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创造与法律)
一、题目:神创造的大能与他的律法。(神借着他的工作与律法向人说话)
二、作者:大卫。与第八篇可能是同时作的。
三、大纲:神怎样向人显现。
1、是借着自然界。(一至六节)显神的荣耀。
2、是借着他的话语,(七至十一节)显神的伟大。
3、是借着人的经验,(十二至十四节)显神的救恩。
四、中心节:
七节,“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五、小引:
神借着宇宙,向人显他的大能,他的荣耀,借着他的话,叫人知罪。神借着自然界向人的思想显现,却借着他的道向人的内心显现。大卫年幼时为牧童,多有机会在野外。瞻望神创造的大能。因为爱读神的言语,就知道自己的罪,并认识神为他的救赎主。从物质的世界,可以知道神是创造者,但只有圣经能叫人知罪,并知道神赦免的恩。第一段中所用“神”字,于原文中是“EL”其意思就是“有能者”因说到神创造的事,自然必用此称呼。但到第二段说神的道在人心中有怎样的效验,就称神为“耶和华”,这是神与人立约的名号,是神救人爱人的名号。圣经中所用神的名号都是有意义的。第八篇可能是大卫同时作的。此二篇当并读。
六、详解:
第一节“诸天述说神的荣耀,穹苍传扬他的手段。”——神所造的宇宙,如一部展开的书,是世界人人都能读的。此书中有三篇,即天、地、海。从这书中可以明明知道神是创造者,所以有人说天文家没有无神主义的,就是有,他们的数目必不多,因为天文家察看“诸天”和神所造的“穹苍”,就不能不承认有一位创造者。“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马一章二十节)。
第二节“这日到那日发出言语,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神的宇宙是昼夜不间断的为神作见证。白昼有太阳光照一切,指明将来“必有公义的日头出显,其光线有医治之能。”夜间有月亮星宿,可以指明迷途人的方向。当法国革命的时候,有无神派的革命分子夸口说:“我必将你们一切的礼拜堂之钟楼毁灭,使你们再不想念你们的迷信。”有一位平民回答说:“我们却还有天上的星宿。”可见星宿乃是人不能拆去的见证。他们“这夜到那夜传出知识。”
第三节“无言无语,也无声音可听,”——宇宙的见证不是用人耳所能听的声音,然而还是人人都能知道的。若用人的言语,必有不明白的人,因为人的言语是太复杂了。既“无言无语,”向世人说话,就无人可推诿。没有人能说他不懂神的方言。
第四节“他的量带通遍天下。他的言语传到他极。神在其间,为太阳安设帐幕。”——如此,“天下”和“地极”的人都在神面前无可推诿了。他们都有了神自己的见证。
第五节“太阳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欢然奔路。”——神在宇宙之间为太阳安设帐幕,照样神在天上为他的儿子耶稣基督预备了宝座。复活之后就升上去坐在其上,在那里等他的仇敌作他的脚凳。主耶稣从那里回来接他的新妇,就必“如同新郎出洞房”一样。他来的时候,必如“勇士欢然奔路。”信徒每天早晨,看见太阳出来就当想起主耶稣为公义的日头快要出现,使现在黑暗的世界变为光明。主耶稣既为教会的新郎,还有更宝贝的教训,就是新郎一切的丰富,都必和新妇同享。新妇虽是一无所有,但有了新郎,就一无所缺了。
第六节“他从天这边出来,绕到天那边,没有一物被隐藏,不得他的热气。”——主耶稣的恩惠是普遍的。许多人虽没有领受他的救恩,还是享受他物质和平常的恩典。世人不马上消灭,乃是出于主的慈爱。不但人类如此,就是物质与畜生也是如此,他们都享受主耶稣恩惠的热气。万物既靠他存在,照样都必向他负责。没有一人能隐藏自己,不取神的恩惠。他的生命气息,都是从神来的,所以不得不向他报恩。
第七节“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法度确定,能使愚人有智慧。”
——“律法”在此是指神的话,神救恩的启示说的,并不是指神的诫命说的,因为那些诫命只有叫人知罪,把人关在刑罚之下,万不能“苏醒人心。”律法本身是“圣洁的,公义的,良善的,”但因为人不能守这律法,人因自己的罪便受了咒诅。以上所说“律法”包括神一切向人的启示。从此节起,有十二句话说明神的启示是什么,有什么特点,并且有怎样的效验。神的道足能叫那因罪受了致死伤的人再活过来。神的道是活泼有生命的。“你们获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得前书一章廿三节)。耶和华的律法不但是全备,还能叫一切在主耶稣里的都成为完全。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马十章四节)。神的道不但能改造人心,还能叫人在智慧方面作聪明人。神的法度是不能改变的,因为是全知的神设立的,既不改变,就是确定的。顺此法度行事的人,虽是愚蠢,必成为通达人。
