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是首诗。它唤醒我们的个人经历,总是深入我们的内心,因为它写的是“爱”和“被爱”。作者将两者的相遇安排得如同在梦中,是为了揭开这一层神秘面纱。寻找、相遇、躲避,始终迷人并真实,因为被爱者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另一位”-“唯一者”。“爱人者”则专注于寻找她,她是他所选择的、唯一的、不可被取代的。所以书的标题是:雅歌-歌中之歌。在希伯来文中,这种组词结构是用于表述最高级的意义的:精粹之歌或至高之歌。
读者们仍要提出问题:难道我们不该给诗中表达的爱一个称谓吗?我们知道:天主是爱,那么,诗中表达的爱能否被称为天主?作者谈论、表现的难道不就是天主吗?因为在基督徒的语言中,天主不只是神圣的存在,他还是人格化的。雅歌热情歌颂情人之爱-一种攫取全身心的爱,不由令人想到它确实是一曲爱情礼赞,并没有宗教倾向。在埃及和印度的文学中,也有大力歌颂爱情的诗篇,让人最终与“无限者”的神秘融合在一起。这种例证适用在此吗?
圣经文化有其独到的途径。在发现爱的道路上,首先有先知,他们被唯一者热烈的爱所吞噬,从他们的经验开始,人类的爱情被提炼升华。先知们早就借由他们体验到的婚姻关系,来述说天主和他子民的盟约(欧1:2)。我们可以在欧瑟亚书的诗歌2:4-22中,找到同样的用语。两者的主要区别:欧瑟亚代表被淫乱的以色列舍弃的天主,“被爱者”以色列没有感受和激情;而雅歌所呈现的是“被爱者”的感受和思想,是她在说话、在感想、在分析。这种变化中有时间变迁的痕迹,就所有资料推断,雅歌成于公元前三至四世纪,当时的以色列有一小部分人,在尽一切可能爱、警醒、不放走任何灵感,他们是“以色列贞女”的代表。雅歌的作者无疑是其代言人。另外,他们还用了人类爱情的话语,来表达他们与天主之间一种特殊的关系。有一天,这种关系将延伸至整个以色列。
当雅歌的作者铺展爱之梦时,他再度体验了选民的希望。天主的最爱是以色列和她的土地。作者就像以色列最激进的少数人,等待热爱者以默西亚王和选民配偶的姿态降临。这种背景可以解释歌中所用的许多对比,如果它们被用于一般订婚情侣身上,将显得奇怪。实际上,这是引用过去以色列圣殿和民间的典故。
雅歌与伟大的先知书一样,虽然它们采用了不同的语言表达形式,但是都写出了对天主-爱的体验,正是天主-爱启发了整个梦境,借用了人的形象。
犹太传统把它当圣爱之歌看待。没有提到,天主其实是故意的,从头到尾他都存在,同时是爱与爱人的“唯一者”。
雅歌的作者
雅歌被视为所罗门的作品:就像圣经中其他各书,这不过是借用其名而已。作者是公元前三世纪的一位圣人,也是圣经“智慧书”的作者之一。
以色列和许多其他国家一样,婚姻仪式包括“新郎之歌”和“新娘之歌”(耶7:34;16:9;默18:22)。但是就像我们从埃及的情诗中得知的一样,在以色列,这些通俗歌曲并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实际上,我们这位作者,无疑的是位圣人,所做的就像伟大的音乐家一样,利用通俗的旋律,来完成伟大的艺术作品。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看出来,他为了要用诗意的方式来说他必须说的,采用了传统情歌的表现方式和外部架构。这是对作为《圣经》很重要一书《雅歌》之解释。
基督宗教国家中的雅歌
在基督教国家,拥有雅歌的是修道士。他们放弃日常生活中爱的相遇,把雅歌视为一种寓言,一幅精神体验的画。肉体情爱的描写,一点没有攫取他们的心神,却帮助他们了解和唯一者的爱情,是可以如何强烈、如何急切、如何投入。
实际上,他们要把抓住的宝藏还给基督宗教。欧洲在十二世纪时出现了对人性之爱的认识的最初征兆,在野蛮人入侵的那几百年,这原是被忽略的。直到那时,几个伟大修道士和隐士的精神体验才具有了决定性。经过他们重读和加注的雅歌,让人们对爱情的神秘有了认识。刚开始的情歌和故事是相当粗糙的,渐渐地它们被“宫廷爱情”文学所取代。自此以后,几百年来,婚姻爱情的重要性受到一再的肯定。
有时候,人们会灰心丧气地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电影和电视从来不忘重复堕落的文化,只表达承诺永不会实现的爱情。雅歌的中心却表达了对真爱的渴求:它永远发自天主,而且就像天主一样忠贞不渝,超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