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章至4章4节
 2章至4章4节

                                                                       神控訢祂的子民


二1-8 被遗弃的爱

第二章的内容包含了先知控诉犹大的要点。在文章的开首,耶和华提及以色列人的早期历史,就是神带领他们出埃及为奴之地,在西乃山与他们立约,使他们成为祂的子民的历史(出 19>出十九至出 24>二十四)。‘旷野’(2节下)的日子被形容为他们对神忠心的日子。在那不毛之地,他们必须凡事信靠神;神保护他们脱离仇敌之手(3节下;参出 17:8-13>出十七8-13)。(以色列人在旷野也没有时常保持忠心,参出 32>出三十二。但耶利米特别提及旷野是以色列人与神真正相交的地方,正如何西阿先知所说的,何 2:14-15>何二14-15。)
突显昔日以色列人的忠心,好与耶利米时代的犹大百姓的败坏作对比。现在耶和华责问他们(4节),圣约需要双方面的委身,耶和华曾答允给予她们土地和祝福,但同时亦要求她们对神忠诚。祂现在用嘲讽的口问他们是否祂有甚么不是之处,致使他们离弃祂(5节)。罪恶不单涉及今天的一代,更远及他们的列祖。
没有罪比拜偶像更叫百姓的心远离神。这是违抗了第一条最基要的诫命(出 20:3>出二十3)。在神所赐的迦南地,他们敬拜巴力,就是迦南人所敬拜的神。(第5节‘虚无的神’在希伯来文中与巴力这名字是双关语,指出巴力的无能和虚无。)百姓把他们的信心完全转移至巴力假神身上,领袖也放弃了他们对神和百姓的特殊责任,只专心服侍别神(8节)。他们这样做就是以恶报善,忘却了神曾带领他们经过那危险的旷野,进入这丰裕之地(6-7节;参申 8:7-10>申八7-10)。神称那地为祂的‘产业’(7节下),重点不在乎他们如何得着那地,而是指出那地是永远属于神的(参利 25:23>利二十五23)。但祂的百姓因着犯罪而使那地变为可憎,他们因着行那些恶事而败坏了自己,这些恶行原是神起初定意要从这地铲除的(利 18:19-30>利十八19-30)。


二9-28 控诉

事实上,犹大是失信的一方,所以耶和华在这里详细解释祂的控诉。神指控它离弃真神而敬拜偶像,‘他们的荣耀’是神的一个名字(11节),这使人想起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中,神向他们显现的情况(出 40:34-35>出四十34-35)。
第10-12节

在第10-12节,强调了他们离弃神是不合理的。
离弃神而转向无能的偶像是一种自欺的行为,以色列和犹大的历史已将此显明出来了。‘狮子’(15节)似乎是指亚述国,他们于主前722年毁灭了北国(参18节和导论)。过去失败的情况,可见于现今从埃及而来的威吓。

第16节

第16节可能指约西亚王于主前609年,在米吉多死于法老尼哥手上一事(王下 23:29>王下二十三29)。所以与那些帝国结盟会带来甚么希望呢(18节)?过去曾尝试把这政策在与亚述国(参王下 16:7>王下十六7)的关系上施行,但结果证明是无效的(赛 7>赛七)。现今在犹大的一些人想要倚靠埃及以抵御巴比伦(24:8>二十四8),同样是徒劳无功的,结果只会招致刑罚(19节)。
耶利米继续用隐喻来描绘‘虚谎’的主题。犹大成了奴仆,她本应服侍耶和华(14节);她本来是祂的新娘,却变成了妓女(20节;参3:1>三1);她本是上等的葡萄树,却变成了野葡萄树(21节;参赛 5:1-4>赛五1-4)。虚假的事情往往是真理的模仿和嘲弄,它答应一切真理所能给予的。生命若倚赖虚假的意念和宗教,总有一天这一切都要被清算;犹大的愚昧也将被揭露出来,正如贼被捉拿时蒙羞一样(26节)。当危机来临,犹大可能会在绝望中回转归向神(27下),但这也是虚假的,是试图利用神,是拜偶像的。


二29-37 判罪

这里仍接续上述的主题,指出是犹大而不是耶和华对圣约不忠(31-32节)。这里除了控诉他们在信仰上的罪外(33节),还加上社会上的不公义(34节),这是先知时常传讲的题目(比较摩 5:10-15>摩五10-15)。然而耶和华不能受欺骗,没有任何壁垒足以拦阻神(36下),祂必然刑罚那背道的子民(35下、37节)。
三1至四4 犹大可以归向神吗?

