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在本诗中,作者似乎呼吁监察人心的主为他的纯正作证,并保守他脱离恶人的命运。在祈祷的结束,他宣称自己想列在上帝的朋友中间。本诗适合作公众礼拜前准备的祷辞。它以小调旋律开始,以热情赞美上帝引导的大调旋律结束。
关于题记,见本书第616页(序言)。
大卫的诗。
1 耶和华啊,求你为我伸冤,因我向来行事纯全;我又倚靠耶和华,并不摇动。
为我伸冤。诗人求上帝监察和并为他辩护。
纯全。他面对诬告,宣称自己无辜,但他并不排除对罪的应有认识。诗人承认自己需要上帝的救赎和怜悯(第11节)。
并不动摇。如果我拥有自己所宣称的纯全,就不会摇动(见诗15:5;16:8注释)。
2 耶和华啊,求你察看我,试验我,熬炼我的肺腑心肠。
察看我。诗人求上帝审查他的行为。继续用动词“试验”和“熬炼”是为了强调这个观念。
试验(nasah)。“考验”。参创22:1。
肺腑。直译是“肾”。该词在古时用来指情感的所在(见诗7:9注释)。
3 因为你的慈爱常在我眼前,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
在我眼前。由于诗人经常把上帝的怜悯像北极星一样摆在眼前,他将摆脱罪恶,走在真理的路上(见诗1:1注释)。
我也按你的真理而行。本节说明第1,2节祷告的理由。
4 我没有和虚谎人同坐,也不与瞒哄人的同群。
没有……同坐。见诗1:1注释。
虚谎人。他们追求无价值的目标,而不是真实的理想(见伯11:11;见诗24:4注释)。
不与瞒哄人的同群。见诗1:1注释。这里变成将来时态,说明他将继续保持自己的纯洁。第5节也有这样重大的时态变化。
5 我恨恶恶人的会,必不与恶人同坐。
本节时态的变化类似于第4节。这几节都强调诗1:1的观念。
6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
我要洗手。洗手有时作为洁净的象征(见申21:6;太27:24)。诗人保证自己心灵的无辜,以接近上帝的祭坛。
“你们扛抬耶和华器皿的人哪,务要自洁”(赛52:11)。
环绕。诗人希望自己能够清洁,好加入圣殿崇拜者的行列。
7 我好发称谢的声音,也要述说你一切奇妙的作为。
直译是“好让人听见”。上帝真实的儿女急于要告诉人上帝的恩惠(见诗9:1)。赞美的心声,是悔改最可靠的证据。
8 耶和华啊,我喜爱你所住的殿和你显荣耀的居所。
我喜爱。拒绝罪恶是对的。但宗教活动如果停留在这里,那还是消极的。最好到上帝那里去,这才是积极的(见诗27:4注释)。
荣耀(kabod)。在不受世俗干扰的圣所里,人能够认识上帝的荣耀。
9 不要把我的灵魂和罪人一同除掉;不要把我的性命和流人血的一同除掉。
除掉。诗人不想与罪人同流合污,最后与他们一同灭亡。
我的性命。就是“我”(见诗3:2;16:10注释)。
流人血的。就是凶手。
10 他们的手中有奸恶,右手满有贿赂。
11 至于我,却要行事纯全;求你救赎我,怜恤我!
行事。诗人决心继续走在他原来所走的路上。这个决心是本节后半部分祈祷的基础。
纯全(tom)。“完全”(见tom出现在箴2:7;10:9;28:6等处)。
救赎我。诗人祈求从罪中得救,说明他并不认为自己是绝对的无罪。
怜恤我。听我的祈祷(见诗4:1)。
12 我的脚站在平坦地方;在众会中我要称颂耶和华!
我的脚站在。诗人宣布了对自己祈祷的回答:他用信心的眼睛看见自己站在“平坦地方”(见诗40:2;参赛40:4)。经过坎坷危险的道路,翻越崇山峻岭,攀过悬崖峭壁,穿过荆棘丛林,他来到了“平坦地方”,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是每一个上帝儿女宝贵的特权。
我要称颂耶和华。这就实现了第7节的决心(见诗22:22)。
本诗应指导我们检查自己对上帝忠诚的证据。当我们进入基督徒经验的平原时,应当感谢上帝赐给我们得救的凭据。我们需要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避开不良的伴侣,乐意参加公众礼拜。这样,我们就能在义人的会中称颂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