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讲 |
奴役人的人終必被奴役 |
這一章的歷史背景是在主前五八九年,巴比倫的軍隊和其同盟國的軍隊攻下了猶大國的許多城鎮,耶路撒冷是在岌岌可危狀況下。也從這章經文中,我們看到當時猶大社會的一些生活情況,可以得知一個國家、社會的毀滅,通常不是來自外力的侵犯最為嚴重,而是來自自家人民在生活的態度上,背離了上帝的教訓所產生的存在危機。這種情形也發生在北國以色列亡國的前夕;我們從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彌迦、阿摩司等人的作品中都可清楚看出這樣的社會背景。例如先知阿摩司這樣控訴當時的以色列說: 「你們這些人恨惡人家在法庭上主持公道,公正無私。你們欺壓窮人,搶奪他們的口糧;所以你們絕不能住在自己用石頭建造的樓房,也不能喝自己美好的葡萄園所釀製的酒。你們罪惡深重,罪案纍纍。你們壓迫好人,接受賄賂,在法庭上阻止窮人得到公平的裁判。在這邪惡的時代,難怪聰明人都不講話了!」(阿摩司書五:10—14) 他又說: 「你們這些人欺壓貧困,剝削窮苦,你們聽吧!你們自己說:『神聖的節日快點過去吧!好讓我們去賣穀物。安息日快點結束吧!好讓我們去做生意。我們可以抬高物價,用假法碼和小升斗欺騙顧客了。我們可以用高價賣出劣等的麥子、我們要找個無法還債的窮人,用一雙涼鞋的價錢把他買下來作奴隸。』」(阿摩司書八:4—6) 先知阿摩司也提醒當代的以色列人民,他們將遇到空前的災難,這些災難就如同先知耶利米在這本經書中一再提起的,是與「饑荒」有關。但先知阿摩司並不是指肉體上因缺乏食物而有的飢餓,而是因為沒有屬靈的糧食,導致精神、心靈上的崩潰,人即使在物質生活上很富裕,卻一直覺得很貧窮、飢渴,這是一種生命上的貧窮,和耶穌基督對跟隨他的人所說,要使他們得到「豐豐富富的生命」(參考約翰福音十:10)完全相反。先知阿摩司說這是因為他們找不到上帝的話的緣故(參考阿摩司書八:11—12)。沒有上帝的話的社會,就會有許多不公義的事件持續發生,對人的生命苦難也不會有同情、憐憫的心。 其實,我們從先知阿摩司的話可以看出北國以色列在主前七二一年被亞述帝國毀滅之前的社會景況;不但是社會貧富嚴重不均,更嚴重的恐怕就是富有的人欺負貧窮人,而政府官員則是這種欺壓貧窮人的幫兇,因為法庭的法官普遍接受賄賂,導致司法不公,公義無法伸張,使真正的好人受到冤屈。這樣的社會,其實不用別人來攻打,不用敵人派兵來侵犯,自己也會因為這種缺少公義,失去秩序、準則,必定會導致滅亡。先知阿摩司很清楚地指出,一個社會會演變到這種墮落、混亂不安的程度,並不是因為缺少吃、喝的物質需要,而是因為缺少上帝的話。這一點確實是很一針見血的話,因為上帝的話就是生命生存的主要力量。申命記的作者這樣說:「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申命記八:3b) 我們看主前第八世紀的北國以色列在滅亡之前的社會是如此,現在我們看看主前第六世紀的南國猶大又是怎樣呢?我們讀過先知耶利米所說的是這樣: 「我要懲罰這地的居民;因為他們無論地位高低都貪圖不義之財,連先知和祭司也欺詐人民。他們看我子民的創傷不足輕重。他們說:『沒有問題,沒有問題,』其實問題嚴重。他們做了這可惡的事理當知恥,可是他們不知恥,不臉紅。所以,他們要跟別人一樣跌倒。我懲罰他們的時候,他們就一蹶不振。