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
叁 虚假的宗教(七1-八3)
不受欢迎的讲章(Ⅰ)(七1-15)
浏览近代任何一种(英)译本都会立即看出从第七章开始至八章三节是耶利米书中用散文写的第一处长篇的段落。这样的散文故事──在耶利米书中有许多(参十一1-17;十三1-14;十六1-18;十八1-12;十九1-二十6)──往往以耶利米生平中的某一件事为中心,以及与这事件有关的一篇讲章。谁写了这些篇章和讲章我们无从得知,不过,其中有些可能是耶利米的朋友兼秘书巴录的作品(参卅二12及以下;卅六14及以下)。它们能够使我们回想起当日耶利米在该事件中的实际用语到甚么程度,那就不能断言了,由于那些报导已被后来的一些编辑重写,而且他们的兴趣、展望,和成见都已对其陈述有所渲染。试想想甚至今日对同一事件报导的方式,例如,在华沙街头抗议的集会、波兰国家电视台、英国广播公司,和美国国家广播公司的报导都有区别。假如在现场的报导也有这种情形发生,那么对于在事件多年后所报导的影响就必更大了。
然而,这些章节无疑来自耶利米的生平和事工中那些真实的事件,而七章一至十五节之圣殿讲章就是这些事件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第六章的末了我们听到三个题目:
(1)在群体中极多被认为是敬拜的行为都是徒劳的(六20-21),
(2)灾祸和毁灭将临到群体(六22-24),
(3)先知作百姓之炼净者或测验者(六27-30)。
这三个题目在七章一节至八章三节的故事中加以举例说明,在其中我们发现对百姓虚伪的宗教习俗加以许多严苛的抨击。
翻到廿六章你会发现那里提到耶利米另一篇不受欢迎的讲章。关于这篇讲章的内容廿六章说的不多。相反地,它集中于听众的反应,而且特别注意在不同的段落中群体不同反应的方式──宗教当局(祭司们和先知们)要求处以死刑,政府当局(诸王子)宣告先知并无叛国罪,而平民,正如并非罕有地,显然改变了他们的主意(比较廿六7和廿六16)。这一切都使人联想到这不是普通的讲章;它透入人心腹。它够严厉,使人反感,使群体分裂,并且使人反省。
廿六章一节指明这篇讲章的日期,是‘犹大王约西亚的儿子约雅敬登基的时候’;所以,它是在主前六○九年秋或主前六○九/六○八年冬某日发表的。这个日期是意义深长的。约西亚,推行改革的王,人民曾将国家更新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已经死了,他为国家的独立在米吉多之战中阵亡了(王下廿三28-30)。约雅敬由于他的埃及主子的扶掖被立为王。这是给与约西亚所代表的犹大宗教民族主义的第一个冲击。
但它还剩下一张王牌──耶路撒冷及其圣殿(参四10的注解──响起警号{\LinkToBook:TopicID=127,Name=響起警號(四5-10)(續)})。这里是耶和华住在祂子民中间的地方:
这是我永远安息之所;
我要住在这里,
因为是我所愿意的。(诗一三二14)
因为这是‘耶和华的殿’(第4节),耶路撒冷的一切都会如意且必定如此。耶利米在他的讲章中攻击的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确信,这篇讲章大概在圣殿内院大门口,为国家宗教某一大节日,百姓聚集在那里敬拜时传讲的。
不受欢迎的讲章(Ⅱ)(七1-15)(续)
耶利米的讲章值得注意的几个理由:
