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1-2 1約伯回答說:2我真知道是這樣;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
約伯回答說:我知道是這樣子,但「人在神面前怎能成為義呢?」這也對,我們怎麼能成義?當然是因信稱義,但約伯在這裡並沒有因信稱義的想法;或者說約伯在這裡想到的就是:上帝要整我!祂是會用「喜笑充滿你的口」,而我又不義,所以祂就一直攻擊我;但我不義,比較起來,我又比別人義,祂這樣就不公平了。「以歡呼充滿我的嘴」,而我又不義,上帝就要讓我披戴慚愧、讓我的帳棚歸於無有才是;但比較起來,我又比別人義,所以上帝還是不對。
九3 若願意與他爭辯,千中之一也不能回答。
這話的意思就是:我們辯不過祂的;但辯不過祂,我還是要講。我不知道這算不算信心,我自己在信靠主的路上,常覺得真的辯不過祂,但又想跟祂辯。因為是生氣、是心中有不平,但又知道主一定會得勝、主總是對的。所以也算有信心,但也算一種怨。
九4-7 4他心裡有智慧,且大有能力。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5他發怒,把山翻倒挪移,山並不知覺。6他使地震動,離其本位,地的柱子就搖撼。7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
這裡約伯都在講到:我知道上帝祂有能力、祂有智慧、辯不過祂的。然後就說明一下祂有多大的能力。這能力是大,但我想也有一點講到上帝好像有點莫名其妙,力大無窮,卻喜歡整人。「地震離本位」我們在以賽亞書裡看得到:十三章、二章都看到地都震離本位;地的柱子都搖撼(詩75:3)。「他吩咐日頭不出來,就不出來,又封閉眾星」像保羅在海難中,星光、日月都看不到,黑暗又大雨的情形。
九8 8他獨自鋪張蒼天,步行在海浪之上。9他造北斗、參星、昴星,並南方的密宮;10他行大事,不可測度,行奇事,不可勝數。11他從我旁邊經過,我卻不看見;他在我面前行走,我倒不知覺。12他奪取,誰能阻擋?誰敢問他:你做什麼?
「是,誰敢問祂:你做什麼?祂是偉大!親愛的朋友們,我是不能說什麼,但我還是要說」。這就是我很喜歡約伯的地方,甚至覺得是約伯討上帝喜歡的地方,就是:他還是要在神面前傾心吐意、討一個理。我覺得他的態度是恭敬的,即使在很憤怒時,他還是恭敬的;他有諷刺,但還是在依靠上帝。「他奪取,誰能阻擋?」我都知道祂有這樣的能力,但問題是祂奪取得好像不大合理。說這話:「誰敢問他:你做什麼?」就是表示祂做得不太合理,我才這樣講。「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羅9:20)」。誰敢說你做什麼?誰敢問祂?這裡一方面承認神的權柄,一方面對祂的權柄有所不服氣:你力氣大,就這樣不講理嗎?
九13 神必不收回他的怒氣;扶助拉哈伯的,屈身在他以下。
神是很憤怒,祂現在向我發怒。「拉哈伯」是海怪,「扶助拉哈伯的」跟海怪在一起,就是抵擋上帝的,而敵擋上帝的會屈身在神以下。
九14 既是這樣,我怎敢回答他,怎敢選擇言語與他辯論呢?