我—上主這樣宣佈了。」(耶利米書六:12b—15) 「看吧,你們倚靠那騙人的話是徒然的!你們偷竊,殺人,姦淫,作偽證,向巴力獻祭,拜你們不認識的神明。你們做我恨惡的事,然後跑到我的聖殿裡,站在我面前,說:『我們很安全!』你們以為我的聖殿是賊窩嗎?我清清楚楚地看見你們的一舉一動。」(耶利米書七:8—11) 「我看見耶路撒冷先知們更可惡; 他們姦淫,撒謊, 慫恿人做壞事; 因此沒有人棄邪歸正。 在我眼中他們都跟所多瑪人一樣邪惡, 跟蛾摩拉人一樣腐敗。」(耶利米書廿三:14) 上述這些經文所記載的都可以讓我們瞧出當時社會的景況,這是在主前第七世紀末期、第六世紀前期的南國社會背景。很清楚地說明出政府官員的墮落外,更嚴重的恐怕就是連上帝的僕人先知、祭司也貪圖錢財,謀害人民的生命,這才是上帝所最無法諒解的事。 現在我們讀第三十四章,可以從這章經文中看出先知耶利米怎樣在描述社會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們也從這裡看到,真正上帝的僕人,在亂世的世代裡,都是很難生存的,他們總是遭到人民討厭,因為他們傳講真實的話,人民就是因為討厭真實的話,不喜歡聽誠實的話,原因是真實的話會使人在貪圖不義之財時,心裡感到難過。先知阿摩司就是因為在傳講上帝的話語時,被伯特利的祭司阿瑪謝警告,要他離開伯特利,到別的地方去,甚至一狀告到國王那兒去(阿摩司書七:10—13);先知耶利米則是被當時的猶大官員抓起來關在監獄裡(耶利米書三十七:11—21)。這些都在說明一個社會之所以會腐敗,是因為脫離了上帝的話語,沒有上帝的話語在人的心中所致。先知耶利米最痛苦的事,乃是當他看見社會墮落的景況,而必須說出上帝要他傳出難聽、且帶有嚴厲警告的勸語。可是,當他的同胞在痛苦、哀號中生活時,上帝卻又要他傳出所謂的「希望信息」來安慰他們。其實,這兩種話都不是他所想說的。因為他知道說出前者,會為自己帶來人民的怨恨,但是,上帝的命令,他不得拒絕,他不能抗拒上帝的呼召。要他說出後者的話語,卻又不是自己心中所願,可是這也是上帝要他傳出的信息。傳講上帝真實的話語,是先知的工作和職責,否則就是違背上帝的旨意。從這裡我們不難想像得到:為甚麼先知約拿會想到要逃離上帝的呼召?基本原因就是在這種心境下產生的反應。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章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七節: 1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和他的軍隊,以及他統治下各國各族的軍隊在圍攻耶路撒冷和周圍城鎮的時候,上主向我說話。2上主—以色列的上帝吩咐我轉告猶大王西底家說:「我—上主要把這城交給巴比倫王;他要放火燒毀。3你絕對逃脫不了;你將被捕,交在他手中。你要面對面跟他說話,然後被帶到巴比倫去。4西底家呀,你要留心聽!關於你,我說:你不至於戰死;5你會平安去世。人要埋葬你,為你燒香,正像你的祖宗,就是那些在你以前的王,有人埋葬他們,為他們燒香一樣。人要為你唱輓歌,哀悼說:『哀哉,我們的王!』我—上主這樣宣佈了。」 6於是,我在耶路撒冷向西底家王轉告這信息。7那時候,巴比倫王率領的軍隊正在圍攻耶路撒冷和猶大剩下的兩座城—拉吉和亞西加,因為猶大只剩下這兩座設防的城。 