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12章

耶利米的怨言

耶利米所責備警告的人,對他的警告加以譏諷(4)。耶利米見這些人竟然十分興盛,自己反而遭受苦難,在這種對比之下,他便發出怨言,以為神的作為不公。神在答覆中,暗示他將遭受比過去更大苦難(5-6);一個罪惡國家的興盛是為時極短暫的(7-14)。神應許猶大將來必得興盛(15-17)。

耶利米的禱告(十二章1-6節)

1 耶和華阿、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 2 你栽培了他們、他們也扎了根、長大、而且結果.他們的口、是與你相近、心卻與你遠離。 3 耶和華阿、你曉得我、看見我、察驗我向你是怎樣的心.求你將他們拉出來、好像將宰的羊、叫他們等候殺戮的日子。 4 這地悲哀、通國的青草枯乾、要到幾時呢.因其上居民的惡行、牲畜和飛鳥都滅絕了.他們曾說、他看不見我們的結局。 5 耶和華說、你若與步行的人同跑、尚且覺累、怎能與馬賽跑呢.你在平安之地、雖然安穩、在約但河邊的叢林要怎樣行呢。 6 因為連你弟兄和你父家、都用奸詐待你.他們也在你後邊大聲喊叫.雖向你說好話、你也不要信他們。

1-6節:很多人都問過這個問題:"為甚麼惡人的道路亨通?"(參伯4-21;哈1-4)耶利米雖然知道神最後必會彰顯祂的公義,但他卻不想等了,希望那日子早日來臨。神沒有用公式化的答案回答耶利米,反而問他如果目前的事情都應付不了,又怎麼可以承受將來更不公義的事情呢?我們受到欺負,自然很想討回公道。不過,我們也須記著,如果神真以我們所做的懲罰我們,我們則後果堪虞。

5-6節:耶利米雖然愛慕神、順服祂的旨意,但是他的生活非常艱苦。他祈求神減輕他的痛苦,神的回應卻是:"如果現在已覺得難以忍受,到真正的困難出現時,你又怎能擔當得起呢?"神對禱告的回應不全都是那麼令人欣然接受的,凡經歷過戰爭、喪親之痛或病魔纏繞的信徒都深深明白這一點。即使情勢每況愈下,神的回應也未必能立即帶來解脫,但我們仍要完全委身於祂,堅定不移。

神的回答(十二章7-17節)

7 我離了我的殿宇、撇棄我的產業、將我心裡所親愛的、交在他仇敵的手中。 8 我的產業向我如林中的獅子.他發聲攻擊我.因此我恨惡他。 9 我的產業、向我豈如斑點的鷙鳥呢.鷙鳥豈在他四圍攻擊他呢.你們要去聚集田野的百獸、帶來吞喫罷。 10 許多牧人毀壞我的葡萄園、踐踏我的分、使我美好的分變為荒涼的曠野。 11 他們使地荒涼.地既荒涼、便向我悲哀.全地荒涼、因無人介意。 12 滅命的都來到曠野中一切淨光的高處.耶和華的刀、從地這邊、直到地那邊、盡行殺滅.凡有血氣的、都不得平安。 13 他們種的是麥子、收的是荊棘.勞勞苦苦、卻毫無益處.因耶和華的烈怒、你們必為自己的土產羞愧。 14 耶和華如此說、一切惡鄰、就是佔據我使百姓以色列所承受產業的、我要將他們拔出本地、又要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 15 我拔出他們以後、我必轉過來憐憫他們、把他們再帶回來、各歸本業、各歸故土。 16 他們若殷勤學習我百姓的道、指著我的名起誓、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正如他們從前教我百姓指著巴力起誓,他們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間。 17 他們若是不聽、我必拔出那國、拔出而且毀滅.這是耶和華說的。

神為衪的子民悲哀7-13節:以色列被稱為神的「殿宇」,「產業」,「所親愛的」,「葡萄園」,「分」,他們因犯罪行惡而被神管教,被交在仇敵的手中。

7節:「殿宇」:原文作「家」。「產業」:指神的子民(參申九29;王下廿一4;珥三2)。神任由敵人殘害選民,猶如人放棄自己的家產和愛人,必定心如刀割。

9節:「鷙鳥」:是一種食肉鳥,經常與其他野獸爭奪猛獸所捕取的獵物,作者以此形容以色列攻擊神,反成了敵國圍攻的對象。另一解釋是以「斑點」解作「彩色」,大意指以色列因她美麗的羽毛而驕傲,終引起仇敵注意而群起攻擊她。

10節:「牧人」:指敵人的領袖,即「滅命的」,「耶和華的刀」(12),他們是神手中的工具,為要完成神審判衪百姓的計劃。「分」:原指所分到手的財物或產業,這裏是指屬於神的子民。

14至17節:對以色列鄰邦的應許與警告。以色列的鄰邦雖是神用以懲罰選民的工具,卻同時是神審判的對象。但他們若轉向神,接受神最高的主權,與以色列一同學習認識神,則必蒙復興(參四十八47,四十九6,39),與神進入新的立約關係中。

15節:「轉過來」:原文或作「再次」。「本業」:即自己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