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友自誇
經文表解(伯19:1-29)
我知我的 |
救主活著 | ||
一、這錯乃是在我 |
二、嘗盡人情冷暖 |
三、真理終久顯明 | |
1.十次羞辱 2.休管閒事 3.是神傾覆 |
1.親戚斷絕 2.密友忘記 3.妻子厭惡 |
1.言語寫上 2.救主降臨 3.警告報應 |
本章金句
伯19:25-26(UCV)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 神。
綱要分段
本章重點
經文註釋
你指出別人的錯誤時常出於甚麼動機?是控訴、羞辱、出氣?還是為了他的益處?
19:3-5 指出別人的錯誤和罪很容易。約伯的朋友指責他犯罪,是為了讓他有罪咎感,而不是鼓勵或指正他。當我們要告誡他人時,必須肯定我們的出發點是因為愛他,而不是因為我們被惹惱、被打攪或者為責備而責備。
神允許撒但攻擊約伯,因此約伯受苦根源在神,這說法對嗎?
19:6 當神視約伯為祂的朋友(1:8, 2:3)並高度評價他的時候,約伯卻感到神視他如敵;他在困苦患難中看錯了對象。事實上約伯的敵人是撒但,而不是神。由於大部分以色列人都強調終極緣由,因此他們認為善與惡均來自神,甚至認為人要為自己的命運負責。其實我們經受的許多苦難,大都來自散布在這世界上的邪惡勢力。在第7節,約伯繼續呼求,以期神能聽到。
約伯所說的"救贖主"指誰?
19:25-27 這裡反映出約伯非常肯定自己是無辜的。"救贖主"在古以色列是指家族中有責任履行以下義務的人:為窮親屬贖回賣了的地、贖回賣身給外邦人為奴的親屬、為親屬主持公道及為親屬立後等;約伯用這個名詞指出他現在雖然沒有機會辯白,但最終一定有人(可以是神自己)會為他翻案,令他沉冤得雪。另一方面,雖然神目前好像避不見他,他也有信心,自己最終一定可以面對面見到神。。
"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是指甚麼?
19:26 約伯說:"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以約伯的情況,他似乎不可能在肉身之外見到神。但這正顯出約伯的信心!他相信神的正義將得勝,即使需要行復活的奇蹟,也會在所不辭。
靜思默想
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
名詞辭彙
人名辭彙
地名辭彙
資料來源
(1)本章大要摘自『聖經分章大要』(台灣石門水庫教會 張志新 長老 1990年)
(2)經文註釋摘自:
1. 聖經靈修版(國際聖經協會1993年3月)
2. 聖經助讀本(于力工美國聖書書房1986第二版)
3. 聖經新國際版研讀本(更新傳道會1997年)
4. 聖經啟導本(海天書樓1993年)
(3)名詞人名地名辭彙淺釋摘自『耶大雅聖經工具程式』http://konline.org/bibletool
《耶大雅聖經園地》http://www.konline.org/bible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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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大雅(Jedaiah)編輯
2007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