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格化的智慧(八)
八1 本章跟第七章是一個強烈的對比。在第七章,淫婦出來召喚人的眾子。在本章,智慧邀請人子跟隨她,並為此提出強而有力的理由。在新約裏,一段類似的經文是約翰福音七章37節,基督呼召口渴的人到祂那裏來喝。
八2,3 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何處可以找到智慧。這裏所列出的地方,表示無論我們每天的生活是多麼的匆忙,也可以輕易地得着她。
八4,5 智慧向不同的人發出呼叫,向傑出的人,也向低下階層的人。她呼召愚蒙人和愚昧人。祁德拿說:她將要成為“每個人的引導”。
八6~9 跟着描述的是智慧教導人的特色。她說極美的話,??正直的事,??真理和公義。她的嘴不發出邪惡、彎曲或乖僻的話。任何人有聰明知識的,都必發覺她的話是直接和正直的。
八10,11 智慧所給予之教訓的價值,是無可比擬的。人應渴求智慧過於渴求白銀,??黃金,??紅寶石,或任何被人珍視的東西。
八1 2 , 1 3 智慧與靈明同住一室。因此,他們是走在一起的;你若有智慧,你也會有見識。智慧給你知識和謀略,可以管理生活上的事。
有些東西是智慧不與其同住的。那就是與道德對立的東西。智慧藐視它們,就是各種形式的邪惡,無論是驕傲、狂妄、邪惡的行為或乖謬的言語。
八14~21 智慧的一些獎賞或益處:
良好的謀略(14節上)
合理的判斷(14節上)
聰明(14節下)
做正義的事和對抗邪惡事的道德能力(14節下)
作領袖的能力(15節上,16節上)
司法的技巧(15節下,16節下)
愛和友誼(參看約一四21)(17節上)
有事務的得着快捷的通路(17節下)
恆久的財連同尊榮和公義(18節)
價值勝過黃金或高銀的性格(19節)
在公義和公平的路上的引導,帶來充足的貨財(20,21節)
上文已經指出,這些談及智慧的經文可以恰切地應用在主耶穌身上,因為新約稱祂為智慧(太一一1 9;路一一4 9;林前一24,30;西二3)。這種應用,最清晰和最漂亮之處,莫過於以下幾節經文。基督徒教會一直認為這段經文是指主耶穌基督。在這段華麗宏偉的言辭裏,我們對基督又有什麼認識呢?
八22 主從永恆而生:“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對於“就有了我”這說法,我們不要以為那是暗指基督曾有一個開頭。神絕對不曾在未有智慧的本質和特性之前就存在,祂也從不在未有祂兒子的位格之前已經存在。這裏的意思跟約翰福音一章1節相同,那裏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
八23 主從永恆開始受任命。“被立”是指被膏立或任命。遠在創造之先,祂已被任命為以色列的彌賽亞和世人的救主。
八24~26 主的先存性。我們不應以為“生出”引指祂曾被造,因而有一個開始。這些是詩人的用語,用來形容神子永恆的存在,以及祂的位格跟父神有所不同。世上的土質意指世界的開端。
八27~29 主出現於創造中。當高天鋪設在陸地與海洋之上,當穹蒼形成,淵源開始湧流出來的時候,祂就在那裏。當海洋的界限被立定,眾水被命令不能越過所設界限的時候,祂就在那裏。當大地的根基,包括支持其外殼的內部結構被立定的時候,祂也在那裏。
八30上 主在創造中的活動。我們由此得知主耶穌在創造中是那位活躍的工作者。英文聖經新英王欽定本正確地把本節上半譯作:“那時,我在他那裏為工師??。”這當然與約翰福音一章3節、歌羅西書一章16節和希伯來書一章2節的說法一致。
八30中 主在神面前被喜愛的地位。父親對兒子永恆無限的愛,更增加祂差遣兒子來為罪人死的奇異。
八30下 主個人在神面前的喜悅。這一點更顯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慈──祂竟離開那純潔而完全的喜樂,甘願來到這個充滿羞辱、哀傷和痛苦的地方。
八31 主踴躍在祂為人預備可住之地。令人驚異的是,在廣闊的宇宙裏,祂竟然特別對這個小小的行星感到興趣。主特別喜悅??世上的人。最後,令我們感到驚奇的,是祂把感情放在這些反叛的人類身上。
古偉林根據第22至31節,給我們寫下一
首雄壯的讚美詩:
真神未奠定大山,
豐饒丘陵之先;
還沒有流水潺潺,
江河潤澤以前,
耶和華永遠常存,
日日喜悅於祢。
為工師巧不可言,
名稱智慧美妙!
神當時展開穹蒼,
好似帳幕高懸;
鋪大洋猶如衣裳,
空氣涵蓋深淵;
按稱量立地根基,
那時刻見神顏!
日蒙天父所喜愛,
喜悅已在人間。
可是祢怎能歡喜,
我等罪惡奴僕?
我等不曾棄絕祢,
釘木頭上受苦?
啊,神聖至大奧祕,
真是玄妙超奇!
雷霆聲中聽慈音,
說:“罪人我屬你。”
~《詩章頌詞靈歌集》第四首
八 32~36 本段闡明人對智慧之呼召的反應,所帶來永恆的後果。對於那些聽從她的指引,行在她道中的人,她向他們宣告一個祝福。就是應許那些日日在她門口仰望,在她門框旁邊忠心地警戒等候的人,必得享快樂的祝福。那些尋找她的人要得着生命,也必蒙耶和華的恩惠;錯失智慧的,就蒙受個人的損失,並且為自己帶來死亡。試把最後兩節應用在基督身上。任何人尋找祂,就得到永生,並且滿得神的喜悅(參看約八5 1;一七3;弗一6;約壹五12)。但那些錯失基督的,卻是傷害自己,而恨惡祂的,就是喜愛死亡(比較約三3 6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