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2 “城邑”。參看列王紀上九章10至14節的腳註。
八3 “哈馬瑣巴”。參看歷代志上十八章3節的腳註。
八4 “達莫”。在大馬色東北約一百三十五英里(217公里)。
八5 上下“伯和崙”兩個城市控制着耶路撒冷西北面通往約帕的通道。
八10 “二百五十”。在所羅門執政年間,這個數目是不會保持不變的;因此,列王紀上九章23節的數目跟這裏並不一樣。
八11 “為她建造的宮”。參看列王紀上三章1節,以及第七章1至12節的腳註。
八17 “以旬迦別”。參看列王紀上九章26節的腳註。
八18 “俄斐”。參看列王紀上九章28節的腳註。這裏的四百五十他連得,跟列王紀上四百二十他連得的記載有所不同,大概是抄寫上的錯誤。