整个段落主要是论到犹大需要在真道上回转归向神。但有一个问题,就是这屡次毁约的百姓,神仍会回转爱他们吗?这便是三章1至5节所谈论的要点。
第1-5节

在第1-5节,将神与以色列人的分离,与人的离婚比较。申命记二十四章1至4节所记载的离婚律法,是禁止离婚后再婚的妇人,与她的前夫复合。现在耶和华视犹大为正式与祂离婚的妻子,因为她与情夫相亲,就是那些迦南地的神只(1节下),因此按照这离婚法的规定,她永远不能与耶和华复合。这里强烈地谴责犹大的淫行(1-5节),因她自愿敬拜别神。她在各地作这事(2节上),甚至把那地玷污了(参2:7>二7下)。即使她归向耶和华,也不过是虚假的表现(4-5节)。
离婚的讨论在第6-10节中继续进行,昔日的北国以色列成了与神隔绝的例子(王下 17>王下十七)。到了耶利米的时候,这事已成了历史事实。所以,以色列人的命运是犹大的一个警告(比较王下 17:18-19>王下十七18-19),但她仍不在意。
争论在第11-14节中进一步展开,其实犹大比昔日的以色列更坏(11节)。现在耶利米向北国(向北方)宣扬悔改的信息。这只是一个嘲讽的手法,因为北国已经不再存在了;他特意指出耶和华常对真正悔改的人施慈爱。在第14节的信息中,再向犹大呼吁。但犹大是一个‘背道的’百姓,这字词与‘回转’一词有关,表示这百姓常‘转离’神而不‘回转归向’祂。这个回转和悔改的呼吁临到那心中执意违抗的百姓身上。


第15-18节

第15-18节突然转换了另一个场景,耶利米展望救恩的日子,那时神将救赎祂那愿意忠心的子民。耶和华会将祂的百姓带回锡安(即耶路撒冷和犹大)。这景象预示了新约的来临,这在耶利米书三十至三十三章有更详细的描写。本段落表示耶利米向犹大传悔改的信息是徒劳无功的,他们将来的希望建基于别的,就是神拯救工作的新行动。
‘合我心的牧者’(15节)是公义的领袖,而不是现今在犹大的腐败首领(参23:1-4>二十三1-4)。在新约的日子,人不再为约柜的失去而悲哀,因为那时人倚靠内在的真理过于外表的记号(参31:33>三十一33)。最后基督将会来临,祂将改变人的心和赐能力给祂的百姓;祂也成了永远成全神与以色列所立圣约的那一位。
回到现时的情况,耶和华为犹大的诡诈而悲叹,并使用不同的隐喻去形容她与神的关系(以色列是神的‘儿子’,参出 4:22-23>出四22-23;比较赛 1:2>赛一2;何西阿先知也曾使用以上的隐喻;参何 2:2>何二2,何11:1-2>十一1-2)。除了神的悲叹外,以色列也在哭泣,他们似乎知道他们在假道上的败落(21节)。
本章最后的段落再次呼吁人悔改,期望在新约中的最后医治(‘我要医治…’)。但得到的回应只是形式上的悔改(22下-25节),一如在第10节所描写的虚谎一般;故此在四章1至4节,神再度发出呼吁,但至终刑罚必临。不过这里提及的悔罪与第21节互相呼应,其中提到他们承认拜偶像的虚无。
第四章的起头与本段落的信息相连,因为它同样提及悔改或回转。首先(4:1-2>四1-2),提醒犹大(被称为以色列)要带领列国归向耶和华的使命。这便是神在古时呼召和拣选亚伯拉罕的目的(创 12:1-3>创十二1-3),但是他们的忠诚却出了问题。第二方面,神警告百姓不要依靠表面的礼仪,例如守割礼;相反的,他们必需更深刻的表明他们归向神,就是全人的委身,无论个人和全体都要全心信靠祂。这里用开垦荒地的比喻,就是预示这未来的光景。
悔改的呼召,是教会需要不断聆听的信息,但悔改的表现往往会很狡猾地变得虚假,我们真是需要神的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