第八节“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得着神救恩的人,是何等的进步,先有新生命,又得聪明,现在心中得了快乐。只有圣书能叫人心中得着真快乐。那些下贱的小说,能叫人笑一笑,但神的道,能叫人得着满足的喜乐。耶和华的训词,能叫人改正自己的行为,走上光明正直的路,这是快乐的根源。人的眼目虽因罪恶或忧虑昏暗了,神的命令能叫他明亮。人若直看太阳或者那刺眼的白雪,眼睛必昏暗。但是人灵性的眼目一向主的真理瞻仰,就必明亮。属灵的人在此又得了什么进步呢?他现在能分别是非了,不敢再靠自己。他不仅看皮毛,还能知道事的实底。
第九节“耶和华的道理洁净,存到永远,耶和华的典章真实,全然公义。”——世界的国度,王位都能倒塌的,神的宝座却是永远立定的,他的法律是永不改变的。神的道中,没有虚假,没有败坏,所以自然会存到永远。
第十节“都比金子可羡慕,且比极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密甘甜。”——诗人一步一步的感觉,神的话更宝贵。先是比金子更好,又进一步就是说“极多”的金子。末了,他又进一步,就是比“精金”更可爱的。金子乃是极其宝贵的意思。但是神的道在圣徒的内心中,非常甘甜,所以只好用蜜来比较。有了主的道,我们便成了何等的富翁,心中便得了何等的快慰。愿主赐我们有那与他的道相应的爱情。这道是那样的高贵,无论怎样的爱,决不与此相比。
第十一节“况且你的仆人因此受警戒。守着这些便有大赏。”——路得马丁有一个仇人要害他。朋友知道了,就把这人的照片寄给路得马丁。他一认识那人,就逃脱他的手。照样,圣经将信徒的仇敌,和走天路各样的危险,都给我们照明了,使我们不会受他们的害。
第十二节“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人怎么不能见自己的面目,照样不能看见自己的过错。用镜子可以看自己的脸。如此看圣经,可以知道自己的过错。越熟读圣经,越知道自己的罪。“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耶利米十七章九至十节)。叫人容易失脚,就是那些人看不见的,“隐而未现的过错”就是“容易缠累我们的罪。”这些罪是走天路的障碍,又像“毁坏葡萄园的小狐狸。”“隐而未现的过错”不都是小罪,乃是现在不显露的罪。其中也有大罪。但终久必露出来的,即或今生隐藏,到主审判台前,终必显露的。所以最妙的办法,就是马上承认求主赦免。
第十三节“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诗人因得了神律法的光照,知道自己有各样的罪,神的话果然“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各样的罪,从小到大都在神面前摆开了。先是“错失”,即那些似是而非的事,或是人不知道而且自己有时也不知道为罪的事。若将这些在主面前算清了,就不用再怕受审判。完全交给主的宝血遮盖,就再不能害我们了,“任意妄为的罪”当然是更大的罪。按以色列人的律法,若有人“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出埃及记廿一章十四节)。这样在律法之下,“任意妄为的罪”是没有赦免的,所以诗人求神保护他,不犯这样没有赦免的罪。末了所提就是“大罪”。诗人得了蒙神喜悦的秘诀,就是防避罪的起头,承认离弃小的过错,就必不犯那更大的罪。明知故犯的罪在恩典之下也是最可怕的。“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希伯来十章廿至廿九节)。这样的罪是那任意干犯神恩的罪,亵慢圣灵,心中没有懊悔,就自然没有赦免。这样的罪能辖制人,叫人不能向神求恩。愿主保佑我们,不受这罪的辖制,可以自由的走那完全人的道路。
第十四节“耶和华我的盘石,我的救赎主阿,愿我口中的言语,心里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悦纳。”——从自然界可以认识神为创造者为我的盘石。从神的启示中,可以知道他是救赎主,知道他是创造者,能叫人战战兢兢下拜。但是惟有神的话,能叫我们知道他怎样爱人,为人预备了救恩。岩石叫人有立脚之处,救赎主能改造人的内心,使人有永生之盼望。信徒的言语与思念必相符合,决不能口是心非。最要紧的,就是我们的意念,要蒙神的喜悦。
七、对个人的教训
主耶稣是我生命的太阳:
1、有光。2、有热气(爱)。3、有生命。
圣经能使我心:(七至八节)
1、得苏醒。2、得确定。3、得智慧。4、得改正。5、得快活。6、得清洁。7、得光明。
耶稣基督是我的新郎,我的勇士。(五节)
八、讲道的材料:
“诸天述说”、“穹苍传扬”。
l、日夜不止(二节)。2、虽“无言无语”,还是用各样的方言(三节)。3、传到地极(四节)。世人虽都不讲神的道,诸天仍必述说神的荣美。
“隐而未现的过错”(十二节)。天主教有教规说,人必将一切的罪,向神甫认出来。若不认就不得赦免。这样,那些自己不知“隐而未现”的罪,当怎样办呢?
罪恶的发展:
l、自己的过失。
2、隐而未现的过错。
3、任意妄为的罪。
4、大罪。
── 包忠杰《诗篇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