(一)他奉‘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之名(第3节)向敬拜的人传讲,他们前来敬拜 神,称颂祂的同在和保护的能力。耶利米并不否认 神与祂的百姓同在;但他警告他们不要因此而作出错误的结论。 神的同在对那些以轻忽态度对祂的人可能是危险的同在(参二19的注解──先知的极大痛苦{\LinkToBook:TopicID=129,Name=先知的極大痛苦(四19-28)})。
(二)这篇讲章其实是呼唤人要彻底改变其生活方式:‘要改正你们的行动作为’(第3节直译)。而且用一系列的‘若’把其意义表明出来(第5-6节。译按:5-6节共享了四个‘若’字,和合本只译出第一个)。 神期望祂子民的那种生活方式,意味要毫无疑问的忠于独一的 神,这种忠诚会实际表现于顾念关怀别人的社会中。百姓只有注意这种召唤,他们才能声称──这是他们十分迫切要声称的── 神的那些应许为他们所有:‘我就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第3,7节),或者也许更好的如某些译本的经文,‘我就与你们一同住在这地方’。
最好把这讲章自始至终‘地方’这个词认定是‘殿’,指圣地,而不是指这座城。这个传道者的呼吁是急迫的,由于指着那些礼拜之人行为说的每一件事都表明他们在敬拜中所声称的是谎话。他们自称是 神的子民,然而八至十节给我们提供一个令人难过的概览,表明他们几乎全然违反十诫。因此,当他们来到圣殿时,唱道,‘这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第4节),然后便声称‘我们得救了’(译按:和合本作‘我们可以自由了’)(第10节),他们是活在幻想的幸福中,信赖那些实际是谎言的话语。耶利米用辛辣的讽刺抗议说,这是当圣殿是强盗的隐匿所,就是‘贼窝’(第11节),是那些逃避 神律法的人投奔的地方。根据马可福音十一章十七节,耶稣以同样的苛责攻击当日在圣殿发生的事,祂用这些话把他们与以赛亚书五十六章称圣殿为‘万国祷告的殿’这幅真实的图画作对比。
(三)若这呼吁得不到注意的话──百姓过去的纪录决不能使人再信任──耶利米说,那么,圣殿,非但不是安全的地方,而必定会变成一个荒凉的所在。这是对耶路撒冷的人说‘这事不可能临到我们’的心情直接的攻击。耶利米说,要学习示罗的教训。在以法莲山地的示罗,曾经是敬拜万军之耶和华一个非常重要的中心,正如在撒母耳记上一至四章的那些故事中能看见的。在示罗的殿曾存放约柜,这是 神在祂百姓中间与他们同在的神圣象征(参三16的注解──重圆的召唤{\LinkToBook:TopicID=124,Name=重圓的召喚(三12-18)})。但在耶利米时代它是一个废墟,于主前十一世纪被非利士人蹂躏,而且最后大概在八世纪末被亚述人毁灭。当然,示罗在北部,而且在耶路撒冷的人可能会说,这些拜异教神的北方人正得到了他们所该得的。耶利米说,你们也必定会这样。时候将到,那时耶路撒冷的殿必定会变成像示罗的殿一样,而且你们,像你们鄙视的那些北方人一样,必定会被放逐到远方去(第15节)。
这是不受欢迎的传讲。这太露骨了。人们不喜欢他们那些极深的偏见受到质疑──尤其是宗教偏见。敬拜是求安慰,不是寻烦恼。然而,有两件关于这篇不受欢迎之讲章的事是值得思考的。
(一)耶利米在这里所说的大部分都是已说过的。与日常生活分离的敬拜是一种危险的自欺,那是敬拜本身应已教导了那些成群到圣殿去之人的。试看一看有些诗篇,尤其是第十五篇和廿四篇三至六节。它们很多时被用在圣殿的对唱中。敬拜的人问:
耶和华啊,谁能寄居你的帐幕?
