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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4:22 約伯回應瑣法

約伯回應瑣法的內容,可以分成五個部份,分別是:第一部份,12:1-11,約伯諷刺瑣法的知識是人所共知的;第二部份,12:12-25,約伯比瑣法更細緻地論神的智慧無窮;第三部份,13:1-12,約伯指責他的朋友們是無用的醫生;第四部份,

13:13-28,約伯相信神不會以折磨他為目的,再次期望與神對話;第五部份,14:1-22,約伯求神從輕發落及期望絕處逢生。以下逐點細說。

12:1-11 約伯諷刺瑣法的知識是人所共知的。

12:1-3 約伯指出,他朋友的智慧,只是一種驕傲,他們自以為義,又自以為是,約伯也講明了,自己的智慧絕不會遜色于他的朋友。

12:4-6 約伯直接指責他的朋友因偏見而編造謊言,他們只看見約伯受苦,就一味責難,表面是維護神的義,內裡是維護自己的義。約伯看見他的朋友們是安逸的人,因不在苦難之中而沾沾自喜,他們不明白苦難,也不重視受苦的人,甚至藐視受苦者。

12:7-11,約伯教導他的朋友們,智慧不一定要從深奧的哲理尋求,也可以從簡單的自然現象中觀察得到。人若仔細觀察飛禽、走獸、魚類等,必定能從它們身上找到智慧,這些被造物會告訴你,明白這一切是藉耶和華的手作成的。約伯的用意是指出,雖然從觀察中得知這一切是由神手所作成,但其中的深切意義,不是人的智慧所能完全理解的。

12:10 約伯表白內心的痛苦與矛盾。約伯從沒懷疑過世界是由神所創造,也沒有質疑過神在這世界裡所擁有的絕對的主權。但約伯掙扎就在這裡,因為一切都在神的手裡,一切都是由神所控制,那麼神在這一切的控制裡,是要眷顧,還是要毀壞?在約伯的心目中,神是緊握拳頭,祂的控制是毀滅性的,他對神是再不敢抱有任何的希望。

12:12-25,這段經文似是一首讚美詩,讚揚 神在世界的作為,但實際也是約伯思緒的矛盾與掙扎。這首詩歌可分為三段,每段說話的開始都是以神的智慧作為引言。

首先,第一段在12:12-15,這段的開始是先論年老的有智慧,但其實約伯的目的是帶出那只是人的智慧,而真正的智慧乃在于神,只有神才具有真智慧與能力。約伯論到神的智慧有四項,包括神的智慧、能力、謀略及知識,約伯在這段集中在神擁有大自然的權柄與能力。但當約伯論到神的智慧時,在他心裡是有其不明白的地方,因為他所經歷的,不是神建立,而是拆毀。所以,約伯特別針對關乎神的智慧中那“拆毀”的能力。在他朋友以利法在第五章中論到神降下雨水,使社會安寧;但約伯卻認識神是那位生命之主,又是那位統管萬有者,祂擁有絕對的主權,祂可以給予人生命的需要;也可以將水留住或放出,使成為洪流或乾旱,造成拆毀性的大災難。

約伯論神的智慧第二段,是12:16-21,約伯回應瑣法在第十一章中,論神破壞人的混亂,但約伯將人分為兩大類:包括被誘惑的與誘惑人的。無論是“謀士”即王帝的諮詢人、或“審判官”即應有智慧的人、或“君王”,或是宗教領袖“祭司”,或甚至人所尊敬的“忠信人”,他們一夜可以蒙羞,可以變成愚人,因為神讓仇敵入侵,使他們成為戰俘。約伯認識神的智慧,不單能管理大自然,而且是在人之上,管理所有的人。因此,在約伯認為,神的作為,可以如他的朋友所說是正面的,但也有具拆毀性的一面,神可以隨意廢立,這是他朋友們沒說的,也顯出約伯的智慧,不會如朋友們那麼簡單與幼稚。