怎麼辯呢?但我就是要講!大凡物不平則鳴。弟兄姊妹,讓我們傾心吐意跟神講,不要跟人講。若有真正好的屬靈長輩,跟他講:我現在有些委屈,你跟我一起禱告;你能解我的惑更好,我願意悔改、我願意承認自己的過錯。主啊!願我自己真的是這樣的人:一方面願意在神面前認罪,一方面也願意幫助人怎麼樣跟神講話,而且得到安慰。
九15 我雖有義,也不回答他,只要向那審判我的懇求。
你看約伯的矛盾:我覺得我有義,但我不要跟祂講;我又要跟祂講。我不跟祂講因為祂那麼兇;講了也沒有用,我知道祂能力大(事實上後來不也是這樣?約伯還要認錯!),但我還是要講。所以講了還是對的,向祂傾心吐意。
九16 我若呼籲,他應允我;我仍不信他真聽我的聲音。
我覺得約伯講的真像很多人,我也有這種經驗:祂答應,但我還是不大相信祂聽我的聲音。
九17-19 17他用暴風折斷我,無故地加增我的損傷。18我就是喘一口氣,他都不容,倒使我滿心苦惱。19若論力量,他真有能力!若論審判,他說誰能將我傳來呢?
這是不是我們有時也會講的:祂折斷我,無故加增我的損傷!各位,這都是聖靈默示的話,是有沒有道理、不應該的地方,但我想,如果願意用虔誠的心,把我們的愁苦向上帝表達,這些字眼也是可以用的,因為詩篇就有很多這些字眼:喘一口氣祂都不容哪,滿辛苦的。你是有能力,也沒有人有資格把神傳過來;神是法官,不管是原告、被告、律師、證人,怎麼能把祂傳來?但神的確是祂自己來,祂來替我們申冤、作我們的申冤者;祂也控告我們,也是法官;最後定我們罪、也免我們的罪。
九20 我雖有義,自己的口要定我為有罪;我雖完全,我口必顯我為彎曲。
這都是約伯講的很對的地方,他有義,但跟上帝辯就一定有罪;他完全,但對上帝不滿意就是彎曲。
九21 我本完全,不顧自己;我厭惡我的性命。
我完全,但我不要再顧自己,因為在上帝面前得不到理;我厭惡我的性命,因上帝讓我受這麼多苦。
九22 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
「都是一樣」看,約伯在這裡又說錯了。我們不能說善惡無分。有分;上帝分得很清楚,只是現在看起來好像上帝把約伯當作惡人一樣的處罰。「完全人和惡人,他都滅絕」其實不是這樣,上帝最後會讓他得直。各位,我也知道上帝讓我們得直,可是為什麼要受那麼多苦?苦讓我們親近上帝;可是那苦,可真是艱難!
九23 若忽然遭殺害之禍,他必戲笑無辜的人遇難。
九24 世界交在惡人手中;蒙蔽世界審判官的臉,若不是他,是誰呢?
這話又講得很對。是,惡人在掌權,不管是亞述人、尼布甲尼撒、瑪代波斯、羅馬人、古今中外任何一個掌權者,神都把世界、政權交在他們手裡。有時好一點的人掌權,有時壞一點的人掌權;有時審判官的臉被蒙蔽,有時他稍微能看到,這都在神的手裡。各位,神做這些都一無錯誤,約伯在這裡就覺得祂做錯了。我們要說:是一無錯誤!但只是因為我們在這裡很平安,所以會說一無錯誤,但願在最艱難時,我也能說一無錯誤,只是當然感覺上還是會覺得神怎麼這樣做。
九25 我的日子比跑信的更快,急速過去,不見福樂。
這就像雅各在法老面前講的:他的日子又短又苦。其實一百三十歲不短,但因為都沒有什麼福樂。所以我們說度日如年,他們說急速過去;也就是說,沒有任何的享受過、享受的很快過去。
九26 我的日子過去如快船,如急落抓食的鷹。
