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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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七173

(一)

本章大部分(673节上)我们已经遇过,其动机和目的,与以斯拉记二章一至七十节相同。因此我们在这里所要说的,可以限于问为甚么这一张从巴比伦归国的名单记载在这里,和以前的以斯拉记里。

这问题的答案,是在一至五节里。从一切外表看来,尼希米现在大功告成了。城墙已经重建。犹大及耶路撒冷的居民,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几乎达百年之久,从古列的谕旨起,经过圣殿的重建,建城开始的失利,到现在安全的景况,终于到达了最后的阶段。尼希米自己,似乎正在考虑,他是否回归帝国的中心,重操酒政之职,还是只将报告交给国王。(我们从2节分派哈拿尼的工作,推论得来。这次回去,不是十三6所说的那次。在他作省长的十二年期间,五14,可能回去过好几次。)

不过,他的工作尚未完成。城墙是完成了,但是城内居民却不足。在一切有关徙置的报告,很少道及耶路撒冷和犹大其他城市相关的人口。在以斯拉记的名单里,没有清楚表明这城市,本章也是如此。凡是讲到回归‘耶路撒冷和犹大’(如6节),前者的重要性主要是宗教性的,指重建圣殿及其崇拜。重建时期,来自省城的工人涌入,人口无疑言过其实──或许有的还带着家属(参照四14)。但是随着工作完成,尼希米哀叹这美好的新城由于人口稀少(4节),几乎名不副实。没有百姓在背后,城墙不足以保护圣殿。如果他们在敌对的环境里根本幸存下来了,他们至多是一群站立一旁的沉默的控诉者,一切工程完成之际,却很少关心 神的名。

因此尼希米关心两件事。第一,建造工程需要短期献身,除非那是持久献身的标志,否则就失去意义。他们不能只是牺牲一次,戴上桂冠就完了。他们必须终身带上献身的印记。(很清楚──正如十一12所证实的──居住在耶路撒冷的人,在许多不住在那里的人眼中,被理解为一种牺牲。)基督徒的信仰,也是如此。在我们意识的深处,往往把参与基督教服务工作,当作只是要偿还 神给我们的恩。当然,我们自己不会这样说,这是错误的。作为一个基督徒,他应当如路加福音十七章七至十节所说的那仆人,服侍了主人一整天,但是仍须服侍。何等幸运,我们的主人不像一般的主人,祂是富有同情与怜悯的!

第二点,尼希米关心的并非在乎城墙本身。在旧约里,要遵守的呼召顺服,有很多方式。在本书里是城墙的防御工事。但是 神子民被召的行动,并非就等同顺服。旧约的作者许多次呼召百姓悔改,因为他们以为行动(如献祭)就等于服从(参照弥六68)。在这里,就像圣殿各处一样, 神看的是内心。

(二)

我们这段经文,也使我们看到尼希米作为一个领袖,不辞艰苦的能力。经过多次的胜利,他渴望得到保证,一切不因疏忽而浪费。一节里守门的,说的是守城墙的门。(‘守门的,歌唱的,和利未人’结成的一组,通常与圣殿有关。我们很难看到任命‘歌唱的和利未人’与完成城墙,有甚么关系。不过十三章廿二节,我们看见尼希米分明想利未人恰如其分的在安息日看守城门。这说明了一节里的一组人。)三节讲到在晚上关上城门,和警守防范。这一切简直在我们预期里,透过一个起码向 神忠心耿耿、专心致力于 神事工,看到事工彻底完成的人。

更令人注目的,或许是这些经文里说的优先权。尼希米派他的弟兄哈拿尼(Hanani)在耶路撒冷做他的代表,就是一章二节那报告他知道耶路撒冷遭苦难的那一位。(哈拿尼亚,Hananiah,可能是重复抄写哈拿尼的笔误──在希伯来文字中,很似‘我的弟兄哈拿尼’。)尼希米在托付他们当注意的事项时,告诉我们,他是‘忠信的,又敬畏 神过于众人’。这是尼希米认为作为一个领袖重要的素质。精明、坚强,是的;他自己也显出这些素质。但是虔敬爱主是不可或缺的。

四节记载着一件相似的重要事迹,虽然城墙完全完成,但是‘房屋还没有建造’。我们不能说,在耶路撒冷没有房屋。在三节中曾提到房屋,很清楚的在城中有人居住。他主要的意思是说,在尼希米引导建造的过程中,没有建造房屋。如果在从容不迫的情况下建造城墙,大可以将建造房屋计划在内,以节省资源,充分利用地方(参照在耶利哥喇合的房屋,书二15)。但是由于工作的急迫性,就无法顾及城墙的修饰,或人民将来的生活情况。

我们对于导致完成建造城墙的目标这种思想,可以有两幅图画。一个领袖知道,真正的成功是出于虔诚爱主的心──达成协议的子民,头脑清楚地接受 神呼召,排除一切艰难,努力完成使命:藉此耶路撒冷得以建成,敌人蒙受羞辱。

我们不再需要加添甚么,去说明把名单置放在这里的理由。尼希米点查在犹大的人口,计划怎样分配耶路撒冷的人口。其目的是要保证,以前的劳力,并不白费,并且要求百姓,继续保持正确的优先权考虑次序,把自己的利益放在次要,以 神的旨意和大众利益摆在首位。──《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