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仆人(卅六1-4)
诗篇卅五篇的结束,受苦者称呼自己是 神的仆人。我们更指出,不知不觉地,受苦者事实上分享着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所描述主受苦仆人的痛苦、卑微和孤单。现在,在这篇诗的标题,大卫被称为主的仆人。因此,假若他,公开的罪人,也能如此被称呼,因为他也同时是一个‘圣徒’,即是说, 神立约子民的一个成员,那么我们读这篇诗的人,也有同样的意识视自己为 神的仆人。
反叛人的图画。这图画在第一至四节向我们展示。本篇以ne-um希伯来字作为开始,它是一个很奇怪的字,我们甚至不知道究竟是名词或是动词。它在先知著作中常常出现。我们今日将它译成‘……的宣示’,或者,没有那么强烈,译作‘主如此说’,例如阿摩司书二章十一和十六节。假若主不是说话的人(但差不多常常是说话的人),那么,这个字很明显地必定要求我们去认识,所说的话是一个可畏惧的宣告,当然始终是从 神自己出来的话,例如民数记廿四章三节和撒母耳记下廿三章一节。因此在这里我们要去明白那些背叛 神爱的人, 神对他们的话语和行动的可怕怒气。
这引起一个重要的问题。我们须问,在地上所有的人中,谁会接受 神的最大审判呢?当然,所有的人都会,因为所有的人都是罪人。今日一般人所接受的观念,就是‘地上可怜的异教徒’群众将会到地狱去,只有那些有意识地将他们的信心放在 神里面的人,或是那些已‘重生’的人,会‘到天堂’去,但是我们在新旧约中找不到这观念。大概是这篇诗第一次被使用时,先知阿摩司激烈地表达 神的心思(用ne-um这个字)。在第一和第二章,阿摩司指出了环绕着他诸国的罪行,并且宣告 神的忿怒临到他们(并不是他的刑罚,那个字,在标准修订本找到的,并不见于希伯来文中,原文只有一个‘它’字,钦定译本在这点是正确的)。但是在三章一至二节。阿摩司有其他的话要说,这一次,是对立约的子民说的,而在这一次刑罚的观念出现了。换句话说,就是那些在未晓得爱 神,或是拒绝祂之前, 神首先主动去爱他们的人,他们背叛了 神,他们接受了最大的审判,而不是‘可怜的异教徒’,这异教徒是 神永不会呼召或拣选成为祂的子民。因此我们在这里正在了解主的仆人有关的观念。
我们看到过犯并不是一个适合的字来翻译希伯来字pesha。这个字是指那个人,他破坏了 神曾与以色列所立的约,这约包括他在内,视他为一个个体。请参看以赛亚书一章二至三节这个字的使用。在他心里叛逆向恶人耳语(新英文圣经如此解释),因为他再不被立约的 神所约束。事实上,背叛者现在像古希腊哲学家的话,他说:‘人是万物的准绳,’或者将同样的观念用英国公立学校的言语表达出来:‘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船长。’因为他已与这约中断了关系,背叛者再没有一颗明星在自己的灵魂以外来引导他,就是这缘故,他不久便开始服从那从心里听到的细语。换句话说,他已转变了他的阵营,因此他自己创造的观念从心里向他细语,好像一种先知的晓谕一样(ne-um这个字)。另一方面,背叛者不十分注意到,人类有一种极大的自我欺骗能力。事实上,假若一个以色列人将自己放在约之外,他再没有能力认识到他是一个罪人,他也没有能力恨恶他邪恶的行径。没有 神,他没有可能看见这真理,没有 神,他不能看见真理。因此他被困于一个邪恶的圈中,他已停止了去默想生命的奥秘,因此没有尝试去为 神的计划作美好的事。背叛者本来沾沾自喜,确信他拥有一切答案,现在他变得如何令人讨厌呢!
在约中一个成员的画像(卅六5-12)
诗人拥有一个与背叛者完全不同生命的看法,背叛者拒绝所立的约,而诗人在随着的第五和六节却呼喊出 神奇异的作为。请注意,与背叛者不同的,圣徒并没有说任何有关自己的事。事实上,雅巍,主,是这新的一段的第一个字。使用诗篇第廿三篇差不多相同的言语,诗人宣告 神给予世人在祂翅膀的荫下(肯定地,是指出埃及记十九4,当 神恩赐祂的约时,那鹰的翅膀), 神在祂儿女面前摆设筵席,并且使他们的心充满狂喜和欢乐。希伯来文字面的意思是:‘他们因祂殿里的肥甘而饱足’,即是说, 神将献祭品中最好的部分给予祂所爱的人,虽然这最好的部分是应该献予 神的(利三11)。这种观念与诗篇第廿三篇的福杯是相似的,但是在这里的图画有些少不同,随着来的一行可以如此翻译:‘让我们得喝你伊甸的河水。’
这一段经文是伟大的诗体,当以热诚和欢乐颂唱时,它的声音非常美妙,因它讲及 神的慈爱(hesed),祂忠诚的爱,并祂的emunah, 神绝对的可靠。 神拯救的爱(标准修订本译作公义)达至高山,祂的审判到达地下的诸水,这是第二诫命中所提及的地和地底下的。
但是hesed是两方面的名词。最佳表达这个字意思的,是当我们听到一个男子在婚礼时对他的妻子应允永远忠实,即是:‘至死才将我们分开’;另一方面,一个女子用同样的字向他作出承诺。 神在我们的心中创造对祂忠诚的爱,然后这爱帮助我们忠于所有其他立约子民的成员。这就是我们曾看过,而且明白,公义的阴性格式,它在第六节中出现。
神是一切恩惠的来源,只有在你的光中,我们才得见光。只有我们在 神的公义和忠诚的爱(标准修订本译作不移的爱)那一边,我们才能爱他人。再者,只有 神才是完全可靠的,祂不会改变。因此我们真正的生命是此时此地与 神相交,在我们死亡的时候, 神不能对自己不忠实和简单地‘容让我们而去’。我们可以表明此点,当我们向他人提出这问题是不合理的:‘你是否相信死后的生命?’我们应该问:‘你是否相信一位信实的 神?’寇克博士(Dr. Harris E. Kirk)曾如此描述:‘整本圣经是有关光的故事。’但是光也是生命,永生的 神,当然是一切生命和光的泉源。
副歌。第十至十二节告诉我们群众对这一切的反应。对于谁去接受这爱这问题,他们用两句话来回答,并且高声颂唱。(甲)那些认识 神的人。这名词是另一个‘立约’的名词,像在阿摩司书三章二节中一样。一位丈夫‘认识’他的妻子,包括肉体和思想,事实上是整个人。这是一个信徒思想的描述!(乙)那些心里正直的人──因为只有这样的人能向他人显示 神的救恩!(再次它是阴性名词。)因此,让一个人跌倒,和再次变成自我为中心,会是任何一个 神立约的子民的最大悲剧,因为正如我们在第一节所看见的,假若一个人背叛所立的约和离弃它,他便无能力拯救自己,因此我们用第十节的祷告作为结束:‘主,愿你常施慈爱(hesed)给我们,因为没有它,我们便没有盼望了。’只有当 神继续向我们施恩,我们才能盼望成为主的仆人。──《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