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名称
本书是以先知耶利米的名字而名之,这名之原意是“神必拔出”或“神必建立”。
作者
在三十六1~2中记看,在约雅敬第四年,耶和华吩咐耶利米取一书卷,将一切向他启示的预言,从约西亚的日子起,直到今日都写在其上。此书后来虽遭约雅敬王摧毁(三十六23),但是耶和华却命耶利米继续补写,除了将前书上的文意尽都写上外,“另外又添了许多相彷的话”(三十六32)。其后,约雅敬王第五年以后一个时期的许多预言和第五十二章的结尾,按推测极可能是先知所口述和建议巴录去着记和编排而完成。
年期
耶利米在约西亚王在位第十三年蒙召,即主前六二六年;按计算,先知的工作时日至少超过五十多年。故此本书著作的期间,应在主前六二六至五六○年左右。
目的
本书信息的大前提是对犹大的审判,这审判是来自北方巴比伦人的侵害。──《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