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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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经会与奋兴大会

一、讲经会之召集(8:1~18)

1、时间、地点、讲员(8:1~4)。

   ⑴七月-收成后。

   ⑵地点—宽阔处。

   ⑶讲员—以斯拉,只有助讲员十二名(8:4)。

2、听众的态度(8:1~8)。

   同心、虔诚、谦卑、恒切、侧耳、明白。

3、讲经会之果效(路1:37)。

   ⑴先哭(8:9)。

   ⑵后笑(8:10~12)。

   ⑶照律法书上所载,同守住栅节(8:13~18)。

二、奋兴大会(9:1~10:39)

查经会之后,守住栅节,接着有奋兴会。

1、民众之禁食与悔改(9:1~3)。

   (觉罪、悔罪、认罪、除罪)

2、祭司颂祷与认罪(9:4~38)。

   (哀求、称颂、感谢、认罪)

3、领袖之立约与发誓(9:38,10:1~31)。

   立约(9:38,10:1~26)、发誓(10:29~31)。

4、定为圣殿奉献之例(10:32~39)。

        ⑴交人丁税(10:32;出30:11~16)。

        ⑵定期献柴(10:34)。

        ⑶献初熟物(10:35~37;出23:19;利19:23,23:16、17;民18:12;申26:2)。

        ⑷纳什一捐(10:37、38;民18:21~24;利27:30~33)。

          祭司、利未人也当献(民18:25~32)。

        △藉此奋兴、选民始得永保守他们的民族与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