講得真是非常的生動,日子過去好像快船一樣。船沒有快,意思大概是在不知不覺中船就過去、不見了。這我沒有什麼經驗,不過有時在港口上看到一個船好像不動,然後我們就去做這做那,一會兒那船就不見了。我想快船是在不知不覺當中,生命就過去了;不知不覺當中我們已經進入了中年、老年、甚至遇見死亡了。這是指人生。就是好像不能夠停下來享受一下,多半都在艱難當中過去,然後一生就沒有了。「如急落抓食的鷹」這我們倒是在生態的影片裡看得到,非常的快速。這跟上面的有類似的情形,就是想像不到;對急落抓食的鷹,那獵物是想不到的。當然有時獵物很敏感,可以發現有鷹來了趕快跑,不過也常常來不及,就被抓到。那是好快、好快的。是不是我們的生命在接近死亡時,就像才看到鷹的影子落下,正準備要逃,已經被抓住了;才覺得我老了,就已經進到死亡裡。
九27-28 27我若說:我要忘記我的哀情,除去我的愁容,心中暢快;28我因愁苦而懼怕,知道你必不以我為無辜。
人生這麼簡短,我一天到晚就在那裡哀苦,然後突然發現自己已經快要死了,何必呢?暢快一點!但是我沒有辦法,因為上帝不會以我為無辜的;上帝是窮追猛打。我再次講,約伯是有罪、有過犯;沒有人沒有罪,即便上帝說他是完全的,那只是一個相對的說法,是跟其他人比較而言。但是重點在:「他就算有罪,他也不應該受這麼大的懲罰;比起其他很多不義之人,實在別人比他幸福太多」,這是約伯的抱怨。因為約伯覺得上帝讓他受到這麼苛刻的待遇,所以把上帝就想得很凶、很無理。我想很多人看約伯記,甚至在我們生活當中,不管看聖經、看這些聖徒的遭遇、我們生活上,有時都覺得上帝很費解,這還是敬虔一點的說;如果不恭敬的話,會覺得上帝實在莫名其妙。弟兄姊妹,神是費解、甚至有時莫名其妙,但我們一定有個堅定的信心,因著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因著聖靈在我們心中的見證,我們就深深知道我們的主絕對是美好的;不要愁苦懼怕,可以歡喜暢快,因為我們知道主開恩憐憫了祂的僕人和兒女,不管在以賽亞書裡講到整個以色列人的被赦免和拯救,還有新約時我們各個基督徒個人的被拯救和赦免,我們都感謝主,在世上歸向祂。我們不是像29節說的:「我必被你定為有罪」,不,我們必被主稱為無辜、潔白如雪,因為罪雖紅如丹顏,必潔白如雪。我們信靠上帝的人神讓我們潔淨、聖潔、善良,因為祂愛我們。我們實在不配、也不願意,我們是賣給罪了,但祂這樣奇妙的救恩臨到,我們這些罪人就可以很歡喜的說:我們必被定為無罪。聖經這樣的經文多得不得了,但我自己最受感動的是羅馬書第八章:誰能定我們的罪呢?誰能控告我們呢?好像很多時候很多人可以定我們的罪,像羅馬書第八章1節講:「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你在基督耶穌裡,不被定罪;罪的刑罰、罪的權勢,都在基督的恩典裡完全不能臨到我們身上。我們因此歡呼、快樂;因此說: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
九29 我必被你定為有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
約伯跟著說:「我何必徒然勞苦呢?」就是我如果在神眼中有罪的話,那我怎麼樣讓自己心中快樂都不可能。但是我們倒過來說,如果我們知道我們白白的被赦免了,而且是因著耶穌基督的死我們得到赦免,那我們何必徒然愁苦?不要愁苦、勞累!上帝已經白白的稱我們為義,就白白的接受上帝辛辛苦苦為我們做的事吧!當然上帝不辛苦,只是我們就人來看,祂的確是一個巨大、滿有智慧的救恩計畫。從揀選亞伯拉罕開始,甚至更早對亞當夏娃開始應許,一直到耶穌基督、一直到聖靈、一直到祂將來再來,把一切惡、苦結束,讓我們信主的人進入永福;而在今天就已經經歷到這永福了,我們真是喜悅。
九30-31 30我若用雪水洗身,用鹼潔淨我的手,31你還要扔我在坑裡,我的衣服都憎惡我。