這段經文跟第廿一章所記載的很接近,都是同樣的題材,是先知耶利米針對猶大王西底家所說的毀滅性預言。西底家是在主前五九七年接任猶大的王位。那時他的年紀是廿一歲。前後總共在位十一年,也就是到主前五八七年,這一年猶大在他的任內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滅亡。列王紀的作者這樣描述說: 「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因此,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打耶路撒冷;那時是西底家在位第九年的十月十日。他們在城外紮營,繞著城牆築壘攻擊,一直圍困到西底家在位的第十一年。那年四月九日,城裡饑荒非常嚴重,人民沒有糧食,城牆被攻破。」(列王紀下廿五:1—4a) 依照舊約歷史學者羅賓遜(Theodore H.Robinson)的看法,在他所寫的「以色列簡史」裡說: 「西底家的作風與他的父兄全然不同。他的動機是善良,但他的本性卻是軟弱的。那些新的權貴,除了一兩位以外,在各方面都比舊日的貴族們低能得多,而猶大國一直在不安定的情況中。」 我們若再比較一下先知耶利米描述西底家王和他的幕僚的情形: 「至於猶大王西底家,以及他左右的官員和殘存的耶路撒冷人,無論是留在這裡,或逃到埃及去的,我—上主要把他們當作壞到不能吃的無花果。我要使他們遭遇大災難,讓萬國的人看了都驚駭。在我流放他們的地方,被人譏笑,諷刺,戲弄,和詛咒。」(耶利米書廿四:8—9) 這可就讓我們看到像西底家這樣的國王和他的臣僕是很糟糕的,因為他們已經像「壞到不能吃的無花果」一般。這句話至少表示這些官員的昏庸、無能。就是因為這樣糟糕的政府對人民並沒有益處,因此,上帝決定將耶路撒冷交給巴比倫統治,作為懲罰的工具。如果我們再回頭去看第廿一章的時候,就會更清楚當時巴比倫王聯合所有的附屬國的軍隊來攻打時,西底家王曾求救於先知耶利米,希望透過他向上帝祈求,可以解救耶路撒冷的危機。可是先知耶利米的預言顯然是噩訊,不但沒有為西底家王和猶大人民帶來好的消息,反而是告訴西底家王說,那些「到城外向圍困你們的巴比倫人投降的,不至於死,卻有機會逃生」,而那些「留在這城裡的人要不是戰死,就是餓死或病死」(耶利米書廿一:9)。看吧,先知的話實在是很不好聽。我們應該可以了解,先知耶利米並非胡亂說話,他的話是來自上帝的靈的啟示,是正確的。他被多數的猶大人民認為是「叛國者」,是主張「投降巴比倫」的懦弱者。其實,這也不是他所喜歡傳講的話語啊!難道說他不喜歡自己的國家得到解圍?難道說他不喜歡自己的同胞得到喘息的機會?喔,不,不是這樣!他只有一個基本的態度:忠實於上帝的話語!這是作為一個先知應該有的基本職責,就是這樣簡單。 第四至五節,若依照列王紀的作者描述,情形是:猶大的西底家王被俘虜了,當著他的眼前,巴比倫的軍隊殺了他的兒子,然後挖了西底家王的兩隻眼睛,並且用銅鍊鎖住他,把他帶到巴比倫(列王紀下廿五:6—7)。我們可以想得到,西底家王雖然沒有馬上被處死,但是這樣的際遇對他來說,並沒有比被處死刑好到哪裡去啊。 拉吉和亞西加,這兩座城是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方的地方。之所以剩下這兩座城未被攻破,是因為埃及的軍隊出來想幫助猶大,巴比倫的軍隊並不想要與埃及的軍隊起衝突,因此尼布甲尼撒王下令軍隊撤退(耶利米書三十七:5),使得西底家王得到稍微喘氣的機會。