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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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洁民─新城小影

A、庆城大典──忧民之慰

一、歌人之地 12:29 新歌之人 启14:3

1.尼陀法(香膏城) 蒙恩奉献 太26:7

2.伯吉甲(辊的家) 十架成圣 诗66:12

3.迦巴(山) 住在属天 启12:12

4.押玛弗(强壮至死) 至死不惜 启12:11

二、洁净之例 12:30 神旨将成 彼前4:19

1.工人 铁杖在握 启12:5

2.百姓 已有白衣 启19:7-8

3.城门 公义立定 启15:3-4.21:15(审判之处)

4.城墙 真理也成 启15:3-4,21:15

三、献城之队 12章 圣民同归(探索)罗15:10

1.分为二大队 12:31 外邦犹大

2.先队经粪门 31 罪污外邦(以斯拉领:过泉门、经王阶、

随势上、到王宫、东水门)

3.二队过炉楼 38 弃主遭怒(尼希米领:到宽墙、过莲门、

古鱼门、两哈楼、护卫门)

4.会合在殿中 40 欢乐合一 43

注: 很有意思的是本书多次提起大卫,虽然是所罗们建造了圣殿并且把国家疆土扩展到最大(参见12:45)。大卫总是抓住百姓的心,今天他仍然是以色列最伟大的英雄(12:36.37,45.46)。所罗门是个伟大的君王,但大卫知道怎样敬拜并赞美上帝,也知道怎样与百姓打成一片。

B、重洁子民 13章──圣民规范

1.圣会无恶族 13:1 弃绝罪污

2.神念食和水 2 无爱无分

3.又绝闲杂人 3 无工无业

4.抛出多比雅(家具)4-9 除鬼坐位 参启2:13(仇敌多比雅父子都作了犹大人女婿,尼希米大大伤心,愤慨 6:18)

5.斥责昏庸官 10-11 忘献弃殿

6.重招利未人 11下-14 又归正业

7.安息禁操作 15-22 住主安享

8.又禁异族婚 23-27 治已何难

9.赶出恶子孙 28 除国大辱(大祭司孙子娶仇敌参巴拉女,可耻,可悲)

注:虽然几年前以斯拉曾严肃处理过异族通婚的问题,但它却依然困扰着犹太人(拉9:1-4,10:19,44)。更糟的是,这些与外族人结成的有罪的婚姻所生的许多儿女都不会讲希伯来话(13:24)。他们怎样能在神的教导下被抚养长大?(参见申6:4-9)。虽然我们很难接受尼希米“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着神发誓”(13:25)的过激行为,但他是用表现出“义愤”来对付这种公然故意违背神旨意的行为。因为尼希米知道这种行为甚至使伟大的所罗门王也跌倒(13:26,王下11:1-8)。这个可怕的罪甚至也传到了祭司(13:28)。当尼希米听到大祭司的一个儿子娶了参巴拉的女儿后(13:28),他立即“把他赶出去”(13:28)。祭司职分已经受到玷污(利21:6-8,14.15)。于是尼希米“洁净他们,使他们隔离一切外邦人”(13:30)。尼希米知道,如果他不态度鲜明地对待这个公开的罪,神的忿怒便即将来临。基于这一点,人们可认为他的苛刻的方式是合理的。同时应注意,并没有人反对他的行为!因此,在本书的结束时,犹太民族又一次得洁净,但几乎是被强迫着作成的。一个非常令人悲伤的评注是:事情不得不这样才能做成。也许当今的教会也应好好考虑她不能果断地对付基督的身体(教会)中的罪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林前5:1-13,提前5:19-25,提后2:20-26)。

10.神啊,纪念“我”31 效圣厌恶 罗12:9,来13:7

附录二 论本书中神的手

①大能的手 1:10 把我们从敌国中召回

②施恩的手 2:8 感动外邦君王建城墙

③帮助的手 2:8 能以胜过敌对的事物

④坚固的手 6:9 为主作工直到本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