所多玛和撒玛利亚比较
45 「赫人」、「亚摩利人」:见3注。
46 姐姐、妹妹:指国土的大或小。
「左边」是指北部、「右边」指南部。撒玛利亚在此代表先前
北国以色列。
47 或作「你不只效法他们的行为及行可憎的事,你一切所行的还
比他们更败坏。
53 「被掳的归回」:原文或作「从苦境转回」。这里提到的复兴
,其实是要加增他们的羞辱。
54 「使她们得安慰」:耶路撒冷从前曾嘲笑所多玛和撒玛利亚,
如今她自己却遭遇同一收场,成为四围邻国辱骂的对象。所多
玛、撒玛利亚看见耶路撒冷也同样遭祸,感到自己不是单独遭
殃、因而略得宽慰。
55 「原位」:或作「原来的状况」。
56-57 可译作「在你骄傲的日子里,当你的恶行还未显露以先,你的
妹妹所多玛岂没有成为你的笑柄麽?但现今在你四围藐视你的
人,就是亚兰(不少古卷作以东)的儿女和她周围非利士的众
女,都凌辱你」。
58 「你贪淫 ...... 担当了」:或作「你要承担你那些淫荡和可憎罪
行的後果」。
59-63 耶路撒冷与选民立定新约
(参耶31:31-34; 结36:25-30)。
61 「不是按著前约」:神赦免和复兴以色列,不可能是按著神先
前与他们所立的约,因他们违背了这约(见59),按律法他们
应被吞灭(参申31:16-17)。
63 「不再开口」:是惭愧的表现。罪人蒙神赦免後更感受罪恶的
羞耻(参结36:31-32)。
思想问题(第15, 16章)
1 神在15章; 16章, 分别用两个比喻来描绘耶路撒冷,这两个比喻
的重点,有什麽相同的地方?
又有什麽不同之处?
2 这两章经文有否加深你对神的认识?
试列出这两章中对神本性的提示。
3 试找出犹大四周邻邦的宗教特色。
为何犹大人那麽容易受这些宗教所吸引?
今日,会否因著同样的原因,有其他事物比我们的信仰更吸引我
们,甚至取代我们的神,成为我们「委身」的对象?
16章在这方面对我们出了什警告?
4 以色列人从神那里得到如此丰厚的恩典(16:6-14),经历过神拯
救的大能,为何竟「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遇危难时,只懂向
外邦求助(参26注),而不求助於耶和华以色列的神?
我们今天会否犯上同样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