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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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被 掳 之 地, 回 耶 路 撒 冷 和 犹 大: 以 斯 拉 记 记 述 了 流 亡 以 色 列 人 两 次 归 回 犹 大 的 行 动。
       1.    第 一 次 归 回 是 在 主 前538 年, 由 所 罗 巴 伯 率 领 (2节;3:8 ; 比 较 该 1:1,14; 亚 4:9); 约 5万 民 众 返 乡 (64~65 节), 开 始 重 建 圣 殿, 并 于 主 前 516 年 完 工 (参6:15 注)。 在 此 时 期, 先 知 哈 该 和 撒 迦 利 亚 在 耶 路 撒 冷 事 奉 (5:1~2)。
       2.    第 二 次 归 回 发 生 在 主 前457 年, 由 以 斯 拉 带 领 (7~10 章)。 做 为 领 袖, 以 斯 拉 致 力 于 深 入 建 造 百 姓 们 的 属 灵 生 命,  勉 励 他 们 遵 行 神 的 律 法 (7:10;10:1~6)。
       3.    第 三 次 归 回 是 在 主 前444 年, 由 尼 希 米 率 领, 他 们 返 回 耶 路 撒 冷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重 修 耶 路 撒 冷 的 城 墙 (尼2:17)。 在 以 斯 拉 和 尼 希 米 时 代 的 晚 期, 先 知 玛 拉 基 很 可 能 在 犹 大 地 事 奉。

2:64  
共 有 四 万 二 千 三 百 六 十:本 章 3~63 节 中 列 出 的 数 字 之 和 比 这 里 提 到 的 数 字 少 了 11,000 人; 这 多 出 来 的11,000 人可 能 包 括 归 回 的 非 犹 大 支 派 民 众 (比 较 70 节;6:17;8:35)、 妇 女、 儿 童 及 尚 未 登 记 的 祭 司 (61~62节)。 尼 希 米 记 名 录 与 本 卷 书 中 的 名 录 在 某 些 数 目 上 的 差 异 可 能 是 由 于 在 抄 写 数 字 时 的 错 误 所 致 (尼 7:6~73 节)。

2:70  
并 以 色 列 众 人: 这 一 说 法 表 明 以 色 列 的 十 二 个 支 派 皆 有 民 众 做 为 余 民 代 表 归 回 故 里 (参 6:17;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