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愛產生力量
經文:雅歌六:4—13
開始講雅歌的時候,我已經說過,雅歌全部六首詩歌中,只有第五首的開始是由「新郎」所唱,其餘都是女子先唱。而除了第三首的結尾是由「新郎」所唱,其餘五首也是都由「新娘」唱。雅歌,充分顯示出「新娘」的主動、積極。如果我們將雅歌看成是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愛情的關係,則很清楚地,是以色列人民在尋找上帝的愛和拯救,因為他們發現自己離開上帝很遠、很遠。甚至有一陣子,他們四處在尋找,像那位失去了愛人的女子一樣,走遍了大街小巷,且遇到人就問有沒有看到她所愛的人,但是,他們找不到,還因為三更半夜冒著滿身香水、只披著一條披肩,就跑出來街上尋找已經離開的愛人,結果還被城裡的巡邏員打傷,並且搶去了她身上的披肩,羞辱了她。
這些詩歌的描述很快讓我們想起主前七二一年,北國以色列人民淪亡在亞述帝國下的慘痛經驗,以及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倫帝國攻下耶路撒冷,全國人民上至國王,下至一般壯丁,除了那些最窮苦的人留在耶路撒冷之外,全部都被俘虜到巴比倫去當奴隸。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上帝的選民會發生這樣悽慘的際遇?類似這樣的問題也一直出現在今天的基督徒身上,遇到苦難,或是遇到大災難,常常會提出這樣的問題:為甚麼上帝離棄了我?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時候,他也曾引用了詩篇第廿二篇一節,詩人所寫的詩說:「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甚麼離棄我?我哀號求助,你為甚麼不來幫助我?」(參考馬可福音十五:34)耶穌基督為甚麼會說上帝離棄他?原因就是他背負了人類的罪而被釘十字架。聖經告訴我們的並不是上帝離棄我們,像詩篇的詩人所說的:「就是我的父母離棄我,上主也要看顧我。」(詩篇廿七:10)不錯,不是上帝離棄人,而是人自己一直想盡辦法要離棄上帝、拒絕上帝。聖經告訴我們,這是因為罪使人脫離了上帝的恩典,這才是真正造成苦難來臨的主要原因。
為甚麼人一再地想要離棄上帝呢?原因是人很不想聽上帝的話,因為上帝的話往往使人的心感到難過,就像希伯來書的作者說的:
「上帝的話活潑有效,比雙刃的劍還要鋒利,連靈和魂,關節和骨髓,都能刺透。它能判斷人心中的慾望和意念。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希伯來書四:12—13)
看,這就很清楚地讓我們知道人之所以會拒絕上帝的話語的原因。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阿摩司曾對他那時代的苦難,提出這樣的看法,這是那時代的以色列人民背棄了上帝的教訓。在阿摩司書可以看到他怎樣傳出上帝警告的話語,也同時看到當時的宗教領袖如伯特利的祭司亞瑪謝,曾阻止先知阿摩司傳達上帝的信息,因人們一再犯罪,而先知阿摩司則是因為傳達上帝譴責的話語,連祭司都感到難受,結果是人民再也聽不到上帝的聲音了。最後阿摩司這樣說:
「時候已經到了,我要使以色列遍地饑荒。他們飢餓,並不是沒有餅吃;他們乾渴,並不是沒有水喝。他們飢渴是因為聽不到上主的話。這是我—至高的上主說的。從南到北,從東到西,他們要到處尋找上主的信息,可是都找不到。」(阿摩司書八:11—12)
看,找不到上帝的話語,是人生命乾渴、飢餓的主要原因。將這句話比較申命記第八章三節b句所說的「人的生存不僅是靠食物,而是靠上主所說的每一句話」,就會更明白聖經給我們的,乃是生命真實的糧食,是真正生存最大的力量。當耶穌基督在撒馬利亞的敘加鎮遇到一位來打水的撒馬利亞女人,在對話中,這位撒馬利亞女人誇耀那口井的水是從他們老遠祖先雅各留下來的,更難得的是它一直不停地出泉水。但是,耶穌基督卻是這樣的回答她說:「喝了這水的人還會再渴;但是,誰喝了我所給的水,誰就永遠不再渴。我給的水要在他裡面成為泉源,不斷地湧出活水,使他得到永恆的生命。」(約翰福音四:13—14)耶穌基督告訴那些跟隨他的群眾說:「不要為那會腐壞的食物操勞,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努力。這食物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父上帝已經在人子身上蓋了印記。」他又說:「我就是生命的食糧;到我這裡來的,永遠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翰福音六:27、35)
失落上帝的話的社會,將會是混亂的,那社會中的人民,心靈將會是不安的,人對生命的感覺會是苦悶、無力。
雅歌的詩人在第四首詩中說,那位女子為了要尋找她心中的愛人,半夜起來,到街上四處去尋找。不但這樣,她所遇到的人,都對她採取非常不友善的態度,使她受到凌辱。一個心中沒有上帝的社會,對於遇到苦難的人,不但不會伸出援手,有時還會譏笑遇到苦難的人,甚至會拿別人遇到的苦難當作戲謔的材料。就像詩人所說的:「我日夜哀哭,以眼淚為飲食;仇敵不斷地問我:你的上帝在哪裡?」(詩篇四十二:3)看,仇敵總是這樣,看到我們有苦難的時候,他們只會譏笑,不會同情,也不會伸出援手來協助。即使他們說要協助,也常常是「黃鼠狼拜年,不懷好心」,因為他們並不是真的在關心。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四至七節:
第五首
「新郎」
4親愛的,你像得撒那麼美麗!