谁能住在你的圣山?(诗十五1)
而从祭司得到的答复是要求他要注意自己的生活方式(诗十五2-5)──作事公义、说话诚实、不欺骗邻舍、不受贿赂。困难当然在于我们往往只听我们想听的,而对其余却充耳不闻。这种情形没有比在敬拜中更加真实了。
(二)信心是基于 神的应许,但我们不敢把这些应许化为无条件的确信。例如,在创世记十二章二至三节 神对亚伯拉罕所作的那些应许,如果亚伯拉罕没有准备离开父家,前往未知之地就不可能实现。人间的关系,如果只是单方面的,便不能加深;我们与 神的关系也是如此。在信心中忽视那个继续的‘如果’,便招致灾祸。当敬拜和信心在我们看来似乎已丧失其意义时,就要开始认真检视我们自己的生活方式,并问一问自己是否已按着信心的要求去生活,这才是明智之举。
代祷时候已过(七16-20)
不像一至十五节的那篇讲章,那是耶利米对百姓讲的,而这段经文则是耶和华对耶利米讲的。乍看起来祂似乎是以奇异的次序开始,‘你不要为这百姓祈祷’(第16节),这句话我们发现在十一章十四节和十四章十一节一再复述。我们倾向于认为一个先知是站在 神那一边的,是 神对百姓传话的使者,但一个先知──至少耶利米便是如此──也在 神面前代表百姓。他为百姓祷告乃是他的特权之一(参十五11的例子)。但为百姓祈祷的时候现在已经过去。没有迹象显示他们有丝毫兴趣改变他们的态度,他们沉缅于那些宗教行为,虽然他们似乎不知道,但至终只会损害他们本身(第19节)。
敬拜‘天后’(第18节)在犹大的妇女中似乎特别盛行。它在耶路撒冷被毁后继续存在,而且按四十四章十五节及以下各节,也盛行于流亡在埃及的犹太人中。这‘天后’是谁并不十分清楚,虽然从亚述人、巴比伦人,和迦南人的来源得知她可能是丰饶之母的女神的一个。敬拜她是很普遍的,因为她是妇女的女神,对人的某些基本本能,特别是性能力、母性,和想知道将来究竟怎样的愿望都有吸引力;正如今日在妇女杂志和日报的占星术所提供的。也许许多人认为在耶路撒冷圣殿中对耶和华的敬拜太严谨,与他们日常的需要相距太遥远。敬拜这女神似乎就简单而又容易;烧一点香,献一点祭神的酒或献印有女神神像或形状像新月或星的薄饼。无害么?不,是致命的……那一套混乱的价值观部分会引致必然的灾祸。
对要道盲目的子民(七21-28)
在廿一至廿八节我们发现对献祭的态度发出的可能是最极端的声明。这方面的声明在其他先知的教训中也是常见的──参阿摩司书五章廿一至廿四节;弥迦书六章六至八节;以赛亚书一章十至十七节──而这点我们在六章二十节的注解──错误的选择{\LinkToBook:TopicID=134,Name=錯誤的選擇(六16-21)}──中已经特别提及了。这段经文带我们回到出埃及记,回到耶和华和以色列之间的那种关系开始的故事,这种关系我们用约这个字来描述,是概括在‘我就作你们的 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第23节)这句话里面的一种关系。这段经文声称,当 神建立这种关系时,并没有提及燔祭或平安祭。相反地,只要求他们要顺服。虽然 神再三地尝试藉着‘祂的仆人众先知’提醒百姓这是他们应尽的义务(第24-26节),可是在以色列历史上自始至今缺少这种顺服。
事实上,你若追想一下出埃及记立约的故事,你会发现燔祭和平安祭都有提到(出廿四5);但饶有趣味的是:十诫(出二十1-17),就是我们视为约之最基本宪章的,并没有说到关于献祭的事。耶利米在这里所声称的,就以色列人而论,在她与 神的关系中唯一不可缺少的要素是以顺服回应 神对祂子民所作的伦理与社会方面的要求。这不是说,献祭对以色列人的信心不重要。它可能是一种恩典。但献祭对以色列人的信心并不是必要的。它能在其他的敬拜方式中表现出来,正如在被掳到巴比伦时期的情形,在那里是不可能献祭的,而且在过去一千九百年以来在犹太小区中也是如此。然而,除掉对塑造他们日常生活的 神诫命的顺服,便一无所剩了。有时想想甚么对信心是必要的乃是美事,有许多事情无疑都有益而且有用,但到一天的结束我们发现没有做也不要紧呢。――《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