但是,這樣的喘息時間很短,並沒有為猶大帶來進一步更好的效果或任何改變。 第八至十六節: 8西底家王曾經跟耶路撒冷人民訂約,要釋放9希伯來奴隸,無論男女,都要釋放,好使以色列同胞中沒有被奴役的人。10所有簽訂這約的人民和官員都同意釋放自己的奴隸,不再奴役他們。這些人都守約,釋放了奴隸。11但後來他們改變了主意,把那些奴隸抓回來,再奴役他們。 12因此,上主又向我說話。13上主—以色列的上帝要我轉告人民,說:「我從埃及—你們祖先被奴役的地方—把他們搶救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了約。我吩咐他們,14每隔七年要釋放賣身作他們奴隸的希伯來同胞。他們做了六年工後必須讓他們自由。但是你們的祖先不理我,不聽我的話。15現在,你們已經改變態度,做我所喜歡的事。你們同意釋放作奴隸的以色列同胞,來到我面前,在敬拜我的聖殿裏訂約。16可是你們又改變主意,侮辱了我。你們把那些被釋放、得了自由的奴隸抓回來,再奴役他們。 從這段經文我們看出當時社會的問題所在;在猶大亡國之前,已有不少人的物質生活很富裕的,但是,他們對待奴僕的態度並不友善,甚至是苛待,這也就是為甚麼在後來的第十誡中的有關守安息日的規律中,特別強調說: 「這一天,無論是你、你的兒女、奴婢、牛驢、牲畜,或是僑居的外族人,都不可工作。你的奴婢必須跟你一樣休息。你要記住,你曾經在埃及作過奴隸;我—上主、你的上帝以大能大力把你搶救出來。」(申命記五:13—15) 這是後來他們亡國後被擄到巴比倫去當奴隸時,所反省出來的結果。他們忘了他們曾在埃及當作奴隸的苦難,反而是苛待那些因為貧困而賣身當奴隸的人,其實這也是在表明他們早已經忘了上帝的話了,才會如此。根據出埃及記第廿一章一至十一節的規定,對待自己同胞當奴隸是必須要相當人道,必須在第七年讓奴隸自由離去。如果再比較利未記的規定說: 「如果你有同胞窮得賣身給你作奴隸,不可把他當作奴隸看待。要讓他像雇工一樣住在你那裡,服事你到禧年。到了禧年,他和他的兒女都要離開你,回到他自己的家族,到他祖先的土地去。」(利未記廿五:39—41) 現在先知耶利米指出他們有一個很嚴肅的問題是:他們原先答應要釋放那些賣身當奴隸的希伯來同胞,但是,現在卻又反悔了。從第十五節我們得知當時是在耶路撒冷聖殿簽訂答應釋放的約定,現在是將原先所訂的約給毀了,這不但說出他們對耶和華上帝的不忠,更是等於對耶和華上帝的名做了最大的污衊,因為在聖殿裡簽約,等於是以上帝作為證人。如今,將這樣的約毀壞,豈不就是在說明他們否認了耶和華上帝的存在,不把上帝這位證人當作一回事,這一點才是猶大人民真正的問題所在。 另外一點,就是他們原先答應釋放奴隸自由離去的,且是已經這樣做了,那為甚麼現在又突然反悔,改變了原先答應的事呢?我想有一個可能,就是他們原先以為答應釋放那些已經做了六年工作的奴隸,他們就可以得到上帝的幫助,解除外國人圍城的危機,轉危為安。結果發現事情並非如同他們心中所期盼的,因此,就再次把那些已經釋放的奴隸抓回來繼續奴役他們。這種態度壓根兒就是一種「賄賂」一樣!他們想用這樣的方式來改變上帝的旨意。其實這樣的信仰態度是最不應該的,因為六年後釋放奴隸,乃是他們應該做的事,也是摩西法律原本就有的規定。過去他們沒有遵行,遇到了困難才想起他們不遵守法律。