像耶路撒冷那麼動人!
像林立的軍旗那麼耀眼!
5移開你的視線吧,別盯著我看;
你的眼睛使我慌亂。
你的頭髮像一群山羊。
從基列山跳躍著下來。
6你的牙齒如新剪的毛,
像剛剛洗刷乾淨的綿羊一樣白,
成雙成對地排列著,
一顆都不缺少。
7你在面紗後面的雙頰泛紅,
像裂開兩半的石榴。
第四節的「得撒」,這是迦南地中部的一座迦南人古城(約書亞記十二:24),在耶羅波安一世的時代,直到暗利作王向撒馬買了撒馬利亞山建都之前,都是北國的首都(列王紀上十四:14、十六:23—24)。自古以來,人們總是喜歡選用美麗的城市當作首都。它不僅代表著權威,也表示著人人賞心悅目的地方,即使今天也是這樣。「得撒」這城的名字之意,是指「美麗、愉快」的意思。所羅門王去世後,以色列王國分裂,北國名叫「以色列」,建都在「得撒」,南國建都在「耶路撒冷」。這裡用「得撒」,有將之與耶路撒冷對比之意。一般人比較清楚記得「耶路撒冷」,卻忘了提起「得撒」。這裡用「得撒」強調無論怎麼看,整個猶大地區都是最美麗的,從南到北都美,因為這塊土地是上帝所賞賜的。換句話說,如果這女子是以色列人民,那麼,在這男子的眼中,這位女子是全身都美,從頭到腳都是美的。
「像林立的軍旗那麼耀眼」,在第二章四節(第一首詩)的b句裡,我曾說過,古時候軍人身上都有一支旗幟,讓敵方尚未看到軍人,就先看到旗幟,旗幟越多,表示軍隊的隊伍越盛大,很耀人眼目。在第二章四節這位女子曾描述男子帶她進入宴席的會場,然後在她的「頭上飄揚著愛情的旗幟」,表示這位男子用特別表達愛情的方式,讓別人一眼就望出這位女子享有特殊的榮耀,就像還沒有看到軍人出現,已經先看到了軍旗飄揚在沙場一樣。但在這裡,男人用這句「像林立的軍旗那麼耀眼」,是在稱讚這位女子,就像一個很勇敢的戰士,在街道中遇到人就問愛人的去處,也不管自己這樣的作法有沒有危險,雖遇到巡邏者擊打她、搶奪她的披肩,她也毫不畏懼,就像一大群軍人般的樣子,看起來很雄壯、威武,有如飄揚著數算不盡的軍旗一樣的,耀人眼目。
第五節就像第四章一節男子曾唱過的詩歌,形容女子的頭髮既黑又長,黑得像山羊,像從基列山上一波一波地排列下來一般。
第六節和第四章二節一樣,形容女子的牙齒潔白且又整齊,完美無缺。
第七節和第四章三節b句相同,形容女子的雙頰的樣式。
第八至九節:
8君王有六十王后八十妃嬪;
有無數的宮女。
9但我只愛一人;
她像鴿子般可愛。
她是她母親的獨生女兒,
是母親鍾愛的孩子。
女子們見到她都稱讚她;
王后和妃嬪也讚美她。
這兩節是對比句;第八節說君王有那樣多的宮女,但是他卻只愛一個女子。換句話說,這是在讚美女子的美、優秀,遠勝過任何其他的女子。有些聖經註釋學者在這裡特別加入了「所羅門」的字樣,意思是說「像所羅門」有那樣多的嬪妃、宮女。
如果雅歌比喻的是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則上帝在全世界中只揀選以色列人民當祂的子民,這也就是先知阿摩司傳出的信息「在全世界那麼多國家中,我選上了你們。」(參考阿摩司書三:2a)而上帝選上以色列人民,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民有甚麼特別,而是因為上帝將他們看成是寶貝,有如獨生女一樣。申命記的作者就是這樣說:「上主愛你們,揀選你們,並不是因為你們的人數比別人多;其實,你們是世界上最小的國家。」(申命記七:7)使徒保羅在見證上帝怎樣透過耶穌基督來表達祂對我們人類的愛,他這樣說:
「上帝對我們顯示了無比的愛: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死了!由於他的死,我們現在得以跟上帝有合宜的關係;他的死更要救我們脫離上帝的義憤。」(羅馬書五:8—9)
看,這就是上帝無比的愛,是超越的愛,不是我們用任何方式可以比擬的。
第十至十二節:
10那顧盼如晨曦的是誰呢?