你怎麼樣來洗、清潔自己都沒有用。我們用自己的方法來潔淨自己,那真的只是找死。我們需要的是接受耶穌為我們所做的事、接受上帝使我們潔淨的偉大救贖之功。「我的衣服都憎惡我」自己不潔淨,穿上一個好乾淨的東西,只會把那乾淨的東西弄髒;但當我們不潔淨,神給我們義袍的時候,因著信心、靠著主的恩典,我們也可以越來越聖潔。
九32 他本不像我是人,使我可以回答他,又使我們可以同聽審判。
如果我們是跟人在講話的話,有理的人當然可以回答人家對他的指控。如果上帝是人的話,約伯說我要跟上帝一起站在審判台前,找一個公平一點的人來審判我們倆個。你看約伯蠻大膽的,不過不要忘記,神還是說約伯的論點,比他三個朋友維護上帝尊嚴而有的要更正確。不是說維護上帝尊嚴不對,我想是指那心態,他的三個朋友實在急躁、有血氣、也一竿打翻一條船,不公正的看待約伯正確和辛苦。當然約伯也有錯誤的地方,但在這時候,錯誤也要柔和的來責備。
九33 我們中間沒有聽訟的人可以向我們兩造按手。
沒有比上帝更大的。這是約伯非常好的一個神學,就是:各位,我們看聖經,不能找另外一本書、另外一個學說、理論、另外一群人、另外一個理性來判斷聖經對不對;我們信靠上帝,不能在上帝之外再找一個東西來肯定上帝。當然有很多的證據、佐證、旁徵博引地可以來對上帝的存在、對我們的心有所幫助,但我們最正確的認識上帝,是完全把祂當作神,因為祂的確完全就是神。你不能夠站在上帝所造的世界裡面否認這個上帝。對,你可以做這個,但做這個就是自打嘴吧。我們不能說另外找一個人來判斷,上帝永遠是絕對的獨裁者(我用這個字)、祂絕對是唯一正確的。我們在絕對順服祂的時候才可能有所謂的客觀;才可能有真正的客觀、公平、中立。我們中立一定是站在上帝這邊才是真正的中立、公平,如果不站在上帝這邊,那就是站在魔鬼這邊了。這是最近這幾十年護教學的一個觀點;我很同意Van Til的這個觀點,就是:我們必須先假定聖經的上帝是真實的,在討論的時候才有可能。這是一種循環論證,但這是唯一合理的循環論證,因為是真實的。上帝是唯一有權柄,我們聽祂的是唯一合理的;我從聽祂開始,祂是唯一能夠達到正確答案的人物。
九34-35 34願他把杖離開我,不使驚惶威嚇我。35我就說話,也不懼怕他,現在我卻不是那樣。
「願他把杖離開我」,我們不是在詩篇廿三篇看到:「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對,神的杖、神的竿是會安慰人,但也是會打人的。這裡就是:leave me alone,把這拿走吧!在詩篇八十九篇32節,「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這裡約伯覺得他被上帝的杖鞭打,他非常驚惶:你不要打我,我就說話;事實上現在打我,我也要說話;只是有的時候說累了,有的時候只是因為很大的怨,就繼續的在說,但約伯的身心實在是俱疲的。「也不懼怕他」你不打我,我當然不怕你,現在你的手在我身上真的好沈重。是,是神允許魔鬼在他身上沈重的,但我們還是求主幫助我們每個人,在任何一個時候我們不懼怕上帝;我們敬畏祂,但我們不怕祂會惡待我們。「現在我卻不是那樣」現在我真是怕死你了。怕死你也怨死你了,但我還是要把我的怨講出來。這是約伯可愛的地方,或是讓神喜悅的地方,就是還是誠誠實實的把他心中的想法講出來;也真的誠誠實實的雖然在抱怨上帝,還是假定因為上帝是公平的,所以我可以把我心中的不平跟上帝講。就是他不在作假見證、不是為神妄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