第三段論神智慧的是12:22-25,約伯在這段的語調中,含有對他朋友的譏刺,因為他的朋友們自以為很明白神,他們不是在苦痛中,便以為得神的喜悅。約伯指出神的智慧是奧妙無窮的,但即使是彰顯出來,人也不是可以明白。約伯在這段轉去論邦國,神不單單有管理大自然的權柄,也有掌管人類的主權,無論是己國,或是外國,神都擁有無上權柄。約伯在這段論到邦國的興衰,也是在于神的主權。然而人在黑暗中迷失了方向,與醉酒的人一樣,東倒西歪。這種境況也是約伯的寫照。

13:1-12,約伯指責他的朋友們是無用的醫生。

13:1-6,約伯對他朋友無情的話,有很強烈的反應,他們“編造謊言”,因為對約伯的指控是無中生有,完全沒有憑據;約伯又指責他的朋友是“無用的醫生”,因為他的朋友完全無能力來縫補、治療約伯的傷口,約伯甚至不客氣地請他的朋友們不要再作聲。約伯寧可單與神理論,也不願意與他的朋友再多費唇舌。約伯這段的回應,可見他的立場有所改變,在之前9:2,約伯本來認為與 神辯論是不可能的事,他也認為神絕不會來聽訟,但經過與他的朋友對話后,這希望再次重燃,因為他知道自己真是無辜的。

13:7-8,約伯繼續指責朋友:他們自以為義,竟自以為要維護神的義,但卻是在為神妄作虛言,說不義的話偏袒神。他們一味地說神不會不公義,又說神賞罰分明,又說若約伯回轉必得什么什么祝福,他們一味維護神,卻忽略了主角約伯的真正經歷,約伯否認自己犯罪,但他們不理睬,反而妄下判斷,指責約伯必定是犯罪。

13:9-11,約伯警告朋友:他們的虛偽,必遭 神斥責:神是鑒察人心的,必會查出他朋友的不是,並會施行審判。

13:12,約伯指責他朋友的言論很快便會成為“爐灰”,即沒有份量,如塵土般毫無價值。約伯在與他的朋友對話中,他開始對自己的論點更為清楚,因為他深切體會他朋友所講論受苦的道理,根本不能滿足他、解答他的問題。約伯在心裡似是有一個答案,就是受苦不一定是來自于罪,而是另有原因,雖然約伯仍然不知原因何在,但是他強烈地否定他朋友們的說話,朋友們一味叫他認罪,為神說話,但約伯肯定他的朋友只是“為神說不義的話”、“為神徇情面”,約伯憑著他對神認識,他知道神不會與他們一樣,因此加以警告,免得神會因此而責罰他的朋友。

13:13-28,約伯轉移了話說的對象,基本上他不是與朋友對話,而是將自己與神對話的強烈意願再說一遍,並且相信神不會以折磨他為目的。這段經文可分為三個段落:

首先,13:13-16 約伯重申自己的願望。約伯先請他的朋友不要作聲,因為他要向全能者說話。在當時的環境,若要向神直接說話是件大罪、褻瀆的事,但約伯申明他會承擔責任。約伯為何會如此不計后果,甘于冒險呢?從他在

13:14 中表達的意思是將性命置之度外,而這也是他惟一的途徑,因為不虔誠的人不敢到神的面前,而他認為自己是無辜的,他願意冒險與神辯論。約伯甚至認為,即或神要殺他,他仍要在神面前陳明他的理據。

然后,13:17-23,約伯向神再次陳明案件,向神分訴:約伯的分訴仍然是很矛盾的,他求神兩件事,盼望神不要向他施行:一是求神將手縮回遠離他,不再責打他;另一是不要威嚇他。約伯申明他的意願時,思想仍是被罪是苦難的來源的觀點而感到困擾,雖然約伯不以他朋友的話為真實,但他的思想仍受傳統所限,因此,約伯的愁煩仍未消散,他再次向神指出他到底所犯何罪,以致帶來這樣的苦難。