她明豔照人,
像月亮一樣秀麗!
像太陽一樣光明!
像林立的軍旗一樣耀眼!
11我下到杏樹園,
要欣賞山谷中的幼樹,
葡萄樹的嫩綠,
石榴樹的花蕊。
12我禁不住發抖;
你使我心裡渴望愛情,
如趕戰車上陣的勇士等待戰鬥。
第十節應該是屬於那些「耶路撒冷的女子們」所唱的詩。她們以羨慕的心情唱出這樣的詩歌,是在稱讚這位被男子所愛慕、讚美的女子。她們不再像從前那樣以嫉妒的話語諷刺這位女子,改用欣慕的口氣問這位女子是誰,為甚麼有這樣好的男子深深地愛著她?因為男子對她痴痴地愛,凸顯了這位女子的特殊光芒,有如日、月一般的明亮光耀。這裡再次提到「軍旗」的飄揚,如同閃耀著光輝般地耀眼。
第十一至十二節又是男子唱的詩歌。
第十一節可以說和第四章十二節所說的「一座關閉的花園」相同的意思,指的是美麗的、沒有人進去過的花園,意表女子的貞節、純潔。請注意這裡特別提到葡萄樹的葉子是「嫩綠」色,石榴樹有「花蕊」,表示是初春的時刻,才會有的景象,也就是春天開始的季節,大約在三、四月間,葡萄樹開始發出嫩葉,石榴樹長出花蕊。這些都在表達這位女子就是一位「處女」,且是一位相當優秀的「處女」。在和合本譯文用「我下入核桃園」,現代中文譯本用「杏樹園」,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用「核桃園」,猶太人聖經(The Jewish Bible—TANAKH—The Holy Scriptures)用「核桃園」(Nut grove)。我比較贊成用「核桃園」,因為它在表示這位女子有如「核桃」一般,外殼是相當堅硬的,保護著她的貞節,即使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下,她還是堅持保守著不受污染,雖然外殼已經受到許多污穢的雜物沾黏著,但是無損她裡面的純真、潔淨。
第十二節是很麻煩的一節經文,因為經文內容很不確定,所以在翻譯上也有很大的出入;例如:
現代中文譯本是:
「我禁不住發抖;
你使我心裡渴望愛情,
如趕戰車上陣的勇士等待戰鬥。」
和合本是:
「不知不覺,
我的心將我安置在我尊長的車中。」
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譯本是:
「不知不覺,
我的熱誠催促我登上了我民主上的御駕。」
呂振中版本:
「不知不覺我的心
竟把我安置於我的長輩旁邊的車中了。」
台語聖經比較接近和合本的譯文,是:
「無拍算的時,
我的心安置佇尊貴的人的車。」
從上述的譯文中,或許我們可以從第十一看到十二節,這樣瞭解:當這位男子看到女子是那樣純真、美麗,他的心就動搖了起來,就像一個青年人看到美麗的女子,且知道她的純潔後,就動起了愛慕女子的心,決定展開一連串的追逐,非追到手不罷休。
第十三節:
「耶路撒冷的女子們」
跳吧,舞吧,書拉蜜的女子啊,
你舞蹈吧,好讓我欣賞你的芳姿。
「新娘」
當我在兩旁觀眾中舞蹈,
你們為甚麼要望著我呢?