現在想到遵守,乃是他們應該有的反省,但是他們卻將這樣的反省當作一種要脅的器具,想要要脅上帝放棄對他們憤怒,這樣的信仰態度是相當不應該有的。 這就讓我們學習到一件重要的信仰功課:別把我們應該有的行為,當作是取悅上帝的工具,甚至認為上帝應該祝福我們原本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事。 第十七至廿二節: 17所以,我—上主說:你們沒有服從我,沒有釋放作奴隸的以色列同胞。你們等著瞧!我放你們走,讓你們去遭受戰爭、瘟疫,和饑荒而死。我要使天下人看到你們的遭遇而驚惶恐怖。18-19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官員、宮廷的官員和祭司,以及所有的領袖跟我立了約;他們把小牛剖成兩半,從中間走過去,表示約的成立。但是他們破壞了約,沒有遵守約的規定。所以我要把他們剖開,像他們剖開小牛一樣。20我要把他們交給想殺害他們的敵人;他們的屍體要作飛鳥走獸的食物。21我要把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官員都交給想殺害他們的敵人;我要把他們交給暫時撤退的巴比倫軍隊。22我要命令巴比倫軍隊開回這城。他們要攻擊,佔領,燒毀這城。我要使猶大各城鎮都荒廢,沒有人居住。我—上主這樣宣佈了。」 也許是因為前面所述說的,有埃及的軍隊前來支援,讓猶大有暫時喘息的機會,但是猶大王西底家卻誤以為這是他們反叛巴比倫的好機會。根據先知以西結的說法,反映出當時先知以西結的觀點和先知耶利米的看法是一致的;先知以西結這樣說: 「我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這個王一定要死在巴比倫。因為巴比倫王立他作王,他卻背誓,廢棄跟巴比倫王締結的條約。巴比倫王前來攻城,築土牆,挖壕溝,進行屠殺的時候,即使埃及王派最精銳的部隊來也不能救援他。他背誓廢約。他做了這一切事,現在無法逃脫了」。「我指著我永恆的生命發誓:我要懲罰他;因為他背棄了指著我的名所發的誓,破壞了指著我的名所締結的條約。我要張開羅網捕捉他,帶他到巴比倫懲罰他,因為他對我不忠。」(以西結十七:16b—18,19b—20) 我們可以了解,如果上帝不再看顧一個民族,任你這個民族有多麼大的軍武力量也是枉然。在先知以西結的看法中很強調的一點,就是猶大民族既然是跟巴比倫王在聖殿中簽訂條約,就表示他們雙方都有約定要上帝作為見證人,但是,現在猶大卻背棄誓約,這充分表明的就是讓巴比倫人誤以為耶和華上帝乃是虛假的。難怪當巴比倫的軍隊攻進耶路撒冷聖殿的時候,會掠奪聖殿裡所有的器物。因為,連敬拜耶和華上帝的猶大民族都不把在聖殿裡簽訂的條約當作一回事時,外國人又怎能會相信、尊敬呢?難啊!在先知的眼中,既然要以上帝的名簽約,就必須用很嚴肅的心去遵守,否則,就算是欺騙的是人,也跟在欺騙上帝是一樣的嚴重。 我們從這裡可以了解猶大國的滅亡,基本上就是他們的心中已經沒有上帝的信仰。雖然他們還保存著耶路撒冷的聖殿,但是,這只是外表上的建築物,在人民的心目中,壓根兒就沒有所謂的耶和華上帝的信仰。而導致這樣的信仰惡果,就是這些位居要津的國王和宗教領袖。這一點才是使國家陷入危險的地方。 現在讓我們來反省一下這章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要用生命的態度看與上帝或是與他人所立的約。 