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七1】「王带着哈曼来赴王后以斯帖的筵席。」
「筵席」即“喝酒”。波斯的宴席很少吃主食。时间主要花在喝酒和吃美味的甜食上。
【朝服与木架(七1~10)】相称的报应──末底改既是个俘虏,又是个犹大人,根本算不了甚么,也没有甚么可恃以胜过哈曼。但哈曼的妻子却对丈夫说:「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败落,他如果是犹大人,你必不能胜他,终必在他面前败落。」(六13)以斯帖在第二次筵席中求王救她的性命。她不求金钱、美衣、珠宝,只求王救她和她族人的性命。王后求王救命,王焉有不救之理?结果哈曼害人终害己,他实在得了相称应得的报应!
交替的报应──旧约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教导;而新约也有你想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的提醒。末底改救王有功,得穿朝服;哈曼蓄意杀人,却上了木架,报应是丝毫不爽的。主说:「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太二十六52)哈曼在筵席前见势不妙,求王后救命。王转身见哈曼伏在王后所靠的榻上,就说:「你竟敢在我面前凌辱王后?」这话一出,左右立时蒙了哈曼的脸,表明他已犯了死罪。这时太监立即进言,对王说哈曼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一个木架。王不假思索,决定将哈曼挂上。而哈曼梦想的赏赐却落在末底改身上,这正是交替的报应。
自作的报应──哈曼弄权竟想穿朝服,末底改救王有功却无赏赐。其实在人和事的后面是有一位神存在的,朝服与木架都是自作的。──《新旧约辅读》
【斯七2】「这第二次在酒席筵前,王又问以斯帖说:“王后以斯帖啊,你要什么?我必赐给你;你求什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为你成就。”」
「酒席筵前」即喝酒时。这里暗示国王既然再次提问时,筵席的主要内容已经结束。
「王又问」这是亚哈随鲁第三次要以斯帖提出请求。他一直想知道她有什么要求。
【斯七3】「王后以斯帖回答说:“我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以为美,我所愿的,是愿王将我的性命赐给我;我所求的,是求王将我的本族赐给我。」
「将我的性命」在国王看来,杀掉成千的臣民只不过是小事。他不在乎他们的生命。他相信哈曼关于犹太人目无法纪的指控。但如果谕旨牵涉到以斯帖,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她的品性,忠诚和贞洁是无可置疑的。他很看重她。王后经过深思熟虑,机智而得体地亲自向国王提出请求:她的生命受到威胁。她作为王后正处在危急关头!
【斯七4】「因我和我的本族被卖了,要剪除杀戮灭绝我们。我们若被卖为奴为婢,我也闭口不言,但王的损失,敌人万不能补足。”」
「我和我的本族被卖了」不清楚亚哈随鲁是否接受了哈曼的贿赂(见斯三9,11;四7注释),或以斯帖在这里是否用了比喻性语言。
「要剪除」这里用了三个同义词,这是第一个,引自谕旨(斯三13)。
「但」以下的文字有不同的解释。以斯帖可能指哈曼所付的钱抵不上国王因犹太臣民的死亡而造成的损失。也可能指“我们的痛苦不能与国王的损失相比”(英文RSV版),即谕旨的执行给国王带来的损失要比犹太人本身更大;他们的痛苦远比不上对王位所造成的威胁。伤害他们的,终必伤害国王本身。
【斯七5】「亚哈随鲁王问王后以斯帖说:“擅敢起意如此行的是谁?这人在哪里呢?”」
【斯七6】「以斯帖说:“仇人敌人就是这恶人哈曼。”哈曼在王和王后面前就甚惊惶。」
【斯七7】「王便大怒,起来离开酒席往御园去了。哈曼见王定意要加罪与他,就起来,求王后以斯帖救命。」
「御园」见斯一5注释。
「定意要加罪」哈曼以他的聪明,从国王的态度里看出他“终必......败落”(斯六13)。他知道以斯帖对国王的影响,就求她说情。
【斯七8】「王从御园回到酒席之处,见哈曼伏在以斯帖所靠的榻上,王说:“他竟敢在宫内,在我面前,凌辱王后吗?”这话一出王口,人就蒙了哈曼的脸。」
「王从御园回」亚哈随鲁从御园回来后,要么把哈曼的姿势误会为非礼王后,要么他在盛怒之下故意解释。
「蒙了哈曼的脸」意味着要处死哈曼。
【斯七9】「伺候王的一个太监名叫哈波拿,说:“哈曼为那救王有功的末底改作了五丈高的木架,现今立在哈曼家里!”王说:“把哈曼挂在其上。”」
「哈波拿」见斯一10节。可能是早先被派去请哈曼出席筵席的太监(见斯六14),若是这样,他就会亲眼看见木架(见五14)。
「救王有功」指末底改查出了谋害国王的阴谋(斯二21~23)。
「在哈曼家里」强调哈曼的残忍。这是惩治恶人的最佳方式。他是罪有应得(见诗七13~160;九15)。
【斯七10】「于是人将哈曼挂在他为末底改所预备的木架上。王的忿怒这才止息。」
【朝服与木架(七1~10)】
一、相称的报应
二、交替的报应
三、自作的报应
──《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