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篇 震怒
我们手边的这篇呼声,连同第七十四篇,似乎是亲眼目睹耶路撒冷陷入尼布甲尼撒之手的人,所发的悲号。这些人可能是留在邻近地区的生还者,而不像是第一三七篇那些被掳走的人。
阴影似乎无法挥散,但却未到绝望的地步;所以会生阴影,其实主要是希奇,为何神的“大能力”(11节)竟会向他的忠贞之士撤回这么久。换言之,这是在困惑中的信心呼声,并不是对神的怀疑。
{\Section:TopicID=508}标题
亚萨,见导论{\LinkToBook:TopicID=119,Name= B 作者註},47页。
{\Section:TopicID=509}亵渎的行动(七十九1~4)
本诗虽有哀怨之词,但其主调却是忿怒,而所祈求得着的,乃是神的荣耀。受苦害的是祢的产业和圣所,而不单是我们的;弃为腐尸的亦不仅是我们的朋友、袍泽,而是祢的仆人、祢的圣民。圣字(1节)更加重了这项强调。这个事件不只是悲剧,更是亵赎(不过第2节译为圣民的字,意思是“忠贞”,而非“神圣”;见十八25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209,Name=「祂的道是完全的」(十八20~30)})。耶利米书十六4的预言,就如此应验了。
3. 不予埋葬是对人最后的侮辱,彷佛视死者为不值得爱,毫无价值,像动物一样可以随便弃置。利斯巴为她儿子这种最终的羞辱奋斗,博得大卫的尊敬(撒下二十一10~14);对暴君约雅敬命运的预言,亦为如此:“好像埋驴一样,要拉出去扔……”(耶二十二18、19)。有些人以为,当时流行的想象是,若没有合宜的埋葬,死者就会在阴间受苦,但这看法是否正确还很难说,总之,旧约中绝没有这种教导365,因它禁止对死人存迷信态度(参,利十九28)。旧约所教导的,乃是人具整全性,每个人皆有价值;由此观之,合宜的葬礼与哀恸习俗,是应当被肯定的。
{\Section:TopicID=510}奇怪的友谊!(七十九5~7)
这里绝非假作清白;译作愤恨的字,立刻令人联想到十诫中惹动它的第二诫(出二十5)。但此处带出两则困惑,怒火为何会烧这么久,而圣约为何看来毫无分量?对我们而言,这两个问题有双重价值,首先可以帮助我们揣摩当今时代受压迫者的感觉;其次则是由回顾受益,因为历史显明了神如何答复以色列。痛苦不致永久;愤恨还有另一面(见亚八2);而对第6节的答复早已由阿摩司说过(摩三2;参,路十二48),只要他们敢去听366。
{\Section:TopicID=511}奇怪的沉默!(七十九8~10)
8. 这段时期的两位先知,都曾引用过当时流行的俗语:“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耶三十一29;结十八2)。这句话有几分正确(再参,第二诫),而有人或许存谦卑的心接受,就像这里一样,承认人与过去总有连续性;也可能有人忿怒地拒绝,认为太不公平。此处谦卑的表现为:恳求慈悲临到(快迎着我们这生动的形容,让我们想起另一场景:路十五20),及愿意承认自己的罪(9节)。
9. 这个呼求的依据为神的特性(因祂是拯救我们的神),以及祂美好的名;以西结书第三十六章亦是如此,那里的应许不是出于怜悯,而是出于神的自我一致性与祂的荣耀。这个根基十分稳固。
10. 本节的要求更强劲,却也有凭有据,因为万口必要承认耶和华(赛四十五23),而每一滴无辜的血都会受报应(参,太二十三35:路十八7)。然而当时诗人尚无法知道,基督的血“比亚伯的血所说的更美”(来十二24)。请参阅导论{\LinkToBook:TopicID=112,Name= Ⅴ 復仇的呼求},36~44页。
{\Section:TopicID=512}叹息、羞辱或赞美(七十九11~13)
达到神面前的声音,主要可分为此三类。本诗的祷告是,前两类会遭毫不留情的回复,而只剩下第三类可以继续。这是值得附和的祷告,不过不能草率从之。旧约鉴察读者,是看他们与第11节是否相称(见箴二十四11、12);而新约则多注重第12节──至少就临到我们的羞辱而言,应当如此(参,彼前三9、16、17,四14)。
13. 若回顾第1节,我们会希奇本诗的信心何等强,在那么大的痛苦中,竟还能以赞美一字作结束──虽然这是指未来的状况。
365 以西结书三十二27(见该处注释)对米设与土巴的刑罚,似乎是不给他们勇士配得的葬礼;但那段经文不够明确(七十士译本将关键性的“不”字删除,为大部分注释家采用),而这异象也是诗意的,而非直述的。
366 尽管如此,新约支持为审判向神祈求,其理由为,人对神的忽略,基本是出于故意:罗马书一18~23:帖撒罗尼迦后书一6以下。──《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