先知耶利米在指責猶大王西底家的問題之一,就是將在聖殿中以上帝的名所立的誓約給廢了,不再遵守要釋放自己同胞,給那些賣身作奴隸者有自由,這樣的做法等於是在欺騙上帝,是上帝所無法忍受的。根據十誡的第三誡所說的:「不可濫用我的名;凡濫用我名的人,我—上主、你的上帝一定懲罰他。」(出埃及記二十:7)現在,猶大王西底家跟人民在耶路撒冷聖殿裡所訂立的約,卻不去遵守,這就是跟把上帝的名拿來濫用一樣,是非常惡劣的信仰態度,是使上帝的名受到損傷的做法,當然會引起上帝的生氣。 我們應該要注意的是,任何的誓約,只要是以上帝的名作證,就必須用生命的態度去看待,用生命的力量去遵守,否則,等於是跟背棄上帝的名一樣,後果很嚴重,這一點是我們要注意和謹慎的地方。 今天的基督徒必須要非常小心這樣的事;我們在教會裡受過洗禮,每次的洗禮都有很嚴肅的誓約,這約是與上帝之間所立的,雖然這約是透過牧師或傳道者在主持、詢問,但是,請不要忘記了,我們受洗時所立的約的對象是上帝。 在基督教會裡,我們也看到有長老、執事,或是其他教會事工幹部的就任立約。請不要忘記了,這所立的約都是用上帝的名所立的。既然回答的時候是說:「要」、「願意」,請記住,當你回答說「要」、「是的」、「願意」的時候,就一定要遵守,否則就是等於在欺騙上帝般的嚴重! 我們也常常參加在教會裡舉行的結婚禮拜;在禮拜中都會有一項很受大家注目的誓約儀式。請注意啦,這種婚姻的誓約是以上帝作為見證人,是上帝親自在作證。 無論甚麼樣的誓約,我們一定要有這樣的認識:我們無法看透人的內心,只有上帝才能夠透徹人的心思意念。因此,如果沒有誠實的內心在跟對方立約,所立的約很快就會出問題。 因此,我要這樣說:無論我們跟人立甚麼約,只要是我們用基督徒的名份在跟他人立約,這樣的約也就等於是用上帝的名所立的一樣,我們一定要以生命的態度去看待,不要輕視,也不要隨便。否則,有一天,受到傷害的不僅僅是基督的教會,甚至是連上帝的名也會受到污衊,這絕對不是上帝所喜歡我們做的。 二、用仁慈的態度對待他人,才是上帝所看顧的族群和社會。 一個社會、國家會被滅亡,通常不是因為有外國的武力侵入所導致的結果,而是因為自己的內部有極大的問題;例如貧富的落差大;法庭失去公平的準則;欺騙的風氣興盛等等。這些現象所呈現出來的乃是人民的心中已經沒有了上帝的存在。因為人民的心中若是有上帝,絕對會將這種不好的社會現象當作嚴重的事件看待,並且會加以防範。但是,現在我們看到猶大國的人民,對待那些因為貧困而賣身當奴隸的窮乏人,不但沒有依照摩西法律所規定的在第七年給予自由、釋放他們回去,相反的,還繼續奴役他們,使這些窮乏人受到嚴苛的待遇,這是非常不應該的行為。這樣的行為也等於不把上帝的命令當作一回事,跟不遵行上帝的話一樣。這絕對不會是上帝所眷顧的社會,這樣的人民也不會是上帝所喜悅的百姓。特別的是以色列民族曾在埃及當過奴隸,若不是上帝施大恩典,帶領他們出埃及,他們怎能脫離埃及人奴役他們的手呢?不可能!但是,他們忘了自己曾經有過奴隸生活的悲慘生活,如今,自己生活在富裕中,卻當起奴役他人的壓迫者,這樣的行徑是上帝所厭惡的。 耶穌基督在福音書中這樣勉勵我們說:「你們要仁慈,正像你們的天父是仁慈的。」(路加福音六:36)這是一句非常重要的教訓,也是我們生活在這世代裡所要努力學習的信仰功課,因為欠缺仁慈之心的社會,必定殘暴,對人民的生命會很踐踏。 (寫於一九九八年七月廿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