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嚴格執行律法
人是善忘的,人更有墮性,經過一段時期之後,人的軟
弱往往又再浮現,需要重新調校,好好對付,使走回正軌.
這章聖經記載的事,和重建城牆最少相隔十二年,是尼希
米從波斯再回到耶路撒冷之後所發生的.
一. 源起 (v.1-9)
為什麼這時候尼希米要在猶太強制百姓嚴守摩西律
法呢?到底發生什麼事呢?
1. 百姓的自覺 (v.1-3)
「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著說,
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因為他們沒有拿食物和
水來,迎接以色列人,且雇了巴蘭咒詛他們;但我們的神使
咒詛變為祝福」.大概又是一次機會,猶太人聚集時,他們
讀到申命記廿三3-6的話,知道神不喜悅他們與外邦人婚
嫁,特別是亞捫人和摩押人.因此,猶太人再一次醒覺,就與
外族人隔絕.人再一次從神的話語中得到提醒,再一次靈
裡醒覺.人的醒覺是重要的﹐因為唯這樣,人的靈性才得以
復甦,人的生活才能活得合神心意?人的靈性能甦醒是要靠
讀神的話,肯接受神的話,被祂的話感動.你我若願意靈性更
新,讓我們回到神的話裡頭!
2. 領袖的壞見證 (v.4-9)
「先是蒙派管理我們神殿中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與多
比雅結親」(v.4),這是另一誘發原因,祭司留下的壞榜樣.
祭司與多比雅結姻親.這多比雅是亞捫人(參二10),且是反
對建城最力的人.祭司竟然與他結婚盟,並且給他在聖殿裡
很多方便,這些方便是連一般猶太人都無法享受的(v.5).所
以,當尼希米從波斯回來,看到這情形,便決意再來一次清
洗的工作.尼希米將多比雅的東西全都從殿丟出,把這屋子
從新潔淨.以利亞實身為屬靈領袖,竟然如此無知,運用他的
職權,行如此不合理的事,真是我們這作領袖的人要深以為
鑑的!
二. 行動 (v.10-31)
因為上述原因,尼希米就再次嚴厲的要全民執行摩西的
律法,做神吩咐祂子民要做的事.尼希米所做的事概括有這
幾項:供應聖職人員的生活需要(v.10-14);強制遵守安息日
(v.15-22);強硬禁止與外族通婚 (v.23-31).人既然以神的
律法為兒戲,尼希米就以強硬恣態來執行.
要採取行動往往是最難的事,要處理得使人服,更是難之
又難的事.尼希米用什麼方法去處理這難題呢?
他嚴詞斥責(v.11,17,21,25).錯誤需要指正,有時更需
要嚴嚴的責備,不然人不會怕,也不知錯的嚴重性.
他提出合理的道理(v.17-18,26-27).責備若不加上道
理,合理的解釋和理由,往往沒有果效,因為人心不服,有時甚
至有反效果.尼希米從律法,從歷史提出理由來支持,人就不
敢反對.
他禱告(v.14,22,29).上述兩個步驟都是很重要,是必須
做的.但最值得注意的是,在經文中有四次提到尼希米的禱
告.尼希米在做每一件事之後,他都以禱告結束,他把這事告
訴神,求神記念.道理是,要人守律法不是一件普通的事,不是
光責備,強制手段可以?成的.這是屬靈的事,屬靈的事必須要
有神的保守和干預才能完成.屬靈的事要有神作工才成,尼希
米這個禱告人深明這道理,他用禱告求神記念他所作的工.
尼希米寫尼希米記開始時是禱告,結束時也是禱告.他由
始至終都靠禱告,他是一生禱告,他是個禱告的人,但願我們也
是這樣一個禱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