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6章所叙述的公元前515年的逾越节和厄斯德拉的使命之间,差不多相隔了60年。厄斯德拉可能是在公元前458年就回来了,也可能是427年,乃赫米亚的第一项使命之后才回来的。如果这样的话,7-10章应该在乃赫米亚第6章之后来读。
厄斯德拉在波斯的巴比伦省负责犹太人的宗教事务。他是一个司祭,属于在厄则克耳影响下沉思梅瑟律法的派别。他们收集了不同的经文,而且可能编纂了形成“律法”的书卷,也就是从《创世纪》到《申命纪》的定本。这些司祭们懂得以色列正在展开其历史的新篇章,流放归来的犹太人必须由天主律法加以引导。这律法区分了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并且规范了所有的生活细节,它将成为宗教团体的基础-以后甚至还成为政治群体之基础-使得他们成为一个团结的民族。
厄斯德拉因公务来到耶路撒冷,想要将梅瑟律法编纂成书,犹太民族作为律法的民族而得到了新生。
律法将会使犹太民族变得更忠诚,更负责,凡事侍奉天主。但是这也伴随着真正信仰和外在仪式不分的危险。如果一个人将遵守圣殿仪式和宗教仪式等同于侍奉天主,那么就会对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变得漠不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