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9 約伯回應以利法
這段經文可以分為兩段,第一段是19:1-12,經文的中心是約伯回應及斥責他朋友今人煩厭的發言;第二段經文在19:13-29,約伯再次說出,他相信自己的冤情必得解脫。我們可以從這兩次約伯的發言中,看見約伯的信心越來越堅固。現在,我們首先去看這段經文的第一段。19:1-12,約伯在這段經文中,從三方面去責備他的朋友。
首先,約伯認為他的朋友是用言語壓碎他的心。約伯不能從他的朋友身上找到關懷、愛護,反而指出他的朋友是存心要判定約伯有罪,他們說來說去,都是把約伯所遭受的苦難視為神加給他的刑罰,因而不斷摧迫約伯悔改,甚至不願意再想起及記念約伯過去的為人,將約伯的為人倒說成是極其不義。
第二方面,約伯責備他的朋友不斷地羞辱他:約伯用“十次”來表明他朋友們一次又一次羞辱他,使更是痛苦。約伯提醒他朋友們,這樣不公平地對他,他們同樣是正在行惡,將來免不了要接受上帝的審問。
第三方面,約伯假定地說:他即或有“錯”,承受后果也只是在他自己本人,與他的朋友們無關,他朋友們何苦要如此“誇大”地凌辱他呢?
19:13-29,約伯得不到朋友的同情與憐憫,反而讓他對神的信心再攀高峰,他堅信那位天上的見証人,必為他洗雪沉冤。這段經文有三方面的重點值得我們一同思想:
首先,在19:25,約伯在黑暗中,仍堅定地相信神是永活的救贖主。約伯在19:13-15 說出,他的親人與朋友,全然與他生疏;16 節說,他的僕人也不尊重他,不理睬他;18 節說,兒童也藐視、嘲笑他;17 及19 說,甚至連他最親密的妻子及他的密友也嫌棄他、厭惡他。他不斷呼求朋友:“可憐我”,卻遭他們逼迫。然而,在第25節,約伯卻很有信心的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知道”表明約伯堅定的信念,“救贖主”可譯為“辯護者”,與“中保”相似。“末了”是最終極的意思。約伯雖然認為自己有一天是會死的,但他深信他的救贖主是永遠活著,因此,他的救贖主必可為他辯屈。
約伯在信心的第二方面領受就是,他相信人生的終極點不是死亡。之前在14:14,約伯認為人死了不能再活,什么也不存在,但在19:26 約伯在面對朋友不斷逼迫,內心極度痛苦中,卻認定墳墓不是人生的終極。當人脫離軀殼時,死后仍可有機會見神。約伯為了表達他的確信,他一再重覆及強調的說:“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祂”。其實,真正的信仰往往就是在我們一無所有,不能再靠自己之中,反倒顯出其豐富,這豐富就是信心的眼睛可以看見肉眼看不見的事情。人的信心經過試煉之后,的確是堅韌如精金。約伯在信心上的第三方面經歷,是他仍然相信神是那位公義的審判者。在19:28,約伯大膽地警告朋友們,神必會刑罰他們,因為他們無理地逼迫朋友,不斷地指証約伯,對朋友的無情,而神必會審問及刑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