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谁带领归回,设巴萨或所罗巴伯?经文:拉1:11
金银器皿,共有五千四百件;被掳的人从巴比伦上耶路撒冷的时候,设巴萨将这一切都带上来。
拉2:2
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西莱雅、利来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来的。关于第一次归回领袖是谁?是设巴萨或所罗巴伯,学者意见有三:
⑴一人二名说──设巴萨即是所罗巴伯,设巴萨是个人名字,所罗巴伯则是官方名字(如TOTC)。
⑵两段浪潮说──如一波浪般,有时有二阵潮涌,第一阵的领袖是设巴萨(在古列谕令下,538BC);第二阵是所罗巴伯(在大利乌一世〔Darius Hystaspis,参拉6:1〕谕令下,522-486BC)。
⑶官职不同说──设巴萨是官方指定的领袖,所罗巴伯是民间公选的领袖(如NIC)。
第三说与波斯历史吻合,设巴萨是波斯史记中被提名建造圣殿的人【注1】。
2. 归回总人数的记录先后不符,何解?经文:拉2:3~69
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余下经文从略)。以斯拉记录首次归回的人数及其它细节,与尼希米的记录大不相同,对圣经记录的准确性产生误解,当如何处理?据拉2:3~69 及尼7:8~72 所记,前者(以斯拉)的总人数为49,897 人(拉2:64~65),后者(尼希米)则为49,942 人(尼7:66~67),两者间差异虽不大,却存在。
连同其它对象的差异,可作下表比较:
人物与对象 以斯拉记 尼希米记
公众
仆婢
歌唱男女
马匹
骡子
骆驼
马户
金子
银子
祭司袍
42,360 人
7,337 人
200 人
736 匹
245 匹
435 只
6,720 匹
61,000 达利克
5,000 弥拉
100 件
42,360 人
7,337 人
245 人
736 匹
245 匹
435 只
6,720 匹
41,000 达利克
4,200 弥拉
67 件
从上表可见些微的差异,如200 对245、100 对67,可能
是「大约数(200 人,100 件)与「确实数」(245 人,67
件)计算法不同而造成。而61,000 达利克与41,000 达利克、
5,000 弥拉与4,200 弥拉的差异,是后者抄前者所产生的错漏。以斯拉与尼希米虽是同时代的人物,但着书年代大不相同。以斯拉记最后年代为457BC(拉10:17),尼希米记最后年代为407BC(尼13:28 的「参巴拉的女婿」在犹太史中有传说述及他,参约瑟夫,《古史》,11:7~8),两者着书年代相隔有五十年,故尼希米是选用以斯拉的的资料。尼希米原著在圣灵引导下完成,是无误的,但后来文士再抄写时,因疏忽而造成错误,则有可能的。
3.以斯拉在此所用的律法有何根据?经文:拉10:3
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他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以斯拉面对甚多归回犹民与外邦人结为姻亲,他大表不满,力斥他们犯了律法。然而以斯拉所指的是什么律法,学者意见有二:
⑴有说是指申24:1~4 所提及的律法(但申24:1~4 指同种族人的婚约在某情况下可废除,而此指是犹太人与外邦人的通婚)。
⑵有说是指申17:1~4。此处是指当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时,摩西吩咐他们不可与迦南外族通婚,因为如此行会受影响,从对神的敬拜而转去敬拜外邦人的神(如J.C.Laney)。
4.以斯拉的吩咐与保罗的不同,何解?经文:拉10:10~11
祭司以斯拉站起来,对他们说:你们有罪了,因你们娶了外邦的女子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恶。现在当向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认罪,遵行他的旨意,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林前7: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在归回时代,以色列人在婚姻这事大大违反律法,那时有许多以色列人娶外邦女子为妻,包括了领袖阶层(祭司)、服侍阶层(利未、歌唱)和普通百姓等。作者在拉10:18~44 将那些娶外邦女子的名单一一列出,包括祭司在内,以防有遗漏或不认罪者。
从新约圣经保罗的看法:因为不信的丈夫因妻子就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因着丈夫也成了圣洁(林前7:14)。无论如何,保罗不赞成离婚,除非有一方是犯了奸淫。以斯拉当时为他们开了个祈祷大会、读经大会,众人在神面前得到很大的复兴。从拉10:1~2 看见他们被圣灵充满,为罪而痛哭,就有人问以斯拉说:「我们娶了外邦女子为妻,干犯了我们的神,我们还有指望吗?」复兴的火使许多人看见自己所犯的罪,要求以斯拉帮助他们,拉10:3~4:「现在当与我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我主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按律法而行。你起来,这是你当办的事,我们必帮助你,你当奋勉而行」。他们甚至要求以斯拉帮助他们举行集体离婚,这是件空前大事。那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⑴旧约时代的律法是严峻且必定执行的,罪如同癌症,一定要割除。
⑵新约是恩典时代,比较强调第二里路的原则,让人有机会回头。
⑶那些外邦女子多数是拜偶像的,如果这种事继续下去,以色列人拜偶像的风气就难以根除了。
以斯拉是旧约的人物,就以律法来处理,保罗是新约的人物,就以恩典来处理。我们是活在新约的恩典中,就当以新约的做法去处理。新约是不许离婚的,只有在淫乱、离弃时才可离婚,这是启示渐进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