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1 “美名”。美好的品格,以及隨之而來的榮譽。
二二2 富人與窮人有相同的根源,也同樣要向神負責。
二二3 精明人遠離邪惡,愚蒙人卻衝進邪惡裏,並因此而接受懲罰。
二二6 “教養”。可能包括奉獻和教育。“使他走當行的道”。直譯作:按照他的道;即孩童的愛好和興趣教導必須考慮到他個人的特性和傾向,並且配合其身體和智力的發展。
二二8 “逞怒的杖”。即發怒的資格。惡人種什麼,也要收什麼,而且最終滅亡。
二二11 更可作:喜愛清心,並且嘴上有恩言的人,王必與他為友。
二二12 耶和華是真理的最高監護人。
二二14 “淫婦”。參看第二章16節的腳註。“憎惡”。直譯作:咒詛。
二二16 為個人利益而剝削窮人,以及賄賂富人的人,兩者最終都必“缺乏”(貧窮)。
二二17~二四34 這段記載“智慧人的言語”。教導的風格回復第一至九章的模式。然而,當中的講論卻沒有那麼詳盡。
二二17 “側耳聽受”。聆聽。智慧的導師邀請門生來聽他智慧的言語。
二二18~21 這裏闡明聆聽智慧之教導的好處。
二二18 “咬定”。更可作:準備好。
二二2 0 “ 謀略…… 我豈沒有寫給你嗎?”。箴言二十二章22節至二十四章22節包含三十個單元,每個單元只有數節。
二二21 “將真言回復”。即正確地回答。
二二22~二三14 智慧的導師闡述一系列的格言和警告。
二二24 “暴怒的人”。直譯作:熱的人;即暴躁的人。
二二26 “擊掌”。即確認一分協議。“作保”。同意在別人不履行責任的時候,使自己為他負上償還債務的責任。
二二27 “人”。即苛刻的債主。
二二28 “挪移”地界等同於偷竊。參看申命記十九章14節的腳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