最后,13:24-28,約伯情緒再次激動,因為他認為神仍然緘默,仍然與他敵對。約伯仍未明白神為何掩面不顧他的原因,又認為神視他如仇敵,約伯的境況就如風前的碎秸那樣無用。約伯追究是否他今次所面對的苦難,是與他幼年無知時所犯的罪有關。當約伯再次這樣思想時,他感到痛苦非常,因為他認為神一直在監視他的行為與生活,並且不讓他有自由。約伯感到自己再無盼望,他覺察到人生的短暫,但面對苦難更腐蝕他的生命。

約伯雖然經歷痛苦的煎熬,但約伯對神的信心實在值得我們學效。當他的朋友不明白他,甚至切詞攻擊他、要遠離他,與他劃清界線時,他仍有一鼓信心,相信神仍然是那位最公義,是全能全知的主宰。約伯相信神知道他受苦之因,也相信他苦難的答案不會如他的朋友所說。因此,約伯在孤單無助的環境中,他仍然單單倚靠神,仍然以神為公正者。弟兄姊妹,你是否可以想像約伯在痛苦的光境中,對神有那份執著、堅持的信任,會對他有多大的幫助?約伯的信念,正幫助他仍有蒙拯救的可能,因此,約伯那心底裡的盼望,正是他得力的來源,使他在面對苦難時,仍有無比的能耐。他的信念,正面地幫助他在逆境中仍有生之勇氣。

14:1-22,約伯將焦點轉向另一方面,再一次描寫人生在世的情景。這段經文,可分為四大部份:第一部份是14:1-6:約伯認為人生既短又苦,生命如花、如影、如雇工人般,轉瞬即逝。但約伯仍然相信神仍然是那位掌管生命的掌權者,祂仍是定睛地看他、並且會審判他。約伯認為既然沒有一個人是沒有罪的,因此,約伯祈求神手下留情,向他從輕發落,並期望絕處逢生。

第二部份14:7-12,約伯認定人死決不能再復生:約伯用樹木與人死后再生的盼望來作一比較,樹被砍下仍可再生,但人死了卻不可以復生。但不要認為約伯沒有來生的觀念,他只是在歎息當人棄絕而死之時,本身的生命就此告終,不再繼續存在。但約伯雖然感到生命是如此絕望,但在下文中他仍抱有絕處逢生的寄望。

第三部份,14:13-17,約伯對生命仍有憧憬:

在本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看見約伯對來生抱有期望,他先懇求神把他留在陰間,直到祂的怒氣過去,再來記念他。在約伯的信念裡,他相信在神那兒仍有盼望,因為他所認識的神,怒氣不會長久,當怒氣轉消時,他便再得盼望。當然,約伯這樣說的同時,他仍有一個很大的矛盾與掙扎,一方面他認為神因為他的犯罪而棄絕他;另一方面,他渴望與這位神有深入的相交。

第四部份,14:18-22,約伯對生命悲哀:

當約伯處于極度矛盾之時,又再返回苦難的環境而再次吐露自己的哀情。約伯絕望地說,因為神已定旨使人死亡,無可迴避,本來人的寄望在子孫身上,但約伯又知道,人根本對這個也毫無把握,這樣,就人本身而言,只有剩下痛苦與哀傷。總括而言,第12 章至第14 章,約伯對瑣法的回應中,我們可以看見約伯的情緒進一步受到控制。在之前第6 章,約伯只在痛苦中呼喊,求神回應,並且失望地認為與神辯論只會被發現自己的過失,但現在他更大膽地向神說話,無論誰是控方,他只要求神列明他的罪,並且願意冒險直接來到神面前。約伯到最終要向神爭取的,仍然不是個人的利益,而是能明白是非,得知自己的錯誤。而在他回應對生命的體會中,雖然仍有許多掙扎與矛盾,但他那份對神的信任,仍清晰可見,約伯不單相信人死后有永生,而且仍然相信神是那位公義與慈愛的主宰。因此,約伯無論被痛苦的身心折磨有如此厲害,他對神的信心並沒有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