第十三節在希伯來文聖經是編排在第七章一節,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依據希伯來文版本也是編排在第七章一節。在中文的翻譯上也有很大的出入;
和合本譯文是:
「回來,回來,書拉蜜女;
你回來,你回來,使我們得觀看你!」(台語和和合本譯文相近)
而現代中文是將「回來」用「跳吧、舞吧」來表達。這樣的差異,是因為希伯來文聖經本來只有子音,到主後第七世紀時為了幫助人會讀,而加添「母音」在子音的底下。就好像有的人寫羅馬拼音的書信,沒有注音一樣,結果有的按照自己的瞭解加添注音,讀起來的意思有時就會和原來寫書信的人要傳達的意思不一樣。不過,在這裡,將這節的前後兩句相對照,發現用「回來」,或是用「跳吧、舞吧」,都很不錯。
誰是「書拉蜜的女子」?很難找出正確的答案,不過可以瞭解的是,對這位女子一種親近的稱呼。當這位女子得到男子的讚美時,大家都很羨慕她,給她一個親暱的名稱,表示對她的恭賀。這些耶路撒冷的女子們,鼓勵著她,要她跳舞、歡唱,因為已經得到所渴慕的愛人的回應,這是多麼值得慶祝的事啊!
和合本譯文在這節的b句裡用「瑪哈念」,但在現代中文是用「兩旁」。在其他的版本翻譯中也有許多差別;像天主教思高聖經學會版本用「兩隊」,而呂振中版本用「兩組隊稱」,耶路撒冷版本(Jerusalem Bible)用「兩排」(tow rows)。從上述譯本來看,主要說明這位女子跳出聞名當時「瑪哈念舞」,但她是一面跳,一面羞答答地在眾人面前跳過去。
想想看,這段詩歌為我們帶來的信息:
一、純潔的信仰態度,才是上帝所喜悅的子民。
我們看到這位男子在稱讚女子時,是說她如同「核桃園」(台語用「硬殼的果子園」),是一位內心相當純潔的女子。無論外在環境多麼地險惡,或是多麼地污穢,她的內心就如同核桃一樣,果實是潔白、沒有被污染過的。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最喜歡的子民就像這樣,是內心的純潔,而不是外表的美麗。我們看到以色列人民最大的毛病,就是很重視外表的記號,卻疏忽了內心真實的敬虔。先知以賽亞曾指出以色列人民連禁食這樣嚴肅的宗教節期活動,都很虛偽。我們看他這樣譴責說:
「以色列人問:『假如上主不注意我們,我們何必禁食呢?假如他不察看我們,我們何必自討苦吃呢?』
「上主對他們說:『你們一邊禁食,一邊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且欺壓工人。你
們的禁食使你們更凶暴,以致吵鬧、打架。你們以為這樣的禁食會使我聽你
們的禱告嗎?你們禁食的時候,虐待自己,垂頭喪氣,像快凋謝的花朵。你
們在地上鋪麻布,撒灰,然後睡在上面。這就是禁食嗎?你們以為我會喜歡這
樣的禁食嗎?』」「我所要的禁食是:解除那欺壓的鎖鍊和不公正的軛,釋放受
壓迫的人。要把你們的食物分給飢餓的人;把你們的房屋開放給無家可歸的窮
人;拿衣服給赤身露體的人;不要拒絕求助無門的親人。」(以賽亞書五十八:
3—7)
禁食,這是非常嚴肅的宗教活動,表明人是以生命的力量在回應上帝的愛。但是,我們看先知以賽亞傳出上帝的信息指出,以色列人民並不是這樣的態度,他們是一邊禁食,一邊做壞事,特別是對那些弱小、貧困者施壓,這樣不但使禁食失去意義,甚至是褻瀆了上帝的慈愛。
我們再看先知耶利米怎樣說的:
「上主說:『有一天,我要懲罰埃及人、猶大人、以東人、亞捫人、摩押人,和住在曠野那剪短了頭髮的民族。他們在肉體上都受過割禮,但他們和以色列人在心靈上都沒有受割禮,不遵守割禮所象徵的約。』」(耶利米書九:25—26)
割禮,這是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立「永遠之約」的一個記號(創世記十七:9—14),是非常神聖的記號,因此,必須用真實、敬虔的心來行割禮。可是,他們不但沒有這樣的態度,反而只在意有沒有割禮,結果是將真實的心失落了,只在意講究有否割禮的記號。這就是上帝透過先知耶利米譴責以色列人民主要的原因,認為他們沒有從心靈開始。聖經告訴我們,真實心靈的敬拜乃是回應上帝的愛最重要的態度。耶穌基督與一位撒馬利亞婦人有過這樣的對話:
「可是時刻將到,現在就是了,那真正敬拜天父的,要用心靈和真誠敬拜。這樣的敬拜就是天父所要的。上帝是靈,敬拜他的人必須以心靈和真誠敬拜。」(約翰福音四:23—24)
確實是這樣,這也是基督教信仰一再地要求,希望所有的基督徒都能以真誠的心敬拜上帝,而不是只在意有否外表的裝飾,或是外在的記號象徵,例如禮拜堂外殼的十字架,或是有沒有受洗,或是參加多少次的聚會,或是一年舉辦多少次教會節期的活動等等,雖然這些固然在信仰上會有某種意義,但是,只有上帝知道我們是否有真實的內心回應祂揀選我們的愛。因為上帝在看的是我們內心,而不是在看我們的外表。
二、我們就像上帝獨生女兒一般,祂永遠鍾愛著我們。
當男子稱讚這位女子的美時,他說這位女子如同「母親的獨生女兒,是母親鍾愛的孩子。女子們見到她都稱讚她;王后和妃嬪也讚美她。」其實,在上帝的眼中,以色列人民就是這樣,上帝愛他們,因為祂揀選他們成為祂的子民,用大能的手將他們從埃及奴隸之地拯救出來,並且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雖然他們與迦南地的人民比較起來,無論是在科技、教育、社會制度等等的發展都遠遠落後於迦南人,但是,上帝還是喜愛著祂所揀選的以色列人民,甚至愛到讓當地的迦南人也不得不眼紅、嫉妒(也可說是稱讚、讚美)。在上帝的眼中,祂所揀選的子民都是寶貝,都像是祂的「獨生女」一樣,永遠受到祂獨特的鍾愛。
作為基督徒的我們,身上都帶有耶穌基督獨特的印記,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在我們身上蓋上了他(指耶穌基督)的印記,並且賜下聖靈在我們心裡,作為他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的擔保。」(哥林多後書一:22,比較約翰福音六:27)因此,我們都像是上帝的「獨生女」一樣,受到上帝特別的鍾愛。但請注意,上帝對我們特別鍾愛,不是要我們去放縱私慾,也不是要我們只顧自己,愛自己。不,不是這樣,而是要成為祂的同工(參考哥林多前書三:9),參與拯救的工作。因此,我們既然成為上帝的同工,就要珍惜這項特殊的恩典,不要使這項恩典落空了(哥林多後書六:1)。
三、我們都是因著愛而有生命的力量。
當這位女子被男子鼓勵的時候,她非常高興,連她的同伴們都因為她得到男子特殊的愛情,也分享了這份榮耀。因此,大家鼓勵她,要她為生命有這樣的際遇而歡欣、跳舞。這位女子就當著眾人面前跳起出名的「瑪哈念舞」,她甚至是舞到忘情的狀況。
在我們生活的世界裡,看到許多人對生存的態度很消極,且覺得很無力感,原因是他們失去了愛的鼓勵。基督徒感到生命最大的力量就是來自上帝對我們愛的鼓勵,約翰福音第三章十六節說:「上帝那麼愛世人,甚至賜下他的獨子,要使所有信他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恆的生命。」因為上帝是這樣地愛世上的人,因此,帶給我們人類的生命有了新希望,這希望就是在耶穌基督裡,成為得救的人。這也就是為甚麼基督教的信息,能帶給人類新的盼望,使生活在痛苦中的人,不再失望的主要原因,因為這盼望使生活在黑暗中的人看見大光,這光就是生命的亮光!我們要特別注意的是,當基督教在說上帝的愛時,那愛是超越人間的愛的,因為上帝不是在我們成為「好人」的時候才愛我們,也不是在我們先悔改了,祂才接納我們,不是在我們已經有改變了,祂才拯救我們,而是當我們還「軟弱的時候」,還當「罪人的時候」,上帝已經透過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愛我們了(羅馬書五:6—9)!這就是我們身為基督徒生命活著有意義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